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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条命-第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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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名字叫遇断,我是一条断掉的道路。也许有一天你会遇到一条断掉的道路。我生长在遥远的地方,也许有一天你想到了远方,你就会看到我。

  我是

  对许多事情感到失望的孩子。

  我是一条人际罕至的路。不知道通向什么地方。

  人们都已老去。年轻人前赴后继在死去。剩下的逐渐变得疯狂而胆怯。

  而他们只是这个国家几千万年轻人的一个缩影、一小部分。绝大多数的年轻人都像他们,只是境遇不是这么极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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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章 死亡的颜色     

  A.

  谌烟 女 原名陈璐 1984年生于湖南衡阳,就读湘潭大学01级哲学与历史文化学院(后休学一年)。2004年6月3日晚11点左右服毒自杀(啤酒加农药)。

  网友评价:其诗歌与小说展现了80后一代人的纠缠、困惑、挣扎、绝望。文笔流畅,细腻,感情真挚、奔放、炽热。其人是真正垮掉的实践者。

  B.

  听我们的房东说,S城海淀区皂君庙地区一个16岁男生跳楼自杀。原因是他和父母吵架,他说不想写作业了,写得烦死了。父母就说你一定要写,不然就从楼上跳下去。他们不相信他真的敢跳。结果他说好吧,转身就从楼上跳下去了。然后就听到重物坠地的声音。他的父母哭着跑下楼,那时他还没有死,问他:疼吗?他说:浑身都疼。送到积水潭医院,很快就死了。这个男孩,我不知道他的名字。

  也许,只有年轻的时候,我们才会想死,并且真正去实践它。当我们逐渐长大,就会变得懦弱,而想永远地生活下去。所谓的:越活越爱活。

  不知道这是不是一个更大的悲剧。

  C

  无数的人想自杀。

  他们有的已经死的,有的还活着也是慢性自杀。活得没有一点希望。还自以为有希望。随时想死去。在研究各种各样的死法。怎么样才不疼?怎么样死得快?怎么样死得好看些?

  社会越来越动荡。

  这个社会的青年人基本上已经完蛋了。

  心怀偏见的不是我。

  十三四岁他们可以开车上学,他们买毒品享受,同样是不学习的人,但是人家有保障,可以出国。

  就像那个女的,中小资产阶级,几百万就被这个白痴挥霍干净了。

  有个孩子得癌症死了,他家没有钱,发现的晚,本来他学好了去学舞蹈跳得很不错可是没人给他机会。另一个孩子现在在私立学校,去年我在轻轨车站看见他,他上来和我打招呼,然后都没什么可说的,就各做各的。

  谁来关心前途无望的青年,有一届的八大金刚,在2000年全死了。有脚被抽筋的,肠子被捅出来的,来不急抢救。老师眯着眼警告我们这些考不上初中的,就让她继续维护等级制度吧,操你妈的!

  D

  一个偶然的机会,我认识了一个朋友。后来我住在她家里,她是写小说的。那阵子我睡不着觉,一直睡不着。她给我吃了一种药片。白色的小药片,只一粒,我就能从吃下去的十分钟后立马倒在枕头上直接睡到第二天下午,醒了以后的几个小时内还昏呼呼的不怎么清醒。

  她跟我说她有一段时间写一个长篇小说,由于太投入了,后来就经常失眠,一直睡不着,医生开了处方药给她,这种药非常有效。她吃8片才能睡着。有一次她发现她吃了20片还是睡不着觉。后来她妈妈就带她去了医院。

  那段时间她说她什么也记不起来,连日记也没写一篇。

  现在她很正常,她长得可漂亮呢!我挺喜欢她。如果她不说,我是不知道这件事的。

  E

  生活像死水微澜,金钱社会,难以改变,尽管一切是未知数,但我已经厌倦,一天都不想活下去。

  一个家伙对我说,他从八层的楼上跳下来,居然没死。他自杀过三次,他还有一个朋友们19楼跳下来都没死,真是求生不得求死不能啊!

