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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眼瞧他。
人永远主宰不了自己的命运,有时候人就像提线木偶,被一只看不见的手所操纵,没法把握自己。
和葳葳在一起,注定了我一生的悲哀;和葳葳在一起,注定了我人生经历的离奇。
和葳葳经过几个月的热恋,我们就正式进入临战状态。
当时,我们有了一笔积蓄,在亚运村租了一间单身公寓。在那个如水的晚上,葳葳就像一团温暖的棉花,听凭我这台打包机折叠挤压。
她没有大声呻吟,像孩子一般吮着指头,鼻孔轻轻哼着《爱我你就干我吧》的曲调,给我粗鲁笨拙的呼吸伴奏。
当葳葳哼出最后一个音符的时候,我们同时进入痉挛状态,相互撕扯着皮肤,企图钻进对方的体内。
那天晚上,葳葳这团雪白的棉花,染成了猩红色。
一连数天,我俩就像一对连体婴儿那样,将门反锁,赤裸裸地黏在一起。饿了,用开水煮方便面。一只碗,两双筷子,互相给对方喂食。
有时候,我们吃饭,底下也不闲着:摩擦,呻吟,滚烫的汤水顺着喉管往下流。
葳葳演出的日子里,我们同时出现在酒吧,演出一结束,就急不可耐地回到两个人的世界,我们共同的小爱巢。
但是,这种日子没有维持多久。我们不是神仙,需要钱来生活。就这样,两个人开始了分离。
当时,葳葳所在的摇滚乐队在酒吧唱火了,租了辆军用吉普,满北京城转悠;在这儿演出结束后,又赶那个场子。我呢,从书商那儿领选题,在家里当枪手,写一些署别人名字的文章。
6月20日,那是我生命中最难忘的时刻,一个黑色的日子。那天,葳葳一出门,我的眼皮就跳个不停,整个心就像铅做的,坠得我直想哭。
晚上11点29分,韩野敲我的门,告诉我,毛葳死了。
他们从三里屯出发,去赶香山的场子,吉普车开得太急,轮子一滑,撞到路碑上。当时,司机反应快,车刹住了,只碰掉一小块漆。大家虚惊一场,叫着骂着继续赶路。
乐队的贝司手是个姐妹儿,大男人捏着嗓子,一路上向葳葳推销避孕知识,滔滔不绝,从阴道的黏湿度到药物的使用,无所不包。好像他是妇科专家。
葳葳怀里搂着吉他,倚在后座上很安静,似乎在闭目养神。
等到了目的地,贝司手摇她的肩膀,叫她醒来,才发觉她的脸颊冰凉,心脏已停止跳动。
葳葳的死,到现在都是个谜,除了左边太阳穴一片淤血,身上没有一丝伤痕。
当然,也没发现任何疾病。
可是,她就死了,事先连个招呼都没打。
我终于体验到生命的无常,人迅速堕落。半夜去敲大学女生宿舍的门,领着一帮单纯浪漫的女孩子,在圆明园废墟里点燃一圈蜡烛,和她们一起跳舞,朗诵诗歌……
疯狂疯狂!我用疯狂诊治内心的忧伤;
疯狂疯狂!我用疯狂把爱人遗忘。
我堕落,我;我享受堕落!
我不平,我;我享受不平!
一年之后的一个晚上,雪像盐一样铺撒在大地上;在京郊一个地下赌场的小院里,十几个彪形大汉在殴打一个青年。用皮靴、棍棒、石头……血溅到地上犹如朵朵梅花。
那个青年就是我。
我趴在雪中,也不反抗,一遍遍念着葳葳的名字。数一朵梅花,念一声;数一朵梅花,念一声。
那时候我突然发现,雪并不是冰冷的,它柔软舒服,从天上落到地上溅起一朵朵小火焰。
像这种情形,你们体验不到。因为没有人无缘无故脸贴屁股,平静地观看雪花落地。
大汉们打得棍棒折了,累得脱下棉袄呼呼直喘,可是那青年不哭不叫,仿佛打的是根木头。
大汉们很失望。
“奶奶的,有种!”一个胖子在叫;
“跪下,磕头认个错。”有人扯我的脖领子;
“出老千让你出老千。”又有人踢我。
我像只死狗瘫在那儿,看不见也听不见。因为我不想看见也不想听见!这世界关我屁事。
那帮人从未见过如此无赖的老千,心里有些发毛,骂了几声,回头向屋里走去。
“操你妈!”突然,我张口骂道,血随着字往外喷:“我操你妈!”
