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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知道,到了吃晚饭的时候,卡林忽然大叫一声,一跳跳下凳子,跑出门去,嘴里大叫大喊,非常高兴。原来,西贝朗又回来了。
从此,他们就再也没提将西贝朗送走的事。
(张 彦)
老 鹿 王
15 岁,对于鹿类来说,似乎已经到了生命的尽头。
几个月前,鹿王哈克就明显地感觉到自己的肌肉开始松弛,再也不能像过去那样在草原上自由自在地尽情蹦跶跳跃了;它的牙齿开始松动,连咀嚼鲜嫩的草叶都相当困难。然而,它不甘心像其他一些衰老的鹿那样,在奔跑的路上,或者在吃草当儿,突然“咕笃”一声倒在地上,普普通通地死去。
哈克是一头勇敢非凡的鹿王。它智慧出众,曾经身强力壮,它统治了尕玛儿草原的鹿群长达8 年之久。有哪头鹿不尊重它?不钦佩它?但是哈克的生命之火就快要燃到尽头了,它希望自己死的时候,能给鹿群留下一点永远值得纪念的东西。它希望自己生命的最后一抹火焰,能给鹿群增添一点光采。
四个月前,尕玛儿草原上出现了一匹凶恶的老狼,给鹿群带来了灾难。
每隔10 天左右,老狼必然冲击一次鹿群,咬死幼鹿或者老鹿。葬身狼腹的鹿已经有14 头了。鹿王哈克率领着鹿群四处躲避,但老狼像幽灵一样紧紧跟踪着鹿群。鹿群仿佛成了老狼的俘虏营、屠宰场,食品库。它可以随心所欲提取猎物,杀戮处置!
鹿王哈克受不了这种侮辱。
一种神圣的使命感,驱使鹿王作出一个非凡的决定:临死之前要与老狼决一死故,它要消灭祸根,为鹿群除害!
哈克一直没有把自己的想法传递给鹿群,甚至连它最宠爱的母鹿艾莉也不知道。要让一只鹿和一头狼面对面较量,简直是异想天开。再说哈克也不像从前那样有劲了,它要消灭狼,没有一头鹿会相信,除非它发疯了。鹿王自己也没有任何取胜的把握,说不定第一回合就会被狼咬断喉管。它不愿死后让同类嘲笑它不自量力。它要悄悄地干。
可是,鹿王哈克做梦也没有想到,就在它寻思怎样对付老狼,实施为鹿群除害的计划时,杰米会跳出来向它挑衅。
杰米是一匹大公鹿,它身躯魁伟、体格健壮,在鹿群里常争强好胜。也许它看出老鹿王已经衰弱了,于是它想推翻哈克的统治,自立为王。
一天黄昏,正当鹿群在臭水塘边,按地位的高低和等级的卑尊,有秩序地排队饮水时,排在队伍后面的杰米,突然奔到队列最前面。美丽的母鹿艾莉正在一块莲花形的石头上低头饮水,杰米伸出粉红色的舌头,去吻艾莉的面颊。艾莉是鹿王哈克最宠爱的妻子,它愤怒地拒绝了杰米的吻。杰米并不死心,又把舌头伸向艾莉的胸脯,艾莉急急地呼救起来。
鹿王哈克感到震惊。这无疑是一切挑衅中最严重的挑衅了!杰米的卑鄙举动就连普通的公鹿也无法容忍,岂止鹿王!整个鹿群骚动起来。哈克咆哮着奔了过去。
杰米退到臭水塘边一块空旷平坦的砂砾地里。这是理想的格斗场。它前肢微微弯曲,后肢挺得笔直,勾着脑袋,亮出八叉大角,摆出一副气势汹汹的打架斗殴姿势。
慌乱的鹿群散开围成了一个圆圈,它们紧张地观望着。面对气势汹汹的杰米,鹿王哈克突然觉得一阵悲凉。老狼的血腥恐怖笼罩着鹿群,死亡的阴影一天天逼近,杰米竟然还有心思争夺王位。要知道,窝里斗只能加快整个鹿群的灭亡啊。
哈克和杰米互相对峙着,这将是一场恶斗。老鹿王相信,运用自己的智慧、经验和精妙绝伦的挑眼绝招,是一定能打败杰米的。但那匹该死的老狼,还等着自己去拼呢。眼下杰米年轻力壮,极有可能恶斗百十回合,才见分晓。
然而,它毕竟老了,这场恶斗会耗尽它最后一把力气,它将再也没有力量去对付老狼了。
想到这里,老鹿王冷静下来。这时,杰米瞪着血红的眼睛,恶狠狠地向它冲来。就在杰米的八叉大角即将和鹿王琥珀色鹿角相撞的一瞬间,鹿王突然掉转头,向后面逃避开了。
整个鹿群呦呦鸣叫,老鹿王哈克害怕了,它逃跑了,鹿群开始向新鹿王杰米欢呼。
哈克极其痛苦地度过了七天。
它丢失了王位,丢失了鹿群对它的敬重,它的地位发生了由天上落到地上的大转变。每当鹿群找到一片新草地,只有等所有的鹿都吃完了嫩草,才轮到它啃一点枯黄的草根;每次饮水,只有当别的鹿喝饱了,它才能享受几口早被鹿群踏成泥浆汤的臭水,走路时,它只能走在队伍最后头,那是最危险,最容易遭野兽袭击的位置,睡觉也只能睡在鹿群最外围,任凭寒风夜雾吹刮在身上。最不堪忍受的是自己的爱妻又投进了杰米的怀抱,成为新鹿王的娇妻。
哈克的心在流血。。为了解除鹿群的生存危机,自己放弃了荣华富贵,含辱蒙羞,不就是为了杀死老狼吗?可谁又能理解它的一片苦心呢?连最心爱的艾莉都背叛了它。
哈克突然觉得自己错了,它是天底下最可怜的傻瓜和笨蛋!它要还击,它要夺回王位!
