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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情剑客无情剑-第4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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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嵩阳张大了眼睛,瞪着他,就像是从未见过这个人似的。
  良久,郭嵩阳忽也长长叹息了一声,道:李寻欢,李寻欢,你果然不愧为当世的英雄!
  李寻欢黯然笑一笑,道:英雄?像我这样的人能算是英雄?
  郭嵩阳摇了摇头,叹息着道:普天之下,也许只有你才能算得上是英雄!
  李寻欢还没有说话,郭嵩阳已接着道:你说你承认败了,是么──但我却知道一个人肯认输时需要多大的勇气,这句话我也许宁死也不愿说的。“
  他笑了笑,接着道:但死却容易多了,能为了别人而宁可自己认输,自己受委屈,这才是真正的英雄!真正的男子汉!
  李寻欢道:你──他只觉心头激动,不能自己,只说一个字喉咙就似已被塞住。
  郭嵩阳道:我很了解你,你说你不能和我交手,只因你觉得你自己现在还不能死,你知道还有人需要你照顾,你不能抛下她不管!
  李寻欢黯然不语,热泪几乎将夺眶而出。
  一个最可靠的朋友,固然往往曾是你最可怕的仇敌,但一个可怕的对手,往往也会是你最知心的朋友。
  因为有资格做你对手的人,才有资格做你的知已。
  因为只有这种人才能了解你。
  李寻欢心里也不知是高兴?是难受?还是感激?只不过无论是哪种感情,都是他无法说出口的。
  郭嵩阳又道:但我今日还是非和你交手不可!
  李寻欢愣了愣,道:为什么?
  郭嵩阳淡淡一笑,道:普天之下,又有几个李寻欢?今日我若不与你交手,他日再想找你这样对手,只怕是永远找不到的了!
  李寻欢道:只要此间事了,阁下他日相邀,我随时奉陪。
  郭嵩阳摇了摇头道:到那时,你我只怕更无法交手了。
  李寻欢道:为什么?
  郭嵩阳目光移向远方,远方在上正有朵白云冉冉飘动。
  他面上带着微笑,一字字道:到那时,你我说不定已成了朋友!
  李寻欢沉默了很久,黯然道:宁可与我为敌,却不愿做我的朋友?
  郭嵩阳沉下了脸,厉声道:郭某此生已献与武道,哪有余力再交朋友?何况──他语声渐渐缓和,接着道:朋友易得,能肝胆相照的对手却无处可寻──这“肝胆相照”四字,本是用来形容朋友的,他此刻却用来形容仇敌,若是别人听到,非但难以明了,只怕还会发笑。
  但李寻欢却很了解他的意思。
  郭嵩阳道:放眼天下能与我一决生死的对手,自然不止你一人,但武力纵然强胜我十倍的人,我也未必放在眼里,若要我死在他们手上,更是心有不甘!
  李寻欢道:不错,要找个能令你尊敬的朋友并不困难,要找个能令你尊敬的仇敌却太难了。
  郭嵩阳厉声道:正是如此,是以今日你我一战,势在必行,郭嵩阳今日纵然死于你手,亦是死而无憾。
  李寻欢黯然道:可是我──郭嵩阳扬手打消了他的话,道:你的意思我都了解,今日你若不幸战死,你的未了心愿,我必替你完成,你所要保护的人,我绝不容他人伤及她毫发。
  李寻欢长揖在地,肃然道:得此一言,李寻欢死有何憾?──多谢他生平从未向人说过“谢”字,此刻这“多谢”二字却是发自心底的。
  郭嵩阳也还了揖,肃然道:多谢成全,请!
  李寻欢:请!
  朋友间能互相尊敬,固然可贵,但仇敌间的敬意却往往更难得,也更令人感动。
  只可惜这种情感永远是别人最难了解的!
  风吹过,卷起了漫天红叶。
  剑气袭人,天地间充满了凄凉肃杀之意。
  郭嵩阳反手拔剑,平举当胸,目光始终不离李寻欢的手。
  他知道这是只可怕的手!
  李寻欢此刻已像是变了个人似的,他头发虽然是那么蓬乱,衣衫虽仍那么落拓,但看来已不再×倒,不再憔悴!
  他憔悴的脸上已焕发出一种耀眼的光辉!
  这两年来,他就像是一柄被藏在匣中的剑,韬光养晦,锋芒不露,所以没有能看到它灿烂的光华!
  此刻剑已出匣了!
  他的手伸出,手里已多了柄刀!
  一刀封喉,例无虚发的小李飞刀!
  郭嵩阳铁剑迎风挥出,一道乌黑的寒光直取李寻欢咽喉。剑还未到,森寒的剑气已刺碎了西风!
