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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宝贝-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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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晚上,马当娜和阿Dick不请自来,隔着门就能听到马当娜的声音从几层楼梯下传来。他们打着一只迷你小手电,差点忘了我们住几层楼,只好一路叫上来。两个人在暗中都戴着一副小墨镜,走得磕磕绊绊的。
  “天啊,怪不得我一直都觉得光线不足,刚才开车的时候还差一点撞上人家自行车。”马当娜一边笑一边取下墨镜,“怎么都忘了还戴着这个啊?”
  阿Dick手里提着几罐可乐,啤酒,穿着Esprit黑色毛衫,看上去苍白而漂亮。他们一进来就打破了屋内的安静,天天不得不放下手里的一本英文杂志,这杂志以提供无数智力游戏出名。天天最爱玩的是算术和填字。
  “我们本来想开车随便兜兜,结果兜到这儿来了,就上来了。我包里有张影碟,不过吃不准好不好看。”她对着屋子四周转了转眼睛,“要不要打麻将?四个人刚好一桌。”
  “我们没有麻将。”天天赶紧说。
  “我车里有啊,”马当娜一斜眼,笑着对阿Dick说,“阿Dick可以去拿的。”
  “算了,还是聊天吧。”阿Dick伸出细长的手指,撩撩头发,似乎有点轻微的烦躁。“不妨碍你写东西吧?”他的脸对着我。
  “没事,”我把一张MONO放进唱机,伤感、潮湿、冶丽的女声在法国旧式电影音乐般的背景中慢慢浮现出来。沙发很舒服,灯光适宜,厨房里摆满了红酒和香肠,渐渐地大家都喜欢上这种感觉,话题在真真假假的传闻和似是而非的评议中绕来绕去。
  “这城市真的好小,一拨人全在这圈子里了。”马当娜说,她说的圈子由真伪艺术家、外国人、无业游民、大小演艺明星。时髦产业的私营业主、真假另类、新青年组成。这圈子游移于公众的视线内外,若隐若现,却始终占据了城市时尚生活的绝对部分。他们像吃着欲望和秘密存在的漂亮小虫子,肚子上能发出蓝色而蛊惑的光。一种能迅速对城市文化和狂欢生活做出感应的光。
  “我曾经一连三夜在不同的地方遇见同一些面孔,我从来不知道他们叫什么名字。”我说。
  “昨天晚上在Paulaner我碰到马克,他说下个月有个德国画展,”马当娜突然插话,我用眼睛的余光看看她,又看看天天,装作漫不经心地说,“他打过电话来,说到时会给我们寄请柬。”
  “又是老一套,又是一些老面孔啦,”阿Dick说,“大家都是party animal,派对动物。”阿Dick说。他喝着酒,迷人的脸越喝越白。
  “我不喜欢这些,”天天开始动手往一个烟斗里塞hash,“这圈子里的人比较浮华比较肤浅。有些人到了最后就像泡沫一样消失了。”
  “不会吧。”马当娜说。
  “上海是座寻欢作乐的城市。”我说。
  “这是你的小说主题吗?”阿Dick好奇地问。
  “CoCo,念一念你写的东西吧。”天天说,双目发亮地看着我,这是使他倍感安慰和愉快的时刻,写作进入我们的共同生活后它就不再单纯是写作了,它与无法碰触的爱欲有关,与忠贞有关,与我们俩谁也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有关。
  大家显出愉快的表情,一只装着hash的烟斗,几瓶酒和一叠小说稿轮流在大家手里传来传去。
  七、我们的一天
  醒来,起床,梳梳头,下楼,
  喝一杯,找衣服,拿帽子,
  上楼抽烟,有人说话,我在入梦。
  ——披头士《佩珀军士的孤独之心俱乐部乐队》
  只有太阳没有树叶,我们一天到晚留在房间里,我们不朝窗户外多看一眼,不打一个呵欠,浴室的洗衣机里塞满了发硬的袜子,不洁的床单,天天向来反对请钟点工或保姆做家务,因为不喜欢陌生人在他的私人空间走来走去,还要碰他的内衣,烟缸或拖鞋,可是我们越来越懒,最好是一日三餐都不用吃了。
  “只要一天摄取2790千卡的热量、1214国际单位的维生素A、1094毫克的钙,就行了。”天天说着,晃晃手里抓着的好几瓶药丸,依他的看法,这些绿色,白色、淡黄色现代科技生物制品足以提供人体所需的营养。“为了增加口感,还可以与果汁、酸奶等调和在一起吃。”天天认真地说。
  我相信他说的话句句是实话,可那样肯定会吃出神经病的,吃到人厌世。我宁可天天叫小四川的外卖来吃。尽管那又贵又不好吃。
  天天像工头一样督促着我写作。他则在另一个房间不停地画画,他画些小豹子,变形的人脸,金鱼缸……渐渐地他从超市买了很多宜而爽内衣裤,用丙烯颜料直接画在上面。吃完饭,我们互相展示作品给对方看,我给他念我的小说片断,其中被我删掉的一段使他哈哈大笑,那是一段“一个女病人与男心理医师的对话”:“我讨厌我丈夫,他像头猪。”
  “在床上还是在床下?”
