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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药之前,曾在里斯本讲授医学。他承认,“如果我呆在西班牙,我就不敢说反对盖仑和古希腊人的任何话”,但这是一个崭新的世界,在这个世界里,古代权威不再处于支配地位。他甚至写道:“别用狄奥斯科里德斯或者盖仑来吓唬我,因为我只想说我所知道的那些真实的事。”他的著作表现出对任何一种医学理论都颇不耐烦。相反,他描述了不为欧洲人所知的各种疾病(如亚洲霍乱),还描述了被当地医生所使用的各种植物。他将这些植物收集起来并栽种在自己的植物园中,它们包括芦荟、樟树、檀香和槟榔。在他的书中,他先对这些植物进行了鉴别和描述,然后对它们的药用价值进行说明。
①印度西南部一地区。——译注
尼古拉斯·巴蒂斯塔·蒙纳德斯(Nicolas Bautista Monardes,1493—1588)具有同样重要的作用。他在第一部出版物里曾经抨击了新大陆药用植物的使用。但是,他的主要著作《两本书……关于从西印度群岛带来的那些东西》(Dos libros…que trata de todas las cosas quetraen de nuestras lndias Occidentales,1565年;两个增补本分别于1571年和1574年出版)却强烈提倡美洲的药物。该书很快由约翰·弗兰帕顿(John Frampton)译成英文(1577年),书名改为《来自新大陆的喜讯》(Joyfull Newes Out of the Newe Found World)。
蒙纳德斯从未离开过西班牙,而且与他的同代人德奥塔相比,他并不太愿意抛弃旧医学。然而,他清楚地意识到,另一些人对这些“能够治疗各种疾病和损伤”的植物的特性非常敬畏,以至于有许多人“从医学的古代秩序和方法中极力逃脱出来……”
在蒙纳德斯的记录中,人们可以发现大量此前不为欧洲人所知的植物和动物。可可、黄樟和菝葜得到了详细的讨论。梅可卡,即“印第安大黄”,如今人们知道它只是一种温和的泻药,可当时它却被用于治疗范围广泛的各种身体失调。愈疮木被当作治疗性病的真正的印第安药,而烟草与大量用它制成的软膏和混合物一起,被作为一种药物得到了极为详尽的描述(图3.11)。然而,蒙纳德斯特别提到,印第安人“吸食烟草,以使他们自己沉醉其中而产生幻觉,并想象出各种东西,从中获得快感”。
德奥塔和蒙纳德斯两人的著作由于查尔斯·勒伊克路斯(charles L'Ecluse,1526—1609)将其翻译并节录成拉丁语而在全欧广为流传,随后又迅速被译成其他各种文字。我们已经提到过约翰·弗兰帕顿的英文译本,而法国的帕拉塞尔苏斯追随者杰奎斯·格豪里(Jacques Gohory,1520—1576)是第一个重视蒙纳德斯提出的梅可卡具有广泛治疗功效的人。
源源不断的新材料被增补进来。胡安·弗拉戈索(Juan Fragoso,16世纪)在1572年出版的一本书中描述了在印度十分普遍的各种芳香物质和果树。克里斯特伐·达·科斯塔(Christavao da Costa,1540—1599)的《论东印度群岛的毒品和药物》(Tractado de las drogasymedicinas de las Indias Orientales,1578)部分源于德奥塔的早期作品,但其中也包括了许多由他本人绘制的插图和新材料。几乎同样重要的是雅各布·邦特的《论印度药物》(De medicina lndorum,1642),该书以全新的面貌全面描述了东印度植物和疾病。邦特的这部著作不但本身逐渐广为人知,而且在17世纪中叶还与普劳斯佩罗·阿尔比尼(Prospero Alpini,1553—1617)的一部论述埃及医学(1591年)著作的各种版本一起出版。阿尔比尼在其《论埃及植物》(De Plantis Aeqypti,1592)一书中,又描述了57种埃及植物。对于北美洲来说,托马斯·哈略特(Thomas Hariot,1560—1621)的《弗吉尼亚新发现地的真实简报》(A Brief and True Report of the New Found Land ofVirginia)给读者提供了一些不同寻常的版画,但没有提供西班牙、丹麦和葡萄牙的探险家们以及博物学家和医生们收集的详细资料。
