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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爱厨房-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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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是最早想通的,就这样远远看着他,一年一度有新梅干的时候做酸梅甑鹅给他吃,这样也是个不错的习惯。她以为这种习惯会就这样继续暧昧下去,他们会在一定的距离里彼此守望。但是很快的下一年,她就在做酸梅甑鹅时流泪了,因为表哥带回了女友。那天的酸梅甑鹅好象有种奇妙的魔力,掺了泪水反而有说不出的香甜。本来准备出国念书的表哥女友在吃了第一块时,就舒展出了幸福的表情;吃到第二块时,已经恋恋不舍想留在国内;等吃到第三块时,就已经答应了表哥的求婚。她在一旁静静坐着,细细嚼着充盈着梅子香味的鹅肉,不知道为什么也嚼出了幸福的滋味。

  第二年做酸梅甑鹅的时候,她又哭了。因为她突然发现爱上自己的男友。本来只是打算找个男友来安慰家人的,没有想到爱情说来就来,而且来得这么快,这么特殊,和当初对表哥的感情完全不一样,她被自己吓着了。

  她到现在也不打算承认她会做有魔力的酸梅甑鹅,但是那次掺了泪水的酸梅甑鹅真的很神奇,因为她男友在咬了第一口鹅肉后,眼睛里浮出她从来没有见过的深度温柔,他竟然说,亲爱的,我想吃一辈子你做的酸梅甑鹅。

和她决定去吃最后的晚餐,因为他们要分手了。至于为什么分手,他们也不知道。也许在这个分手也是约定俗成的城市,不分手好象就是老土。

  他们儿时是在一个很贫穷的小山村里度过的,他们是玩伴是同学,是地地道道的青梅竹马。在他们的记忆中昏暗的桐油灯没有油花的咸菜酱油饭磨起毛边的课本就是他们生活的全部。他的妈妈本有一手好厨艺,却只有在每年过年时才有机会发挥。他和她那时只要一想起他妈妈做的白豆炖猪蹄就要流口水,而且每次为了多吃一块炖得烂烂的猪蹄都要大打出手。每次都是他妈妈出来阻止,他才心不甘情不愿地把猪蹄放进她碗里。

  后来,她在一次山洪暴发中失去了父母,她就成了他家的孩子。刚到他家那一天,他妈妈也是做了白豆炖猪蹄来欢迎她,她却怎么也咽不下。他急了,夹起一块炖得最烂的猪蹄塞进她嘴里……多年以后她承认就在那一刻她爱上了他。

  再后来,他和她先后离开了小山村出外上大学,毕业时又共同分配到南方混成了这个城市的成功人士。他们一个是成功的职业经理人,一个是一家港资大公司的CEO,像这样花开两枝并蒂发展的夫妻实在是不多,在外人眼里是很优秀的组合。但是实际情况只有他们自己才知道。

  他一直飞,她一直忙,连个度假也很难凑到一块。每天的交流也就止于冰箱上,他们习惯有什么事情或者要和对方说什么话都是拿个冰箱贴压张字条了事。要不是周围压力催他们赶快制造下一代,他们才想起不仅仅是八百年没有做过爱做的事,也几乎有八百年没在家吃过饭了。他们彼此最熟悉的是在晚上,共同的歉意眼神,说腻了的一句“抱歉,我累了”,然后就习惯性地背对背躺在一张没有温度的床上。

  所以,他和她都受不了对方的冷漠,要分手了。

  他和她没有去往常去的高级会所或咖啡厅,却不约而同地走进一家叫“妈妈菜馆”的大排挡。菜牌上所有菜似曾相识,特别是那道“雪豆煲猪手”。他们就点了“雪豆煲猪手”。 “雪豆煲猪手”上来了,果然是“白豆炖猪蹄”。虽然白豆叫了雪豆,猪蹄叫了猪手,甚至连炖都变成了煲,但其实什么都没变。就象他们一样。尽管坐拥华庭名车,讲着连本地人都难以分辨的广州话,但他和她的某一部分还是当年小山村里的他和她。只是时间太久,他们忘了。

  他夹起一块煲得最烂的猪手塞进她嘴里。

  她细细咀嚼完后说,有妈妈的味道。

  两双泪眼相碰了。

  其实,人不能一直朝前看的,某些时候有必要朝后看一看,看清楚自己的位置更不容易迷失方向。他们在“雪豆煲猪手”里看到了自己,被约定俗成害惨了的自己。没有性又如何,但幸好,他们也发现彼此仍相爱。