  李寻欢脚步一溜,后退了七尺,背脊已贴上棵树干。
  郭嵩阳剑剑已随着变招,笔直刺出。
  李寻欢退无可退,身子忽然沿着树干滑了上去。
  郭嵩阳长啸一声,冲天飞起,铁剑也化做了一道飞虹。
  他的人与剑已合而为一。
  逼人的剑气,摧得枝头的红叶都飘飘落下。
  这景象凄绝!亦艳绝!
  李寻欢双臂一振,已掠过了剑气飞虹,随着红叶飘落。
  郭嵩阳长啸不绝,凌空倒翻,一剑长虹突然化做了无数光影,向李寻欢当头洒了下来。
  这一剑之威,已足以震散人的魂魄!
  李寻欢周围方圆三丈之内,却已在剑气笼罩之下,无论任何方向闪避,都似已闪避不开的了。
  只听“叮”的一声,火星四溅。
  李寻欢手里的小刀,竟不偏不倚迎上了剑锋。
  就在这一瞬间,满天剑气突然消失无影,血雨般的枫叶却还未落下,郭嵩阳木产立在血雨中,他的剑仍平举当胸。
  李寻欢的刀也还在手中,刀锋却已被铁剑折断!
  他静静地望着郭嵩阳,郭嵩阳也静静地望着他。
  两个人面上都全无丝毫表情。
  但两个人心里都知道,李寻欢这一刀已无法出手。
  小李飞刀,急如闪电,就因为刀锋破风,其势方急,此刻刀锋既已折,速度便要大受影响。
  小李飞刀纵然出手,也是无法伤人的了!
  常胜不败的小李飞刀,此刻竟是有败无胜!
  李寻欢的手缓缓垂下!
  最后的一点枫叶碎片已落下,枫林中又恢复了静寂死一般的静寂。
  郭嵩阳面上虽仍无表情,目中却带着种萧索之意,黯然道:我败了!
  李寻欢道:谁说你败了?
  郭嵩阳道:我承认败了!
  他黯然一笑,道:这句话我本来以为死也不肯说的,现在说出了,心里反觉痛快得很,痛快得很,痛快得很──他一连说了三遍,忽然仰天而笑。
  凄凉的笑声中,他已转身大步走出了枫林。
  李寻欢目送他远去,又弯下腰不停地咳嗽起来。
  就在这时,突然一人拍手道:了不起,了不起,实在太了不起──声音清脆,如出谷黄莺。
  李寻欢抬起头,竟是那说书老人的孙女儿。
  她连那双动人的大眼睛里都带着笑意,道:能看到两位今日一战,连我也死而无憾了!
  李寻欢也许还没有说话的心情,所以只笑了笑。
  辫子姑娘道:昔日帝王谷主萧孙与蓝大先生战于泰山绝顶,蓝大先生持百斤大铁锥,萧王孙用的却是根衣带,他以至柔敌至刚,以蓝大先生恶战一昼夜,据说天地皆为之变色,日月也失却光彩。
  她娇笑道:你说这一战精彩不精彩?
  李寻欢微笑道:听姑娘说得如此生动,我几乎也像是到了泰山绝顶,得见帝王谷主与蓝大先生的雄风,实在是精彩极了。
  辫子姑娘抿嘴笑道:想不到你说的话比你的飞刀还要厉害得多。
  李寻欢道:哦!
  辫子姑娘娇笑道:你一剑虽然可以要人的命,但你只要说一句话,却可令女孩子们将心都交给你,要女人的心,岂非要男人的命困难多了么?
  她用那双勾魂的大眼睛瞟着他,连李寻欢都已觉得有些受不了,他从未想到这小姑娘竟如此可怕。
  她又娇笑着问:你说这一战精彩不精彩?
  李寻欢不敢再多话,点头笑道:精彩极了。
  辫子姑娘道:这些战役虽然惊天动地,而且还能名留千古,但比起两位方才那一战来,却还是差得远了。
  李寻欢笑道:我一向不是个谦虚的人,却也有自知之明,姑娘未免太过奖了吧。
  辫子姑娘正色:我说的是真话,你本有三次地可致郭嵩阳的死命,但却都未出手,到后来你杀气已竭,刀锋已折,郭嵩阳说不定已可将你置之于死地,但他却心甘情愿的认败服输了──她轻轻叹了口气,道:像你们这样,才真正是男子汉大丈夫,才真正无愧于英雄本色,你若一刀杀了他,他若一刀杀了你,你们的武功就算再高,我也不会瞧在眼里。
  李寻欢黯然半晌:郭嵩阳的确不愧为真英雄!
