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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吸毒的日子里-第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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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毒魔啊!毒魔,我们怕了你这个魔法无边的大魔鬼!我们都好后悔、好后悔呀!谁都在后悔,万分地后悔,后悔当初千不该、万不该,竟去打开你这个藏着世界上最大魔鬼的潘多拉大魔盒啊……    
    因吸毒而去犯罪,犯罪就是为了吸毒!在吸毒与犯罪、犯罪与吸毒之间,永远存在着仿佛双胞胎一样的血亲关系!从小到大,在我还未遭遇毒品并开始吸毒之前;或者更为准确地说,在我还未吸毒上瘾,还能够用属于我自己的钱和物品,去购买或兑换回足够的毒品供自己吸之前——我可从未偷拿过任何别人的一根针、一张纸啊!    
    因为自己从小就生活在优越的家庭环境当中,受过的良好教育所形成的道德观、世界观以及对作奸犯科之事的本能抗拒,都在时刻提醒和震摄着自己——必须遵纪守法,做一个好公民!我也从未想到过,自己这一生中的有一天,竟然想到去犯罪!我居然敢去犯罪了!


第一章身陷毒海,欲罢不能(5)

    等到我把所有属于自己的东西都变卖完了后,我的胆子也在这种畸形的锻练中,突然之间变大了,麻木的灵魂渐渐变得邪恶起来,良知和道德也慢慢丧失殆尽。于是,“毒”胆包天,为了吸毒的需要,我萌生了犯罪的邪念!    
    第一个犯罪的目标和现场,被我锁定在二十多年来为我遮风挡雨,给了我无限温暖和安全感,我最最熟悉不过的地方——我的家!这是怎样一种“毒欲熏心”的可耻智慧呀!简直是卑鄙百倍的无耻选择啊!因为受害人是永远至爱着我的亲人们——生我、养的父亲、母亲和与我手足同胞的哥哥、姐姐——他们是普天之下,我最最最最不应该去伤害的一群人!    
    在这个我再也熟悉不过的我的家里,家人一切钱物和物品的藏放位置,我都是那么一清二楚,俗话说得好“家贼难防”呀!更何况他们从来就没有防过我什么!于是选择了一个家人全部都外出了的午后,我开始下手作案——    
    没有大多数罪犯在作案时应有的那种恐惧感,一切都在从容与不从容之间发生,巧妙地把犯罪现场伪装得更好,不留痕迹,好像一切都未曾发生过一样!而消失不见的钱物,则是爸爸、妈妈、哥哥、姐姐自己迷糊了,或者是他们自己记错地方与数量了。问我——我怎么知道?    
    早在实施犯罪之前,我就为犯罪可能会遭遇到的“询问”,准备好了答词,到时候最多再加上赌天发誓的表演。这样,即便到最后,我这个真正的罪犯也充其量只是一个面对“家庭警察”的“犯罪嫌疑人”罢了!    
    而真正的警察到来的概率几乎为零。因为我早已料定,至爱我的亲人们是不可能报警的,他们不会让他们的亲人成为一个受到法律制裁的罪犯,从而遭到关押、逮捕,甚至是判刑坐监的!虽然在他们内心,早就已认定了我——他们的亲儿子或亲弟弟,就是这起盗窃案的真正罪犯!    
    我这种利用亲情的不忍,来实施“自盗”“内窃”的无耻行径,也正是我的卑鄙之处——让家人吃哑巴亏,我虽犯罪却能逍遥法外!因为绝大部分的家庭在捉住“家贼”时,都只会除了愤怒还是愤怒,除了无奈还是无奈,痛骂一顿,事后顶多是加强所谓的防范和戒备罢了!    
