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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真实地再现了空洞的物质主义者所滋生的精神厌倦和肉欲的疯狂等当代社会的生存景观。
这是一本用独特的视觉和观念紧扣时弊的小说,叙述语言富于动感,刻画人物生动有趣,读来轻松,寓含深意。
在废墟上跳舞
作者: 潘能军
第1节:性爱主义者
周小雨汗流浃背地奔到我这儿时,正到中午时分,我正在做一道西红柿鸡蛋汤。她把坤包远远地往床上一丢,就大叫着我的名字。我说,你明知我在,还大叫什么嘛。其实,我像一截木头,戳在离她不到一米远的地方。我看见她的坤包在空中划了一条优美的弧线,正好落在床上的一沓稿子上。可能是因为屋里光线很暗,从阳光中跑上楼的她,眼睛突然走了花没看清我的缘故。她像一只花猫在锅边嗅了嗅,然后就上卫生间去了。我听到哗哗的水声,估计她在冲凉。我想她的肚子肯定早饿了,就加紧把饭菜做好。
不到十分钟,她赤裸着水淋淋的身体出来了,然后,用猫一样的眼睛看着我,迈着细小的猫步向我走来。
我说,你先把衣服穿上吃饭吧,我肚子饿了。
她扭动着两片饱满的屁股,用水津津的胳臂揽着我的腰,挑逗地说,先做爱,后吃饭。她的口气不用分辩,让我实在很为难。我看着锅里的鸡蛋汤,正要往碗里倒,可她抢先把火灭了,把我拽了过去。
我们躺在沙发上做爱。我趴在周小雨的身上,就像趴在一块湿软的沙滩上,我用顽强的毅力战胜着饥饿;而她像一只刚从水里爬上岸的母海豹,双腿紧紧地夹住了我的腰。我感到自己完全像只中了暗夹的狼,动弹不得。她跟别的女人不一样,在高潮到来之前,对性爱的过程丝毫不能马虎。这就像她所说的做爱与享受美味食品一样,不光是个吃饱的问题,关键是让味觉得到享受。所以,和她做爱,我必须要集中精力。
我感到这个性爱主义者比女权主义者更可怕。
我的任务完成后,周小雨看到我闷闷不乐的样子,像安慰我似地说,吃饭吧。
我看到锅里浮着一层油沫的鸡蛋汤说,我现在毫无食欲。
那天如果我彻底醉了,我的生活肯定不是现在这个样子;如果我不是跟李卫兵这伙人混在一起,我肯定不会遇到周小雨;如果我不送周小雨回家也不会发生那么多的苦恼。总之,那天如果我彻底喝醉了,前面的“如果”也就不成立了。可我哪天偏偏处在要醉不醉的时候,性情勃发的时候,满嘴高谈阔论的时候,遇到周小雨就自然地与她勾搭上了。准确地说,也不是勾搭上了,是她的歌声在瞬间唤起了我很多欲念和感慨。
在相当长的一段日子里,我的生活总是被这些“如果”里搅和着,为何总在事后反思?我讨厌瞻前顾后的家伙和把任何事情当大事做的家伙。可我实在瞻不了前,却老要顾后。有些事情过去了就过去了,我却还要作一番反思;而反思的结果却并没有帮助我痛改前非。这让我自己也感到莫名其妙。我的问题究竟出在哪里呢?
李卫兵说我是一个在错误的年代里错误出生的人。出生在错误的年代这一点我承认,可是错误的出生,就让我感到莫名其妙了。我和李卫兵都出生在60年代自然灾害年。你听听他带有时代烙印的名字,就能想到他的出身。荒年出生的人其身体的营养和知识的营养都严重不足。童年时,饥瘦如骨,饥饿成性;少年时,拖着两条鼻涕跟着狂热的大人们糊里糊涂地喊口号;青年时,好不容易混进三类大学,带着传统的道义和崇高的理想学文化,但走出校园后,一点豪情和理想很快就被社会揉成了碎片,被生活所消解;走进社会后,社会急剧变化,70年代出生的家伙们更加生猛地登台,很快就淹没了我们的身影,我们突然变成了被遗忘的一代。我们是“红旗下的蛋”,可这蛋下得不是时机。从这种意义上说,我们比在50年代豪情满怀建设新中国的父辈还要惨,比我60年代出生当知青的姐姐还要惨,她还真正体验过理想主义的温情呢。
我不明白的是,错误出生难道就意味着要在一生中错误地生活吗?
