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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相信克伦斯基的话,那么十之八九就像在做犯罪实验。除了极少的一些人,所有的外科医生都是虐待狂。在说了我们对人类的残忍虐待还不够,他又长篇大论地描述我们如何残忍地对待动物。其中的一个是他在阵阵笑声中讲述的一个很折磨人的故事。这是关于一只兔子的,在经过大量的注射、电击和各种各样苏醒的方式之后,那只可怜的兔子已经被弄得不成样子了。更有甚者,他详细解释了一下他,克伦斯基。又把那只可怜的小动物剩下的部分煮了煮做了个汤。很显然,煮汤前他已经先吃了一部分了,别忘了,那只可怜的兔子是注射过砒霜的。对于这一点,他放声大笑。克罗姆韦尔听了这个血淋淋的故事之后,头脑似乎清醒了一点儿。他说克伦斯基居然还活着,这可真是太糟糕了。然后,他为这个想法尽情地笑了好一阵子,又有意无意地干了整整一杯纯白兰地。他噎住了,咳了半天。我们只好让他平躺在地板上,像抢救一个溺水的人似的忙活了半天。
就在这时候,我们发现克罗姆韦尔极不好对付。因为要给他做检查,我们脱去了他的外衣、马甲、衬衫和内衣。确切地说,是克伦斯基动手脱的;我只是不时地用拳头敲几下克罗姆韦尔或者拍拍他的胸。现在克罗姆韦尔舒服地躺在那儿,看来还没想穿上衣眼。他说他感觉好极了,一点儿都不想动。他微微欠起身,想让我们帮他换个更舒服的姿势。
他可能会睡着的,这一下子提醒了我们。我们开始像耍猴似的胡闹起来。把克罗姆韦尔倒立起来,围着他跳舞(当然把他弄糊涂了),做怪相,像大猩猩似的抓耳挠腮……只要能让他发笑,能不让他那沉重的眼皮合上就行。我们越卖劲儿——我们现在已经真的发狂了——他就越要打瞌睡。他几乎都要自己爬向那令他垂涎已久的长沙发了。如果让他到了那儿,上帝来了也叫不醒他。
“我们把他弄出去吧。”我说,用手势和眼色告诉克伦斯基我们可以把衣眼给他穿上,然后把他弄走。
我们几乎用了半个小时才把他的衣服穿上。尽管克罗姆韦尔烂醉如泥,又困得睁不开眼睛,他还是不让我们把他的裤子扣解开。我们没法儿把他的衬衫塞进去,只好让他的衬衫露在裤子外面。到时候,我们会用他的大衣遮住他的衬衫的。
克罗姆韦尔马上就睡过去了,还时不时地打着呼噜。克伦斯基喜气洋洋地。他告诉我,好久没玩得这么痛快了。话音未落,他又建议我们去翻一翻克罗姆韦尔的口袋。“我们至少应该把我们今天晚上吃喝的钱拿回来。”他坚持着,我不知道我为什么会突然之间变得顾虑重重,可是我还是拒绝采纳他的建议。“他不会缺钱花的。”克伦斯基说,“五十或一百美元对他来说算得了什么?”好像是为了证明他的话是真的,他拿出了克罗姆韦尔的钱包。让他吃惊的是,钱包里——点儿钱也没有。
“我真该死!”他咕哝着。“这就是你说的有钱人,从来不带现金。”
我催他说,“我们最好还是快把他从这儿弄走吧。”
“试试看吧。”克伦斯基说,笑得像只公山羊似的。“让他留在这儿有什么不好?”
