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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唐门-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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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毒虫无论如何饲养、调教,即便通人性也只是能够为人所指挥罢了。像这等甚至能向人表达情感的毒虫,唐绝还真是头一次遇到。
    他就是个武痴的性子,能够忍住寂寞二十年苦修,可以说一遇到与武有关的事情就会毫不犹豫的沉溺进去。
    就比如现在。
    唐门有调教、驯化毒虫之法,身为当代唐门第一高手,唐绝也是有修习过。他便把那小蛇放开了颈子,只捏住小蛇的尾巴,这样让牠可以自由行动又不会逃走。
    那小蛇果然暴戾无比,被放开三寸之后第一想的竟然不是逃走而是回头就一口咬在了唐绝的手指上。
    只听“咔”的一声脆响,小蛇的嘴顿时瘪下去了,这是满口尖锐獠牙都松动脱落的结果
    别看唐绝的手长得白嫩,那可是比钢铁还坚硬。没了毒牙,小蛇的嚣张气焰顿时萎靡了不少。
    唐绝嘴角不禁浮起一抹自信的笑意,这,还只是开始呢一个月过去了。
    唐绝一直在这座好像没有边际的森林里穿行着,好在他们那个年代的人在野外生存能力极强,飞镖打鸟简直就跟玩似的,他豹皮囊里有火石,直接做成叫化鸡吃却也美味。遇到有河流的时候,还能偶尔叉几条鱼上来打打牙祭。
    唐绝的内家真气已经恢复到了他在和那花和尚决战之时的程度,可以说是他最巅峰的状态,当然只是暂时的巅峰,毕竟唐绝还只有二十四岁,距离他这一生修为的真正巅峰还早得很。
    每天除了向前方赶路外,唐绝就是一路上搜集毒草,当然也都是似是而非的。唐绝发现,并不是每种草和动物都变异了,变异的只是有毒的草,以及有毒的动物,其他大多数植物和动物都还是没有变化的。
    所以除了驯化“咬金”之外,就是做上了神农房的事情,判别毒草的毒性,好在那些毒草虽然似是而非,却只是局部优化,还能都认得是哪种的变种。
    “咬金”就是那条一开始被唐绝所捕获的金线蛇,“咬金”二字,“金”自然是因为牠是金线蛇,“咬”却是因为牠平时盘着的时候喜欢咬着自己的尾巴。
    这样当唐绝把牠驯熟了之后,就让牠平时盘在了唐绝的中指上,看起来就像是戴着一枚金指环一般,书迷们还喜欢看:。
    咬金好静不好动,盘在唐绝手指上往往一天都不带动一下的。但是却不能小看了牠,一次唐绝遇到一头足有一丈高的巨齿猛虎,唐绝把手一抬,那咬金便化作一道金光蹿了上去。
    等那一道金光再窜回来重新盘在唐绝手指上时,那头原本还张牙舞爪逞百兽之王威风的巨齿猛虎就一头栽倒在地,死得透透的。
    一路上自然是许多凶险,但唐绝每天练练武、驯驯蛇、采采草、配配药,倒是过得挺充实。他是独自苦修惯了的,也不觉得无趣,反倒是有咬金陪伴不那么孤独。
    唐绝不知道这里是哪里,也并不知道前方通向哪里,但人活着总是要有希望的。唐绝又习惯了把希望放在前方,所以唐绝也就这么一直走下去了。
    于是这一天——
    他终于遇到了人。
    事实上唐绝并不是先遇到了人,而是一头浑身雪白的鹿。
    这头鹿如果单看鹿角的话,应该属于梅花鹿。只是牠却一身雪白,无一根杂毛,在这绿色森林之中就显得十分惹眼。
    真是一只丛林中的精灵啊,唐绝一眼看到就喜爱上了。那头白鹿正悠闲的在林中漫步,阳光透过茂密的树荫洒下点点的斑驳,在牠洁白如雪的皮毛上就如镶嵌着一颗颗金星。
    静静的走过去,唐绝没有任何的敌意,怀着友好的心走到了白鹿的身边。白鹿警惕的回头盯了唐绝一眼,但是在从唐绝身上感受到友善之后,白鹿便没有逃走,任唐绝去轻轻抚摩着牠光滑如缎的皮毛。
    “真美”唐绝发出真心的赞叹,但是就在这时,他察觉到了有人靠近,而且充满了浓浓的杀意。

第8章 李家二少爷
 正文 第8章 李家二少爷    
    白鹿的耳朵立刻支棱起来,四只尖尖的蹄子不安的走动着。