  感谢“雪豆煲猪手”。

说H结婚了,是个比他小10多岁的小女孩。W知道这个消息的时候还不太相信自己的耳朵,以他对H的了解,这已经属于一个爆炸性新闻。每次他想起H,就想起他遥远的20岁的青葱岁月。

  他20岁的时候真还是一个很纯洁的男孩,看上去嫩嫩的样子。他去高中同学工作的酒店里玩,就看见了H。H喜欢待在男更衣室里,坐在那里看男员工们换衣。眼睛灼灼的,说话的口气却很傲慢。后来,W知道原来那个怪怪的男人竟然是这个酒店的老总。

  H见W来玩的次数多了,也就跟他慢慢地熟悉了起来,渐渐就到了称兄道弟的地步。W在H的指导下第一次学会了喝轩尼诗XO,也在H的带领下第一次见识什么是真正的上流生活。

  在W看来,H最大手笔的倒不是有私人飞机、玩帆船、到美国大峡谷蹦极一类,而是他每天至少要生吃一打蚝,而这些蚝全部来自澳洲的深海。很少能看到像H那样酗生蚝的人。H告诉他,蚝是世界上最催情的食物,能让男人保持旺盛的活力。男人对它那种神秘的热爱不亚于“万艾可”。

  也是在H那里,W知道了原来拿破仑和拜伦公爵都是酗蚝之人,尤其是拿破仑,一直宣称“生蚝是我征服敌人和女人的最佳利器”。于是W决定像H那样,很虔诚地把这两个顶尖的风流人物当成可参照的标本,然后也开始跟着H一起吃生蚝。

  但是他慢慢也嗅出了一些不对的味道。

  至少他真的感到了他的高中同学与H那种难以言状的暧昧,但是两个男人在一起能够怎样呢?他那个时候单纯得很,根本没有想到其他。

  后来有一天H约W去他的别墅游泳,W去了。W在游泳池里游泳的时候,H就一直在岸上拿一种看猎物的眼神看他,他被看得很心慌。游泳完了他去了H指定的浴室冲凉,还没冲完H就进来了。H说是进来帮他搓背的,但是W看到他的眼睛分明就志不在此。然后H的手就开始大胆起来了。W还是很坚决地拍开了他的手。但是H没有收手,仍然笑嘻嘻地看他,一点也没生气。H说,只要W和他好,以后W毕业以后就不愁找不到好工作,如果W能力不够胜任那份工作也没关系,他会付给一些相等的金钱回报。W顿时明白他的同学为什么连大学也没上就能捞到一个好职位了。他一向以为这种交易只在男与女之间进行,但是这一刻他才发现这世界变了,没有想到有一天自己也会站到这个交易的临界上。

  所以他飞也似的跑开了,连生蚝也不敢吃了。

  很多年后,在得知H结婚的那个傍晚,老婆刚好端上了一道铁板黑椒蚝仔。那是老婆刚刚实验的新菜,虽然只是本地产的蚝仔,而不是那些昂贵的澳洲深海山岩蚝。他多少也知道老婆的“菜下之意”。他不由得和自己的老婆聊起了那个遥远的往事。谈完之后他就在想他那个高中同学,不知道算不算看得很开?再想想自己,如果不是20岁,是在吃了很多苦又受了累,明白了要想生存得好一些是多么不容易之后,他是不是也会象他的同学一样接受了H提出的条件?

  这一刻,他庆幸自己没有酗蚝。

 她们是一对仙女。小玉第一次见到双成时说。

  双成一想也对,白居易在《长恨歌》里那一句“转教小玉报双成”,说的就是两个住在蓬莱岛上的仙女。

  那一年,她们结成了终身的死党,刚好是书中老说的“二八芳华”。

  20年之后,她们远涉重洋聚到了一起,两个人说的都是那一年的种种,也包括那一年她们同时遇见的一个男人。

  如果可以,她们现在希望永远不要再碰到那个男人。

  那是一个被老天派来对付涉世未深的无知女孩的男人。当她们完全成长的时候才知道,那个男人之所以厉害是因为他既是人中之龙,也是人中之魔。

  她们认识他的时候,他已经是一个成名的画家,住在一个叫“紫藤园”的大房子里。她们是被紫藤园那一架深粉浅粉的蔷薇吸引过去的,推开花园那扇虚掩的雕花大门,就在花丛中看到了正在写生的嘉慈,然后她们就到了另外一个世界。

