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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吸毒的日子里-第3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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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哲学家说过: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既然有此“心魔”植埋在了吸毒者的内心深处,一旦遇上能吸到毒品的客观条件,吸毒者就会蠢蠢欲动开来,而一旦“心魔”被释放出来,就等于“开吸便无回头日”了。这就是“心魔”的可怕之处啊!    
    可以说天下的任何一家戒毒机构,都绝对可以做到这样一步:帮助吸毒者把生理上的“身瘾”给戒除掉,使吸毒者能够摆脱对毒品的身体依赖性。但是从来没有哪家戒毒机构能够从本质上帮助吸毒者把对毒品的“心瘾”给根除掉!因为真正能够帮助吸毒者医治“心魔”的人,只有吸毒者自己。    
    身处戒毒机构里的戒毒者,谁都没法保证自己出去后就一定能够抵制住“心魔”的诱惑和考验,一切都要等他(她)恢复自由时才能见分晓——    
    你熬啊熬啊,终于熬到获得自由的那一天啦!你好兴奋:“我终于回到自由的世界中了!”可是你千万切不要忘记了:自由的世界同时也是毒友无处不在的世界、毒贩猖獗的世界,毒魔的诱惑无时无刻无处不在的世界!所有可能促使你再次吸毒的诱因和魔力,在你踏出戒毒机构大门的那一刻起,就洪水一般地汹涌着向你扑来,密不透风地将你层层包围住:    
    有特意带着“贺礼”——毒品来看望你,美曰其名的为你接风,恭喜你重获自由的“毒友”;有从未主动向你媚笑过的毒贩在向你媚笑,还大方地送给你一些,你曾经要花金钱才能从他(她)那儿购买到的毒品,数量足够你饱饱地吸上三五次的了。    
    怎么样?毒品就摆在你的面前,动动手就可以吸啦!吸它个十口、八口之后,你就可以找到那种久违的飘仙般的感觉了。这不正是你梦寐以求的吗?而“好心”的他们,甚至根本不用你自己亲自动手,就已经替你打好了“板”,点好了火,连“枪”都殷勤地递到了你的嘴边,你只需动动嘴美美的一吸就得了。    
    在巨大的诱惑和巨大的矛盾中,你在痛苦的做着最最激烈的思想斗争:“不吸它!不能吸它!自己才刚刚被关了几个月出来,受尽了千磨万难的才终于把毒戒掉,不容易啊!太不容易了,一定要守住自己!而且自己不是已经在牢里面发过毒誓:一定要远离毒品,好好重新做人,永远不再去碰毒品的吗!不能吸毒,坚决不能再吸毒了……”    
    “不过、不过……不过……不过,就吸“最后一次”吧,吸乐最后一顿‘告别药’,才正正式式地从此不再吸毒!此刻毒品就摆在面前,到底是吸好呢还是不吸好呢……”    
    “吸不吸?不吸!吸不吸?吸!……吸不吸?吸!吸不吸?不吸……”就这样反反复复地“严刑”拷打着自己的灵魂,矛盾之极,人是痛苦的,心是痒痒的,眼睛是盯着毒品的——难啦!太难啦!一边是不可以再吸毒品的自我警醒;一边是不可抑制的“最后一次”的欲望在沸腾!怎么办?到底该怎么办了……”    
    捱到最后……你终于作出了抉择——吸吧!反正就是“最后一次”……于是毒品带给你的久违的“快感”,那种飘仙般的感觉,又被你重新体验到了。啊,好舒服呀……    
    你在尽情地陶醉、享受的同时,全然忘记了,你为了这种虚假的梦幻感觉而付出的痛苦和代价,忘记了毒魔是怎么折磨你的,忘记了牢狱之灾,忘记了死亡的恐惧,忘记了你重新做人的誓言!总之,你不顾一切,重蹈覆辙。    
    在你付出“牢狱之灾”的惨痛代价后,千辛万苦才被关上的潘多拉魔盒,现在终于又被你轻易地打开了。“白魔”放出魔盒容易,想把它收回去就“千难万难、难于上青天”了。    
    这不,刚吸完“最后一次”没几天,已经被挑逗起来的“孽念”“心魔”又引诱着你,自欺欺人地玩上了“白粉鬼”哄“毒鬼”的游戏——再吸“最后一次”,就彻底地不吸毒啦!结果,“最后一次”变成了你复吸毒品,重走吸毒路的“入场券”!    
