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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匠出身的张国利虽读过一点书但并未在科举考中明列前茅,他也没有京城的高官显贵推荐,要在大明本土,他根本做不了官。所幸的是,新中华府地处偏远,并非状元进士向往之地,矿业又属新中华府的重要产业,需专人管理,种种机缘巧合将他推上了矿业主事一职。
这次出访欧罗巴,除了结盟一事外,张大人其实还有自己的打算。几次兵败的主要原因是西军火器凌厉,很明显西洋火器的制造水平已胜过中国。此外还有一些技术差距外行难以察觉,比如说,中国虽为火药发明国,又成功地在新中华府使用火药开矿,但是中国火药不仅质量不稳定,而且保存困难,常常会受潮或分离失效。相比之下,西夷能制造出如此数量众多的优质火药,又将火药安全运载过海,一定有他们的秘密。如果能通过欧罗巴之行弄清楚这些秘密,也算是个意外收获。
公使团的筹建工作在紧锣密鼓地进行。郑将军建议要带一些造船工匠,以便渡海之需,张大人则挑选了一些精通各行各业的文武官员同行。接下来的问题是翻译,在大明本土会说欧洲语言的人已凤毛麟角,而在新中华府,这种翻译从未耳闻。几经周折,张大人终于找到一个自称会说一点“洋话”的人,他曾在大明本土给一位意大利神甫做过佣人。
主要人选定了之后,张大人便着手寻找护队卫兵兼挑夫。这时,有人推荐乡民王二,说他作战英勇。
王二低头跟着一名官府衙役,来到张大人的公使团筹建处。这里人来人往,好生热闹。他好奇地抬头张望,但马上又低下了头。被官府招来准没好事,还是留神一些为妙。
“你就是王二吗?”张大人见着他便问。
“正是草民。”王二心里直打鼓,这大官怎么连我的名字都知道?一定是在什么地方冲撞了他!他紧张地跪下叩头。
“起来吧。”张国利笑着上下打量了他一番。此人中上个头,大脸庞,胳膊又粗又壮,看来有把子力气。“王二,本官想让你随我出使欧罗巴,你就当卫兵兼挑夫,愿意去吗?”
原来是美差啊,王二暗暗嘘了一口气。他挠了挠头皮问:“大人,您刚才说的那国叫什么巴?”
“欧罗巴!”
好地方!藕,莲藕;萝,萝卜;巴,锅巴,去那儿至少不会饿肚子。他在心中默念了一遍这个新名词,大声答道:“只要大人不嫌弃,小民一定将大人平安护送到藕萝巴!”
“好!出发前,我会再来找你的。”
“谢大人,小民告辞了!”王二刚要走,张国利忽然想起了什么。
“慢着,你认字吗?”
“禀大人,小民家里穷,没钱念书。”
张大人摇了摇头,说:“唉,你这次是代表堂堂大明出使番邦夷国,如果连字都不认,岂不让那些蛮夷耻笑?”
“小民惭愧!”
“这样吧,城里有家不错的学堂,趁这几天工夫,你就去那儿学习读书写字,学费由官府来付。”
“谢大人!谢大人!”王二连连叩谢。
张大人微微一点头,接着说:“还有件事,公使团里不巧已有一个王二了,他比你年长,我们只能委屈你了,叫你‘小二’。”
“大人叫我什么都行。”王二躬身告辞。
他一路得意地哼着小调,走向张大人指定的学堂。今天真是喜从天降,先是进了公使团,代表大明前去会见番邦夷国的首领,这可是件很了不起的活啊!接着又免费进了学堂,等我王二学会了读书写字,就给我娘写封信,让她高兴高兴!只是“小二”这个称呼有点美中不足,看来我王二命中注定要当一辈子小二了。即便如此,当公使大人的小二不丢脸!
可是进了学堂后他才知道,张大人给他这差事并不轻松。尽管他粗壮的大手握着铁斧毫不晃悠,可拿起竹竿小笔却哆嗦不已。而学堂先生教的那一个个斗大的字,他过目即忘,为此挨了先生不少揍。
一天过后,王二拖着疲惫的身子离开了学堂,而他的脑子里依然是一片空白。这得学多久才能给娘写信啊?他焦急地想。
“小二!”街上有人挡住了他的去路。他惊奇地抬起了眼,原来那是张大人手下的差役。“张大人有令,晚上去他府上上课!”
