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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是深圳一个贼-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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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讲到最后,我们双方都佩服得什么似的,大有相见恨晚之感,彼此称呼都变了,开始称兄道弟。接下来就是互相探对方的底。从此之后我才知道,原来当小偷也不容易,大都有一段辛酸史。
  小吴是新疆人,爷爷曾经是王震手下的爱将,可惜战争年代就死于沙场。他的父母都是知识分子,在南疆的一个兵团教书,“文化大革命”学生揪斗他们,将三张课桌叠在一起,命令他们站在上面,脖子上还要挂一块重达十多斤的牌子。
  在一次揪斗中,他父亲因为患了重感冒,发高烧,刚站到台上,就觉得明晃晃的太阳陡然变暗,一头栽了下去。
  三张叠起的课桌足有四五米高,一头栽下的结果可想而知。当场跌断脖子,撒手归西。
  他的母亲也在台上,眼看丈夫像鸟儿一般跌落,不顾一切地扑上前去。两个人几乎同时落到尘埃中。
  小吴的母亲连滚带爬,从尘埃中找到丈夫,紧紧将他搂在怀里,拼命叫他的名字;但是他已经听不到了,体温慢慢转凉。在那一瞬间,她万念皆空,脑子开始迷糊起来。
  当时小吴只有两岁半。从两岁半开始,他就看到这样一幅画面:一个痴呆的女人紧紧抱着枕头,坐在昏暗的窗前,从早晨坐到晚上,然后再从晚上坐到早晨。
  小吴一直看到十七岁。在这期间,幸亏好心的邻居们照顾母子俩,才没有饿死。
  小吴发誓挣钱为母亲治病。当时在新疆挣钱不容易,一是没有什么门路,二是工资很低,能吃饱肚子就算不错了,根本无法实现自己的愿望。
  后来,他的一位同学告诉他,附近和田地区的喀什河里盛产一种美玉,白如雪,细如脂,明如月,比黄金还要贵重。
  如果能淘到一块上好的和田羊脂玉,那就吃喝不愁了。他的同学眼睛里充满向往的神情。
  有道是说者无心,听者有意。从那一刻起,小吴就记住了“羊脂玉”这个词。
  不久,小吴来到和田地区玉龙喀什河畔,那儿的布亚象村聚集着一群淘玉人。不过,喀什河的玉不是谁想淘就淘的,早已被先来者划分了势力范围。
  “想淘玉可以,每个月给你500块钱,淘到的玉归我。”一个淘玉人的老板说。
  “那,如果淘不到呢?”
  “工钱照给。”老板挺爽快。
  小吴一听,条件挺划算,一口答应下来。
  所谓淘玉,说白了就是下河去摸。每年八九月间,喀什河的湍流都会带给世人一些惊喜,平时深藏河床中的宝贝露出头来。不过,摸到摸不到,完全看运气。
  玉龙喀什河宽约百米,水清如镜,能从河面看到五六米深的水底。河床下的石头多如牛毛,想从这么多的石头中发现一块鹅卵石大小的美玉,确实比登天还难。有的人在水里泡了几个月,还是两手空空。
  不过,可能是老天偏爱小吴,他倒觉得不是难事,来到喀什河不到一个月,就让他捞上来一块上品好玉。对着太阳一照,通体透明,斑斓的阳光就像生长在宝石中。不到三个月, 他就采集到40多块玉石,其中有六块属绝佳之品。
  小吴在布亚象村出名了,都说他有“宝石运”,好多淘玉人都想把他挖到自己那里。
  小吴的老板很紧张,生怕他另攀高枝,每月只给他50块零花钱,其余的工资扣住不放。
  淘玉的季节很快过去了,伙伴们纷纷领到工钱回家,惟独小吴那份老板只给了一半,而且还七扣八扣,到手的现金只有800块。
  小吴很生气,他要拿钱给母亲治病。但是老板说,其余的明年再给,可以打欠条。他想用这种办法拴住小吴,让他永远为自己卖命。
  小吴和他争也没有用,就是不给,你能怎么的。
  小吴越想越生气,自己几个月来泡在水里,顶着日头,踩着石头,忍受着风吹雨打,到头来却落了这么个结果。他想,如果自己偷偷藏两块宝石,神不知,鬼不觉卖掉,也能赚几千块钱,可是一切都晚了。
