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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反对-第1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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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道的热度在继续。
  在很多人看来,姚立法的故事简直就是一个政治童话。
  或许,正是被这样的童话和一种不可名状的激情所感召,在人大代表、民主等等略显敏感的报道中,大陆媒体一扫以往审慎、不敢越雷池半步的报道作风,向前迈进一步,再迈进一步……对姚立法的新闻追踪,此后的几年,从未间断过。
  从各种新闻报道中了解姚立法的事迹后,全国各地的读者,纷纷给他写信。
  在这个崇尚中庸,信仰混沌,甚至羞于表达爱和感谢的国度里,人们却毫无保留地向一个素不相识的人大代表倾诉自己的敬仰之情。温暖,也就这样,在普通百姓和人大代表之间默默传递。
  湖北省一位姓邹的农民在写给姚立法的信中说:您是所有人大代表的一面旗帜,您的事迹不仅教育了我们每一个人,更鼓舞了我们农民兄弟。
  一个武汉大学的学生在来信中写道:我的目光被《为人民呐喊》五个大字和您悍然正气的面容吸引。尽管马上要参加紧张的期末考试,但我的心不再平静,一股神奇的力量让我一直看完了整篇报道。请允许我祝福您——姚老师——一个能真正执行代表职务能力的好代表……
  一个解放军战士来信说:今生我找到了人生坐标,我将永远视您为方向,并且愿意加入您呐喊的队伍,终生支持您。期盼有更多的人与您并肩一起为父老乡亲而呐喊。
  一个个体工商户来信说:第一次在《南风窗》上看到关于您的那篇报道的时候,我被深深地感动了。在中国,说空话的很多,但是像姚老师您那样用十几年的时间,实实在在的做事的人,真是太少太少了。您竞选成功以后,有很多事情等待您去做,您肯定很忙很累,很多繁杂的事情都得您亲自去处理。我想作为一个对社会有责任感的青年,应该去帮助您料理一些事情,尽我的努力帮您减轻一些负担……
  一个退休的老工人在来信中叮嘱姚立法:从杂志上看出您的生活很困难,不知道现在怎么样了?有没有我能帮上忙的?您一定要多注意身体,更要注意安全。因为,那些干部不会善罢甘休的。
  “不会善感罢休”显然言重了。不过,一些政府官员对姚立法的确怀有一向的恶感。在他们眼里,姚立法只是一个“地痞流氓”和“街头混混”。
  《农民日报》记者何红卫和王玉琪曾经在《人大代表姚立法参政议政为何遭遇尴尬》一文中,详细地记录了自己的采访经历:
  与普通百姓对姚代表的炙热的关爱相反,记者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政府办、市委办等“首脑”机关和一些部门却受尽了白眼。
  一些工作人员一听说采访姚代表,要么闭口不谈,要么非常冷漠。与不少农民把登有“姚代表”事迹的报刊贴在墙上或珍藏在箱底不同,这些有着相当文化的“公务员”大都称没看到过有关报道并且也不想看,仿佛生活在他们周围的姚代表和他们一点关系都没有。
  文章说,即便有那么几个官员接受采访,也是出言不逊:
  竹根潭镇的X镇长说:姚立法把人大代表这个光环做得太大,各乡镇的事都管,出发点不对。抓住一点,不及其余。
  市教育局H副局长说:我不会投姚立法的票。他采取的竞选方式不对。当选后到处找问题动机不纯,个人工作表现不好,作为人大代表没有先进性怎么行?
  市民政局W副局长说:姚立法爱钻牛角尖,死扣法律条文,有私欲,想出名。
  市经管局M副局长说:我觉得姚立法有点变态,精神失常。尽管我对法律不懂,但是他经常东奔西走搞调查,我认为不合法。老新镇委W书记说:他以偏概全,将矛盾公开化,是为了捞取政治利益。
  市政府Z秘书长说:姚立法动机不纯,反映问题片面,沽名钓誉。当时教育选区把握不好,使他在教育选区成功。他家徒四壁,窗户上连个玻璃都没有,小家管不好,何以治大家?他水平低,素质差,象地摊上的混混、无赖!如农民负担、下岗失业是普天共存的问题,如果带着有色眼镜看,那会没完没了。可他偏偏象个苍蝇,哪里有垃圾,就往哪里飞!