    马蹄声缓缓的靠近,唐绝抬眼看去,十几米外,有几个骑着高头大马的男人在慢慢的靠近。
    他们和那些穿白袍子的怪人一样,头发短短的,胡子刮得干干净净。而且他们的手里握着和人形机括的铁管子一样的武器,黑洞洞的铁管子和他们的眼睛一样透着杀气——李兰奇最喜欢打猎,尽管【新联邦】已经禁止猎杀野生动物足足两百多年了,但是对于李兰奇这种特权阶级显然是没有什么约束力的。
    没有乘坐新联邦的【星际飞船】,便躲过了出入境的登记。李兰奇乘坐自家的私人小型飞船偷偷的来到了【天满星】,因为只有这里才是最刺激的天然猎场。
    运气很不错,竟然第一个瞄上的猎物就是一头美丽而罕见的【雪鹿】。雪鹿的鹿角是最奢华的装饰品,鹿皮也是最好的毛皮之一,鹿肉也是难得的佳肴美味,鹿骨是最珍贵的药材之一,鹿鞭泡酒的壮阳效果都是顶尖的,雪鹿可以说一身都是宝,但即便是上层社会中都是很难得到的,因为雪鹿只在天满星的隔离区才有。
    那是由于梅花鹿误食了一种长着小白花的毒草而发生了变异,变异的植物和动物可是只有天满星的隔离区里才有。
    “你们都别开枪,我来。”李兰奇阻止了几个随从,高傲的端起了自己的双筒猎枪,这是上一纪元的高仿品,现在正流行复古风,这种双筒猎枪高仿品很受名流的青睐。
    随从们都会意的垂下枪口,没人敢这时候打扰了李家大少爷的兴致。
    平端着双筒猎枪,眯起一只眼睛瞄准着,李兰奇的手指已经搭上了扳机,可是还没扣下的时候,他的视线里忽然出现了一个披着兽皮披风的家伙,而那个家伙不偏不倚的挡住了雪鹿的要害部位。
    “啧!”李兰奇不满的咂了下舌尖,缓缓放下了猎枪,脸色阴沉了下来。
    “二少爷,是个偷猎人,要不要我们去赶走他?”他身边的随从善解人意的凑近些问道,偷猎人是以偷猎野生动物卖到黑市来谋求生计的一类人,这种职业只在联邦法律最薄弱的天满星上才有。
    李兰奇目光变幻着,忽然死死盯住唐绝身上的兽皮风衣,两眼骤然放射出贪婪的狂热,书迷们还喜欢看:。
    兽皮风衣可以说是偷猎人的标志性装备,所以李兰奇的随从才一眼就断定了唐绝的职业。除了上层社会的权贵们,只有偷猎人才穿得起兽皮风衣。
    由于天满星上白天炎热无比,夜晚却天寒地冻,居住在城市带的人们可以穿棉衣,需要野外生存的偷猎人就必须穿兽皮风衣了,不然一定会在凌晨之前就被寒冷的气温冻结成冰棍。
    “二少爷?”变态没有等到李兰奇的下令,他身边的随从小心翼翼的轻唤了一声。
    “呼”李兰奇长吐一口浊气,喃喃道:“那个偷猎人的风衣,竟然是整张【剑齿虎】的皮做的!”
    “嘶——”那些随从们闻言都是倒吸一口冷气,再看向唐绝的目光也透出无比的贪婪。
    一张剑齿虎的皮,即便是不完整的,市值也在一千万联邦币以上!
    而且还是有价无市!
    因为剑齿虎十分凶悍,身高过丈!皮糙如铁!是真正的百兽之王!
    更因为剑齿虎是普通老虎极巧合的情况下吃了毒蛇,才会发生的变异,这种情况新联邦成立几百年来也只出现过三四次而已!
    偷猎人的自制弓箭和小口径【朗格枪】根本就无法给牠造成任何伤害,而官方又有着极其严峻的野生动物保护法,不可能会有更大型的武器来偷猎。所以除非是运气超好的遇到老死了的剑齿虎,否则捕猎到剑齿虎的可能性基本为零。
    如果能够得到这一张剑齿虎皮,卖到黑市上至少也得换个一千多万联邦币吧?几个随从刚冒出这个心思,便马上压回到心底去。
    开什么玩笑,这可是李家二少爷看上的东西啊,其他书友正常看:!
    还是尽心尽力帮二少爷得到这张剑齿虎皮,然后等二少爷赏赐才是正途啊。
    “二少爷,我们就先问他卖不卖,他要肯卖,那自然最好。他要是不肯卖,哼哼,这里是隔离区,就算把他也不会有人知道的”
    一个瘦得跟螳螂有一拼的随从在李兰奇身边出了馊主意,其实他知道李兰奇肯定早有这个心思,只不过李兰奇这人做坏事从来不自己拿主意,非得别人来提议。这坏人自然就只有身边人来当了,瘦得跟螳螂似的绰号也叫螳螂的这个家伙就是李兰奇身边专当坏人的角色。
    李兰奇就跟做了非常艰难的决定是的,摸着下巴思索了下才道:“好,那就听你的。”
    什么叫就听我的啊!螳螂很无语,还得笑眯眯的答应着,然后跟身边两人挥了挥手:“大胖二胖!”