  那一年的暑假是一段极度混乱和甜蜜的日子。她们完全和嘉慈厮混在一起。嘉慈不仅让她们做模特,教她们画画,甚至教她们插花、品红酒和烹饪。嘉慈曾经很骄傲地宣称,经过他手的女孩以后一定会是世界上最优秀的女孩。然后小玉和双成同时爱上了这个年近50的男人。

  嘉慈最喜欢花上一整天的时间做一道叫“高汤浸冬瓜”的菜,用最慢最慢的速度。这道菜最初的灵感源自川菜中的极品——“开水白菜”。他之所以喜欢是因为这道菜看起来简单,其实工序复杂得会让人叫救命。而这道菜做得好与不好的关键就在于熬那一锅高汤上。不仅众多的原料要求新鲜,而且要求有超级的耐心把这些原料煲成一锅极精致极鲜美极危险的高汤。

  这汤真的危险,以至20年后她们还会觉得余味绕在齿间舌上。

  第一次尝到它时,两个白纸样的女孩不知道世界上还有如此美好得让人想流泪的食物,普通的词汇已经不足以形容它锐利而又祥和的味道……那天,为了这一碗汤,他们三个人喝完了整整一瓶巴黎之恋汽酒。然后醉了。

  隔日的早晨,小玉和双成是同时醒的。她们隔着嘉慈交换了一下眼神,就知道已经发生了什么事。浅浅的阳光打在三具罗衫半解的身体上,说不出的肉欲弥漫的意味。两个刚刚成人的女孩似乎有点受不了彼此眼里的那种陌生,终于胆怯了、退缩了,逃走了。

  她们再也没去过紫藤园。

  等她们再到紫藤园的时候,已经是20年后。园子已经废了,蔷薇也没有了,到处是蔓生的野草。那个男人也不在了。她俩站在挂着“出售”牌的园子前,心里也跟着荒凉。

  这些年她们虽然没有再见嘉慈,但是一直照着嘉慈所说的“全世界最优秀的女孩”去做。小玉如今待在巴黎,是一位拿到牌照的品酒师;而双成则一直待在纽约,已经在艺术圈混得小有名气。

  小玉说,现在想想那道叫“高汤浸冬瓜”的菜,很像我们三人的关系。嘉慈就是那碗复杂得不得了的汤,而我们就是那些本身无味却独有清香的冬瓜。没有我们,嘉慈的高汤作用就得不到发挥;但是没有了高汤的调教和提味,我们永远只能是平庸的配角。

  双成说,你知道吗?这些年我最大的梦想就是能煲一锅超过嘉慈手艺的高汤。

 多年前,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保持一种远距离的亲密关系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就男人和女人本身而言,这种关系好像是都不可能接受的命运安排。

  因为一旦接受,就意味着同时要接受入骨的痛苦和甜蜜。而入骨则是一种无法企及也无法言说的程度,个中滋味只有当事人自己才清楚。

  子夜本来是文希的初恋情人,是文希今世惟一爱过的女人。只是这个凡世总有点奇怪,相爱的人往往不能最终在一起。有时候就是这样,明明是有缘分的,但还是会错过,而且往往在一转身,一眨眼。所以不想再彼此错失的两个人最后很坚决地选择了这种远距离亲密关系。

  选择远距离亲密关系,首先要彻底放弃长相厮守的观念,然后要有不干扰不打搅对方生活,保证彼此的独立性为原则。就因为这种关系实际上建立就非常难,或者可以说根本就是自己故意设置的障碍,目的就是为了能够让两个人去珍惜身体和心灵的这种慰籍,从而达到双重的圆满。

  如果有一方开始动摇,这种关系势必结束。

  文希和子夜都没有想到就这样一不小心就坚持了10年。他们每年只见一次,每次都约在除他们两个居住城市以外的其他城市,在一起的日子就三天。但是在这三天里,他们像真正的情人一样待在一起;过了三天,他们很平静地回到自己的城市,又变成了日常生活里的好男人好女人。那种最原生态的欲望在这种关系里只能算是对一年来想念和等待的一种补偿,他们需要的是保持激情的春药和青春长驻的不老药。在三天里他们有可能是天真无邪的孩子和浑然忘我的欲望动物;但是三天以后,一切的道德和伦常都回到原位,他们要收拾心情对自己的妻子或丈夫加倍地关心,要回到自己熟悉的城市里去好好爱护自己那个很幸福的家庭。

  文希回到家的时候,一进门就闻到妻在做陈皮骨。妻总絮絮叨叨地说她要花至少4小时甚至更多的时间,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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