  把一个为民请命的人大代表比喻成逐臭而飞的苍蝇,Z秘书长的评论激怒了读者。一个网民在人民网发表感言:
  现在的人大代表象姚立法这样尽心尽责的似乎还太少,而象所谓Z秘书长一样的又似乎太多了点。所以,百姓爱姚立法、憎恨Z秘书长式的人物。我想,象Z秘书长这样的人应该清除出党和政府机关,因为他的思想和世界观已经不能代表人民的利益,也不能代表中华民族的利益!!!
  同样是在人民网上,一个网民质问道:
  在Z秘书长眼里,姚立法“家徒四壁”,是根本没有竞选资格的,更是不应该竞选成功的,那么请问Z秘书长:你认为一个人到底应该拥有多少家庭财产才配竞选人大代表?如果让你来制定人大代表的竞选条件,你会对参选人员作哪些限制呢?如果真的让你主持姚立法所在选区的的人大代表的选举工作,你又会通过什么样的手段来“把握”人们不投姚立法的票从而不让他当选呢?
  结果,这个选民不幸言中。多年后,当姚立法再次自荐竞选人大代表,由于各种人为设置的障碍,他最终无缘连任。这是后话。
  
  第五章 真相与谎言
  
  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邓小平文选》第二卷
  选举闹剧
  媒体的“狂轰滥炸”,不仅使姚立法名声在外,也使得潜江这个偏居一隅的小城市成为中国最为著名的县级市之一。自从宋朝有潜江这个地名开始,一千多年了,潜江的名气从来没有像现在这么大过。这个名气,不只是好名,也有坏名。
  “潜江市委市政府那阵子非常狼狈,工作很被动,每天被媒体搞得昏头转向,哭笑不得。”某潜江市退休干部摇头叹息说。
  由于一个市人大代表姚立法的锱铢必较,导致潜江市委市政府的工作经常被公众放在姚式“显微镜”下观察、分析。这个“显微镜”用勇气做镜盒,用良心作手柄,用法律作镜片,任何“病菌”都难逃它的“法眼”。
  事实上,“好戏”这才刚刚开了个头。此后的姚立法和潜江市名气一路飙升,直至“飙”洋过海,处于全国乃至世界舆论风暴的中心。
  董滩事件之后,姚立法带着他的“姚式显微镜”,开始了更为艰巨的调查——对全市300多个村庄1999年村委会换届选举合法与否的大调查。
  据了解,为了搞好1999这次村委会的换届选举,大规模选举之前两个月,潜江市特意在杨林州村举行了一次示范选举,让其他村都派代表来观摩学习。示范选举,顾名思义,就是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办法,搞一次具有表率作用的选举。
  种种迹象表明,这次示范选举,做了一次很糟糕的示范。
  杨林州村,当年可谓鼎鼎大名。一天夜里,村民们把镇党委书记关进猪笼子里作为人质,要求镇政府释放因为交不起税而被关起来的村民。这件事,轰动十里八乡。
  为此,潜江市兴师动众的派出了56人组成的工作组长期在该村开展工作。直到示范选举进行的当天,这个庞大的工作组依然没有撤出。
  据姚立法的调查,这次示范选举“从头到尾”都是假选举。首先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候选人的人选,是由镇政府指定的。这些候选人,以往在夏征等税收工作中打伤过村民。每每提到这几个人,村民个个恨得咬牙切齿;正式选举的时候,领取选票毫无章法。发放选票的人“大方”得很,有的村民一个人就领走好几百张选票……
  一系列违法操作之后,镇政府宣布杨林州村的村民选举成功。村民说,“咱村的选举,不是守法的模范,是违法的模范。”
  或许正因为这个示范选举独特的“示范”作用,后来举行的潜江市村委会换届选举,各种千奇百怪的违法操作层出不穷,演出了一场场选举闹剧。而董滩村的非法选举不过是这场选举闹剧中的一个小插曲。
  比如菜户村在选举的过程中,村支书想让自己的一个亲戚当村主任,所以指定他为村主任的候选人。不料这个亲戚无心政治,而且颇有正义感,选举的时候,他对村民说“请大家不要投我的票,我这个候选人是不合法的。”如梦方醒的村民纷纷弃票而去,选举也便不了了之。