那帮人愣了一下,彻底被激怒了,喊道:“剁了他,把他的手剁掉!”
两个人冲上前,一人拽住我一条胳膊,按在雪中的磨盘上。
“刀。”是胖子。声音冰冷。
胖子抡起一爿斩骨刀,瞄准手腕,一刀剁下。
“当”,那是铁石相撞的声音,磨盘溅起一溜火花。
在那一瞬间,求生的欲望占据上风,我的灵魂重新回到这个现实世界。突然间我好怕。我尖叫我发抖,手臂缩得比兔子都快。整个人塞到磨盘底下,嚎啕大哭。
他们铁了心要斩我的手,用绳子把我捆住,任凭我哭爹喊娘。
那胖子反转刀刃,用刀背把磨盘上的积雪刮掉,铁石摩擦,哐哐直响,就像乌鸦报丧。
救救我,谁来救救我。
就在这时,一个平静的声音传进我的耳膜:“好漂亮的手。”一根小竹棍在拨弄我的手掌:“好可惜。”
是七爷到了。
七爷手持长烟袋,空袖管随风摆动。他就像朦胧中的一个影子,没有谁留意他的到来。
“我买下了。”七爷说。他的声音不大,却不容质疑,穿透所有的嘈杂,撂到每个人的耳孔中。
那帮人刚才还气势汹汹,现在就像被掐住了脖子,瞠目结舌。
七爷从怀里拽出一叠人民币,撂在地上;掀开赌场的棉布门帘,再不说话,一步踏了进去。
七爷,是七爷救了我。就这样,我成了七爷的徒弟。同时,也由诗人变成小偷。
经历了这一变故,葳葳已成为遥远的过去。那场火辣辣的爱情,被封存在记忆中。
许多年以后,我为毛葳写了一首歌。在她忌日那天,焚化在苍茫的夜色中。歌词是这样写的:
葳葳,谁在风雨中流淌着泪;
葳葳,那破碎的雨珠它不断地不断地打湿我的嘴;
葳葳,我的宝贝我的好宝贝。
葳葳,你在睡梦中是多少次回;
葳葳,你的脸庞是依然娇美;
葳葳,多少个夜晚你伴我入睡,醒来却是一床冰冷的被;
葳葳,我的宝贝我的好宝贝。
葳葳,如今我已不再向命运下跪;
葳葳,所有的事儿我要勇敢面对;
不管路途是如何艰险,我一定要穿越你的轮回。
我已不再憔悴,我已不再憔悴;
葳葳,我的宝贝我的好宝贝。
葳葳,如今你披戴彩霞,脚踏碧波,与日月共朝晖。
葳葳,我的宝贝我的好宝贝。
七爷将我送到301医院,在那儿养了三个半月的伤,简单地收拾了一个行李包,我就上了京九铁路。
去往深圳的时候,我随身携带的物品不多,三五件换洗的衣服,一本尼采的自传《瞧,这个人》;还有一袋冬枣,是特意从老家捎的土特产,用来孝敬七爷的。
在我身上,最值钱的是一件浅灰色西装,那是七爷特意从燕莎给我买的,贴身舒适,从骨子里头透着一股帅气。
钱和七爷的地址、电话,藏在男人最隐秘的地方,在这里特指内裤前边那一片儿。那可是个安全地带,有个风吹草动,肚子一挺,那活儿就能打探到。
七爷回深圳那会儿,我周身上下裹满了绷带,就像从金字塔发掘出的木乃伊。他来看望我,准确点说,是来看望我的手。他捏住那双手不放,翻来覆去看,口里啧啧有声。
我真不知道那有什么好看,小小的掌心,细长的指尖,简直是畸形。我已经看了它将近二十年,越看越讨厌。
听说深圳的有钱大佬心理都有些变态,该不是独臂老头自己没了胳臂,恋上别人的玩意儿吧?那天就该叫胖子剁下来,浸到福尔马林液里送给他……
那天,七爷总共给我说了三句话。一是这儿所有费用他都已支付,我可以住到像以前那样活蹦乱跳为止;二是我天生就是做贼的好材料可以考虑加入他的组织;三是我随时可以走,也可以随时到深圳找他。
哦,原来如此。我在绷带里长吁一口气,不就是做贼吗?反正我已经是坏人了,还怕做贼?当即我就答应了他。在摊牌之前,我还以为他看上我这双手,是让我帮他自慰呢。恶心,打死我都不干。
人的心理就是奇怪,陡遇刺激,就一心想当坏人,在邪恶中寻找庇护。
记得有一回,我去虎坊桥看朋友,一进门他就问我:“你看我像不像坏人?”我没敢说话,虽然他的造型不招丈母娘喜欢,脸中间的鹰勾鼻子透着阴险,可我也不能剥夺他当良民的资格呀!