  “他没有脑袋,只想乱搞。相信连一只草地上的母羊都不会放过,总有一天我会控制不了自己,我会阉了他,像7年前美国弗吉尼亚州那起著名阉夫案的女主角罗瑞娜(Lorena Bobbit)一样。”
  “你真的这么想吗?”
  “老天,男人都是这么自以为是!在你们眼里女人成了什么?逆来顺受的漂亮玩具吗?看来分析家也解决不了问题,钱花在白痴身上。”
  “你说什么?”
  “你有真知灼见吗?我可再也受不了愚弄了。”
  “如果你觉得我不行,大可请便!出去的时候请顺手关门。”
  “哦,我受不了了,都是猪!”她狂叫着跑出去了。
  “这样的对话可真够低俗的,一出闹剧。”天天笑着说,“但很好笑。”
  我试着把天天画的一件白色T恤穿上身,一只卡通大脸猫,看上去很不错,不少内裤上有月亮、嘴唇、眼睛、太阳、美女的造型画。沙发上足足堆了几十套这样的手工品。“我们可以找个地方卖掉这些作品。”我说。
  “你觉得会有人喜欢吗?”
  “试试看吧,反正很有意思,卖不掉就送朋友。”
  天天怕难为情,不敢去大街上兜售。我们选择去附近的华师大校园。校园里的感觉挺好的,清新、多绿、整洁。总给人一种与世隔绝的幻觉,当然这只是幻觉,象牙塔也有对外的窗口,不少学生佩有BP机和手机,在外面打工,特别是不少女大学生从事某种暖昧的职业,她们出售青春和智慧换取物质的快乐。当我还在复旦读书的时候社会形势还没发展得这么快,顶多在相辉堂看一回女大学生模特队在台上搔首弄姿地走一走,而且那时候复旦和大多数高校一样还没有真正设立自己的电子网络。
  我们挑了操场边的一条小杂货店林立的路边做生意。正逢吃晚饭时间,学生拿着饭盒去食堂,路过时都好奇地看着我们,也有人蹲下来仔细地看了看我们的货物,问价钱。一切都由我来应答,天天始终保持着沉默。
  “T恤60,内裤40。”
  “太贵啦!”他们说,毫不客气地砍价。我不让步,因为过低的价钱是对天天艺术劳动的不尊重。天色暗了,学生骑着车去教室上夜自习,操场上已没有人打球了。
  “我肚子很饿,”天天低声说,“要不算了,回家吧。”
  “再等等,”我从口袋里拿出一块巧克力给他,自己点了一颗烟,“等10分钟看看。”
  这时,一个长得像乔治·迈克尔的黑皮肤美男子搂着一个戴眼镜的白人姑娘走过来,“Hello,艺术内衣,非常便宜。”我用英语向他招呼,在羞涩的天天身边我必须得大胆而自信,尽管小时候妈妈让我去面包店买块面包,都会让我紧张,攥钱的小手里全是汗。
  “是你们自己画的吗?”白人女孩看着我们的商品微笑起来,“真的很可爱。”她声音圆润动人,眼睛里有种聪明的东西,“是我男朋友画的。”我指指天天。
  “他画得很好,有点像莫里迪格阿尼,或者马蒂斯。”女孩说。
  天天高兴地看着她,“谢谢你。”他说,然后对我耳语,“便宜点卖给她吧。这女老外挺好的。”我假装没听见,甜蜜地对着这一对黑白留学生情侣笑。
  “莫亚,你觉得呢?——我想全买下来。”女孩说着开始拿钱包,叫莫亚的男人黑黑的脸上有种威风凛凛的酋长风范,可能来自于非洲某地区。他体贴地搂着女孩,“我来吧。”他也拿出一叠百元人民币,白人女孩坚持自己付费,临走前她微笑着说,“谢谢,希望以后能再见到你们。”
  近一千元钱到了手,天天跳起来,抱住我亲了一口,惊奇而兴奋地说,“我居然也能赚钱,以前我不知道。”
  “对啊,你是个了不起的人,只要愿意,你能做成功很多事情的。”我鼓励他。
  我们在附近的餐馆吃饭,胃口奇好,甚至还在音响效果低劣的卡拉OK包厢里唱英文情歌。“亲爱的,如果你迷失了方向,有我在你身边,亲爱的,如果你害怕了受伤了,有我在你身边……”一首老老的苏格兰歌谣。
