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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逼上梁山”,这个成语,已经变为一个“典故”使用了。
所以《水浒》的主题仍然是人、人物、人才,不过加进来的是因时代、身份、环境等等原因而遭到了令人悲愤难平的命运播弄。这也就是昔人目之为“愤书”的真正义理。
此义明了之后,方能谈及理解《红楼梦》的这一重要课题(本文中,《红楼梦》一名只指曹雪芹原著)。
曹雪芹是怎么萌发要作此小说的意念的呢?因素动机,自然并非单一的(可参看拙著《曹雪芹新传》);但其中主要的一个是来自他对《水浒》的感受与触发。
当世研究者皆已看到,《红楼梦》之所以取一家族、家庭众多妇女为题材,是受《金瓶梅》的启迪,这原不错。但大家却仍未晓悟它受《水浒》的影响更大,更直接。前者的启迪是“形式”方面为主,而后者的影响则是“精神”方面的居要。
雪芹之作小说,一贯的精神是“又继承又翻转”。对于《三国》《水浒》,他深识其写人才的主旨,所以在这一点上他是继承踵武;然而他的价值正在于绝不肯重复前人陈言旧套。他以为,无论帝王将相也好,还是草寇英豪也好,都可归于“须眉浊物”一类,亦即不出“一丘之貉”,是断不肯再写这种“浊”气满身的人物的了,他要“翻转”,大笔重彩地集中多态地去写历来为人忽视、歪曲、作践的女性人才——即脂粉英雄!
“脂粉英雄”,是个独创的文学语言,也是人的价值观的新奇表述方式。此语即见于芹书之第十一回,托言秦可卿临逝与熙凤梦中永诀谆嘱,其言曰:
“婶婶,你是个脂粉队里的英雄!……”
请看这是何等的一种心胸眼界!庸常之辈(包括男子),能见及此而道得出否?(凤姐本是全书中男女二主角中之女主角'男为宝玉'。雪芹全力写她的超众之才,但被程高的续本彻底歪曲了这个原为雪芹高度评价的人物。参看拙著《红楼梦与中华文化》下编。)
美国普林斯顿大学比较文学、中国小说专家浦安迪AndrewH。Plaks教授所著《明代小说四大奇书》(已有中译本问世),强调中国明清小说名著皆是文人手笔,已不同于市井瓦舍“评话”的质量风格——他在中文版上用华语自撰的弁言中称之为“文人小说”,原话是说:
“首先,本书的核心论调原来是从比较文学的观点出发的,即视明清小说文类为一种归属于书香文化界的出产品。因此始终标榜这‘文人小说’的概念。”
好一个“书香文化界”!我们中国学者似乎自己还不肯(不会)如此措辞宣义。雪芹确实当得起这个书香文化界作家的美称,这种人喜欢从中华汉字文化特点上运用“对仗”修辞美学手法,所以他是有意地要与《水浒》构成工致的对仗主题——
绿林好汉
红粉英雄
红粉即脂粉,“红粉佳人”原与“绿林好汉”对得更工,但雪芹对已有的“佳人才子”派小说在《石头记》开卷就表示了批评与不满,故此略将“红粉”变换了一下,并且另创了”脂粉英雄”一个绝妙崭新的、耀人眼目开人心胸的主题“宣言”。
何为脂粉英雄?今天的语言就说成是“女性人才”了,这很好懂。(当然,汉文上的风格情趣上的差别,就不暇在此细论了。)
因此,从芹书本身取证,也就不难理解,例如——
一,雪芹自言,那些亲见亲闻的闺友的“行止见识,皆出于我之上”。
一,他又托言自辩、那些“异样女子”是“小才微善”。
一,熙凤的册子判词是“都知爱慕此生才”。
一,探春的册子判词是“才自精明志自高”。
所以他对妇女人才的感叹是:
“金紫万千谁治国?裙钗一二可齐家。”
无待繁辞,斯旨可晓,只要不受程高伪本“宝黛悲剧”假主题的欺骗,细读全书、即不难尽领雪芹之本怀了。
《水浒》写了多少人物?一百单八条绿林好汉。
《红楼》写了多少女子?一百零八个脂粉英豪。此言何据?即在原书开头,大石的尺寸,高为十二丈,脂批双行注云:“照应十二钗。”又其“方经”为二十四丈见方,脂批又注:“照应副十二钗。”(一本作“总应”)。可知“副”是广义,包括副、又副、三副……而言。那么,24×4(边)=96,是正钗以下诸层副钗的总数,因此——
12(正)+96(副)=108
即此已可确证:雪芹在原著卷末所列《情榜》,全部女子人名,正是一百零八个。
这又充分说明,我谓雪芹著书,是直接从《水浒》得其启示、联想、构思——“又继承,又翻转”,推进一步新思,创出一番新境。
这就是中华文化史上的第一次提出的崭新而正确的妇女观,女性人才颂歌与悼词。
既是颂歌,如何又是悼词?