见我不说话,他也懒得搭理我,躺在床上自语道:“我该加入黑社会,我要是加入了黑社会多好呵!”他眼神带着一丝狂乱,可能在幻想加入了黑社会的情景。
后来,另一个哥们告诉我,他被一个女的甩了。
那个相恋多年的女子,一个跛脚。
他被一跛脚给甩了。
如果当时他也遇到七爷,估计现在正蹲大狱呢。
我踏上南下的火车,心情爽快轻松。深圳,深圳呵。那是个神秘的地方。
在这之前,我对深圳的惟一印象,就是有钱,人特牛。
那会儿,不是有位大学教授到蛇口谈“价值观”吗?就是做报告不用讲稿,口若悬河的那位。据报道,他一路上都是鲜花和掌声,到蛇口就被灭了。几位小青年和他辩论,急得教授老打听人家是哪个单位的,领导是谁。深圳呵,是个神秘的地方。
一路上,我没心情看风景,就是火车到了革命圣地井冈山,好多人欢呼雀跃,我也没被感动。幻想,是诗人的权利,尤其是一个马上要沦为贼的诗人。
我的幻想与邻座有关。她是一个女孩,此刻胸部前倾,与对面的女孩贴着脸,不停地耳语,时不时抛出银片儿般的笑声。
“这人好像刘德华哎。”她轻声说。飞快地瞟了我一眼。
对面的女孩说了句什么,两个人疯打成一团。甩动的发绺擦过鼻尖,遗下淡淡的茉莉香味。
那女孩似乎患有多动症,俩人不闹的时候也不安闲,反转胳膊撑着车座,两条腿在底下荡呵荡。一不留神踢中我的脚踝。
噢,在那一瞬间,就像有股电流罩住我的全身。血管在膨胀,毛孔在扩张,心儿生出翅膀,扑打着透明的车窗。
飞翔,飞翔,我要飞翔。
入夜,喧闹的车厢进入静止状态,只听见车轮滑行的声音。睡意朦胧中,我又被踢了一脚。睁开眼睛,只见邻座的女孩穿着粉红色的睡衣,从我身边飘过。
笑靥如梦,浮现在她的唇边。
她往前走,我跟在后面。穿过一道道门,走进一个无人的房间。
那女孩特大胆,主动贴上前,摩挲我的脖颈,手儿一寸一寸往下滑。舌儿灵巧得像小蛇妖,熟练地叼住上衣纽扣,一弹,纽和扣就脱离了关系。
她跪坐在我脚背上,轻得如同羽毛。贝齿含住裤子上的拉链,哧哧往下拉。
不,不要。
突然间我意识到,自己所有的财产都缝在内裤中,这个女孩来历不明,会不会……听说好多色诱抢劫的哩。
女孩抬起头。我一看,松了口气,原来是毛葳。
月光中,葳葳的脸犹如一张白纸。
喂,你不是死了吗?你……我的心咚咚敲击着体腔,呼吸停止,每个细胞都在发抖。
葳葳的脸忽然一变,张开嘴,露出阴险的笑容。
她的嘴越张越大,越张越大,犹如巨大的口袋将我整个裹了进去。
呵呵。我吓得跳了起来,汗水从毛孔中流出,顺着脊背往下流。
不怕不怕,只是一个梦。我安慰自己,下意识地摸摸裤裆,拉锁已开,内裤被划开一道口子,那两个女孩不见踪影。
夜深了,整个车厢就像滑入黑暗的大海,只听见车轮咔嚓咔嚓在铁轨上奔跑。
车到深圳,我已经成为世界上最穷的人,身上连个钢蹦都没有。七爷的地址和电话号码在钱里面,跟着钱飞走了。
幸好身份证和边境通行证还在,不然在樟木头就被乘警赶下车了。
“检查证件!”那是一个穿警服的中年男子,手持电棒,挨个吆喝。
我想告诉他我的钱被偷了,现在身无分文,可是话到嘴边吞了回去。像这种事很平常,最多让你登记画押,警告你以后小心注意。
蛇口在深圳的西南角,沿着海岸线往前走,走到尽头就是蛇口。这是在路上讨水喝,一位渔民伯伯告诉我的。虽然我记不得地址和电话号码,但是七爷住在蛇口是确定无疑。
从火车站到蛇口,一共六万九千步。这是我一步一步量出来的。如果你不信,可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