“你疯啦!”我喊道。
他笑了起来,然后,他平静地告诉我们,如果能把这个滑稽剧演到底就太棒了。
也就是说,等他睡醒,我们五个人(第二天早晨)继续把我们各人的角色演下去。
他认为那样就可以给莫娜一个露面的机会了。克伦斯基的太太对这个建议根本不感兴趣——这对她来说太复杂了。
商量完以后,我们决定给克罗姆韦尔换个地方,如果必要的话,把他放在一家旅馆里。我们费了好大的劲,几乎用了整整一刻钟才让他半站起来。他的膝盖就是伸不直,帽子扣在眼睛上,衬衫的下摆从我们没为他扣上扣子的外衣下面露了出来。
他还迷迷糊糊地四处乱看呢。我们歇斯底里地笑,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勉强使两只脚不绊在一起。可怜的克罗姆韦尔还在不停地抗议说他还不想走,他还想等莫哪来。
“她去华盛顿等你了,”克伦斯基不怀好意地说:“你睡觉的时候我们接到的电报。”。
克罗姆韦尔脑袋发木,已经听不清我们在说什么了。他时不时地向下坠,吓唬我们说要躺在大街上睡。我们是想让他呼吸点新鲜空气,清醒一下脑子,然后再叫辆出租车。要想找辆车,我们得横穿好几条马路,我们走的路是通向河边的,有点绕路,可我们觉得走点儿路对他有好处。靠近码头的时候,我们都坐在铁轨上喘喘气。克罗姆韦尔只是伸手在铁轨之间晃着,一边笑一边打嗝,好像他是躺在摇篮里的小孩儿似的。他不时地跟我们要东西吃,他说他想吃火腿煎蛋。现在还在营业的饭馆最近的也有一英里。我说我可以跑回家去取点三明治。克罗姆韦尔说他等不了那么久,他要马上吃到他的火腿煎蛋。我们又把他拉起来,开始又推又拽地向亮着灯的勃拉弗大厅走去。一个守夜的人走过来问我们,都这么晚了还在这儿干什么。
克罗姆韦尔倒在我们脚下。“你们在这儿干什么?”那个守夜的人问,用脚踢踢克罗姆韦尔,好像踢死尸一样。“没事,他喝醉了。”我回答说,那个守夜人弯下腰闻了闻。“把他从这儿弄走,”他说,“不然我就把你们几个很揍一顿。”“是,先生。是,先生。”我们说着话,架着克罗姆韦尔的胳膊,他的两只脚拖在地上。
过了一会儿,那个守夜人手里拿着克罗姆韦尔的帽子追了过来。我们把帽子给他戴上,可它又掉了下来。“这儿,”我说。“把嘴张开,放我嘴里。”我们拖着他走,弄得汗流泱背的。守夜人厌恶地看了我们一会儿,然后说:“把他放开!放这儿,让他趴在我背上……你们这帮笨蛋。”我们就这样走到了街口,情绪一下子就高起来了。“现在,你们一个人去叫辆车,”守夜人说,“别再拖他了,他的胳膊都快拉断了。”克伦斯基去找车了,我们坐在路边等着。
出租车一会儿就来了。我们把他扶到车里,他的衬衫下摆还是那么露着。
“去哪儿?”司机问。
“艾斯特饭店!”我说。
“去威尔德夫—艾斯特!”克伦斯基大声说。
“好吧,想好再说!”司机说。
“去康姆德斯。”克罗姆韦尔喊了起来。
“你肯定了?”司机说,“这口没白说吧?”
“就会康姆德斯吧,好吗?”我把头探进车里。
“好吧。”克罗姆韦尔口齿不清地说,“我去哪儿都行。”
“他身上带钱了吗?”司机又问。
“他有的是钱。”克伦斯基说,“他是个开银行的。”
“我觉得你们最好有个人跟他一起去。”司机说。
“好啊。”克伦斯基马上跟他太太一起钻进车里。
“嗨!”克罗姆韦尔大声说,“马克思医生怎么办呢?”
“他坐下一辆车来。”克伦斯基说。“他得去打个电话。”
“嗨!”他又朝我喊,“你太太怎么办?”