    就这样,在我对犯罪后果作了准确预料之后,我有恃无恐了。首先是妈妈钱柜里的钱少了若干。作案时机我选择在了某个半夜里,偷偷拿到了熟睡中妈妈的钥匙,再轻手轻脚地把钱柜打开,钱到手,钥匙也放回原处……    
    过几天,姐姐没有上锁的手饰盒子被我打开了。里面虽然没有钱,但有黄金首饰呀!整副、成对的不敢拿,那样肯定会被姐姐发现的。怎么办呢?随手找来作案工具——一把小剪刀!接着极其小心地,从长长的金项链上,硬是截取了一小节下来,然后又小心地把截断的项链连接好后放回原处。黄金到手,也等于钱到手……    
    又过几天,爸爸珍藏、收集了数十年的集邮册,被我很小心地从里面拿掉了几张很珍贵的邮票。为了掩盖罪行,我还故意把一张并不珍贵的邮票扔放在爸爸书桌下面的地板上,这样看起来好像是爸爸自己在收拾集邮册时,不小心掉在地上一样,借此掩饰那几张贵重邮票的真实去处……    
    再过几天,哥哥的钱夹子里突然莫名其妙地出现了两张百元假钞。假钞是他在购物付款时被商场收银员发现的。可以想像,当时的场面很令哥哥尴尬,以致哥哥回到家里提及此事时,都在不停的猜疑中,诅咒着那几个可能给了他假币的生意伙伴!但这两张假钞肯定不是别人给的,而是他的亲弟弟——我,用“狸猫换太子”的手法,瞒天过海地调换的……    
    就这样,在相同的作案地点——我家;相同的受害者——家人;被同一个罪犯——我,在不同的作案时间里,用相同或者不相同的犯罪手法,重复实施了性质相同的犯罪——内盗!    
    最后终于案发了……    
    举家上下,震惊不已!    
    哀我堕落,怒我不争!    
    如我所料,碍于亲情与爱,至爱我的亲人们没有让他们的儿子、兄弟去接受法律的审判与惩罚!亲人们只能“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内心深深地痛苦着:心痛财物的同时,更心痛他们的儿子、他们的弟弟——我,怎么突然之间变了,变得那样的陌生,那样的邪恶!    
    妈妈哭了……爸爸也哭了……    
    哥哥流泪了……姐姐也流泪了……    
    我自己也流泪了……    
    毒魔呀,毒魔!求求你,饶了我吧!放了我,把我放了吧……    
    我再也不能为了你再次伤害我的亲人了……    
    毒魔啊,毒魔!我要离开你!    
    我要彻彻底底地远离你!!    
    我要戒毒!!!    
    ???……!!!……    
    然而事实上却是:外甥打灯笼——照舅(旧)!在毒品的泥潭中,我欲罢不能,越陷越深、越陷越深……每天每天,仍然在“一切为了毒品,一切为了毒资,一切为了吸毒”的毒海中深一脚、浅一脚地苦苦挣扎着,在犯罪和罪犯的边缘地带,极其痛苦而又极其艰难地走着、爬着、苟活着……    
    不见天日!更没有明天!!


第二章己为之人尽知你是瘾君子(1)

    你吸毒了!你可能瞒骗住了你的家人、你的朋友,甚至是你的“天敌”——公安机关!但你永远没法瞒骗住你自己的身体!    
    听说过:有吸毒越吸越健康的人吗?    
    没有!从来没有!!永远也不会有!!!    
    先打一个你千万不可以去尝试的比方吧:肥肥胖胖的男男女女们,你们不是很想减肥吗?你不是正在为减不了肥而痛苦吗?来,吸毒吧!我可以绝对保证你能够不间断、不反弹地瘦下去!直至瘦到你骨瘦如柴!瘦到你在骨瘦如柴中死去!!    
    在1992年冬季的时候,也就是我刚刚遭遇毒品,才开始学吸毒的时候。毒品海洛因,是我的家乡,我生活、居住、学习的这个内地小城镇刚刚出现不久的一种新鲜事物。只不过,它非常特殊,与以往不断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任何新鲜事物都不一样。因为在它的前边,多了一个准确而又生动的定语——“毒”字,即有毒的东西,带毒的物品——毒品!    
    任何新鲜事物刚刚进入社会、进入人们的生活时,在我们这个由不同的群体构成的社会中,总有一部分人容易被诱惑,或被吸引,成为它的“易感人群”而抢先尝试或使用它。不同的只是,其它绝大多数的新鲜事物,带给人们的,大多能在某一方面促进人们的生活素质和品味进一步提高。    
    而毒品则不同!一个“毒”字,事实上已警示了人类:我是有毒的!我是不可靠近的!我是一个犯罪体!绝大多数的正常人、普通人,在他们的生命中,从来没有出现过与毒品面对面接触的机会,因此他们的人生很容易做到了远离毒品、远离毒害!这样的人是非常幸运的!    
    还有一部分人,在他们的生命中,虽然也有遭遇毒品的时候,但他们在毒品面前保持了正常人应有的成熟和理智,克制了人性中的好奇心,对虽是新鲜事物的毒品,理智地保持了理性人应该怀有的恐惧之心——怕!    