在李卫兵那辆二手桑塔纳轿车里,我还那么自以为是呢。这个先富起来的朋友总是在我反思着什么、又难以自拔的时候,把车开到我的楼下,然后把我拉到某家酒店,用酒精洗刷我越思考越糊涂的脑子。实际上,酒精只是使我的身体得到了短暂的放松,而我的脑子却多了一些更加不切实际的想法。酒后的幻觉使我飞得更高,也使我跌落得更狠。
在我离婚前,李卫兵的邀请相当少,即便他邀请我喝酒,我一般也不会把老婆带上,加入他安排的饭局。头一次的经验告诉我,千万不要把老婆带到比你混得更好的朋友面前。婚后的女人没有逻辑,但比较法还是学得很精的。
有一次在李卫兵的家里喝酒,一桌同学都带了老婆或丈夫,这是他嘱咐的。李卫兵把我们带到他家里喝酒,有两层意思:一是让我们观赏他豪华的新居;二是请同学带上老婆在家里喝酒显得更亲切。那天,男人们坐在一块抽烟、打牌,女人们当然得聊点穿戴打扮上的事情。她们一边聊,一边在李卫兵老婆的带领下到屋子里参观。女人们口头羡慕不已,但我感到她们内心里大概也有点嫉妒或酸涩。钱国君的老婆嘴里还不断发出啧啧的赞美声。这女人文化不高,我感到她是打心眼里佩服李卫兵的能力和他老婆的福气。我从侧面观察了一下我老婆孙妮的表情,她有点自惭形秽的味道,被这豪华的居室搞得有点无所适从。其实,她长得清爽漂亮,在这群女人面前,她的举止完全应该是大大方方的,而当时她脸上小气的神态让我有点不舒服。前来喝酒的唯一一个叫童敏的女同学,虽然长得很一般,却一直在大声地咋咋乎乎地说笑着。她说,李卫兵,你到底在做什么买卖嘛,两年不到,居然就进入上层阶层了,该不会在贩毒吧。李卫兵的脸上有着明显的得意,这家伙在女同学中只请童敏,是有其潜在用意的。在大学里,他喜欢过童敏,可他的喜欢却并没打动过她,多年压在心里的醋意只有用一个成功男人的得意来消除了。童敏的老公一直在陪我们打牌,我们的烟把他熏得直咳嗽。我感到十分不解,童敏为何嫁给了一个憨厚的工人。可你从她的脸上根本就看不到一点什么屈就的神情,心态和神态都显得很自然平静。
那一场酒喝得实在有些憋闷。首先是钱国君喝醉了,然后是童敏的老公,两个大男人居然比女人还不胜酒力。钱国君的酒量我知道,三五杯的样子,三五年过去了,也还是三五杯,可见他的生活是多么稳定或者平淡。如果不是她老婆替他代几杯,可能早就喝翻了。我们说,钱国君有福气,老婆漂亮,还会关照人。这话对在座的女人是个明显的打击。我老婆孙妮就有点不对劲,钱国君的老婆主动跟她喝酒,她硬是找借口推掉了,让别人难以释然。
童敏毕竟跟我们是同学,在酒桌上,她活泼得多。她回忆起我们男生在学校里所干的荒唐事,勾起了我们的同学之谊,乐得我们几个男人直喷饭。童敏是我们班的文艺委员,虽然不漂亮,但歌舞很优秀。李卫兵喜欢她是有道理的。在学校里,他曾对我说,童敏长得像董文华,他和她跳舞时还摸了她饱满的乳房。在那时我感到李卫兵这人有点下流,其实他是真的爱上了她。下流的人才会爱呢。这是李卫兵后来的逻辑。在毕业的前一天晚上,他跟童敏坐在足球场上谈到下半夜,谁也不知道他们的感情处在哪个阶段了,只是知道,毕业后,他们就劳燕分飞了。
那天,在回家的路上,我借着酒兴说着大学时的事情。但我老婆孙妮一言不发,末了,才说了一句让我大为光火的话。她说,别人什么都有了,你怎么活得那么窝囊。当时,我愣了半天,心口堵得慌,脾气陡然上来,脱口臭骂了她一顿,嫌我穷吗?你他妈给我滚蛋,找你的大款去吧。回到家里后,我就骂得更恶毒了。
这是我们结婚以来我第一次骂她,也是我骂得最恶毒的一次。当时,孙妮哭了一夜。
第2节:我的内心痛成了一滩烂泥
李卫兵的桑塔纳轿车把我往郊区的一家酒店里拉。他说那儿有好吃的东西,让我也去享受享受。
李卫兵是个铁杆哥们。我们的友谊还不是因为我们是大学同学,在大学里,我们根本就玩不到一块,他那流里流气的神态让我不屑一顾。我们的友谊是因为毕业后,我帮他报过一次仇。
