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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古怪的笨家伙——埃德·赫斯勒。我得说我总是满怀感情地想起他。直到这时候,我才知道他才是那种“可以指望得上的人”。我时不时地寄张明信片给他。当然,我从来没收到过他的回信。
据我所知,他大概早已不在人世了。
埃德·赫斯勒很愿意受到他表哥们,也就是小拉斯克们的保护。特别是埃迪·拉斯克。他比我们大一点儿,是个很不讨人喜欢的家伙。他哥哥汤姆倒还不错。埃迪把他各方面都模仿得很像。他一直努力想在拳击界混出点儿名堂来。汤姆大约二十二三岁,不爱说话,举止得体,仪容整洁,还挺帅的。他像泰利·麦高文那样留着长长的卷发。人们丝毫不会怀疑他就是他弟弟埃迪一天到晚吹嘘的那个拳击手。
我们经常有幸能够看见他们兄弟俩在堆满肥料的后院练拳。
但是,埃迪·拉斯克——你很难逃出他的手掌心。他一看见你过来,就会拦住你的去路,咧着嘴,毗着满嘴黄牙不怀好意地笑。他假装跟你握手,其实是挡着不让你过去,然后再猛地朝你肋骨捅一下。那该死的笨蛋总是练那两下子老掉牙的连击两拳。要想摆脱他这种控制实在是一种不折不扣的折磨。我们都说他在拳击场上永远也混不出头来。“有一天,总会有人让他尝尝厉害!”我们大家一致断定。
吉米·牛顿与赫斯特和拉斯克这两家的交往都不怎么密切。在他们中间,他显得很不合群。他比别人说话少,却比他们举止得体,真诚坦率。没人知道他干什么工作,我们很少看见他,说话的次数更少。他就是那种人,尽管他只问候你一句“早安”,你也会感觉良好。他的问候就像是一种祝福。令我们颇觉好奇的是他身上那种说不清道不明却又挥之不去的忧郁。这种忧郁应该出现在那种经历过深深的、无法说出的痛苦的人身上。我们怀疑他的痛苦与他那位我们从未谋面的母亲有关。
她有什么病吗?或者她是个疯子?要不她就是残废?至于他父亲,我们一直不知道他是死了还是遗弃了他们母子俩。
对于我们这些身体健康、无忧无虑的年轻人来说,拉斯克一家人一直很神秘。
每天早晨准七点半,瞎了眼睛的老拉斯克先生就拿起他那根结实的拐杖,牵着狗走出家门。这事本身对我们有一种奇特的影响力。他们家那幢房子看起来很古怪。比如说,某扇窗子从来不开,遮光帘也总是拉着。拉斯克家的女儿莫莉经常坐在其他窗子中的一扇前,旁边放着一罐啤酒。每天窗帘一拉起时她就坐在那儿,像是一场演出的帘幕拉起来了。她每天什么事也不干,也不想干什么事,就是从早到晚坐在那儿听人家东家长西家短地闲聊。所以我们那一片儿有点什么事她都知道。时不时地她就又丰满了许多,好像她怀孕了似的。她只不过是随着季节的变化而变化。尽管她又懒又邋遢,我们还是挺喜欢她的。她懒得连走路去街拐角的杂货店买东西都不愿意。她总是从窗户里扔给我们四分之一或者半个美元让我们替她跑腿,然后零钱就归我们了。有时候,她忘了让我们去买什么,就让我们自己留着那些破东西。
老赫斯勒也开了个小店。他是个蛮不讲理的人。每次碰见他,他总是把我们臭骂一顿。他力气很大,无论喝醉了酒还是没喝醉,他都能轻而易举地举起又大又重的东西。很自然地,我们对他又敬又怕。可是最可怕的是他怎样教训他儿子——他能用他那只大脚把儿子从地上举起来,还有,他打他儿子用的竟然是马鞭。虽然我们不敢对那老头搞什么恶作剧,我们还是经常聚在街拐角那块空地上商量怎么样才能以牙还牙地报复他一次。看见埃德·赫斯勒一见他爸爸走过来就用手抱着脑袋蹲下去那窝囊样儿真是够丢人的。在无可奈何的情况下,我们通知埃德来跟我们一起商量一下,可是,他一明白我们谈的是什么,就赶紧夹着尾巴逃跑了。