  他说他随时想自杀。

  他说他要写的小说(其实他不写小说)的开头第一句话是:

  我一出生

  我的眼前已经是灰色城市。

  不知道坏坏和他那个朋友现在死了没有。那小孩儿18岁。

  他还有个干妹妹,浑身都是纹身。他来S城时就住在那个女孩家,她爸妈因此很不乐意,逼着他交水电费。后来坏坏回天津了,再也没有消息。可能是自杀了吧,他不是一直嚷嚷着要自杀嘛。

  F

  我以前做了个梦,使我想起你,我梦见我住在一个大城市里,我还有一票弟兄,包括我,几个猿猴和一个R2d2,就是星球大战里的那个机器人,我们的名字是詹姆斯帮,哈哈,像哪个70年代的摇滚乐队,我们四处乱搞,跟电影格斗俱乐部一样,我常常飞高,并喝得烂醉。

  我喜欢morrissey,他说他是无性的。我小时候就想嫁给他,下半辈子就写诗,

  我自己小时候就是个傻傻的朋克青年,我爸爸可挺傻。

  我老是想着死,想着消失,我快要到泰国当和尚了,而且我已经结婚了。除非有一个强烈的、与众不同的奇迹来让我改变我的决定。您是那个人吗?您是独特的花,我是正义的杂草。这世界太糟糕了,我爱您胜过爱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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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VER HOOD 法律     

  国家为了安定政局,制定了一个法律,名字叫“NEVER HOOD”,中文意思就是“粘土世界”。这条法律强制所有人都喝下一种药,那种药是这样的,如果你的头脑中没有反动的或者是危害国家政权的东西,或者是没有不可救药的颓废和要自杀的想法,那么这药就不起作用,而一旦符合了上述几条,药自动生效。(国家讨厌有国民自杀,因为那样会增加自杀比率,让国际社会侧目和不满。X国因为自杀比率过高而成为国际社会上除了中东等地最动荡的国家之一。)此药一旦喝下,终生有效,除非喝药的人已死。另,如果你是一个废物,一个无用的人,不会对社会产生效益,此药同样有效,只不过药性慢,药效会在三个月中逐渐加重,如果没有改观,那么他们的后果就会像上述符合条件的人一样。

  现在我来说一下这药生效后的反应。

  不幸中招的人,会在一个月之内身体慢慢变得脆弱,在这过程之中当事人并不会感觉到身体的任何变化,而在一个月之内后他们的身体会一点点地碎掉。碎的过程非常快,几乎感觉不到。而他们不会死,他们的身体会在碎掉之后一天之内重新愈合,而当他们再次醒来时会丧失记忆,就是那些“危害国家和社会”的记忆将像从来没有过一样丧失。他们将忘掉他们的轻狂岁月,他们将变成规规矩矩的好公民,这个国家的正常人,大众的一分子。

  那药放在自来水中,随着每家每户的正常生活,所有的人都无可避免地成为了“NEVER HOOD”法律的一分子。

  那是一个和平时夏天不太一样的夏天。NEVER HOOD法律实施的第一个夏天。

  一个酷热的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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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章 长梦(1)     

  “但愿我的青春是一个长梦,永远不醒”

  这个夏天,S城很热。天空常常呈灰蒙蒙的颜色。遇断躺在床上经常翻来覆去睡不着。屋子里没有空调,这在以前没有问题,只是今年S城比以住要热许多,遇断感到入睡成为一件痛苦的事。

  那是S城夏天最热的几天。今年S城天气非常奇怪,一会儿凄风苦雨,快赶上南方的梅雨季节了,一会儿又烈日炎炎,坐在那儿不动就一身汗,气压极低,人民感到非常痛苦。因为以前没这样儿过,以前的S城夏天,干脆得很,要么下那么几个小时的雨,雨停就出太阳,要么就阳光灿烂,小风一吹还挺凉爽。今年S城的这架势能把人吓一跟头。没空调的可怜孩子们除了抱怨以外无能为力。

  接到打过来的电话,让她参加一个朋友李坏的新书发布会。他是遇断的一个朋友,既然他都开口了,她又怎能不去?让她有点懊恼的是,那个朋友不亲自打电话过来。其实他们是认识的,而且认识好几年了。只是平时不太走动,很少联系罢了。

  发布会订在上午,朝阳区的一个宾馆。当遇断穿着小吊带和短裙到时,人还没来齐。

  李坏和在雨都时一模一样,甚至穿着同一件血红色的T恤。他说他最喜欢红色。他有些羞涩,也许是第一次参加自己的新闻发布会,也许是见到许多记者带来的紧张。可是不用为他担心,看看他的眼睛。那是双有点狡佶、写过诗的人的眼睛他认识的。