那时,他爱上了棉纺厂的一个丫头,而这丫头已有一个厂外的男朋友,开始他根本就不知道,那丫头也没跟她明说。他去找她,她也没有拒绝的意思。李卫兵在厂里还算个坐办公室的知识分子,找那丫头就更自信了。有一次,我在他的宿舍里喝酒,他喝着喝着就到楼下找那丫头去了。不到一会儿,楼下就传来一阵厮打声。我赶紧下楼,发现李卫兵被一个粗壮的男人揪住正往墙上撞。我看势头不对,偷偷拿起地上的一根棍棒,猛地给那家伙捶了一家伙。那家伙大叫一声后,顿时放了手,撒腿就跑了。后来那个粗壮的家伙再也不敢进厂区的大门了,再后来李卫兵也把那个毫无主见的丫头给甩了。
从那以后,李卫兵就常常邀我喝酒,以报答我的救命之恩。我们的友谊在酒里渐渐地加深了。
过去,我的确有点瞧不上他,认为像他这样突然发了点财的家伙,邀你去喝点酒,是为了显示什么或者有什么其他的利益因素。后来我发现李卫兵邀请我,完全是把我当成了真正的朋友,他的义气就可以证明这一点。
在路上,他的手机一直在响,他没有接,只是看了一眼显示的号码。手机后来又连续响了几次,他还是没接。我坐在副驾驶座上,仿佛听一段无聊的音乐。李卫兵说,操!这女人真有耐心。我说,是你老婆吧,该回的电话还是要回的。他说,回个屁!是个骚娘们。他又说,如果是老婆的电话,天大的事也是要回的,把老婆安抚好了,男人才有自由啊,哪像你总是在老婆身上耍狠,随随便便地就把婚离了。离了有什么好?家里红旗不倒,外面彩旗飘飘,这才叫潇洒。这样的高见,我从李卫兵的嘴里听厌了。
离婚后,我把家里所有的财产都留给了前妻,包括房子和900元的存折。我除了带走衣服和一包书外,什么也没要,从家里出来,基本上是一个光人,像个一夜之间输得精光的赌徒。
离婚的那天,我拧着两个包在马路上盲目地行走,外人以为我急着去赶火车。一辆接一辆的士缓缓地从我身边驶过,看到我毫无反应,然后才失望地扬长而去。
我停下来,坐在一堆书上抽烟,心情复杂,一会儿涌现出自由感,一会儿冒出悲壮的情绪。我的悲壮感与所谓的前程毫无关系,那时,我已对前程不存在任何奢望了。
我的悲壮感与我屁股底下的书和手稿有关。它们比我的心还要沉重,是我一生要搬动的宿命的石头,是我灵魂的栖落处,最后也是我生命的一块墓地。在外人的眼里,一个背着书和手稿流浪的男人,在90年代的大街上,比在城市里溜达的农民还要悲惨十倍。滚滚而来的红尘,虽然裹胁着欲望的腥味和铜臭,但我的痛苦实际上与这没有多大的关系。我的痛苦就是因为我不得不为我清洁的灵魂而痛苦,我的痛苦是因为我宿命地爱上了写作。
在这个城市,我连一点野心也没有了。我曾试图逃离它,但最终我还是像一条恋家的狗,又死皮赖脸地回来了。现在我即使流落在街头,也没有一点想逃跑的感觉了。我流浪也要在这个我熟悉的地方流浪,我死也要死在我生活的地方。我是真的依恋这个破城市吗?显然不是,而是因为我对现实已没有什么反抗的力量了。过去我为伤心的爱情而逃离过它,最后还是这个城市接纳了我,接纳了我的痛苦我的悲伤我的无奈和我伤心的泪水。如果说我依恋这个城市,是因为这儿有我的酒友、文友和牌友,还有我失去的情人。他们是我生存的肥沃土壤,离开他们我的生活就会失去方向,失去依托,失去活下去的勇气。我要和他们一同活一同死,一同歌一同泣,一同喝一同赖。活着可不是件容易的事啊,我喜欢上了余华小说《活着》里的宿命感。我从没想到要去寻什么短见,用死来证明悲壮的生。再说,我还活得那么灿烂,灿烂得像从啤酒瓶里喷涌而出的啤酒花呢。
那一天,我在公用电话亭里给李卫兵呼了个机,希望他赶快来接我。他很快就回了电话,只说一句“马上就到”的话,就挂断了电话,肯定以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