    跟着李兰奇的这几个随从都是干惯了这种事儿的,都不需要多说什么,大胖二胖就知道该怎么做了。
    “哎——那个兄弟,过来过来!我们有生意要找你!”大胖笑着冲唐绝挥着胖手,他和二胖是孪生兄弟,一样的壮硕,是李兰奇最爱带的两个帮凶。大胖自以为他笑得很人畜无害,毕竟他长着一张佛陀似的脸很占便宜,是李兰奇手下有名的“笑面虎”。
    但是唐绝却已经感知到了他们这帮人身上所散发出的杀气,人只要一动杀机,就自然会生出一股杀气来。
    天子之怒,伏尸百万,血流千里!匹夫之怒,伏尸二人,血溅五步!杀气人人都有,只不过强弱有差而已。
    有的人更善于隐藏自己的杀气,比如大胖这个笑面虎,一般人可能察觉不到,但是又怎么逃得过唐绝的感知?

第9章 摔不死你!
 正文 第9章 摔不死你!    
    唐绝并没有听懂大胖在跟自己说什么,但也没有回答,只是轻轻拍了拍雪鹿的臀,雪鹿就像是明白了唐绝的意思似的,向着丛林深处跑去。
    李兰奇嘴角一阵抽搐,真是肉疼啊!那雪鹿跑了再想追回来可不容易,哼!这该死的偷猎人,就算你肯把这虎皮风衣双手送上,也别想活着离开隔离区!
    唐绝缓缓的走向大胖,缩短和目标的距离才方便一击制敌。他的步伐不快也不慢,如果用尺子去量,就会惊异的发现他的每一步距离都是相等的。
    他的每一步踏出,前脚踏实之前后脚都绝不会离开地面,这样的步伐才能够保证随时骤然施展身法进攻或者躲闪。
    他的身子也一直保持着微微的前倾,如此一来他可以随时发起暴风骤雨的进攻。
    可是这些落在大胖他们眼里,无疑是认为这个天满星上的乡巴佬胆怯了,走路都是陪着小心的。
    唐绝走到了大胖前方两米的位置停了下来,他的双手自然下垂,手指尖恰恰触及到绑在大腿外侧的寒星匕手柄。在这个距离,以他的速度,可以在一眨眼间就把这里的四个人全部变成死人。
    当然用暗器可以更省事的把这四个人全灭,只是他的暗器太毒,全都是见血封喉,这是唐绝以前的风格。
    唐绝还想留一下活口,因为他需要找个人问明白这里到底是哪里,这对于现在的他来说很重要,他必须尽快赶回唐门。
    “兄弟,你好运气啊!我们家少爷看上你这件虎皮风衣了!怎么样,开个价吧?”大胖跳下马来笑弥陀似的跟唐绝说道,一只胖手却是始终按在他的大口径朗格枪上,这种事他们狗腿子自然是做惯了的。只要唐绝不肯卖,那就是要动武了。
    悲剧的是唐绝依旧没听懂,他只注意到了大胖的手按在一样金属机括上,目光越过大胖,他看到骑在马上的另外三个人,其中的两个都在悄悄的把手里的金属机括抬起来,黑黑的金属洞口有意无意的对准着自己。
    “呵!”唐绝冷笑一声,他觉得这几个人真是愚蠢极了,既然想要杀了自己,为什么还会容许自己进入危险距离之内。
    听到唐绝冷笑,大胖他们都是脸色一变,大胖收起了笑脸,目露凶光的把手里的大口径朗格枪抬起了些,斜斜指着唐绝的双腿冷声道:“兄弟,别敬酒不吃吃啊”
    大胖本来是想威胁一下这个不知道好歹的偷猎人,但话说到一半,他忽然看到唐绝的眼中闪过一道如同乌云中闪电般的寒芒,这道寒芒刺得大胖心里一虚,话就说不下去了,其他书友正常看:。
    跟着大胖眼前一花,那个天满星上的乡巴佬身形一闪而逝,一阵微风从他身边卷过,大胖忽然觉得喉咙一凉,似乎有风直接灌入了喉咙“啊——”
    李兰奇发出跟娘们儿似的尖叫,他刚刚本来已经不耐烦的想催手下动手了,可是忽然眼睛一花,那个偷猎人竟然化作一道幻影,看起来就像是一连串影子在跟着他奔跑似的。
    从来没有见过这种怪象的李兰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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