  李坏以前写诗。遇断就是这样和他认识的。那时候他们常常在一个诗歌的论坛里混。李坏那时候低调、沉默,他们在网上统共没说过几句话。但他们都有些共同的朋友。

  那是几前年,诗歌出奇地兴盛。那时他们几个写诗的“小朋友”经常在诗江湖写诗,也在聊天室里谈天说地。那时他们更年轻些,大概十八、九岁。当时李坏在上大学。对他的印象是他仿佛很朴实,又很聪明。在李坏上大学期间,遇断常常给他宿舍打电话,但每次他都语焉不详,但每次也都聊得尽兴才挂电话。后来在网上碰到他,和他提起这件事,他却惊讶,说从来没有收到过她打的电话,然后他打出他的电话号码,遇断这才明白,这几年她都打错了电话,是另外一个宿舍的人接到的,他们不知道李坏这个名字(因为是笔名嘛),于是接了电话,每次都很快活地听她说话,和她聊天。虽然打错了电话,但也像和李坏交流了心事一样,这太奇妙了。也只能发生在年轻人之间。“我喜欢李坏,他也喜欢我。心灵相通的人都会互相喜欢。我看到过别人对他的采访,他说:有能力和魅力的人应该更成功才对。我喜欢这句话。”李坏说,当时看了你的这段话,我就觉得咱们心贴得更近了。

  后来有一段时间没有他的消息。再后来,就听说他也写散文和小说。南方的一家报纸很快弄了一个新生代作家排名,李坏排在第一。而李坏的第一个长篇小说,未见其文,先闻其名。李坏很快成了炙手可热的新生代代表。

  估计他也对“代表”两字嗤之以鼻,但那也没办法,总得有个称谓吧。

  那天新闻发布会完,遇断和李坏在他住的宾馆房间里聊了半天,最后决定先到外面吃顿饭。

  吃完饭后,有了铺垫,便又聊了好多。

  遇断感受到了他的激情,原来他的激情都压在表面。这是在雨都时没有感觉到的。

  他把她抱到洗手间的台子上,然后他们接吻。那天遇断来了例假,他的手上都是鲜红的血。

  她喜欢看到血,他应该也喜欢,不然不会老穿着那件血红色的T恤。

  他说:“来例假了?也不顾及人家的情绪。”李坏皱皱眉头,露出又嗔又怨的神情。

  遇断一愣:“谁的情绪?”

  “它呀,你的身体的呀。”

  遇断听闻此言,在李坏的脖子上狠狠地亲了一口,然后说:“你真好……”

  原来你们比我都关心我。遇断心里想得其实是这个,但她没好意思说出来。

  在雨都时,遇断总是晚上出去和朋友玩,李坏则和“少年作家”呆在宾馆里,在半夜玩得正酣时,遇断曾收到过他的一条短信:“过来吃核桃,败类。”

  她倒喜欢“败类”这个称呼。

  在雨都还见到一个著名“少年作家”,原来也都只是只闻其名的,这回终于见了真面目。他长胖了一些,和他那张在网上和报纸上流传甚广的照片相比。

  而他说的一句话也让他们几个同样是“少年作家”的人吓了一跳:“我的感情嘛……看过《蓝宇》吗?”

  此话一出,满座皆惊。

  惊了以后就是短暂地尴尬。一段沉默。

  然后大家都装作没听见。心里却浮想联翩:《蓝宇》我们都看过……讲的什么事儿,俺们也都知道……

  当李坏带着遇断去那个地方时,遇断还不知道他的这个举动将给她后面的生活带来多大的意义。

  那天李坏做完N个采访后说,我要去趟文联,那儿有个活动。你也一起去吧。

  遇断这才想起来,早在一个多礼拜前,就有一个叫刘一帅人给她打电话让她参加那个活动,大概在半年前,刘一帅编了一本书《我们这年代》,找了大概几十个少年写手,每人选了一至多篇文章不等,遇断的文章也在其中,这书拖了几个月,现在终于要出版了。刘一帅已经给她打了N了电话了,有时候她都懒得接。她发现在电话里,这刘一帅不但口齿不清不说,还常常提出别的要求,比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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