  八、离婚的表姐
  我周围住着19个男人,
  其中18个都是笨蛋,
  剩下的那个也好不到哪里去。
  ——贝西·斯密斯
  我的父母都打过电话来,他们终于向我投降了,中国的父母很容易在一份儿女情面前就范。
  电话里他们的语气竭力显得温和而不失原则,他们问我怎么样,有没有什么麻烦,当听说没人做家务时,妈妈甚至愿意过来帮忙。我劝他们,“多关心你们自己,多出去玩玩吧,等爸爸学校放了假,就可以去外地看看风景散散心。”人生最美妙的时光可能就在中年以后,能看清脚下的路了。也能参透很多道理,我希望他们可以变得没心没肺,别那样牵挂我。这样就能有很多自己的快乐。
  在电话里妈妈还告诉我一个消息,表姐朱砂刚刚离了婚,从原先的住所搬出来,暂时找不到合适的地方住,就住在我家里,刚好我那张床也空着。再加上她在公司里做得也不是很开心,所以最近她的心情不太好,如果我有空,陪陪她,和她聊聊吧。
  我微微有些吃惊。朱砂离婚了?
  朱砂是个举止端庄的淑女,比我大4岁,从外国语学院德语专业毕业后,与同班的男同学结了婚,在一家德国人开的商行里做事,她一直不喜欢别人以“白领丽人”这个词称呼她,她某些地方的不媚俗颇对我的胃口,虽然我们性情各异,志向不同,但这并不妨碍我们对彼此的好感。
  记得小时候我的父母就一直鼓励我向朱砂学习,她在年纪小小的时候就已崭露头角,手臂上别三条杠,考试成绩全校第一,唱歌、跳舞、朗诵样样都行,她的一张作天真微笑状的照片还被南京路上的上海照相馆天天地贴在玻璃橱窗上,引得不少熟人朋友同学去看。那时我很嫉妒我的这位表姐,有一次过六一节的时候我偷偷把钢笔里的蓝墨水滴在她的白色乔其纱裙子上,结果她在学校大礼堂的舞台上表演“五朵小花”的时候出尽洋相,一下台她就气哭了。谁也不知道那是我干的,看到她难过的样子一开始我想笑,可后来我也有些难过起来。其实她平时对我蛮好的,教我做算术,分棒棒糖给我吃,过马路时总拉着我的手。
  渐渐地,我们都长大了,见面的次数也越来越少。我还记得她结婚的时候,我还在复旦读书。那一天本来阳光灿烂,当新人在丁香花园的草地上拍录像留念的时候,天上突降大雨,朱砂披着被淋湿的婚纱的样子特别深地留在我的记忆里,她脸上那氤氲的微笑,湿的黑的鬈发,白色的被雨粘上一丝颓败气息的纱裙,一切仿佛有种奇怪的脆弱的难以言传的美。
  她的丈夫李明伟是她的同班同学,也是系里的学生会主席。他高大白皙,戴一副银边眼镜,在德国领事馆做过一段时间的翻译,到他们结婚的时候他已在一家德国商会做一份金融快报的编辑。他不善言辞,但彬彬有礼,嘴角总挂着安静而冷淡的笑纹。我曾经以为有那样的表情的男人虽然不适合做情人,但很适合做丈夫。
  想不到她这么突然地离了婚,又为这个城市高居不下的离婚率增加了一个小数点。
  我跟表姐朱砂通了个电话,她的声音果然带着十分明显的阴郁,手机的效果也不十分好,听上去像在沙沙地下冷雨。我问她现在在什么地方,她说在出租车上,等一下就要到温莎堡了。那是一个很受白领女性钟爱的女子健身中心。
  “你来吗?”她问我,“可以一起做体操。”
  我想了一想,“不,我不做体操,不过我可以跟你说说话。”
  穿过一个走道,在一个房间里有一群上了年纪的女人穿紧身服,在一个俄罗斯教练的指挥下扮“小天鹅”跳业余芭蕾。在另一个房间,在一堆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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