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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疯了-第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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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贝贝不停地说,“妈妈,怎么没见着叔叔呀?” 

    温尼心里急,就没好气地对孩子说,“你嚷什么,妈妈不正在找叔叔吗?” 

    “你好,温尼;你好,贝贝!” 

    一个男人的声音从身后突然响起。 

    温尼回头一看,正是头上有光疤的高个子阿东。 

    阿东将温尼头上的红玫瑰拿到鼻孔下嗅了嗅,然后又很自然地将温尼和贝贝拥抱在一起,脸上露出那种很家庭化的男人的微笑。 

    旁边有人“咔嚓”接连拍了几张照片。温尼发现了,正要制止那人。阿东说,“没事。是我要他帮我照的。我付了钱的。” 

    在出租车上,阿东告诉温尼,打从他出国十多年来,这是他第二次回老家看望年老的父母,也是他在香港工作以来的第一次回国。父母总是担心他是否成亲,有没有孩子。他总是告诉他们,有了,一切都有了——老婆、孩子、家庭等,样样不缺。 

    阿东说,他不想让两个老人家担心。可上次回国,父母亲就不停地责备他,为什么不将老婆孩子带回去,让他们看看。然后还发气地说,下次回来,如果还是一个人,就不要回去看他们。说得阿东惭愧不已。 

    “你为什么不结婚啊?”温尼话一出口,就后悔了:每个人有每个人的想法,自己结了婚,不也离了吗?与其这样,还不如不结婚!但是她又想,以阿东这样的条件,真是要找什么样的女子不可以呢?当阿东很优雅地拥抱她时,一股强烈的柔情从她心底泛了出来,她偷偷地、长长地吸了几口阿东身上散发出来的混合着男人香水气的独特气味,这气味刺激她的柔情更加灿烂。她原以为再也不会有心动的感觉了。可是,如今,一见到眼前的这个男人何为就这么快地产生了一种强烈的感觉呢?她甚至“可耻”地想:他要是跟我做爱我也愿意。 

    “天啦,我都想了些什么啊!”温尼的脸“唰”地红了。阿东却敏感抓住了这一瞬间,他将温尼的手握进了自己的掌心。贝贝坐在出租车前座,按温尼的说法是“坐到了最重要的位子”。贝贝很高兴,他对这个从未见过面的“叔叔”也很有好感,阿东给他买了一整套“追兵出击”的电子玩具,让他兴奋不已。 

    温尼小声地对阿东说,“贝贝总是叫你叔叔,你的父母不会感到意外吗?” 

    阿东也小声作答,“没事。如果他们问起,我就说在香港有不少父亲就被孩子叫‘叔叔’的。”他稍稍用力握了握温尼的手,又说,“刚在我们在机场上的照片都是很有用的。” 

    温尼明白阿东的良心苦用。可她还是不明白阿东为什么不结婚。当然,她不会蠢里蠢气地直接问他的,至少现在还不是时候。当阿东用力握她的手时,她也用力回握着他。 

    温尼感觉阿东的手很有肉感,很暖和,也很有力度。她的心再次荡起了春水。 

     
 
  
  


第三章 爱情杀手
“结婚,就是要出乎意外!”

    阿东的父母见阿东带着老婆孩子回来了,高兴坏了。他们忙上忙下,拉着贝贝问这问那,还拿出好多他们平时都舍得吃的东西来。 
    可贝贝对山里人的话听不懂,还得要阿东在一旁作翻译。 

    阿东便利用这个机会,过滤了他们的语言,也过滤了阿东父母对温尼与贝贝的怀疑。 

    温尼倒是显得贤慧,她不停地帮着“婆婆”做这做那,真是“说得少,做得多。” 

    阿婆就说儿子阿东有福气,“娶了个好婆姨”。 

    说得阿东和温尼惭愧不已。 

    当天晚上,最严峻的挑战终于来了。按照阿公阿婆的安排,阿东、温尼“夫妻”睡一个房,贝贝睡另一个房。 

    小孩子毕竟不懂事,加之一天的长途旅行,已经累了,因此,吃了晚饭,就早早地睡了。 

    反正在家里,他也是一个人睡。 

    阿东和温尼陪着阿公阿婆说了好一会儿的话。两位老人家觉得一个孩子太少了,他们劝温尼还年轻,赶紧再生几个。 

    温尼便朝阿东眨了眨眼。 

    终于进了一个房间。阿东对温尼抱歉地说,“对不起,我只想应付一下老人家,没想到睡觉这个具体的难题。” 