  他想了整整一夜,辗转不能入眠,就是想不通。
  第二天,他趁老板不在家,偷偷溜进他的卧室,将给他的800块钱和欠条塞进抽屉,撬开藏玉的箱子,拿回自己辛辛苦苦淘到的六块美玉,逃走了。
  吐尔逊老板回到家,发现箱子被撬,马上报警。小吴还没走出喀什河,就被河滩上急速的马蹄声惊住。只见两匹骏马驮着两个公安出现在面前。
  小吴以盗窃罪被公安收监,他拿走的六块美玉从身上搜出,当场交给了贪婪的老板。
  进了监牢的小吴恨死了吃人不吐骨头的老板。在法庭上,他根本不承认小吴把工钱和欠条放回他的抽屉。反倒一口咬定自己是无辜的,是受害人,工钱早已两清。为此,小吴被送进劳改队。
  在劳改队里,小吴认识了很多偷窃高手。他想,既然说自己是盗窃,干脆就将盗窃进行到底。拜了很多师傅,苦练盗窃本领。一年之后,小吴出狱,第一件事就是找到那个老板家,将他的家产洗劫一空。不过,他心中并无报复的快感,因为在这期间,他的母亲去世了。据说临死前头脑突然清醒,不停地叫他的名字。
  再以后,小吴成了职业小偷,四处漂零,后来在深圳遇到七爷,被收归门下。七爷见他为人老实诚恳,又喜欢读书,就让他跟在身边,成为他的助手……
  做官有做官的规矩,做贼有做贼的规矩。大约过了半个月,七爷为我举行了拜师仪式;挺简单,就在他的客厅里,给供桌上的祖师爷磕三个头,给他敬一杯茶。
  小偷们的祖师爷叫东方朔。这个人我知道,他是汉武帝时一位有名的弄臣,有过前科,据说是偷王母娘娘的蟠桃。看来名人不能犯错误,不然永远抬不起头。
  在敬茶的时候,七爷说出一番道理。他说:“从古到今,有做正行的也有捞偏门的,都是老祖宗留下的饭碗。小偷这个名声虽不好听,但也有规矩。当小偷,不能任意胡为,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切忌一个贪字。太贪,事儿就会做绝。天怒人怨,必遭天谴!”
  七爷说这番话的时候,表情严肃,使人不由得低头沉思。
  既然拜了师,七爷就得负责任,教我一些本事。一连数日,他都和我在一起。
  七爷训练我的方法很特别,在他的宅院里有一间密室,里面藏了不少奇奇怪怪的东西,有和尚打坐的蒲团,有硬邦邦的生牛皮,有带耳朵的铜盆,还有一部黑石棺,看着人。
  七爷教我在蒲团上打坐,冥想,放松。教我用一根根手指捅生牛皮,教我用手指夹铜盆里的硬币。
  可能我天生是做小偷的材料,这些技术一捅就透,一教就会,根本不是难事。没过多久,我就能让硬币在指缝间跳舞,动作纯熟,胜于魔术师。
  过了这一关之后,七爷教我练“御气”,他说气闲不浮,才能感觉灵敏,做活快捷迅速,判断准确。
  具体做法,就是将我送到黑棺材里睡大觉。
  按照七爷的指点,我躺在黑棺里做垂死状。放松,调匀呼吸,想像自己漂浮在天空中。正惬意,忽从棺顶降下一盆冷水,将我从云端打落在地。再不然,就是从棺材底下生起火炉,蒸人、煎人、烤人。或者制造各种怪声,吵得你心烦意乱,直想骂人。妈的,当个小偷,还要受这般折磨。
  为了练习这门绝学,我整整在棺材里躺了三个月。最后我实在受不了了,偷偷吃了一把安眠药。一把药吃下去,就是棺材外面变成滔滔大海,大海再升腾化为高原陆地,都无法再打扰我。
  也不知睡了多久,我才昏昏沉沉醒来,是七爷把我折腾醒的。他用银针扎遍我全身36处大穴才弄醒我。
  在我耳朵眼里,七爷挖出一团棉球;从我的胃汁里,七爷化验出“安乃近”的成分。
  那是托豆子买的。
  为了这一瓶三元六角钱的安眠药,我搜遍肚子里所有的甜言蜜语,编织成一束珍贵的花朵,献给豆子。
  “豆子,我的好豆子。”
  说第一句的时候,豆子冷笑;第二句,豆子犹豫;第三句,豆子的脸上呈现出幸福的微笑。还没等我说下一句,她就亲了我一口跑掉了。
  可惜,“安乃近”劲太大,吃晕了。
  在七爷的教诲下,一年后我的手硬如铜铁,软似面条。硬的时候可以一拳打碎石板,软的时候可以将指头反叠到手背。手指头更像长了眼睛,将一把硬币抛到空中,挥手之间,就能将它们回收到指缝中。
  不久,豆子带我到上海宾馆实习。咱们中国人挤大巴有个习惯,车一到,大家拼命往上挤。挤就挤罢,嘴还不闲着,骂骂咧咧:“你他妈怎么回事,快上啊!”
