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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剑歌-第12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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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欢沈默, 就算是有八成把握,他也不敢冒这个险。
  “而且叶大侠,我也想去长安, 麻烦你带我一起去。”
  “什麽?”
  叶欢的头突然大了一圈,已经有一个大麻烦了, 现在又多了一个小麻烦!
  “论起对长安的熟悉,没有人能超过我。带我去长安,你们行事会方便许多。”
  “长安非常危险,你……”
  “我不怕,叶欢, 其实,我早就准备前往长安, 只是因为蜀地很多事情没有了解,而蓉蓉需要我的帮助。”
  明玉的眸子望著叶欢,里面有著和蓉蓉一样的坚决。
  君子报仇,十年不晚, 但她只是女子,她不能等他们死了,再在他们坟前烧纸。
  “可是……”
  “你想复仇, 那就离不开我。这是你最後的机会,周天宗不会再等了。”
  周天宗虽然没有告诉叶欢他们自己为什麽到长安, 但大家都不是笨蛋。
  一个人的武功再高强, 也难以抗衡一个国家, 周天宗想要打败周治, 最好的办法是让周治自乱阵脚。
  能让周治一败涂地的,只有他的欲 望,想要活下去的欲 望。
  梦入浮屠大 法能颠倒生死,周治过不了那一关,但他也不会让周天宗活著离开京城,而就算是周天宗赢了,他也会选择破碎虚空那条路。
  “叶欢,这是我们最後的机会。”
  秋高气爽,宜出行。
  解青丝静静的吹著洞箫, 周围寂静一片。
  箫声呜咽,述说著她的故事,却没有人能听懂。
  不远处, 叶欢、蓉蓉还有明玉三人,坐在了碧眼金雕上。
  长安她不去了,她要留在这里,万一有变, 她就是蜀地的定海神针。
  没有人知道她的心思, 包括叶欢。
  那天拒绝了叶欢之後,虽然这两天,大家有时也见面,但却没有交谈。而王鸥蔓发现娘违背了诺言,也不见叶欢。
  她的心思很简单,叶欢和娘如果不成, 那她也宁可不要幸福。
  “你为什麽要这样做?”
  姐姐明玉问过她, 但她却只是摇头。
  其实, 他也知道。
  苗疆之行,他已然改变,但这种改变对他来说,真的是好事情吗?
  他需要人的提醒,而不是千依百顺。
  当周围的人都围著他而改变的时候, 她宁可他保持自己!
  如果从苗疆回来的他依旧是原来的他,那麽她会主动投身於他的怀中。但现在,她却选择了退缩。
  正是因为爱你,所以才暂时的离开你。让你明白, 让你清醒。
  这世上,还有人会有坚持, 她宁可放弃与你, 也不想你变成别的人。
  你现在很成功,苗疆之行得到了最大的收获,武功突飞猛进, 而身边丽人无数。
  但叶子呀,你是否明白,这样下去,你总有一天,会变成另外一个人。
  人不怕犯错,但怕的是不认错!
  妻子拔下了丈夫心中的刺,但她宁可化成一根刺扎在了他的心中。
  叶欢,你是否明白, 我爱你,所以希望你是顶天立地的男子汉!
  鸥蔓将苗疆发生的一切都说与听,女儿高兴与叶欢的温柔, 但解青丝却看到了叶欢的变化。
  一种让人心凉,让人恐惧的变化。
  成都城中,她把床铺的松软,每日里打扮美容, 等著他的归来,她已经做好了接纳他的准备,但现在, 她宁可不要!
