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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330
143
39
厄瓜多尔
454
327
319
…135
40
巴西
467
351
296
…171
41
埃及
112
175
284
172
42
哥伦比亚
327
271
273
…054
43
乌干达
067
327
271
204
44
菲律宾
104
196
269
165
45
印度尼西亚
020
057
265
245
46
印度
367
289
263
…104
47
俄罗斯(苏联)
513
327
258
…255
48
委内瑞拉
319
250
250
…069
49
喀麦隆
459
343
246
…213
50
中国
513
473
243
…270
51
孟加拉国
078
000
229
151
52
肯尼亚
327
160
221
…106
53
巴基斯坦
152
190
100
…052
54
尼日利亚
099
063
069
…030
平均
530
528
535
005
数据来源:透明国际(德国)。
根据清廉指数对各国腐败状况的评价,可以将表中所列国家(地区)分为4类:
(1)比较廉洁的国家(地区):清廉指数在80—10之间。
腐败是不可能完全消除的,因此,我们可以认为廉清指数在80—10之间的国家基本上已经控制住了腐败,制度建设比较完善,不存在大量的腐败机会,腐败只是少数政府官员的个人行为。这类国家主要是那些市场经济经过了多年的发展,已经比较成熟的发达国家。表1中的前13个国家都属于比较廉洁的国家,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北欧的高福利国家,例如丹麦、瑞典、芬兰、挪威等,基本上一直处于清廉指数排名的前列。亚洲的新加坡也属于这类国家。
(2)轻微腐败国家(地区):清廉指数在50—80之间。
这些国家总的来说清廉状况比较好,但仍然存在着一些容易滋生腐败的领域。例如在美国,政党选举和政府采购领域中的腐败仍然比较严重。但是由于这些国家的政治、经济、法律制度都比较完善,并不构成这些国家的主要问题,而且能够及时、公开地揭露并有效地打击腐败。这类国家主要是那些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或地区,例如美国、日本、法国等;一部分发展中国家和转型国家(地区),例如南非、波兰、捷克、马来西亚、韩国以及中国台湾等,经过多年的反腐败努力,也步入了这一类国家和地区的行列。
(3)腐败比较严重的国家(地区):清廉指数在25—50之间。
总体来说这些国家的腐败状况比较严重,由于处于经济、社会转型期,社会发生着急剧的重大变革,存在着大量的腐败机会,腐败问题已经对这些国家的发展构成了严重的挑战。这类国家主要包括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和转型国家,包括阿根廷、泰国、墨西哥、巴西、中国、印度等。
(4)极端腐败的国家(地区):清廉指数在0—25之间。
这类国家中大部分的政治制度都是十分腐败的,政府在反腐败方面基本上无所作为,腐败已经成为了一种社会风气,这类国家的清廉指数最近五年始终处于比较低的水平,基本上没有改善,少数国家还有继续恶化的趋势。这类国家主要包括非洲和拉丁美洲一些人均收入极低的国家,以及处于转型最困难阶段的国家。
除透明国际清廉指数(CPI)外,还有透明国际行贿指数(BPI)(参见表3)、世界银行控制腐败指标、全球竞争力报告(GCP)指标、世界竞争力年鉴(WCY)指标等,都是衡量腐败程度的指标。按照这些指标,同样可以得出中国20世纪90年代腐败频度较高的结论。
表3透明国际行贿指数(BPI)对各国腐败状况的评价(1999)
排名
国家(地区)
行贿指数
1
瑞典
83
2
澳大利亚
81
3
加拿大
81
4
奥地利
78
5
瑞士
77
6
荷兰
74
7
英国
72
8
比利时
68
9
德国
62
10
美国
62
排名
国家(地区)
行贿指数
11
新加坡
57
12
西班牙
53
13
法国
52
14
日本
51
15
马来西亚
39
16
意大利
37
17
中国台湾
35
18
韩国
34
19
中国(包括香港)
31
如果说清廉指数主要考察的是一国政府官员的廉洁程度、受贿状况的话,那么,行贿指数主要反映了一国(地区)的出口企业在国外行贿的意愿。从表3中我们可以看出,在世界上19个出口大国之中,北欧国家、澳大利亚、加拿大等国的出口企业在海外行贿的意愿比较轻,美国和日本居中,东亚国家(地区)比较低,中国(包括香港)的行贿现象是最严重的。
国际上,一些学者对中国改革开放以后的腐败频度也有所研究。英国学者斯蒂芬?莫尔在1997年出版的《权力与腐败》一书中说:近几年来,“中国人看到了物质和财富的好处,腐败也变得甚嚣尘上。总检察长张思卿承认,执法人员每年处理近20万件腐败诉讼”。美国新泽西拉马波学院的学者宫婷说:“近年来随着中国改革范围的拓展,人们亲眼目睹了腐败向经济领域的扩展”。他在《90年代中国腐败的形式和特征:带有连续性的变迁》一文中,具体地概括了股票市场、房地产市场、宏观经济管理、国际贸易中的腐败,考察了一些国营企业家的腐败等,认为中国的腐败现象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而发展。
2000年8月,一部名为《生死抉择》的电影在全国上映后引起强烈反响,国内票房收入超过同期所有进口的“美国大片”。该片如此吸引观众,是因为成功地塑造了一身正气,清正廉洁,勇斗邪恶的党员领导干部的形象,反映了广大民众坚决支持我们党反对腐败的强烈愿望。