    温尼也只是有些尴尬地说,“我也没想到。桂妞要我帮你这个忙时,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做。只是想,事在人为呗。” 

    阿东是何等聪明的人,当温尼说“我也没想到”时,话里似乎透出了她“不该来”的信息,因为“太冒昧”了;但当她最后说“事在人为”时,他又放心了。根据他与无数女人打交道积累的经验,这句话的意思是,只有把握时机,“假戏也可以真做。” 

    重要的是“分寸”。这是男女交往中许多人面临的最大难题。 

    这个难题对阿东来说,并不难。 

    房间气氛有些古怪。这是事情进展的开始,是正常的“开始的艰难”。 

    阿东说他很喜欢贝贝。这句话让温尼理解成:他很喜欢我。 

    温尼的理解无疑是正确的。阿东的确喜欢她,当他在机场看见她时,他就在心里说,这是一个有魅力的女人,只是她的魅力压抑得像那朵红红的玫瑰一样——要是放松地长,一朵红红的玫瑰其实也就是一个红红的玫瑰园。 

    温尼的确压抑太久。这种压抑被阿东温情地一抱,像是触到了某一个开关,她的风情自然地流了出来:我原本就是一个生性温柔、向往浪漫的纯女人啊。只是她的初恋遭遇到爱情杀手,而她的婚姻更是将她的女人味彻底磨掉了。 

    女人的最大不幸莫过于初恋和婚姻的双重失败。 

    离婚,对身心疲惫的温尼而言,她并不期望能回归到最初的激情;但她想,也许至少可以回归成一个有欲望、有向往的“小女子”。 

    “今天你一定累了,咱们睡吧。”阿东对温尼轻声说,“这样吧,你睡床上,我就睡在地板上。” 

    温尼本来想说,“哪怎么行?”因为天气太冷,睡地板上无疑是要得病的;但是,她将这句话压了下去,因为,她不能表现得过份“热情”,否则,“人家不会觉得我太轻浮吗?” 

    因此,她轻轻说了一声“谢谢”,就上了床。 

    当然是和衣而睡。 

    但在拉灯前,温尼还是好心地提醒了一句,“实在太冷的话,就到床上来吧。我相信你是个君子。”阿东的心里一热。这年头很少有人还讲这种“君子”或“小人”之类的“幼稚”的话。 

    有一团火在阿东的心底里慢慢地升腾起来。他躺在冷冷的地板上,蕾仙的裸舞在这个时候竟然重新从脑海里翻放出来,那么逼真和生动。 

    情窦初开和第一次手淫都与这个裸舞联在了一起,与裸舞联在一起的还有那绵绵的像薄雾一样弥漫在他心中的忧伤。 

    这忧伤直到“维也纳之旅”才算彻底清理掉。 

    床上的温尼传出了轻微的鼾声。这种女人味十足的鼾声将阿东心底里的火挑拨得更加透热、更加明亮。 

    阿东想,人,真是奇怪。他有过多少女人啊。与女人做爱,只是排泄激情的一个渠道而已,他并不期望与女人一进入房间就有“因为‘爱’而想去‘做’的冲动”。 

    但温尼让他有了这种感觉。这是一种很好的感觉,很美丽的感觉。 

    阿东并不相信温尼真的睡着了。作为试探,也作为对诱惑的考验,他轻轻翻了个身,嘀咕一句道,“呀,这地板真是冷。” 

    “快上来吧。”果真,温尼说话了,而且是那种善解人意的柔情的话,“这床上一个人也睡不热呢。” 