  再见了,亲爱的人,我是如此的爱你。
  你会明白我的爱意,我会永远的等著你。
  碧眼金雕腾空而起,蓉蓉紧紧的抱住了叶欢。
  这三天里,蓉蓉分别接见了几名重臣, 并向他们讲出了自己离开的打算。
  当然, 她没有说真实的理由,只是伪造了一份天子周治的诏书,并言自己此去长安,只是为了和周治商谈一些事宜──假诏书伪造的天衣无缝,明玉手中有很多盖了章的空白诏书。
  明玉一方,仓促的离开长安, 不少士兵和官员的亲眷都落在了长安。虽然周治放了一部分人, 但还有不少被扣在长安。
  火枪还有拜月教之事,压下了大臣们别的心思,而蓉蓉此去长安,更有充分的理由。
  就像是元慎,他的父母都在长安, 而几位大臣的子侄也是一样。
  那份伪造的诏书中,天子周治表示愿和明玉谈判, 允许明玉割据蜀地,并放出诸位大臣的亲眷。明玉要做之事,就是让安息都护府的展青霜退位,并出兵攻击诸王。
  群臣当然拼死反对,但蓉蓉却成了很好的演员。
  她泪水涟涟,衣襟湿透,言长安一败,自己责任极大,连累那些忠心於她的人。
  如今有机会报答与他们, 自然要去做。
  最终,蓉蓉勉强的说服力群臣, 前往长安。或者说,她不顾群臣的劝说,强行的离开。
  碧眼金雕上只有三个人, 叶欢、蓉蓉还有明玉。
  地面上的景物越来越小,而蓉蓉和叶欢的距离却越来越近。
  她突然唱起了歌来,那是小时候从爸爸那里学来的。
  “在一万英尺的天边, 在有港口的房间,在讨价还价的商店,在凌晨喧闹的三四点,可是亲爱的你怎麽不在我身边, 我们有多少时间能浪费……”
  她的声音如同天空中的阳光一样的响亮甜美,其中浓浓的深情让叶欢为之心颤。
  “亲爱的,你怎麽不在我身边?”
  解青丝放下了手中的洞箫, 凝视著天空中的碧眼金雕。
  是呀,亲爱的,你为什麽不在我身边?
  她的箫声并不是说自己的故事,而是问, 问亲爱的那个人, 为什麽不在她的身边,两人之间,还有多少时间来浪费?
  “在下叶欢叶子才,妾身谢梦落, 今结成夫妻,愿白头偕老, 今生今世,永不分开。”
  一艘大船,沿著长江缓缓向东而下,解青丝凝视著江水,却想起了他。
  外面的人,都说他是个木头, 但只有几个亲近的人, 才知道他有著浪漫的一面。他称她为亲爱的,会变著花样来取悦自己。
  烛光晚餐,花朵相送,有时候她都觉得肉麻,但更多的是感动。
  往日的点点滴滴涌上了心头,都是那样的甜蜜。
  可是亲爱的,你为什麽不在我的身边?我们还有多少时间可以浪费?
  有一次,她回到了家中, 发现他正系著围裙,挥舞著锅铲为蓉蓉准备午餐。那时候, 他在嘴里,哼著这首歌。
  那句话像雷电一样的击中了她,使得她靠在了门上,久久不能动弹。
  在一万里的海外, 在午夜梦回的寂寞中, 时时刻刻,她都想念著他。
  但亲爱的,为什麽你不在我身边?我们还有多少时间可以浪费?
  章渝【天剑歌】 > > 第十集 生死相随
  第八章 相伴君旁…2
  发文时间: 3/25 2012
  一万尺的高空上,阳光灿烂的云端,这里是两个人的世界。
  “蓉蓉,别抱这样紧,你都是大人了……好了,你就像是树袋熊一样,真让人丢脸呀。”
  碧眼金雕上,叶欢笑了笑, 手指刮了刮蓉蓉的鼻子,表示无可奈何。
  明玉被忽略了,此时,他心中只有蓉蓉。
  亲爱的,我很高兴,你能在我的身边。
  他和她之间,没有任何的芥蒂。从牙牙学语的小人儿, 到牛皮糖一样的花骨朵,从骄傲腹黑的小姑娘, 到权倾天下的天後,她依旧是她。
  他不会因为她的疾病、苦难和落魄而嫌弃与她,也不会因为她的成就、权力和武功而献媚与她。他和她已经携手走过了十年岁月, 没有什麽能将两人的关系分开。
  她坚持去长安,虽然让自己很烦恼和不满, 但心中怎麽会没有高兴?