哈克将磨得无比锋利的琥珀色鹿角对准杰米的眼睛,一步步朝它逼近。
它要挑瞎杰米的眼睛,重新登上王位,它完全有把握成功。
可是,它的心突然一阵刀割般的痛楚。它仿佛看见已葬身狼腹的母鹿安娜哀怨的眼睛。为了虚荣的王位,为了轻佻的艾莉,难道能放弃自己的理想,眼睁睁看着整个鹿群毁灭?
不,不不——
就在琥珀色的锋利鹿角快刺到杰米眼睑时,哈克再一次临阵退缩了。它扭转身向后逃,它的屁股被杰米的八叉大角挑破了,鲜血直流。哈克再一次忍住了。
它等待着老狼的出现。
第八天,老狼又来了。
鹿群开始惊慌逃命,杰米跑得最快。哈克没有逃,它仁立在草地上,迎面对着老狼。哈克放弃了王位,忍受了屈辱,等的就是今天的较量。
老狼龇牙咧嘴朝哈克逼近。
哈克望着尚未逃远的鹿群,撇开四蹄朝一条山谷逃去。它想把老狼引进山谷、远离鹿群,它可以悄悄地干掉老狼。一旦自己身亡,而鹿群也可以在茫无天际的草原上,跑得更远一些。
这是一条死路,进了山谷,三面都是绝壁,无处可以逃生。背山一战,只能激起自己的勇气。哈克很满意自己的选择。
老狼并不理解哈克的意图,它紧追不舍。当哈克逃进山谷停下来时,老狼张牙舞爪,向哈克扑来。
哈克竭力躲避着,它用锋利的鹿角阻挡着老狼凶狠的进攻。哈克毕竟老了,动作有些笨拙,它防着左翼,老狼已经扑到右侧。它刚顾着前面,老狼已蹿到它身后。它不但一次也没用鹿角刺中老狼,应而背脊、脖部和后肢都被老狼的爪子撕开十几条血痕。它只能左右摇晃着角架、护住脖子,不让老狼咬着致命的喉管。
突然,老狼长嚎一声,纵身一跃,扑到哈克背上,爪子像铁钉似的钉进鹿皮和肌肤。哈克拼命地跳跃颠簸,它想把老狼从背上颠下来。猛地,它的臀部一阵剧疼,鹿皮被狼牙咬破。肌肉正被狼牙咀嚼,碧绿的草地上洒下一串鲜血。哈克发疯般地狂蹦乱跳,可是没用,老狼的牙已经啃到了它的后腿骨,发出嘎嘎的响声。
哈克一阵昏眩。它忍住剧疼,观察周围的地形。只见左侧不远有一片密匝匝的灌木丛,荆棘纵横,毒藤纠缠,毒藤上布满了一根根鱼钩似的倒刺。
于是,它向灌木丛奔去。老狼被颠下来,“咕咚”一声栽下地,痛得一阵呻吟。
哈克遍体鳞伤,失血过多,就要支持不住了。它知道不能硬拼,得想个办法。
它瞅准右面绝壁前有一道一尺来高的石坎,它朝着那里退却。老狼绕到左侧咬住了哈克的左后腿。哈克哀鸣一声,瘫倒在石坎边。它的喉管、脸颊和四蹄正好埋进石坎和地面形成的夹角里。那是一个老狼无法咬到的死角。
它侧身躺在地上,鹿角向外。
老狼扑到哈克身上,咬肚皮,咬肩胛,咬后颈窝。。哈克忍住火辣辣的疼痛,四肢不停地抽搐着,弯曲到一个最佳角度,紧紧蹬在石坎上,老狼在哈克身上乱咬了一通,便叼住它的后颈窝,想把它拖离石坎,这样才能咬它的喉管。哈克躺在地上一动不动,它感觉到鹿角碰触到了狼头,碰触到了柔软的狼腰。于是,它憋足劲,弯曲的四肢狠命在石坎上一蹬,脑袋向上一仰,只听见“嗤”的一声,锋利的鹿角已刺进湿热的狼腹,又粘又绸的狼血漫流出来。老狼一声惨叫,想跳开,但已经来不及了。哈克迅速站起,鹿角挑着老狼,冲到绝壁下,把老狼抵在岩石上。鹿角深深地扎进狼腹,狼血喷涌而出。哈克一只眼睛被狼爪抠瞎了,一只耳朵被狼牙撕掉了,脸上血肉模糊,可是它丝毫不松动,死死地抵着老狼。老狼的身体无法动弹,四足乱抓,凄声长嚎。
终于,老狼的叫声越来越弱,最后停止了嚎叫,停止了扑咬,慢慢垂下脑袋,整个身体也瘫软下来。
哈克欣喜若狂。它战胜了恶狼!自己还活着!哈克从狼腰里抽出鹿角。
恶狼倒在地下,肠子断成两截。哈克引颈长啸:“哟——哟哟——”,它想告诉鹿群,恶狼是可以战胜的!
