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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反对-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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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为中国农村的基本土地政策“土地承包制”。这个制度一直沿用至今。
  这一年,《光明日报》刊发了历史雄文——《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篇文章尖锐地批评了“两个凡是”:“凡是毛主席作出的决策,我们坚决维护;凡是毛主席的指示,我们都始终不渝的遵循。”此后,经过艰难的博弈,中国迎来了第一次思想解放的春天。
  这一年,中国共产党召开了十一届三中全会。会议提出了改革、开放、搞活的重大战略方针。从此,中国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发展时期。
  这一年,20岁的姚立法身上也发生了一件大事,这个替姐姐烧饭带孩子的乡下青年“鲤鱼跳龙门”成功,他考上了潜江师范学校。对他而言,学校的一切都是新奇的。
  最为新奇的是,这一年的冬天,他第一次听说,凡是满18周岁的中国人都有选举和被选举的权利,老师通知他去参加区人大代表的选举。
  潜江的冬天,霜花遍地,阴冷无比。姚立法和同学们穿着大棉服,集体到学校的大操场排队领选举票。同学们伸出长着冻疮的手,从老师的手里接过选票,仔细地听着老师的交代“填某某的名字”。
  从老师嘴里说出来的名字,大家觉得很陌生,不知道他长得什么模样,是男是女?是胖是瘦?把这个人选举出来以后,是干什么的?他和同学们究竟有什么关系?大家一概不知道。
  不过,老师肯定是正确的,所以,大家都很认真的一笔一划的填写老师指定的那个名字。投完票后,没有等选举结果,姚立法和同学们就陆陆续续的回教室了。
  “我当时的感觉,这一项活动还没有参加学校一个文艺演出、一项体育比赛那么重要。”姚立法回忆。
  “有没有一些神圣的感觉?”
  “没有。选完,我们就忘了自己填的是个什么名字了。”姚立法说。
  “那么,对你而言,这次选举意味着什么?”
  “不意味着什么。我觉得自己像是在完成老师布置的一份作业。”姚立法说。
  “选举完了以后,同学们有没有议论一下?毕竟是一件新鲜事儿。”我有些不甘心的问。13
  我总以为,这个二十多年后,因为“人大代表”四个字而著名的姚立法,在经历人生第一次人大代表选举的时候,不应该和同学们一样:懵懂、茫然。
  “好像没有。就像做广播体操一样,做完就作完了。”
  1978年的这次选举,是1979年《选举法》正式颁布实施之前的一次试点选举。当时,在全国选取了66个地方进行试点选举,潜江就是湖北省的一个试点。
  年轻的姚立法和同学们不知道,他们不经意的一次选举行为,意义非凡,他们是在和祖国一起“学习民主”。因为这是十年浩劫践踏《宪法》、摧毁选举制度后,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次选举人大代表;是中国的老百姓在生不如死的政治灾难之后,重新恢复自己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这一身份的重要象征。
  潜江师范毕业后,姚立法被分配到当地部队的农场学校教书,1982年,响应援藏的号召,到西藏格尔木一中教书。1983年底回到湖北后,他被调入潜江县教育局上班,每个月的工资是47元。