“还有课?”他瞪大了眼,心中叫苦不已。原来这课是每位公使团成员必修的“地理常识”。
“据说欧罗巴洲共有七十多个国家,可与我大明有来往的却不多。”一位临时地理老师在那儿摇头摆尾地叙述,“我先说说佛郎机(葡萄牙),该国于正德年间来访我国……他们与西夷在文化和宗教习俗方面十分相近,据说还是西夷的盟国,但愿此次欧罗巴之行不要遇到他们。”
佛什么?对于王二来说,听这些洋词真象听天书一般。他那疲倦的大脑再也不能集中精力,沉重的眼皮需要铁条才能撑起。
“现在,我来说一说和兰(荷兰)国。”地理教师继续兴致勃勃地讲着课,“和兰也是欧洲大国,于万历年间来访我国,该国人俗称红毛夷……”
王二早已进入梦乡。在梦里,一个西夷模样的人在给他们考试,考的正是地理,谁交白卷就杀头!
公使团终于筹建完毕。临行前,有一官府差役发给公使团每位成员一块上等丝帛,上面印着一只蓝花瓷瓶,边上还有“明”字和新中华府官印。王二从未摸过如此名贵的丝绸,他不解地问:“差大人,怎么给我这么贵的丝巾擦汗啊?”
“给你擦汗?”差役气恼地指着王二的鼻子大声吼道,“你小子好好听着,这块丝帛你一定要收好喽,它是你的公使护照!”
原来张国利担心路途艰险,有人可能会走散,如果遇上夷人或土著必须让他们知道,走散的人是大明公使团成员,或许能得到保护。为此,张大人特地给每个人准备了一份独特的“大明护照”。
天启五年,公元1625年,公使团出发了。旅途一开始就不顺利,他们在大雪山中足足转了三个月,才在金山镇东北部找到了一个可以过雪山的山口。翻过雪山后,眼前仍有一望无际的崇山峻岭,不仅如此,山谷盆地中不是森林而是沙漠戈壁。许多人体力不支倒了下去,幸好王二身子骨硬,挺了下来。
公使团走出了沙漠,接下来又是大雪山!所幸的是,公使团巧遇一名土著猎手,他特别喜欢中国人的铁箭头,张大人就送了一些给他,那猎手很高兴地把公使团带出了山地。
王二欣慰地发现大山后面终于出现了平原,那是一块平得象大海一样的草原,草原上几乎一棵树也没有。走着走着,起初的高兴劲不见了,尽管走大平地比爬山省力,但在草原上走极为枯燥,每天看到的总是一样的景色,没有任何有进展的迹象。王二在心中许愿:快点出现几棵树吧,在这草地上走真闷死了!
老天好象听见了王二的许愿,树终于出现了,不是一棵两棵,而是十万百万。在以后的几个月里,公使团艰难地在山峦叠嶂的密林中穿行,要是没有郑将军的指南针,大家早就迷失了方向。密林大得无边无际,连一向乐观的张国利也开始犯难,公使团出行已一年有余,不知我们能否到达欧罗巴?
一天,大家正在林中穿走,忽闻流水潺潺。此时天色近晚,张国利决定在此宿营,他吩咐道:“小二,你去河边打两桶水来。天快黑了,要快去快回!”
王二挑了两只空桶向流水的方向猛跑。不多时,一条宽阔的大河展现在他的眼前,成群的野鸭在清澈的河面上游弋。他兴奋地大叫一声,一头扎入水中,自己先喝了个痛快。
王二满意地咂了咂嘴,然后哼起小调往回走。走着走着他知道坏事了。由于来时过于匆忙,没好好认路,现在他怎么也找不到营地,即使大喊大叫也无人答应。其实他一开始就走错了方向,此时已离营地很远。天黑了,王二还在摸索着前进只是他越走越远。
第二天早晨,在公使团营地的张大人实在等不及了,他叹了一口气说:“昨晚闻狼嚎,小二可能喂了狼。”公使团继续上路。
王二跌跌撞撞地在林子里瞎走。也不知道过了多少天,他不知不觉中兜了一个圈子,又回到了那条大河边。肚子里那一点点小浆果早已荡然无存,他两眼一黑,脚一软,便人事不醒。
上篇 第三章 密林奇遇
王二觉得有人在推他。那是人?不,是仙女!眼前模模糊糊地出现了一位蹲着的长发小仙女,她发色金黄略闪红光,两眼海蓝微微泛绿,她的脸颊粉红粉红,象熟透的蜜桃,她的鼻子狭窄得出奇,象被木夹夹过似的,还有她那身奇怪的衣裙和那件束胸马甲下的双峰与细腰,真太夸张了,太……
他不自觉地向她伸出了手,似乎想证实眼前的一切不是梦境。小仙女见状立即递上一壶水,问:“Water?”