突然,哈克的脖子一阵巨痛,紧接着“咔嚓”一声,哈克的喉管被狼牙咬断了,狡猾的老狼趁着还有最后一口气,挣扎跃起,一口咬断了哈克的喉管。
哈克犯了轻敌的错误,老狼刚才是装死啊。狼腹虽破,狼肠已断,但它只要还有一口气,它还会以死相拼的。哈克后悔已经晚了。它无力站立,浑身瘫软,四肢一曲,倒了下去。
静静的山谷里,两具僵硬的尸体倒在血泊中:一个是老狼,一个是老鹿王哈克。
(李 清)
野驴智斗猛虎
“黔驴技穷”这个成语故事,尽人皆知。这一成语对驴子的名誉大有损害。由此人们知道驴子是蠢货,它就那么点本事,一点也不中用。
可是,天下所有的驴子都那么蠢笨吗?
不见得!七十多年前,在东北与内蒙交界的大山里,就流传着一匹驴斗胜过一头虎的故事。
那是一头野驴。为了讲故事方便,我们给它取个名儿叫“阿克非”吧。
阿克非有一身灰褐色的细毛,油光水滑;两只尖尖的小耳朵,不时机警地竖起,一对明亮发光的眼睛,那眸子绿油油的,像两颗有生命的绿珍珠,嘴巴尖尖的,两排牙齿十分锐利;四条腿强健有力,走起路来“的笃的笃”
响,显得很有风度。
从长相看,它跟家驴没有多大的区别,但以气质而论,那就不可同日而语了。
它比家驴显得更加精明能干,体魄更为健壮。
这天中午,太阳火辣辣地照着山头。阿克非尽管蹲伏在树荫下,可是,仍觉得热不可耐,一个劲地呼哧呼哧喘粗气。现在,它真想去喝些水,再痛痛快快地洗个澡,好把一身暑气洗掉。于是,它爬起来,打量一下四周,然后不紧不慢地走着,去寻找水潭。
谁知,它走过一处草丛时,被隐藏在那里的一只老虎看见了。而阿克非呢,却没发现敌情。
老虎很”鬼”。它不马上出击,而是悄悄地盯上猎物,以寻找最适当的机会,来个突然袭击。
阿克非七转八弯,来到一个水潭边上。这地方,它是再熟悉不过了,几乎天天来。
水潭在一堵绝壁下面,水面平静得就像一块玻璃镜子。
阿克非朝四处张望了一阵,看看没有什么可疑的动静,就小心翼翼地走到潭边,咕嘟咕嘟地饮起水来。水冰凉冰凉的,真是解渴!
阿克非舔舔舌头,摇摇耳朵,甩甩尾巴,觉得舒坦极了。
这时,在它后面盯梢的老虎,以为时机到了,就一步步向阿克非逼近。
阿克非的两只尖耳朵,是时时开动着的雷达。它耸耳一听,察觉到了什么,回头一看,见是一只吊睛大虎,便慌忙夺路而逃。老虎大吼一声,三窜两跳,追赶上去。就这样,一场赛跑开始了。
阿克非跑得快如旋风。而老虎跑得更快,简直像一道闪电。不一会儿,它们之间就只相距几十米了。阿克非扭头一看,见老虎离自己这么近,急得“昂”地嘶叫了一声。
老虎一楞,但马上镇定下来,仍然风驰电掣般地追赶猎物。
怎么,难道阿克非吓昏了头?前面明明有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