“她没事。”我说,挥手道别。
回到家以后,我发现了克罗姆韦尔的手提箱,还有从他兜里掉出来的一些零钱。
我打开手提箱,看见一叠纸和几份电报。最近的一份电报是财政部发来的,催克罗姆韦尔一定要在午夜打个电话给某人,十万火急。我一边看着那些法律文件,一边吃了一个三明治,喝了杯酒。我决定替他往华盛顿打个电话。我费了好大劲才把那个人叫起来。他睡意朦胧地说着话,显然是生气了。我解释说克罗姆韦尔出了点儿意外,明天早晨再给他打电话。“可你是谁?……这是怎么回事?”他不停地重复着。“他早晨再给你打电话。”我又说了一遍,没理他那不停的询问。然后我就挂了电话,撒腿就跑。我知道他会打回来,我怕他叫警察抓我。我绕了好长一段路才到了电报局,在那儿我给克罗姆韦尔往康姆德斯饭店发了个电报,我希望克伦斯基已经把他送到了。离开电报局的时候,我意识到克罗姆韦尔可能明天下午才能收到电报。我去了一家咖啡馆,往康姆德斯饭店打了个电话,督促值夜班的服务员一定要记得叫醒克罗姆韦尔,如果电报能及时到的话。“不行就泼他一瓢凉水。”我说,“可是一定要记住让他读电报。这是有关生死的大事情。”
我回了家。莫娜已经来了,正在收拾那片狼藉。
“你们的晚会一定开得不错。”她说。
“是的。”我说。
我看见手提箱躺在那儿,也许他往华盛顿打电话的时候要用这个。“瞧,”我说,“我们最好叫辆车,马上把这个给他送去。这些东西我都看过了。它们可是碰不得,最好别让人知道这些东西在我们这儿。”
“你去吧。”莫娜说,“我累了。”
我又来到街上,正如克伦斯基刚才说的,坐下一辆车赶过去。到了饭店以后,我得知克罗姆韦尔进房间里去了。我坚持让服务员把我带到他的房间里,克罗姆韦尔穿着衣服躺在床罩上,四脚朝天,帽子放在一边。我把手提箱放在他怀里,蹑手蹑脚地走了出去,然后,我让服务员陪我到经理办公室,向那个人解释一下情况,让服务员做证。他看见我把手提箱放在克罗姆韦尔的怀里了。
“那么,你叫什么名字?”经理问道,对这种不太一般的做法有点儿心神不安。
“噢。”我说,“综合研究所的哈里·马克思医生,有什么事你早晨给我打电话。克罗姆韦尔先生是我的一个朋友,联邦调查局特工。他有点儿喝多了。我希望你们好好照看他。”
“我当然会的。”夜班经理说,看起来有点儿大惊小怪的,“马克思医生,我们随时可以在办公室找到您,是吗?”
“当然,我全天都在。如果我出去的话,你就问我的秘书罗宾诺维奇小姐,她知道我去哪儿了。现在,我得回去休息了。我九点钟还得去手术室。多谢。晚安!”
旅馆的侍者把我引至旋转门。他显然对我刚才那篇胡言乱语印象颇深。“要出租车吗,先生?”他问。“好的。”我回答,把我在地板上捡起来的零钱都给了他。
“非常感谢,医生先生。”他一边说着一边点头哈腰地把我引向出租车。
我让司机把车开到泰晤士区。我在那儿下了车,向地铁站走去。刚到售票处,我发现身上一分钱也没剩下。坐出租车把我身上最后一点儿钱也花光了。我走上台阶,站在马路边,琢磨着从哪儿可以弄到买地铁票的钱。我在那儿站着的时俟,一个夜间送电报的从我面前过去。我看了他两次,想看看我是不是认识他。后来,我想起来在格兰特中心的那家电报局。我肯定有认识人在那儿。我走回格兰特中心,一眼就认出,在桌子旁边,千真万确,是我的老朋友迪格斯。“迪格斯,借我五分钱好吗?”我说。“五分钱?”迪格斯说,“嗨,给你一块钱!”我们聊了一会儿,我就又回地铁站了。
那天晚上,一开始的时候,克罗姆韦尔说了好几次“我的朋友伦道夫”。我丝毫也没对他们是好朋友起过疑心,尽管克罗姆韦尔做卡萨报纸的密友实在是太年轻了。我越想克罗姆韦尔这个人就对他印象越好。我决定再去看看他,下一次就我一个人去。我心中暗暗祈祷他别忘了打那个电话。我不知道他得知我翻过他的手提箱之后会怎么看我。
没过几天,我们就又见面了。这次是在莫斯科韦基家。就克罗姆韦尔、莫娜和我。是克罗姆韦尔提议我们再见一面的。他第二天就要去华盛顿了。
这次见面,我所预想的那种不自在都在他和蔼的笑容和热情的握手之中烟消云散了。他一见面就告诉我他对我所做过的事情非常感激。虽然他没直说我做了什么,可是从他的眼神里,我看出来他什么都知道。“我一喝起酒来就要出洋相。”他说,脸有点儿红。他现在看起来比我第一次见他。晚上还孩子气。我觉得他一定还不到三十岁。既然我已经知道了他究竟是干什么的,我也就比以前更喜欢他那快乐、无忧无虑的样子。他表现得像个毫无牵挂的人。正如一个出身于良好家庭的又聪明又年轻的银行家。他也一直刻意地给人留下这种印象。
莫娜好像在和他谈论文学。和以前一样,他装作和文学方面的东西接触不多。
他只不过是个懂点儿金融知识的普普通通的生意人。政治?他可一点儿也不懂。银行里的事就已经够他忙的了,除了偶而公出外,他很少离开家,他的活动范围一般是在华盛顿和纽约。欧洲嘛,嗯,特别想去看看,可那得等到他能负担得起一次真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