君不见,(水浒)一百单八好汉,个个悲剧命运结局;《红楼》一百零八女子,也正是个个悲剧结局——雪芹谓之“薄命司”中“注定”者是也。
此又所谓:虽翻转,实继承。一部《红楼》正如《水浒》,写的乃是妇女人才的遭际命运,她们都是出色人才,面皆遭埋没、屈抑、陷害。
雪芹之书,以甄英莲(真应怜)为第一个出场女子,亦即为全书之“代表人物”,而他下了“有命无运,累及爹娘之物”一句总括“考语”,在此脂砚立即批云:
“八个字,屈死多少英雄!屈死多少忠臣孝子!屈死多少仁人志士!屈死多少词客才人!今又被作者'雪芹'将此一把眼泪洒与闺阁之中。见得裙钗尚遭逢此数,况天下之男子乎?”而同处还有几条脂批,一齐慨叹,至言“武侯之三分,武穆之二帝,二贤之恨,及今不尽!况今之草芥乎?!”
我愿研读《红楼梦》的人,都能对此重新瞩目而集思。究竟雪芹著书,本旨何在?难道只是为了“哥妹爱情悲剧”?不禁为雪芹洒泪之书再三长叹。《易经》以乾坤作首,阴阳是脉,三才(也称“三极”)为纲。通观中华文化,从《周易》到芹书,正是一条形貌不同而神情通贯的人类高级神智灵慧的辉煌载记。
甲戌二月初二日写讫
探佚与打假
《太原日报》的《双塔》版,愿意将几千字的版面惠予学术讨论,而且范围包容了红学中的探佚学,我不知全国市级日报能够这么做的共有几家?令我心中充满了敬意。承安裴智同志的美意,要我参加争鸣,我真不应该辜负这个宝贵的版面而“交白卷”,于是挥汗命笔,贡我拙意——用雪芹的话,就是“试遣愚衷”了。
探佚是干什么?又为何而探佚?
探佚是寻真,寻真也是为了打假。
人们现下时兴“打假”这个措词,干脆利落,带劲又带味儿。人们都懂得假东西必须痛打——假名牌,假钞票,假药物,假珠宝……,连交警、军人都出来假的了,祸国殃民,不打怎么得了?!
可是,中华文化上第一流宝物《石头记》也有假,人们就不全是那么关心了,打不打似乎无关大局,小事一段,甚至有人不知辨假——更甚者宣称假的不假,就是“曹雪芹原著”,说将程高本120回“全本”割裂为前80回、后40回是“犯罪”!
