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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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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发现令雨子疯狂地爱上了他。 
  “我的这种疯狂令他同样地爱上了我,”雨子说。“我们省下每分每秒的时间在一起,我要占有他我要占有他他是个混蛋我要占有他。” 
  “你爸知道这事吗雨子?”我问她。 
  “他是个混蛋。我要占有他。”雨子说。 
  “那他知道这事吗雨子?”我问她。 
  “他知道。他已经申请调到佛罗里达州去了。”雨子说。 
  “现在我已经完全占有他了,我不再需要他了。”雨子说。 
  我和雨子上网查了很多资料开始频繁地进行交流。我打长途找北京的老中医请教保守的打胎方法及保养措施,还开车到洛杉矶的“小台北”按老中医开的药方给她抓了几味补药寄到底特律。为了这件事我和雨子仿佛一下子又近了起来,像读中学时那样形影不离,无话不说。我们几乎每天通电话,可最终的手术还是她自己一个人去面对的,我实在是抽不开身飞过去陪她,虽然我也想过这样做,哪怕雨子并没有这样要求我。做完手术的转天,她突然在电话里对我说:“真好啊,这样真好。” 
  “是呀,没事了。都会越来越好的。” 
  “不,我是说,我几乎要感谢这件事让你又回到我身边了。” 
  电话线里传来了雨子的寂寞,这让我感到难过。“我会一直在你身边的,不管发生任何事。”   
  幸福九(2)   
  “但愿如此,我一直就知道,男人是不能相信的。可我总觉得你在远离我,从你去北京的那时起就开始离我越来越远了。” 
  我像哄孩子一样哄着雨子,直到通话结束。 
  但我想她说的是对的。因为在北京我认识了一个叫扈蓬的女孩子,那个过程我没有向雨子叙述,那个过程的结果让我永远也回不去做从前的我。   
  幸福十   
  夏天在雨子的怀孕事件和与笨笨扯锯式的未来规划中渐渐加大了音量。我继续上着课,和一些前来招工的公司进行西服革履的面试,想到即将在未来的一天内失去这么多身边的朋友就感到一种想哭的冲动。 
  在这种未知压力下的躁动中,我发现自己在频繁加入一些奇怪的谈话。 
  我又和那些讲拉丁语种的美国同学回到了那个酷似Nirvana的乐队演唱的酒吧。从见到他们起我就有些坐立不安,我认为是他们谈论的话题所致。他们集体在探讨着做爱的最佳姿势,虽然我也有我的经验和意见,但我并不认为他们是我谈论的伙伴,也不认为这是适合探讨的地点。不过,我还是竖着耳朵听着。 
  一个男孩说:“COSMO里面总结的不赖,上期的十大姿势里有个‘龙腾式’,有点儿意思。” 
  “啊,你们看女人的杂志!”一个女生嗲声嗲气地嘲笑他。 
  “那怎么啦,我们得知己知彼嘛。”男孩说。 
  “就是,”另一个男生接过去说。“你们都会了实践起来我们不就傻了。” 
  大家笑。那个女生问:“这‘龙腾式’是什么样的?” 
  几个男生面面相觑,一个笑着说:“嗨,这不好形容啊。你自己去看看杂志或找个人手把手地辅导你吧。” 
  “杂志都卖完了吧,”女生嘟起嘴,一副失望的样子把第一个建议废掉了,眼睛流动地瞟着在座的男生快要滴出血来,好像恨不得立即就找个辅导老师龙腾虎跃一番。 
  “找麦克要去,我们都是借的他的。” 
  噢。忽然间我明白了我坐立不安的理由。 