我很奇怪我这些少年时期的朋友会常常萦绕在心头。我常谈起的那些人大多住在那片老居民区,也就是我非常喜欢的第十四区。在那条街上,他们是跟别人不太一样的。作为一个未满二十岁的男孩子,在那片老居民区里,我已经习惯了与那些笨蛋、小流氓、小无赖、不入流的拳手、癫痫病人、酒鬼和荡妇们混在一起。在过去那个可爱的圈子里的每个人都是个“角色”。可是,在我搬去的那片新住宅区里,每个人都很正常,平淡得没什么味道,没什么引人注意的地方。除了住在农村里的那帮人以外,只有一个例外。我不记得那家伙的名字了,但是他的个性却在我的记忆里生了根。他是我们住的那一片儿新搬来的,比我们都大一点儿,也跟我们“截然不同”。有一天,我们在玩弹子的时候,我说了句令他惊讶不已的话。他问我:“你是从哪儿来的?”我说:“我原来住在德里格斯路。”他一听,马上两腿一叉,一把抱住我嚷着说:“你怎么不早告诉我?我住威斯路,就在北七街拐角。”
当时就像两个弟兄互换口令似的,我们俩之间立刻就有了某种联系。以后,无论做什么游戏,他总是跟我一伙儿。如果哪个大孩子威胁说要找我麻烦的话,他也绝不袖手旁观。如果他要说点儿重要的事情,就用我们第十四区的土话来说。
有一天,他把我介绍给了他妹妹。他妹妹就比我小一点儿,我对她几乎一见钟情。她不漂亮,即使是在我这个毛头小伙子眼里也是如此,但是她身上有一种很特别的味道,那种味道我只在我以前住的地方那些我倾慕的女孩子身上见过。
有一天晚上,他们为我开了一个奇特的晚会。我们那一片的年轻人都在——除了我那个新交的朋友和他的妹妹。我伤心极了,我问他们为什么不请他们兄妹俩来,他们告诉我说那两个人不属于我们这个圈子。这是特意为我安排的。我马上偷偷地溜出那幢房子去找他们,我急急地向他们的母亲解释说这只不过是个误会,仅仅是一个由于疏忽造成的错误。人们都等着她儿子和女儿快去呢。她带着会意的微笑拍了拍我的头,告诉我说我是个好孩子。她对我一再道谢,弄得我脸都红了。
我胜利地把我的两个朋友带到了晚会上,后来我发觉我犯了一个悲哀的错误。
大家对他们都很冷淡。我尽力驱散那种充满敌意的气氛,结果证明我是徒劳的。最后,我再也忍不住了。一要么你们就跟我的朋友交朋友,“我用胳膊挽着他们俩,勇敢地宣布,”要么你们就都回家吧。这是为我举办的晚会,我只想让我自己的朋友留在这儿。“
因为我这次虚张声势的行为,我妈妈狠狠地煽了我一记耳光。我疼得退缩了一下,但最后还是坚持了我的立场。
“这是不公平的。”我吼道,眼泪都快流下来了。
他们很快就让步了,我们之间的僵局缓和了。这简直是个奇迹,我们很快又一起唱,一起笑,一起叫了。我真不理解为什么这一切都发生得这么突然。
有一天傍晚,那个叫萨迪的女孩在一个街拐角拦住我,向我表示谢意。“你真棒,亨利!”她说。我的脸一下子就红了。“这没什么。”我含含糊糊地说、觉得自己傻极了,可又觉得自己像个英雄似的。萨迪看看四周没人注意我们,就勇敢地在我的唇上吻了一下。这一次,我的脸更红了。
“我妈妈想请你哪天晚上去吃顿饭,”她小声说。“你会去一吗?”