  张金镇的蔡台村,9月28日选举那天,村民蔡宗正等四个人获得法定的当选票数。镇领导因为内定的候选人没有当选上村主任,一气之下把当场应该颁发的当选证书扣住,全部带回镇里去了。第二天,该村新村委会成员在接受镇里的分工的时候,票数最高的村主任人选蔡宗正反而成了副主任。
  熊口镇的瞄场村,选举前后进行了三次。第一次是在9月28号的上午。由于不规范的操作,导致收上来的选票竟然比实际票数多出120张。气愤的村民当场把选举的票箱砸了;第二次是在28号的下午。没有设立选举会场,而是组成六个流动票箱,到各家各户收集选票。选举的结果是只选出了一名村委会副主任,选举无效;第三次选举是在30号。镇党委L书记亲自坐镇指挥。L书记对村民说“特殊情况要特殊对待。咱村就不搞全体村民的选举了,按照每八户一个代表选选就行了。”尽管操作违法,但是镇里一把手发话了,那也只能这么办。选举结果产生后,L书记宣布这次会议产生的村委会试用期3个月。
  再比如园林办事处的马家台村。28号选举的时候,有市驻村选举指导组工作人员和四位市人大代表在现场指导,选举会场也设立在一个特殊的场合——潜江市委党校礼堂。
  可是,即便是在这样严肃的选举地点,有如此专业的选举指导,这个村的选举仍然非常“荒谬”。
  市委党校礼堂只有五百多个座位,选举的时候,该村弄虚作假,竟然宣称实到选民九百多人。在选民和选票都没有达到法定人数的情况下,园林办事处的领导宣布所谓的选举结果,并称选举“圆满”成功……
  诸如此类的事例,不胜枚举。随着调查的深入,姚立法发现,全市300多个村庄,一半以上存在乡镇领导操控选举的违法行为。
  事实上,在姚立法大面积调查之前,经常有农民举报违法选举的行径,但是,潜江市民政部门“忙”得根本顾不上,置若罔闻。
  2000年2月的潜江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二次会议上,姚立法提交了《建议撤销市民政局局长的职务》的建议案。姚认为,潜江市村委会选举中大面积的弄虚作假现象与民政局长的工作失职有很大的关系,他大胆的建议:撤销民政局局长的职务。
  这份建议案和农民的举报一样,没人理会。
  两个月后,爆出重大新闻,潜江市荣获了湖北省村民自治模范市的称号。
  “黑旗一夜之间变成了红旗!”姚立法说。
  在湖北省村民选举经验交流会上,潜江市有关领导这样介绍选举“经验”:
  一是采取了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并把宣传发动贯穿于换届选举工作的始终,组织群众反复学习村委会选举的有关法律法规,不仅增强了群众的法律意识,而且为搞好选举工作营造了强大的政治舆论氛围;
  二是市委、市政府成立了村委会换届选举指导小组,落实了干部承包责任制,出台了有关选举工作的文件,具体指导全市换届选举工作,把握选举工作的正确发展方向;
  三是抽调作风正、思想好、业务熟的人员组成工作组,进驻社会治安差、经济发展慢、群众基础差的村庄,开展选举试点工作取得成效,为全市的村委会选举提供了成功的经验;
  四是组织了两期《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培训班,为选举工作培养了一批骨干力量;
  五是严格依法办事,照章选举,为圆满完成全市选举工作任务起到了决定性作用。
  想象一下,经验交流会上,说者“口吐莲花”,听者春光满面,又是一个团结胜利继往开来的大会。在庄严的国歌声乐中,在热烈的掌声里,潜江市有关领导领走了“省村民自治模范市”的荣誉奖牌。
  “好事”接二连三地到来。不久,潜江市又荣获民政部颁发的全国村民自治模范市的光荣称号。
  在村民自治方面,潜江这个不断上演“选举闹剧”、挑衅法统的城市,真是挣足了面子,出尽了风头。忽悠了省里不说,连中央也给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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