  那个晚上无知的“龙腾式”女性爱好者成功地和一个“龙腾式”传人回了家,我想她该没什么残留的疑问了吧。我哪,还是有人陪我走到停车的地方,还是有人塞不知名的酒给我喝,还是有人把我扯入莫名其妙的争论中,不过没人用不安局促的目光追随我,没人突然从背后抱住我,也没有人用指甲蹭着我手指上绕着的线圈。 
  转天,我一共八次检查我的email信箱。第八次时我看到麦克说:嘿,你好。我现在回新泽西办事,周末回来。给我打电话或来我家,好好学习。 
  下面是我发给他的email原件:麦克,听说COSMO认为“龙腾式”是最佳姿势,我错过这期杂志了。   
  幸福十一(1)   
  见到了老揣的第四天我本来是准备和他讲话的,可决心好不容易下定却被打乱了。 
  找到他的时候我已经失眠一个星期,整天魂不守舍地满街转悠。浑身上下被杂草和石块割破的伤痕和磕碰与撞击留下的淤青有几十处,渐渐地没有最初两天那样火辣辣地疼了。我并不明确自己究竟是在找他还是只是想摆脱一个人躺在家里时脑子里混乱的不可遏制的思绪。他的面孔霸占了我全部的思维空间,闭上眼是他,睁开眼还是他,以至于看谁都有点像他,几次都差点认错了人,确定是认错了后砰砰的心跳声还会在耳朵里回响许久。如果我是在找他,那找到之后要怎么样呢,我一直并不清楚。是立即通知警察把他抓起来,是很戏剧性地挥巴掌打他一个耳光,是冲上去大叫“流氓”,是拿出事先藏好的小刀直接杀死他然后把聚光灯打在他的尸体上放声大笑,还是怎么样。不知道。 
  不过我知道,他就在这座城市里,出没于被音乐笼罩的娱乐场所。我一定会再见到他,对这一点,我坚信不疑。 
  所以在东四一条小胡同里那个叫做Starry Night的酒吧的舞台上看到他的那一刻我一点也不惊讶,而且那时我才发现我最希望做的是把他对我做的一切全部反过来施加在他身上。 
  我花了三个晚上躲在Starry Night二楼的一个死角看着他唱歌确定着这种想法。那是间非常小的酒吧,却有着一个开阔的阳台一般的二楼,比一楼大出许多,很有点喧宾夺主的劲头。通向二楼的楼梯窄、陡而且高,几乎要手脚并用地攀登,上面有摆得很近的三四张桌子和两只大音箱,离桌子不远处是个露天围起的洗手间,上厕所的时候总有种光着屁股暴露在大庭广众之下的羞怯。 
  我挤在音箱和桌子之间,小心翼翼地观察着那个男人。他很喜欢唱Nirvana的老歌,英文发音十分准确,声音沙哑并且诚恳,演唱苍凉地一刀一刀地割进我心里,再次把我化成了水。我对他充满暴力的冲动,甚至已经在脑子里把他大卸八块,却很想听他用那把嗓音对我说话,也想再次拉近他看他的侧面。第三天离开时我对自己说,如果明天感觉还是这样的话,就可以面对他了。 
  可第四天一大早就有人来敲我的门。知道我住的地方的人只有两个,父亲和表姑。我睡眼惺忪地开了门。 
  是表姑。 
  和一个没见过面的老婆婆。 
  我直觉她们带来了一些我的故事。 
  老婆婆几乎还没迈进门就一把抱住我,她瘦得让我感觉自己好像被一支笔拥住了,对,就像现在写下这些文字用的这支笔。都这么大了,蓬蓬呀,老婆婆仔细地打量着我,抹了一把脸上纵横的老泪和鼻涕,又来摸我的脸颊。我很想躲开,但她爬满记忆的皱纹让我油然而生几分亲切感。我任她摸了,然后请她们坐下。 
  蓬蓬,表姑屁股几乎还没挨着沙发面就迫不及待地说。蓬蓬,她又叫了我一遍,我开始分不清楚自己的名字和心跳的声音之间的区别。 
  蓬蓬,终于表姑在老婆婆鼓励的目光下说出,这是你外婆。然后她又扭头对老婆婆说,妈还是您自己说吧您说比我说清楚。 
  好不容易睡了两个钟头的我一下子糊涂了。这老婆婆是我的外婆我觉得有可能,她一定是我亲妈的妈妈,并不难理解,可表姑管她叫妈。难道,难道表姑是我妈? 