  辫子姑娘道:你呢?
  李寻欢苦笑着摇了摇头道:我?──我又算得了什么。
  辫子姑娘眼珠子一转,道:我问你,他第一剑挥出用的是什么招式?
  李寻欢道:风卷流云。
  辫子姑娘道:第二招呢?
  李寻欢道:流星追月。
  辫子姑娘道:他由第一招“风流卷云”,变为第二招“流星追月”时,变化太急,是以剑法中就有了破隙,你的飞刀若是那一刹那间出手,是不是立刻可以要他的命?
  李寻欢不说话了。
  第三十三章 惊人之语
  辫子姑娘道:这是你错过杀他的第一次,你还要不要我再说第二次?
  李寻欢苦笑道:不说也罢。
  辫子姑娘冷笑道:别人都说李寻欢是真正的男人,想不到原来些娘娘腔。
  李寻欢平生也挨过不少骂,但被空骂做“娘娘腔”,这倒还真是生平第一次,他实在有些哭笑不得。
  辫子姑娘的大眼睛瞅着他,道:你既没有话说,为什么不咳嗽呢?
  李寻欢叹了口气:姑娘目光如炬,想必也是位高人,我倒失敬了。
  辫子姑娘突又嫣然一笑,抿着嘴道:你少捧我,我还没你肩膀高,怎么能算是高人?
  李寻欢果然已忍不住咳嗽起来。
  辫子姑娘柔声道:我知道你一向不愿自夸自赞,总是替别人吹嘘,这是你的好处,却也是正是你的毛病,一个人既然活着,就不能太委屈自己。
  李寻欢道:姑娘──辫子姑娘嘟着嘴,道:我既不姓姑,也不叫做娘,你为什么总叫我姑娘?
  李寻欢也笑了,他忽然觉得这女孩很有趣。
  辫子姑娘板着脸道:我姓孙,叫孙小红,可不是上官金虹那个虹,而是红黄蓝白那个红。
  李寻欢道:在下李──辫子姑娘道:你的名字我早就知道了,而且是就想找你斗一斗!
  李寻欢愕然道:斗什么?
  孙小红格格笑道:我自然不会找你斗武功,若论武功,我再练一百年也比不上你,我是想找你斗酒的,我只要听说有人酒量比我好,心里就不服气。
  李寻欢失笑道:我知道喝酒的人都有这毛病,却想不到你也有同病。
  孙小红道:只不过我现在找你斗酒,未免占了你的全家。
  李寻欢道:为什么?
  孙小红板起了脸,正色:方才和人拚命,体力自然差些,酒量也未免要打个折扣,渴酒也和比武一样,天时地利人和,这三样是一样也差不得的。
  李寻欢道:就凭你这一句话,已不愧为酒中高手,能与你这样的高手斗酒,醉亦无憾。
  孙小红大眼睛里发出了光,那是种欣喜的光芒,也是种赞赏的光芒,但她的脸却还是故意板着脸,道:那么,──我既已叶了天时,就不能再占地利,这地方就由你来选吧。
  李寻欢忍不住笑,道:既是如此,请随我来。
  孙小红道:请!
  黄昏之前,正是一天生意最清淡的时候。
  孙驼子坐在门口晒太阳。
  就在这时候,李寻欢带着孙小红来了。孙驼子再也想不到这两人会凑在一起,而且还有说有笑的。
  这两人会成朋友,倒真是件怪事。
  李寻欢故意不去看孙驼子的表情,心里却也觉得很好笑。
  这位小姑娘说起话来就像是百灵鸟,一开口就“吱喳”地说个不停,而且有时简直叫人招架不住。
  李寻欢一向认为世上只有两件事最令人头疼。
  第一件是吃饭时忽然发现满桌上的人都不是喝酒的。
  第二件就是忽然遇着个多嘴的女人。
  这第二件事往往比第一件更令他头疼十倍。
  奇怪的是,他现在非但一点也不觉头疼,反而觉得愉快。
  这拼酒的对手若是个漂亮女人,那就更令人愉快了。
  一个女人若是又聪明、又漂亮、又会喝酒,就算多嘴些,男人也可以忍受的──但除了这种女人外,别的女人还是少多嘴的好。
  一路上,李寻欢已知道,那说书的老头叫孙白发,就是这位孙小红的爷爷,她父母很早就死了,一直都是跟着爷爷过活的,祖孙两人相依为命,简直从来也没有一天离开过。
  听到这里,李寻欢忍不住问她:那么你爷爷现在为何没有在你身边呢?
  孙小红这次回答倒简单。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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