我紧紧握住她的小手说:“当然。”
萨迪和她哥哥住在街对面的一幢公寓里,我从来没到街对面的房子里去过。我真想知道他们家是什么样的。去他们家那次,我太激动了,所以什么也没仔细看。
我现在唯一能记起来的就是他们家那种独特的天主教气氛。顺便提一句,住在他们那幢公寓里的几乎所有的人都去罗马教堂做礼拜。这一点本身就足够使他们与同住一条街的其他人关系疏远了。
在去拜访我那两位朋友时,我最先发现的就是他们非常非常穷。他们那曾做过火车司机的父亲已经死了;他们那患着某种令人悲哀的疾病的母亲根本离不开那幢房子。他们是天主教徒,而且非常虔诚。这一点只要我一踏人那间屋子就明白了。
好像对于我来说,在每个房间里都有念珠、十字架、还愿蜡烛、彩色石印的圣母像或者是耶稣受难圆。尽管我在别人家也见过这种表示忠诚的信物,可每次见到它们,我都觉得毛骨耸然。我对这些圣物——如果人们能够那么称呼它们的话——的厌恶仅仅因为它们令我觉得害怕。事实上,我那时候还不知道“毛骨耸然”这个词,可我的感觉的的确确是那样的。我第一次看见这些“圣物”是在我另外一位小伙伴家里。我记得我当时嘲笑讥讽了半天,我妈妈也把天主教徒看得与酒鬼、罪犯没什么两样。可令人奇怪的是,恰恰是我的妈妈改变了我这种态度。为了让我学会“容忍”,她偶尔也会强迫我去跟我那些天主教朋友们玩儿。
现在呢,尽管我详细地向她描述了我那两个朋友的家庭状况,她一点儿也不表示同情。她一再强调她认为我知道他们家那么多事情对我没好处。为什么?我想知道原因,可是她拒绝直接回答我。当我暗示她允许我从我们家那个总是塞满好东西的餐具柜里拿点儿水果和糖果给他们送去的时侯,她把眉头皱了起来。我觉得她的拒绝是毫无道理的,所以我决定偷偷拿点儿吃的给我的朋友送去。我时不时地从她的手袋里偷点儿零钱,把它们给萨迪和她哥哥送去,我总是表现得像是我妈妈让我这么去做的。
“你妈妈一定是个非常好心的人。”萨迪的妈妈有一天这样说。
我笑了,笑容有些僵硬。
“亨利,你肯定是你妈妈让你把这些礼物给我们送来的吗?”
“当然是。”我说,从来没有笑得这样欢快过。“我们的东西根本用不完。如果你愿意的话,我还可以给你们带别的东西来。”
“亨利,到这儿来。”萨迪的妈妈说。她坐在一个老式的摇椅里。“亨利,现在,仔细听我说。”她慈爱地拍着我的头,把我拉到她身边。“你是一个非常非常好的孩子,我们都喜欢你。可是,你没必要偷家里的东西来让我们高兴。那是罪过。
我知道你是好意,可是……“
“那不是偷。”我反驳道。“它们也会被浪费掉。”
“你的心胸很开阔。”她说,“这么小的孩子。却有这么一副开阔的心胸。你等等吧,一直等到你长大了,可以自己养活自己了。那时候,你就可以尽情地施予别人了。”
第二天,萨迪的哥哥把我拽到一边,求我别因为他母亲不要我的东西而生气。
“她非常喜欢你,亨利。”他说。
“但是你们连吃饭都吃不饱。”我说。
“我们当然会吃得饱。”他说。
“不!我知道。因为我知道我们该吃多少饭。”
“我很快就会找个工作,”他说。“那时候,我们就有足够的东西吃了。”
“事实上,”他又补充道,“我下星期就可以找到工作了。”
“什么工作?”
“我做兼职的殡仪员。”
“那太可怕了。”我说。
“没那么严重,”他回答说。“我又不会去摆弄死尸。”
“你肯定吗?”
“当然肯定。他已经找着人做那种事了。我只是跑跑腿,就这些。”
“那你能挣多少钱?”
“一周三美元。”
我跟他分手后,一直在琢磨着我是不是也能找个工作。也许我能偷偷地找点儿事做。当然。我是想把我挣的钱交给他们。即使是在过去那段时间,一周三美元也买不了什么。我一晚上都没睡着,一直在想这件事。我早就料到我妈妈是不会让我去工作的。不管干什么都得偷偷地干,还得机灵点儿,事先好好考虑一下再说。
和我们家隔了几家住的那家人。他家的儿子另外开了一家咖啡店。也就是说,他已经有了几个常客。星期六,他一般就是自己把东西送过去。他要走的路挺长,我也没什么把握一个人能干得了,可是我决定去找他,让他给我个机会。令我惊奇的是,我发现他很高兴我来接管这份工作。他几次都差点儿把那小店关掉了。
第二个星期六,我扛着两个塞满了咖啡小包的大包裹出发了。我将领到五十美分的工资,还有了一项新工作。如果我可以收回一些欠款的话,就可以拿奖金。我拿了一个系带儿的亚麻布背包,这样我就可以把收回来的钱放在里面。
在教会我如何接近欠债人之后。他特别警告我说要当心某些地区的狗。我把这些地方在路线图上用红铅笔标出来。路线图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