王二在心里乐,原来那仙女不仅长得不象人,连说话都不一样!不管怎么说,我王二好歹算是入了天国。
仙女见他没有反应,就给他喝了一口水,说:
“Ik ben Emilie。 Ik kom uit Nederland。 Waar komt u vandaan?”
一口凉水下去王二清醒了许多。怎么,还是这条河?这不是天国!那么,这位小仙女是谁?
“小仙女”见王二还是没有反应,她微咬下唇,思索片刻,然后一个词一个词地复述了先前的话。
不好,她可能是张大人所说的“藕萝巴”人!王二猛地醒悟过来。怎么,真要我王二代表大明去外交啊?这可如何是好?她说什么来着?“乃得来”?这……这……真是难得很!想着想着,豆大的汗珠滚下了额头,他随手抽出一块布擦汗,可他拿出的不是布,而是大明护照。
“小仙女”瞥见丝巾上那醒目的蓝花瓷瓶,顿时眉心舒展,兴奋地大喊:“Chinees(中国人)!”她想了想,好象有了主意,便指着丝巾上的瓷瓶说:“Chinees。”然后又指着自己说:“Hollandse…Emilie(爱蜜丽)。”
她说什么?爱米粒?“我也爱米粒!”王二情不自尽地叫道。他的确是饿慌了!
“小仙女”两眼茫然。她摇了摇头,然后用更慢的语速重复自己的话。
慢着,慢着!王二尽全力集中思想,细细回想着那几句话。她老是对着大明护照说“系什么丝”的,那可能是他们对我国的称呼但发音不准,这么说她也会报出自己的国名,那是……
“Hollandse。”“小仙女”正巧又说了一遍。
“和,和……”梦中遇见的那个西夷监考官似乎端着剑在向他狞笑。
“和兰!”王二终于想了起来。“小仙女”微笑着点点头。
她笑得可真甜啊!
“小仙女”又指着自己说:“Emilie。”然后指着王二,眨了眨她的大蓝眼睛。
原来她的名字叫爱米粒,多好听的名啊!她在问我名了,大家都叫我“小二”,可这要说出去,多损大明威望!
“我名叫……二。”
“艾尔?和我哥的名一样!”爱蜜丽激动异常地应道。“跟我走,艾尔,去我们村歇歇。”
王二自然没有听懂她的荷兰话。爱蜜丽提着水壶站起来,她见王二没有反应便伸出另一只手将他一把拉起。
这个爱米粒,好大的劲啊!王二暗自吃惊。站起身来,他更为惊讶地发现,眼前这位脸庞细小的“小仙女”竟然比自己还略高几寸!我王二尽管没有郑将军那样高大,但站在人群中也不算矮啊!
爱蜜丽居住的村庄只有零星的几幢小木屋,这是荷兰人在北美洲最早的居民点之一,村庄就在那条名为“哈得孙”的大河边上,村民们以农业和毛皮贸易为生。
“妈妈,爸爸,猜猜我给你们带来了一位什么客人?”爱蜜丽还没进屋就对着里面大喊。
“他是?”老夫妇俩不解地看着王二。
“他是从中国来的,一定是挖地窖挖过了头!”爱蜜丽煞有介事地解释道。全家人都乐得哈哈大笑。
王二被搞得莫名奇妙。他不知荷兰民间有一传说:谁要是挖地窖挖过了头,便可穿越地球到达中国!
王二被友好地带进屋。爱蜜丽的父亲对妻子说:“你看看,这位客人脸色这么黄,一定是病了,我看他是饿病的,你快去准备一点好吃的。爱蜜丽,别傻站着,去帮你妈一把!”
爱蜜丽的父亲随手倒了一杯牛奶,递给王二。“先生,请喝杯牛奶。”
“他的名字叫艾尔。”爱蜜丽的声音从厨房里飘了出来。
看着递来的奶杯,这次轮到王二哈哈大笑了。他心想,我王二小时候家里穷,没东西吃,喝娘奶喝到六岁,一直不敢让别人知道。这位老伯倒好,头发都已花白,还在喝奶。不仅如此,他还请客人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