  豆子带我实习的时候,给我当托儿,挤车时故意挡在门口。伴着一溜叫骂声,我拿报纸做掩护,像摘苹果一样摸了两个钱包。
  上车之后,主要看我的手艺了。我四处琢磨,寻找下手目标。靠后门坐着个穿西装的,正打手机聊天。
  “你猜我是谁?”他说,脚跷在椅背上。
  我一见,就像遇到二大爷似的,挤过去和他打招呼。
  “哎呀!”我说:“哎呀!”趁握手,用报纸一挡,把他手腕上的表捋进衣袖。
  打完电话,他严肃地问我:“你是谁呀!”
  我赶紧道歉:“不好意思,认错人了。”
  “认错人你和我握什么手!”
  “握手之前我不是以为你是那谁嘛。”
  说话工夫,突然大巴一个急刹车,车厢的人齐声惊叫,乱成一锅粥。我假装没站稳,趴到他身上,起来时已经把他脖上的领带解下来,塞到裤兜里……
  七爷真是个大行家,果然有眼力。在偷盗这个行业,我的手如鱼得水,发挥了应有的特长。掌心短,指尖长,我突然领悟到深圳小巴上贴“注意小手”四个字的含义了。
  “小手”就是我这种手。
  敢情写字的也是内行人士。
  现在在深圳掏包的,都没有我这种本事了,都是用医院夹棉球的镊子。这帮败类,简直是对“手艺人”的侮辱。
  手灵巧到这份儿上,开锁更不在话下。不是我吹牛,到现在为止,世界上还没有一把锁是我打不开的。
  在这个问题上,主要功劳在七爷,他帮我打下的深厚基础发挥了重要作用。冥想、放松,其实就是练感觉,打开心中的那只眼。
  佛家气功中,有个词儿叫“开天目”,与此大同小异。天目开,锁中结构就一览无余,用针尖轻挑簧片,啪,锁就开了。不信,咱们可以作个试验,用布蒙上我的眼睛,只需要给我一根针,捅进锁孔一转,这把锁的结构图就能画出来。
  乔大羽的“气死贼”牌防盗门,不是七爷开的,是我。雕虫小技,何用师父动手。
  关于做小偷的训练科目,还有很多,像什么练眼力、练体能、练攀缘等,都是独门功夫,技术保密,不宜一一公开。不然全深圳都是干这勾当的,成何体统?
  现在咱们转移话题,谈谈女人吧。她们永远是这个世界的开心果。
  不管是谈女人还是谈爱情,其实我都不是很在行。爹妈生我那会儿,电视上正热播《梁山伯与祝英台》,弄得我在胎里就受影响,纯情得像只刀螂。毛葳的死就是明证。
  如果她活蹦乱跳地活着,我的人生肯定是向上的!
  在感情这种事儿上,豆子挺看得开,她特别瞧不起我这一点。“矫情。”她说。这个词儿还是我教她的。
  豆子从小生活在南方,没事一天三趟往香港跑,资产阶级思想没少毒害她。在她眼里,男人不过是生理需要,茶余饭后的一道甜点。
  我的手艺练成以后,七爷派给我一个活儿,帮观澜镇做饮料的几位朋友偷配方。
  为了安全起见,他特意安排豆子协助我。
  这个牌子的饮料,大家可能都熟悉,有句著名的广告词是:想喝你就摇一摇。画面上一个大美女手里托着乳房作陶醉状。
  请我们偷配方的是厂老板的儿女。简直滑天下之大稽。不过,世上就是有这种事。
  他们的老爸是香港人,为人嚣张,不近情理,动不动就乱发脾气。有一回,一位客户到厂里拜访他,还没开口说话,他就指着人家鼻子臭骂。原因是客人肩膀上有头皮屑,手上的指甲太长。
  这位仁兄不仅对别人要求苛刻,对他的儿女也是如此,动不动就叫:“衰仔,我把钱烧了厂卖了,也不留给你们!”还没等他烧钱卖厂,他的儿女就开始密谋他。
  所谓“家丑不可外扬”,他的儿女们也曾想自己动手,可惜他们没这个本事——配方在老头脑子里,偷不到。
  一次,他们借老爸生日之际,把他灌醉,严刑逼供,老头只说两个字:砒霜。
  要偷老头的钱容易,因为它不是在保险柜就在银行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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