  表姑当然不是我妈。表姑是我妈妈的妹妹,是父亲原来的学生,说起来,父母最初的相识还是缘于此。但由于父亲在母亲过世后,尤其是再婚后开始了崭新的生活,住在南京的外婆她们就不常来看我了。表姑,不,应该叫她小姨,她中间也因外公去世回到南京住了许多年,所以我以前竟然对这两个血脉亲人一无所知。这次回来她们和父亲商量好要来看我,又怕我一下接受不了,所以先让小姨接近我,再等外婆从南京过来。 
  我揉了揉依然悃倦的眼睛,说,应该我去看您的外婆,还要您大老远跑来北京。   
  幸福十一(2)   
  外婆的泪又淌了下来,这孩子真懂事儿哪,而且越长越像她妈了。 
  接下去的几天里我和我的亲人一刻都没分开过。父亲的双亲早就不在了,对他们我几乎没有什么印象,父亲又是独子,所以我从小就只有继母家的亲戚们。她们庞大的家族让我感到自己的渺小和不重要,久而久之也就没了什么联系。而这两个亲人是与我血脉相连的,在她们身上,我感到了自己从来没有机会认识的妈妈。我不停地缠着外婆和小姨讲妈妈的事,看她们带来的妈妈年轻时的照片。我发现,其实她一直都在我身上,随着我的成长离我越来越近。 
  小姨上班时我带外婆跑遍了自己刚刚熟悉的北京城。外婆的到来把我从那个男人为我挖下的陷阱里拉了出来,为我在北京的生活赋予了新的意义,我很轻松于这种摆脱,哪怕只是暂时的。我全情投入地做着一个好外孙女,那是一种根本不费什么力气的自然。登上长城时我躲避着那些沾满星光的烽火台,久久地虔诚仰望着蓝天白云,大声呼啸出寻到亲人的快乐。我忘乎所以地踩着城墙根,从边上探出大半个身子向下望,突然被外婆颤抖着手拉了下来。 
  我傻了,她竟脸色苍白泪流满面。小心,她说,别像你妈。我的头轰地炸开了。别像我妈什么,什么呀什么呀什么呀,外婆你说别像我妈什么呀? 
  到十八岁里的那一天我才知道原来我的母亲不是生急病突然死去的,她是从一幢高楼上掉下来摔死的。 
  原因不详。 
  这个谜一直折磨着妈妈身边的所有人,在他们的保护下直到那天起它才开始折磨我。我已经够幸福的了。   
  幸福十二   
  周末,我身上时时忽然竖立的汗毛告诉我,麦克回来了。 
  我并没有给他打电话或冲去他家,但那样做的念头确实几次闪进大脑,每次这样想时我都会发现,我对他的生活毫无了解,就像他对我的生活毫无了解一样。不仅如此,而且是毫无了解的愿望。 
  如果他想了解我我会告诉他些什么呢?回想起学期初在party上的第一次交谈,我想告诉他的那个时候都说光了吧。更深层的,表达起来太累了吧。是啊,有些事一辈子和别人讲一次就足够了。 
  难道我还需要另一个笨笨?他能准确地背诵出我生活中一切辗转五湖四海的经历,能够对于我的各种才华滔滔不绝。他知道我左耳后面有三颗痣,最喜欢雨天光着脚在石子路上走,看见可爱的小狗心就会化掉,无比热爱橙色和绿色的搭配。 
  可是他不知道,他一无所知。他或许永远都不会知道。 
  笨笨在圣地亚哥市中心的一家日本料理店里第一次见到我。在那里他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地见到了我。第五次的时候他来到我的小桌旁问我可否与他共进晚餐。我那天客气地拒绝了,但在他第三次提出邀请时答应了他,他给我讲了几个他写过的故事让我对他的艺术思维产生了极大的兴趣,他整个人给我一种踏实、简单的感觉,于是我六年来第一次认真地和男人约会。 
  当时我觉得笨笨最好的地方是,他的耐力比我差。我自认为是一个在感情中耐力极差的人,这样的人往往会喜欢处于主动的位置,因为对对方根本没有信心等不及对方去主动,所以那种主动实际上是一种被动的主动。而笨笨每天都在我给他打电话之前打给我,在我去找他之前来找我,在我说爱他之前说爱我,这让我感到前所未有的安全。于是我也说了。 
  那时他住在洛杉矶,暑假时请我去玩,一玩儿就是一暑假。我到现在都认为,笨笨最打动我的是当我们躺在沙发上看电视时,他会变魔术一样地拿出半个椰子,用小刀切下一片雪白的椰肉递给我,再切一片给自己,再切一片给我,再切一片给自己。这就是我能想到的我们之间最浪漫的细节了。 
  虽然我和笨笨很快就住在一起了,但是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我都没有允许我们之间有比亲吻更进一步的亲密行为。为此笨笨曾经多次表示大惑不解,不过最终还是保持了对我的选择的尊重。我的理由究竟是什么呢?我实在是感到自己累了,从心理上到身体上,男人和女人之间的关系让我疲倦。我希望笨笨可以不同,我希望我们不要太快地在彼此眼中透明,我希望当我们真正感觉到爱时再把它付诸行动。 
  我希望有了爱的性是美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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