    阿东应声而起,一把将温尼搂在怀里。 

    激情如潮。 

    温尼已经很久没有性生活了。这一下被阿东的火一点,身子一下子软得像要融化似的,她紧紧地粘在阿东火热的身体上,令阿东有了从未有过的冲动。 

    温尼轻轻地叫了一声。但她自己立即用手封住嘴巴——因为她担心隔壁的阿公阿婆会听到。但她的手被阿东揭开了。 

    阿东将粗鲁而又文雅的吻填补去。 

    紧接着,一阵泥湿的声音便像蜥蜴爬墙一样在房间响起。 

    折腾了好长时间,阿东才淋漓尽致地喷出他的精华。 

    温尼来了三次高潮,她兴奋而幸福极了。 

    “有这种生活,我真愿意去死。”温尼在心里这么说,同时觉得以前的日子真是白活了,也白白地浪费了她最好的年华。 

    阿东习惯性地要去洗澡,可突然想起,老家没有这种方便。 

    看来,性生活也要在高雅场所做,那样的话,更能将“兽性”和“文明”完美地结合到一起。 

    温尼心满意足地躺在床上,浑身无力,但她还是感激地用手轻轻触摸阿东那强壮的身体。 

    “人与人真是不同啊!”温尼又在心里发出这样的感叹。 

    那天晚上,他们又一股作气地进行了第二次第三次。到第四次时,阿东实在没有弹药了,可他又不愿从温尼那磁场般的白嫩的身体上下来。 

    温尼则完全成了一团温热的肉团,任凭阿东折腾,她连叫喊一声的力气都没有了。她觉得这一夜比她结婚十一年与前夫全部的性生活加在一起所用的激情还要多。 

    “这头蛮牛”。温尼已经欢喜地这么叫阿东了。 

    阿东的肩膀上写满了温尼因为激动而咬出的深深浅浅的牙痕。 

    那是一道道爱的张显。早晨起来时,阿东用十分平静的口气对温尼说,“此刻你最想要做的事是什么?” 

    温尼脱口而出的竟是:“我想跟你结婚。” 

    阿东笑了,说,“这也正是我要说的话。” 

    两个最不想结婚的人“闪电般”结了婚。 

    返回香港前,桂妞从北京打来电话,问阿东:温尼表现得怎么样? 

    阿东说,出乎意外的好。 

    桂妞难得听阿东这么评价一个人的,连忙问:“你们假戏真做啦?” 

    阿东说,“这不更好吗?” 

    这时,温尼接过阿东的手提,对桂妞说,“阿妹,这回你给了我一笔好生意——让我赚回了一个老公。” 

    “太出乎意外了!”桂妞在电话的另一端尖声叫道。 

    阿东哈哈大笑,对着电话吼道:“桂妞,我告诉你——结婚,就是要出乎意外!” 

     
 
  


第三章 爱情杀手
爱情杀手,在燃烧的肉体上“阳萎”(1)

    温尼对胡乃一的印象已经模糊,像一场早春的蒙蒙雨,落在嫩嫩的叶片上,被太阳、风、岁月一打磨,最多只能留下一些可疑的、无法辨认的残迹斑点。 
    胡乃一是一个作家,专写爱情小说。一九八九年秋天,他在上海复旦大学作家班读书。温尼是从胡乃一发表在报刊上的作品了解到这一信息的。 

    事实上,温尼怀着少女的情怀对胡乃一注视已久。她读了他不少作品,惊讶于他作为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怎能写出如此深沉动人的文字来。 

    在她的想象中,胡乃一头上戴着王冠,闪烁诱惑的光芒。 

    因此,她刚刚从浙江一所中专学校毕业,分配到湖州城南区工商银行工作的时候,她就有了一种冲动,要找到胡乃一,看看他究竟长得是个什么样子。 

    恰巧此时,温尼读了胡乃一发表在《作家》杂志最新的一篇小说——《镜子里的爱》。温尼被故事中男女主人公的纯情深深地感动。小说的落尾,胡乃一标明了写作地点“复旦大学作家班”。 

    温尼当即就胡乃一写了一封信去,谈了她对这篇小说的看法。因为不知道能否收到,她没有写得太多,就买了一张八分钱的邮票将信匆匆地寄了出去。 

    客观地说,她并没有对这封信寄予太大的希望,心想,像胡乃一这样才华横溢的作家,每天一定能收到不少像她这种文学爱好者的来信。因此,即使他收到了温尼的信,他也不一不定有时间和精力来回复她。 

    但出乎意外的是,温尼很快收到了胡乃一的回信。他的信写得很简单,却又像诗一样的美。信的最后,他希望能看到她的玉照。 

    温尼兴奋极了。她立即回了一封长信,并在信中夹寄了一张满意的生活照。 

    两人就这么认识了。 

    胡乃一对温尼每信必复,而且他还时常在信中夹寄一些短诗,情意绵绵,让温尼的心像得到了阳光的照射一样,明朗而欢快。 

    她还试着给胡乃一打去电话。胡乃一也给她打过电话。两人的关系越靠越近,感觉神圣的爱情正沐着月光向他们走来。 

    一九九零年元旦,胡乃一邀请温尼去上海看“焰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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