    “戒毒戒三年,三顿吸还原”,这个“复吸毒真理”千真万确啊!果真,用不了多久,,你彻底地还原成一个不折不扣的“瘾君子”!后悔是肯定的、必然的,但后悔显然已经来不及啦、没有用啦!于是,又在欲罢不能的痛苦中,你惟有硬着头皮,继续在不可归的吸毒老路上,猪狗不如地走下去!    
    那种高凶险、高难度、超苦涩的“为毒所困”的苦难生活,又重新回到你身上,虽然你很不愿意,但已经来不及了……“一切以毒品为中心”再次成为你生活的全部内容,下场就是:要么你在吸毒中死去,让死神来迎接你;要么你在吸毒中被抓捕,让牢房来“牢磨”你;要么你就被送劳(劳动改造)送教(劳动教养),让超强度的重体力劳动来惩罚你!    
    大家既然都知道复吸毒品的后果这么可怕,可为什么总有那么多的吸毒者自寻死路,往火炕里跳呢?“一朝吸毒,十年戒毒,终生想毒”,毒品为魔,毒品本身对吸毒者谜一般的强大魔力,是导致吸毒者在戒毒后又复吸的最大、最本质的诱因。只要是吸过毒品的人,就要永远地时时刻刻地与潜伏在心里的“心魔”作穷尽其一生的持久战,丝毫松懈不得,一旦放纵自己哪怕一次,就会很容易又滑到“开吸便是回头日”的不归路上去了!    
    除此之外,还有一个原因。为什么从戒毒机构出来的吸毒者,最容易复吸呢?个中原因,平时从“牢友”们的聊天中,就能找出来。用他们自己的话来说就是:“两劳单位(劳教所、劳改队)、监狱、班房永远都是一个最邪恶的大染缸,进到里面来的人,没有不学坏的!”    
    想想,也不无道理啊!“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跟着好人学好人,跟着巫婆学跳神”,与你同处一个号窒的“老鬼们”,都是一些邪恶分子、人渣,时时刻刻,你都浸淫在他们邪恶的一言一行里。长此以往,耳濡目染,潜移默化,你的言行、思想、和灵魂没法不开始变得有点邪恶起来,再加上你本就不是什么善男信女,很自然地你就只有越学越坏的了。    
    就拿我这间号室来说来说吧!他们中的大多数人,在毒品还没有被他们吸上之前,就已经是“两劳单位”和收容、收审机构里面的常客了。盗窃犯、抢劫犯、诈骗犯、扒窃犯都有,坏人与坏人整天同吃同住,在你传经来我授道,岂有不越来越坏之理!    
    其余几个好人,虽然不是主动拜坏人为师,但在“润物细无声”的濡染中,他又岂能有“出污泥而不染”的本事呢!至少他也知道了一些歪门斜道吧!    
    而这些与吸毒和复吸毒之间,又有什么必然性的联系呢?追本朔源,任何邪恶的东西,永远是首先和邪恶的人打上交道,然后再通过他们来传播邪恶的!而毒品、吸毒、贩毒本身就是丑陋邪恶的。本身就有邪恶基础的这群人,很容易就与邪恶的毒魔接上关系,于是他们成为每个城市里的首批吸毒者,而其中部分人则做起了专门牟利的毒贩;通过他们的“推广”与“传播”,毒品与吸毒就在他们所在的那个城市逐渐蔓延开来!    
    本身就以犯罪为业的他们,吸毒后则成了犯罪者兼吸毒者。而身染毒瘾之后,为了筹集到每天那一大笔毒资,又迫使他们大大地加速了犯罪进程,由此必然地就会滋生出更多、更大的各种犯罪来。所以社会学家把吸毒与犯罪比喻成孪生兄弟,真的一点也不假——吸毒滋生犯罪,犯罪为了吸毒!


第四章戒毒日记(32)

    我身处的这间戒毒机构里面就有好多吸毒戒毒者,背负许多罪案在身,三天两头的就有公安机关、法院的同志来提他们的案,证据确凿之后,往往等不到他们身出戒毒所,就会被“转捕”到别的收审机构里去——换个地方接着坐牢!而有的则直接就判决了,脚镣手铐一戴,就被送到或近、或远的两劳单位里去,接受劳动改造了,严重的还枪毙了!    
    这种屡教不改、复吸毒品的恶果,和我们大家现在一起“坐牢”之间又有怎样的联系呢?对任何一个吸毒者来说——无论是“老鬼”,还是“新鬼”染上吸毒恶习的诱因,绝对都是从生命中不幸交上第一个毒友后,才开始学习吸毒的!    