  其间,姚立法娶妻生子,妻子在城关小学工作。一家三口人就住在城关小学低矮潮湿有霉味的平房里,这种房子夏天蚊蝇恣肆,冬天的时候屋里比屋外还冷。由于窗户太小,如果在屋里生炉子取暖,满屋子的烟,熏得人直流眼泪。
  日子就这么一天天的过去了。
  那时候,谁也没有想到,这个在清贫的生活里打滚挣扎的男人,将来的某一天,能做出震惊中国的事情来。
  如释重负的落选者
  1984年,姚立法26岁。他开始主动地参与人大代表的选举。而这种积极主动的态度和一条爆炸性新闻有直接的关系。1983年,潜江县教育局里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姓周的教员,竟然被提拔为副县长。这条新闻,一夜之间传遍了潜江县整个教育系统。
  这个幸运儿既没有“过得硬”的后台,也不算是教育局的先进分子和活跃分子。他无非具备了这样几个条件:第一,他是无党派人士;第二,他的年龄在30岁至40岁之间;第三,他是大专以上的学历。就这么几个条件,与当时中央提倡的“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革命化”的干部标准相符合。整个潜江的教育系统里,只有他一个人符合这样的条件,所以,他被破格提拔。
  有一个背景,当年,全国各地破格提拔了很多像周副县长这样的年轻知识分子。虽然,这些人未必有管理的天赋,他们中的大多数甚至根本不懂经济。但是,对于那时百废待兴、人才奇缺的中国来说,他们的年轻、学历和清白的政治面貌,似乎就已经足够了。这些曾经的“臭老九”,由于国家政策的转变,在这一轮提拔中成了香饽饽。
  这条爆炸性的新闻,对潜江县教育局教员们的震动非常大。
  最直接的影响是,教员们内心的政治热情被激活了,每个人都期待着奇迹有一天会发生在自己的身上,并开始对第二年的县人大代表选举表示出浓厚的兴趣。
  姚立法当年的一个同事回忆说,潜江县教育局一个领导在全体教职员工大会上曾经公开讲,“选出的人大代表能选举县长。周副县长是从我们教育战线提拔上去的,我们选出的人大代表一定要给周副县长投一票,让他当上县长。以后,我们也算是朝中有人了,个人和集体办事都方便多了。大家是老关系、老朋友,都是自己人啊。”
  领导的话说得那么实在,在场的教职员工都对他的发言报以热烈的掌声。
  这时,教育局几个年轻的教员心眼儿开始活泛起来,其中包括26岁的姚立法。
  当年,电视是很稀缺的东西,整个教育系统只有一台黑白电视机,报纸和杂志也不像现在这样铺天盖地。潜江以外的信息主要来源于广播。这几个年轻人经常聚在一块儿,通过一个只有两个巴掌那么大的小收音机来了解天下大事。据说,他们最喜欢听的是美国之音。
  “领导说人大代表能选县长,我们都觉得很新鲜。我们反复商量和琢磨,自己能不能推荐一个信任、尊敬的人当人大代表候选人呢?如果他被选上了,他就可以代表我们去选一个好县长。”姚立法说。
  “你说的好县长,是指已经提拔的周副县长吗?”我问。
  “是,又不全是,其实,当时我们的想法很笼统,很抽象。就是觉得很新鲜,特别想试一试。我现在回想,那时我们几个可能是出于年轻人的一种好奇和冲动。”
  通过自学《选举法》,几个血气方刚的年轻教员惊喜地发现:法律明确规定,人大代表候选人名单的提出,既可以由各级党委和政府提出,也可以由选民联名推举。他们随即作出了大胆的决定,推举一个人参加县人大代表的竞选。
  推举谁呢?他们想到了局里的一个姓饶的科长。据说,这个人性情耿直,无论是公开场合还是私下里,都敢和领导顶撞,敢说真话,是公认的硬汉。
  “你们为什么认为他适合做人大代表?”
  “选一个代表出来,就是要让他为大家说话。如果他是个胆小鬼,领导说句话就把他给吓住了,还选他做什么?”