对于腐败的危害,中共历代领导集体都有清醒的认识。毛泽东的“进京赶考”“决不当李自成”的论断尽人皆知。邓小平说:“不惩治腐败,特别是党内高层的腐败现象,确实有失败的危险。”江泽民同志说:“腐败会葬送我们的党,我们的政权,我们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大业”。胡锦涛总书记说:“坚决惩治腐败是我们党执政能力的重要体现,有效预防腐败是我们党的执政能力的重要标志”等。腐败问题连当年的蒋介石也是有切肤之痛的,在他败逃台湾的前一年,曾在演讲中怒斥国民党内的腐败现象。他哀叹道:“古今中外任何革命党都没有像我们今天这样颓唐腐败;也没有像我们今天这样的没有精神,没有纪律,更没有是非标准。这样的党早就应该被消灭被淘汰了。”而同时,他也直言不讳地流露出对共产党的欣赏。他要求国民党官员们要和“部队同吃、同穿、同住”。他说:“共军干部对于这点可以说完全做到了。他们官兵之间,只有职务上的区别,而没有生活上的悬殊”。他称赞共产党的组织性、纪律性和精神道德。
对于反腐败斗争,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表现了坚决、彻底的革命精神。厦门“远华”走私案发生后,丑闻因故被隐瞒了数月,当江泽民同志发现这一情况后,极为震怒。而当他听中央纪委的领导汇报后说,这些人的“后台”很硬,因而使调查工作受阻时,他非常气愤。
“现在我就是你们的后台”。江泽民同志说,“没有人的级别比我更高!”在查处这一案件中,朱镕基指示调查组“抓大鱼,放小虾”。那些受贿数额小、同意合作、并揭发大老板的人都免于处罚。中央纪委甚至建立了一个“证人保护”制度,以对举报人进行保护,这在中国的司法体制中是很罕见的。朱镕基的名言是:“准备好100口棺材,99口装贪官,还有一口装我自己。”
如果说改革开放初期,许多人对“党风关系到党的生死存亡”的警告还半信半疑的话,而今天则成了国人的共识和忧虑。
俄罗斯总统普京说:“腐败是苏联亡党亡国的重要原因。搞垮苏共的主要力量不是党内的反对派,而是党内的腐败分子。”在苏联亡党亡国已过去16年的今天,历史的迷雾已经散开,普京的话千真万确。原苏共党内的腐败层由于所攫取的财富和利益甚多,使社会主义和共产党的外衣已成为束缚,不便于他们更放心地去鲸吞更多的社会财富。他们已不满足于能够贪污腐化、以权谋私的事实制度,而是要通过改变国家制度在法律上承认他们所攫取的东西,并能名正言顺地传子传孙。简单地说,就是如果共产党变成了社会民主党,“成克杰、胡长清”们就不会担心再会被中央纪委“双规”,所贪贿的不义之财就可以披上合法的外衣。而事实上,苏联剧变的最大受益群体正是苏联的贪官污吏。剧变后,他们仍然控制着政权,控制着经济,操纵着社会进程,只不过称呼变了,不再称“同志”,而是名正言顺的“老板”,昔日的权贵摇身一变成了今日的新贵。
中国的有识之士甚至普通百姓从苏联、东欧的剧变、中国的现实都已清醒地认识到:腐败是导致中国亡党亡国的最大潜在危险,因而无不恨之入骨。湛江特大走私案曝光后,当地人编了这样的顺口溜:“个个都杀,会有冤枉的;隔一杀一,会有漏网的。”话虽偏激,但反映出民众对个别掌权官员的不信任和失望。官员是党的化身和政权的化身,对官员的失望,就是对党和政府的失望。
腐败的猖獗,使党中央震怒了。江泽民同志坚决表示:对敢于无视法纪、违法犯罪的干部,必须用重典。不管是谁,不论职务多高,该受什么处分就给什么处分,该重判的坚决重判,决不手软。
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主政的13年中,查处的大案要案之多,惩处犯罪干部级别之高,都可列入共和国50余年历史之最。
据统计,从1993年至1997年3月,全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686万多件,结案6339万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32万多人,其中县处级以上2万多人,地厅级以上1600余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50多亿元。
《思想理论动态》2004年第6期报道“五年因腐败倒下的党员干部人数超过三大战役的总和。”根据中央纪委提供的数据,1997年10月至2002年9月,开除党籍的有137 711人,三大战役我军阵亡 46 993 人,是三大战役的近3倍;5年来因腐败受纪律处分的 708 439 人,三大战役受伤人数183 624人,是三大战役的4倍;5年来处分县处级干部28 996人(开除党籍并追究刑事责任的),厅局级干部2422人,省级干部98人,特别是查处了北京市原市委书记陈希同、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副委员长成克杰、江西省原副省长胡长清、公安部原副部长李纪周、沈阳市原市长慕绥新等一批腐败分子,查办了湛江和厦门特大走私案,维护了党纪国法的严肃性,为国家挽回了大量经济损失。同时,一些实权人物也纷纷落马。中国红塔集团的头头褚时健,人称“中国烟王”,因盗用350万美元被判处无期徒刑。
2000年,中国处决的贪官,数量之多、级别之高,为共和国半个世纪以来所仅有,因此有人称这一年为“鬼”年。
2月26日,侵吞三峡移民款上千万元的黄发祥第一个在重庆伏法。3月8日,巨贪胡长清在江西南昌被处决。5月,广西贵港市原副市长李乘龙被执行死刑。“陕西第一贪”周长青和“甘肃第一贪”徐光明也走上不归路。9月1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副委员长成克杰在北京被枪决,他是迄今为止被处决的级别最高的贪官。9月18日,贵州巨贪许杰、杜建生被判死刑。10月8日,“延安第一贪”刘小兵被处死刑。10月12日,有“经济学博士”头衔的高佩义被处死刑。10月13日,“广东第一贪”谢鹤亭伏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