    “怕”,在这种时候是应该受到赞扬的优点!“怕”,在这种时候是绝对的好事!“怕”,在这种时候,让他们勇敢地对毒品说出了——“不”!“怕”,让他们自觉地抵制住了毒友、毒魔、毒品的诱惑!从而做到了远离毒品、远离毒害!这样的人,他们是真正聪明的智慧者!    
    可为什么总是会有像我们这样的一群人,会在自诩自己聪明的同时,却又愚蠢地对“明知不可吸之”的毒品,不惜“以身试毒、以身尝毒”呢!事实上,任何一个吸毒者,在他(她)还从未尝试过、吸食过”第一口毒品”之前,致命地诱惑着他(她)的,绝对不是毒品本身!    
    为什么呢?因为就像你还没有品尝过某样美食之前,你是不可能知道它的真实美味的。你至多是“听说好味”,想去尝一尝,而绝不是“食之、知其好味”后才想去再吃它!在这个时候,真正诱惑着你,想去品尝一下这种美食的最大诱因,实际上并不是这种美食本身,而是你心中想去吃这种美食的欲心在作祟!是你自身的好奇心、想像力在作怪!    
    毒品也同理。在你从未吸食它之前,诱惑着你去“以身试毒、以身尝毒”的根本不是毒品本身!而是你主观上的那颗好奇、勇敢实质愚蠢的心在作怂祟!驱使你想亲口尝一尝!而毒品对你真正致魔、致迷、致命的诱惑力,则是从你本人亲口吸进身体内你生命中的那第一口毒品时——那一秒钟的“嘀哒”“死啦”声中才真正开始的!    
    当你一旦有了生命中这第一次亲身尝毒的经历与体验后,“一朝吸毒、十年戒毒、终生想毒”的“天条”就锁定了你,你这一生就走在了一条永无回头的不归路上!给你带来的将是终身的悔恨和生不如死的巨大痛苦!远超无期徒刑万倍亿倍的痛苦!!    
    可为什么总会有一批接一批、一群接一群像我们这样的人终于还是上路了呢?其实关于毒品的危害性,在我们未曾吸毒之前,就早已经或多或少地从教科书、文艺作品、影视作品,以及我们父辈的口中知道了。只不过这种以听说的方式所获得的认知,在我们这种人群的心中,似乎总觉得有那么一点的不真实感——俗话说:“耳听为虚”嘛!总不是完全相信它!    
    以至于,当真正的毒品终于在我们生命中的某一天,真实地摆放在我们面前时,被我们真真切切地看到时,我们心中生出的竟是“百闻终于一见”的兴奋感,间或夹杂着些许的激动!接着肯定是仔仔细细地把它看个明明白白、清清楚楚、真真切切——“哦,原来这就是毒品!这就是海洛因啊!”    
    看见它竟然和我们平常见到的面粉一样,几乎没有什么区别嘛!这种比较的结果,心中竟生出了对它的一丝怀疑——难道这就是贵过黄金的东西?!难道它就是毒品海洛因?!在怀疑之余,心中似乎还有点失望呢!    
    与此同时,我们也清楚地知道:毒品这种东西是不可以去吸的!吸毒的后果是可怕的!吸毒是会上瘾的!吸毒是违法的!吸毒是被禁止的!毒品在光天化日之下的商店里是永远看不到也永远买不到的!毒品是那些被称之为毒贩的人专门卖给那些吸毒者的特殊商品!毒品还是好贵、好贵的东西呢……    
    种种这些,除了在正面警示着人们的同时,也从侧面及无形中暗示着人们一点什么:毒品是非常神秘的神秘之物!而凡是神秘的东西对人就永远具备某种魔性——时时对人释放出某种不可名状的超强诱惑力!就像人类的性一样!    
    同样,当年轻的生命真正来到毒品这只神秘的潘多拉魔盒面前时,总会有一部分人敢对它生出不可遏制的超好奇之心来。于是,偷吃(尝)禁果的孽念和勇气也紧跟着上来了,于是就以身试毒,自己打开魔盒,亲手放出了吞噬自己生命的魔鬼!    
    不同的只是,这次被你偷吃的是一种被称之为毒品的大禁果!是一种你未尝它之前,你可以此生今世永远不去吃它,也不会想着去吃它;可当你一旦尝吃了它之后,你就终身想忘也忘不了它,想不再吃它都不行了的特大禁果呀!而要想重新关上这扇毒门,把被自己亲手放出来的毒魔重新再关起来并忘掉它,你耗尽的将是你终生的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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