  这大概是姚立法人生中第一次对人大代表有了朦胧的认识:人大代表应该敢说真话,敢为老百姓说话。
  据一位教员回忆说,当年,人大代表的候选人都是由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内定,内定的人选通常是各单位的头头和忠厚老实的先进工作者。
  所谓内定,顾名思义是指不通过广大选民,几个领导自行内部就先决定了。经常性的,选举还没有进行,人大代表是谁,选民早就知道了。所以,那个年代,选举只是走走过场,做做样子。当然,“过场”要正儿八经地走,“样子”也必须做得漂亮,让人看不出破绽。《选举法》中规定,人大代表应实行差额选举。什么叫差额?如果要选五个人大代表,那么代表的正式候选人至少应该是六个,或者更多。这样大家在选举的时候,有个选择。所以,领导还会指定几个人陪选。
  陪选,陪衬别人的选举。这样的人,都是领导认为可靠的、有培养前途的人。一旦确定为陪选的代表候选人,既不能闹情绪,也不能喧宾夺主,和内定的正式候选人抢风头。他的作用是确保别人能万无一失地当选。
  一直以来,人大代表选举中,这样的风气由来已久。所以,在潜江,从来没有哪个选民“傻乎乎”地跳出来,自己推荐一个代表候选人去竞选人大代表。“没用的,注定失败。”聪明的选民说。
  可是,年轻、少不更事的姚立法和同样少不更事的同事们却积极地行动起来,在他们的内心深处,希望奇迹能出现。
  他们找到饶科长,苦口婆心的劝他接受大家的提名,参与县人大代表的竞选。
  饶科长一口回绝了几个年轻人。理由很简单:人大代表的人选,上面早就定了。如果自己跳出来竞选,等于和领导作对,以后在单位就呆不下去了。
  饶科长的拒绝没有让几个年轻人灰心,他们天真地认为这是饶科长谦虚的托词。于是,他们自作主张,仍然联名推荐饶科长为人大代表候选人。
  后来发生的事情重重打击了几个年轻教员的热情。饶科长三番五次的向教育局领导表态,表示自己坚决不参与人大代表的竞选。他甚至说,几个年轻教员和自己有工作上的矛盾,推选的目的,无非是为了陷害自己。
  领导当场给焦虑的饶科长吃了颗定心丸,请他放心,意味深长的笑着说组织一定会安排妥当的。
  具体说来,领导是这样安排这件事情的。他们在“确定正式候选人”这个环节大做文章。17
  事实上,几个年轻人的推荐行为只是过了第一关,那时的饶科长还只是初步候选人。要想成为正式候选人,还必须过第二关“酝酿”。
  根据《选举法》规定,代表初步候选人公布后,由各选区的选民小组反复酝酿、讨论、协商,根据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
  选民是如何酝酿、协商和讨论的?讨论的结果是什么?“根据多数选民的意见”,具体是多少选民的意见?哪些选民支持?哪些选民反对?为什么支持?为什么反对?所有的这一切,很不透明,选民根本无从知道。
  由于酝酿的过程不公开、不透明,选举委员会完全可以操纵正式候选人的协商、酝酿过程,有非常大的人为操作的空间。
  中国政法大学的蔡定剑教授在《中国选举状况报告》一书中,将中国人大代表选举中特有的“酝酿”现象称作是选举程序中的“黑箱操作”,属于非法操作。蔡教授书中有几句话说得很是尖锐,他说:“这样,法律成了儿戏,选举实际上已失去意义,选民成了木偶。”
  酝酿的结果,正式候选人名单公布的时候,饶科长榜上无名。
  被“黑箱操作”非法酝酿出局后,据说饶科长反而很高兴,心里一块石头终于落了地,饭碗总算没被几个毛手毛脚的年轻小伙子砸掉。
  由于没有造成任何实际的后果,几个年轻教员这次的冒险行动被领导们忽略不计,没有挨批。
  第一次竞选人大代表
  1987年,29岁的姚立法被几个年轻教员推荐为人大代表初步候选人。他用自豪、新鲜、刺激来形容自己的感受。
  为什么推荐姚立法?一位教员回忆说:“他胆子大,敢作敢当。”据说,当年姚立法确实做了几件颇为大胆的事儿。他受教育局领导之托,对教育系统内违法乱纪的干部进行调查。结果好几个贪官被查处。他因此赢得了不错的口碑。
  头一次当上人大代表候选人,毫无经验的姚立法手足无措,根本不知道自己应该做些什么?怎样才能让选民了解自己?怎样才能让更多的选民投自己一票?他只能怀着好奇的心情作壁上观,耐心的等待着。等待着奇迹的发生。
  当年,和所有的年轻人一样,年轻的姚立法有很多人生梦想,比如,带着儿子环中国旅行,把儿子培养成出类拔萃的人才;比如开一家自己的公司;比如继续深造等等……但是,他的人生规划里,并没有人大代表这一项。
  当推荐姚立法为人大代表候选人的联名信交上去后,领导不高兴了。当晚,几个年轻教员被领导分别叫去谈话,要求他们撤回提名。
  “领导问我,姚立法的先进性表现在哪里?你们为什么要推荐他?”一位教员回忆说。
  “你怎么回答?”我问。
  “我说,姚立法敢说敢做,我们愿意推荐他。先进不先进,没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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