观察与排序
几乎不用怀疑,草本志是16、17世纪出版的最流行的书籍之一。有了这些书,人们不必花很多时间就能对该领域中迅速扩增的知识确信无疑。在狄奥斯科里德斯(描述了约500种植物)和一个中世纪传统(马瑟描述了80种植物)的基础上,文艺复兴时期的植物学家们很快发现了数千种以前不为人知或在过去从未得到恰当描述的植物。必须要做的是给它们编制插图,配备精确的说明,并且最重要的是要收集有关它们药物特性的资料。马蒂奥利和其他人彻底修订了狄奥斯科里德斯的著作,以使这部古代著作在新的时代仍然有用。但另一些人对此并不怎么满意,于是大量新的草本志不断问世。它们是如此之多,以至于几乎无法编制一部完整的书目。但是,我们应当注意到威廉·特纳(William Turner,1510—1568)①充满新观察资料和仔细描述(特别是英国植物)的草本志,也应当注意到兰伯特·多登斯(Rembert Dodoens,1517—1585)有近900幅插图的《彭特德斯》(Pemptades,1583),还应当注意到玛斯亚斯·洛比留斯(Mathias Lobelius,1538—1616)①的许多植物学书籍。在英国,约翰·格拉德(John Gerard,1545—1612)②于1597年出版的《草本志》(Herball)中,仍然对详细描述西红柿、“弗吉尼亚”马铃薯以及各种英国花园植物怀有兴趣,但该书极大地吸取了亨利·赖特(Henry Lyte,1529—1607)于1578年翻译的多登斯著作中的材料。而格拉德的这部著作后来又成了约翰·帕金森(John Parkinson)于1629年出版的篇幅更大的《乐园》(Paradius)的基础。在所有这些活动中,一般的惯例是从手头任何一部著作中自由借用其各种插图和说明。
①英国植物学家。——译注
①荷兰植物学家。——译注
②英国植物学家。——译注
内容最为全面的著作出自博欣兄弟之手。让·博欣(Jearn Bauhin,1541—1613)③的《普通植物史》(Histoire universelle de plantes,在他死后于1651年出版)描述了5000种植物并包含了3500幅插图。他的兄弟盖斯帕(Gaspard,1560—1624)甚至更加勤奋,他著名的《植物图集》(Pinax,1623年)包含了6000种植物的资料,并且声称有600个全新的种类。在此后的200年中,该书对于植物学家来说一直是一部基本的原始资料。
③瑞士植物学家。——译注
大量新资料的发现带来了一个对其进行组织的问题,这一问题几乎是中世纪或者16世纪草本植物学家们不曾梦想的。他们首先关注的是必须指出植物的医用特性。在那时,几乎没有什么作者为分类问题而烦恼。对于许多人来说,按照字母顺序排列就足够了,而列昂哈德·富克斯(1542年)和威廉·特纳(1568年)似乎也满足于此。约翰·帕金森(1629年)把植物分成“香味的”;泻性的;有毒的、催眠的、伤人的及各自的解药;创伤药草;凉性的;辛辣的;蓟类植物等共17类。有些植物由于不知其用途而且又不适合于任何一类,帕金森就增补了一类称之为“编外类”。
如果说富克斯仍然满足于传统的字母排列顺序,那么他的同代人杰洛米·博克(1539)则不然。由于因循亚里士多德传统,他把材料分成草本类、灌木类和树类。但他指出:
“我把所有植物都归并在一起,但将其分成不同的种类。这些植物是相关的、相连的,或在其他方面是彼此相似的、可以比较的。我放弃了在旧有的草本集中可以看到的从前那种陈旧的A、B、C规则和排序。因为A、B、C排序可引起许多差错。”
波希米亚植物学家亚当·扎鲁兹安斯基·冯·扎鲁兹安(Adam Zaluziansky von Zaluzian,1558—1613)以一种新的方式抛弃了他在《草本植物学方法》(Methodi herbariae,1592)中运用的较早的体系,而从最简单植物开始排序,然后一直到更加复杂的种类。他主张把植物学从医学中分离出来,从而使他的著作更加有趣。