这么一来,寻真揭假的探佚者,倒是反该痛打的了!你看,咱们中华文化领域上的事情,奇也不奇?怪不得脂砚斋早就批了:“一日卖了三千假,三日卖不出一个真!”我想,那“三日”还不对,应改为“三年”或“三世纪”才是真情。探佚学,崭新的红学分支专科,近年建立起来了。有人不理解,有人反对,有人挖苦,以为这纯粹无中生有,不啻算命打卦。哪门新学问都是在“四面楚歌”声中生存而且发展的,探佚学也不例外。我为梁归智教授序《石头记探佚》时就预言,此学将是红学中最有生命力的一支新学科。事实证明了那话不虚。短短的这十来年,探佚学已由各种形态而表现于文化学术的园地,已然不再是孤木不林、弧掌难鸣了。自然科学家、文艺创作家,也都“不请自来”地参加了我们的“队伍”。“楚歌”能吓倒一种真实生命力的人文科学的生旺兴荣吗?看来吓不煞人。真有生命力的学问事业自有它逐步发展的规律。
规律往往不是直线,有起伏波澜,有曲折进退,有艰难险阻,但“总箭头”是指向前指向上的。探佚学起步不太久,成绩超过了原先的估量。但它远远还未进入成熟时期,只是一种初级阶段。这就还是带着“开垦性”的一种非常特殊的大胆的尝试性工作。它要伐山开路,走出—条原来没有的坎坷之路径。
这一小批“伐山开路”工作队,阵容还很不强大,有点儿“尚不成军”。更值得关注的是他们并非“组织”“机构”,他们只能“各自为政”,自己凭着个人才华思力去摸索,更无什么经验、指导之类可资参助遵循。
这一形势明显得很,不必张皇夸大。正因如此,我对探佚学的“态度”就自然形成两个特点:一是鼓舞,二是宽容。
鼓舞,是双重义:我见了探佚性质的文章著述,我自己先受到了鼓舞,而我对那作者也给以鼓舞的表示。宽容,是力戒“求全责备”的想法,观其大略,有一可取,即原谅其细节上的不妥善。也就是说,不苛求于人,也绝不过早地泼人冷水。
这是何故?因为出一个肯来打假的学人,是太不容易也太不简单了,我不忍“伤”他——挫其锐气,败其兴致。
这是不是明知不然、故为“纵任”呢?也不一定。第一,自己所谓的“不然”,是自己的尺码量人,不宜对这尺码过于自是自信。第二,即使自家尺码有些准头,也要给学术交流考虑充分的对话气氛,只宜用委婉的方式轻轻“点”“照”,希望他能因而自悟自理,而无待掰瓜露籽,大嚼无味。
这“心态”的深处,还另有一番道理——
我总以为,纵使目下某一特定的探佚性作品还有毛病或问题,——它所寻到的“真”还不即是雪芹原著之真,那也比程高的伪续要“好”要“真”一些,因为,程高是别有用心的假,而此探佚之作的非真,仅仅是学力、思力、悟力、慧力不够的问题,两者性质是绝不相同的,而后者的非真毕竟是寻真者的能力不足,而非“居心叵测”(胡风先生评高鹗伪续之用语)!
再者,探佚的成果,自然有高有低,有得有失,有是有非,但别的研究领域中何尝不是如此?岂独一个新兴的探佚之学?抱着过早过苛的态度去对待它,难道是公正的应该的?探佚者所提出的论点与初步结果,当然难保即已尽得雪芹原著之真,这也无庸惊怪轻薄、当头一棒,因为,他们的探索成果不管多么“非真”,也总是给世上的在二百多年来被程高伪续骗局的牢笼死死蒙蔽住的人们,提供了新的思路,新的意念,新的境界——这就首先起了一种牢笼可以也应当打破的“醒觉”作用。这作用,也许一般人还不能一下子领悟体受,但它实在是非常重要的一个打假寻真的开窍因素,轻蔑它就不对了。
以上就是我对所有愿来投身致力于探佚的学人们的“总方针”或“根本原则”。
基于这个方针原则,我对张之、周玉清、刘心武以及电视剧本结局部分的撰者、海外的张硕人等等探佚工作者,都表敬意,佩服他们的勇气与毅力,非同小可,因为这真是一种甘冒天下之大不韪、甚至是“犯众怒”的“挑战”,不是人人能作肯定的琐末闲篇儿。至于他们的识见之高低,理解之正误,灵性之多寡,手笔之优劣……,那完全是另外角度层次的评议对象与范围了,最好是暂归“分别另论”,倘若一古脑儿都要纠葛在一起,论短说长,那将自陷于“混战”之中,“迷阵”之内,就什么也扯得上——什么也扯不清了,结果,反对探佚的正好抓住你们自己“授”来的好“柄”,说你们探佚的本来就是这么乱来,这么胡闹,这么不成气候。
积五十年来的经验,略知热爱与关切红学的人无虑有千千万万,但真正能做探佚工作的学人,极少极少。发现这种人才,培育这种人才,都不是轻而易举之事。所以,我特别珍视这种人才——因而萌生了“宽容”的心理态度。
宽容,不等于同意一切信口胡猜,随心乱搅。除了那种之外,在思维方法、求证方法上发生了与自己“尺码”有所不同之时,则主张“宽容”,避免自是,自大,以致弄到强人从己。人家毕竟也是“一家之言”'注一',何必一定要“我”来雌黄?举个小例,我在《文汇报·读书周报》发文评介王湘浩著《红楼梦新探》时,从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