    而身处毒品泛滥的环境,简直是“百米之内毒友,千米之内毒贩”!但吸毒始终是吸毒者的极度隐私,是一种谁也不敢让社会公众知晓的犯罪行为。从来就没有哪一个吸毒者,敢招摇过市地给自己贴上——我是吸毒者、我是贩毒者的标签!    
    因此这个时候,任何吸毒者结交毒友的方式都是很隐蔽的,也是很小心谨慎的。只敢在小范围之内,通过毒友介绍毒友的方式一对一,至多一对几地去进行。虽然就凭此方法,你也能够结交到越来越多的毒友和毒贩,但毕竟是有限的。    
    而当你因吸毒被关进牢房时,情况就陡然不同,只要你想去结识,你一下子就能够结识到本号室、它号室,还有女号室……上百个、几百个、甚至上千个毒友。这种结识毒友的速度和数量,是空前绝后的,是你在外面世界时所不敢想像的。    
    在这里面,只要你与他、她……打个招呼,记得住相貌,就算是毒友了。如果你在外面结交毒友是在爬的话,在这里面你就是在飞啦!这其中自然也包括你与毒贩们的结识啦!因为戒毒所是专门关押吸毒者的啊!    
    里面除了管理我们的工作人员之外,关在任何一个号室里面的每一个人,无论是男的、女的、老的、少的,都是货真价实、如假包换的吸毒者。只要你有心想与谁发展成毒友关系,你尽可以提出来,只需你的臭嘴一张,三言两语之间就弄成了。    
    总之,在这个吸毒者最最集中的聚集地,如果你“有幸”成为其中的一员,在里面呆上一段时间的话,你最大和最矛盾的收获就是:在你既幸运地把毒瘾戒除了的同时,你又会很“幸运”地结识许许多多的“牢友”兼“毒友”。    
    这种“同案共罪”的相同身份,身关同一号窒的“牢中情缘”所滋生出的“友谊”既是畸形的,同时又是“牢固”的,毕竟是特别“荣辱与共”过的“患难之交”吧!尤其当你们在牢房中,还有过互相照顾的“牢情”的话,那这份“牢谊”就更深了!殊不知,正是过多认识了这种既是“牢友”又是“毒友”,才让你再回到自由的世界时,更加感受到“毒惑”的无处不在。    
    “满眼皆毒友,处处识毒贩”,用不着你主动去找他们,他们就已经主动找上门来了。本来出狱之后,你是真的有从此不再吸毒的决心的,但在内心深处,也一直存有“最后一次”的“孽念”。    
    当你正处在“吸?还是不吸?”“最后一次”的临界状态,作最痛苦的徘徊时,他们的及时出现,无疑把你往复吸的方向推了好大一步!你那本已生出的孽欲之火,就好比被人猛地浇泼了一大盆汽油,“轰”的一下子爆燃了起来。    
    诱惑大到了这种地步,就好像十年未碰女人的“大色鬼”,面对全身赤裸的绝色美女,难道你还能够坐怀不乱吗!转念之间,理智灰飞烟灭,“非吸之而后快”不可,管他三七二十一的——吸吧!可是“开吸便无回头日”,你只能做回“瘾君子”了!尽管你知道:复吸毒品的恶果是——如果被抓住了就送劳动教养三年。    
    这就是导致你复吸毒的原因。细究起来不外乎内因外因两个:内因是缘于你自己吸过毒,“心瘾”难了、“心魔”犹在、“孽欲”尚存——“一朝吸毒,终生想毒”;外因是因为你戒毒坐牢期间结交认识了过多的“牢友”“毒友”“毒贩”,为自己营造出了一个“满眼皆毒友,处处识毒贩”,“毒惑”无时、无地、无处不在的客观环境。    
    虽说“内因决定外因”,但在吸毒者吸毒,尤其是吸毒者复吸毒这件事情上,外因与内因所起的作用却是高下难分,内外无别的!任何吸毒者都有这样的体会与认识:客观环境中,任何丁点与毒品有关联的感观剌激,都会把吸毒者想吸毒的欲火勾起来。    
    因此,这种客观外环境——外因,对吸毒者复吸毒品的诱惑力之大绝对不亚于内因。总之,你每多认识一个毒友、毒贩,就等于为自己重新复吸毒品多创造了一种机会和可能性!    
    而且,在戒毒所的号室里,只要是有闲谈声,就肯定是在召开“毒品与吸毒经验交流大会”!既便你没有“牢权”发言,每天只听一条信息,三两个月下来,你所获得的有关“毒品与吸毒”的知识信息,就足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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