“人们习惯于将医学与植物学联系在一起,但科学的处理态度要求我们应该对两者分别加以考虑。事实上,在每一门技艺中,理论一定是与实践相脱节并彼此分离的。在两者相结合之前,必须依其恰当的次序单独地、分别地加以讨论。有鉴于此,为了植物学(实际上是物理学的一个特殊分支)在其能够与其他学科联系起来之前可以自身形成一个整体,就必须将其从医学中分离出来、拆解出来。”
再早一个世纪,几乎是不可能作出这种陈述的。
16、17世纪的许多植物学家和动物学家满脑子都装着分类问题,并提出了许多方案。洛比留斯建议以叶的外形作为分类基础,但这遭到了法比奥·科隆纳(Fabio Colonna,1567—1650)①的反对。他认为,植物的其他部分——如花、花托、种子——对于此类方案来说都是必不可少的。安德烈·塞萨皮诺(Andrea Cesalpino,1519—1603)②为了试图在自然哲学研究中重建亚里士多德权威,出版了《植物论》(De Plantis,1583)一书。在该书中,他提出了一个基于花和果实的分类方案。
①意大利植物学家。——译注
②意大利生物学家。——译注
盖斯帕·博欣受到塞萨皮诺排序方法的部分影响,运用了一种双名制植物命名法。他利用植物的共同特征,将《植物图集》分成12卷,然后又依次将每一卷分成若干部分。前者大致与我们今天的属(genera)相对应,后者则与种(species)相对应。博欣根据植物的共同特性,将它们收录在各个部分中。在这方面,博欣有时取得了成功,比如当他把一组具有麻醉(化学)特性的植物归并在一起时,但在另外一些场合中并非如此,比如当他把一组不常见的、除了都能产生有用的香料之外相互之间几乎没有什么共性的植物归并在一起时。像扎鲁兹安一样,博欣把分类从较简单的植物形式(草)推进到更加复杂的形式(树)。
约齐姆·荣格(Joachim Jnng,1587—1657)①和约翰·雷(John Ray,1627—1705)②发展了博欣的研究。他们将植物和动物进行分类编排——这种编排的遗风在现今的分类中仍然很明显。因此,尽管卡罗留斯·林耐(Carolus Linnaeus,1707—1778)③的工作仍然是植物和动物现代分类的基础,但是,已知动植物种类数量的激增所表现出来的问题,导致了长达一个多世纪进行分类的努力,林耐就是在此基础上建立了自己的工作。
①德国博物学家、医生。——译注
②英国植物学家。——译注
③瑞典生物学家,生物分类法的创立者,提出物种不变的假说。——译注
在16、17世纪科学史领域的各种变化中,也许没有哪一个领域比植物学和动物学中的变化更加明显。如果我们追踪早期印刷的书籍,我们首先就会发现15世纪的各种草本志以其民间观点和原创的动植物木版画所反映的仍是中世纪世界。在巴巴罗的《对普林尼的修正》一书中,在使狄奥斯科里德斯现代化的努力中,在对原著批评的谨慎关注中,我们看到了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的影响。尽管人文主义学者们在这方面竭尽全力,但是,直到植物插图和说明得到了改进,医生和植物学家才有可能从这种研究中获益。这是德国植物学的前辈们如布伦费尔斯、博克、富克斯以及他们在16世纪后期的追随者们的贡献。在插图更加准确的同时,已知植物的数量也大幅度增加。这种进展部分是由于对欧洲植物的新兴趣,部分是由于对世界新发现地动植物的迷恋。狄奥斯科里德斯著作中最初的500种植物,在1623年盖斯帕·博欣出版的《植物图集》中剧增到6000种。如果说较早期的草本植物学家们几乎没有关注几百种植物的组织编排问题,那么到了新旧世纪的转折之际,却导致了关于分类的各种论战——这些论战直到进入18世纪之后才告停息。
植物界的知识与动物界的知识是同时增长的。在16、17世纪的进程中,人们在中世纪的草本志、普林尼讲述的故事以及古老的动物寓言集中发现的零散资料,被格斯纳和阿德罗范迪有关动物的百科全书式的研究所取代。那些对自然界进行观察并试图将自己从古人的说明中分离出来的作者们,他们撰写的论述鸟类、鱼类、昆虫类和其他动物类的各种专著,对以上这些努力进行了补充。这正如在植物方面一样,从欧洲到美洲各地、亚洲以及东印度的航海促进了人们对新的生物类型的热情。
然而,虽然在这几个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