  为什麽她会跟自己一起去,因为她爱自己,她不想和爸爸分开!
  就算是成了天後,也是这样。
  身边的妙人儿大声的唱著歌曲,就像百灵一样的婉转,如同画眉般的动听,就像是所有爱唱歌的, 所有快乐的人一样,为亲爱的而唱,为美好的未来而唱。
  什麽是快乐?
  人活著,就是为了快乐而活著!
  她紧紧地搂住了爸爸的脖子, 一刻也不愿意松手。
  “亲爱的,我要你在我的身边!”
  什麽人,能让她毫无戒心, 什麽人,可以让她甘受委屈, 还有什麽人, 能让她称呼为亲爱的?
  小狐狸霓裳来到了洛阳的时候,蓉蓉当时很生气。
  为什麽这个坏狐狸,敢这样的说?
  亲爱的,我爱你,这句话是那样的直接,是那样的快乐,是那样的代表了天下间所有爱著的人的心声!
  这句话,应该属於她,应该她先对爸爸说。
  搂住他脖子的时候,骑在了他身上的时候,当她生病陪伴在身边的时候, 当她犯错被训斥的时候。
  亲爱的,我爱你。
  这句话就是这样简单,
  无论天涯海角,无论白天黑夜,亲爱的,你要在我身边!
  前往长安城的官道上,一队马车正在缓缓行进。队伍中的第三辆马车中, 一位丽人凝视著远处的城市。
  “不要入京, 你可以好自为之。”
  那个人将她留下,然後飘然而去。
  为周天宗服务十二年,蓝采妮有了自己的班底,而武功也一日千里,只差一步就为宗师。
  她只需要静下心来,安心习武, 三年後就能跻身宗师, 开宗立派,成为一方势力。
  周天宗放她走,对她来说是一个解脱。她并不欠周天宗什麽,十四年前,她被周天宗所救,然後为他做事。
  十二年, 期间出生入死,好几次差点命丧黄泉当年约定好十年,结果她为周天宗服务了十二年。
  离开了剑阁之後,蓝采妮在洛阳等了周天宗一个月。
  但却没有他的消息, 而好几次发消息到长安,却如同石沈大海。直到前天, 有消息传来, 周天宗让她到长安。
  “不知道王爷在长安过的如何?”
  离开周天宗的日子里,她才发现,自己变成了笼中鸟, 就算是门虽然开了,也不愿意飞出去。
  马车在官路上缓缓的行驶著,然後突然停了下来。
  “华山派陈新平,请蓝夫人下车一晤。”
  知道她入京消息的人不超过五个,而了解路线的更少,心中有著不祥的感觉,蓝采妮行动没有任何的拖延。
  一掌击破马车壁,身体向著路边的树林中冲去。
  不管什麽情况下,不打无把握之仗,先避开,看看到底是怎麽回事?
  身形刚掠出一半, 突然有一种极为危险的感觉。
  一道凄厉无匹的剑气直扑而来,以不可思议的速度刺向她。
  身体向後退去,蓝采妮手中的长鞭挥舞而出。一道道的圆弧展开,她就像是盘旋其中的仙子。
  蓝采妮的鞭法脱胎於天蚕九变, 能在天下鞭法排名前三位,她凭此可以越级挑战宗师高手,就算是不敌, 也能全身而退。
  但这次,蓝采妮的脸色却变了。
  天蚕九变,但对方却来来回回只有一剑。
  简单、快捷,没有人任何的花巧,甚至每一剑的手法、劲道和角度都是一样,但却破开了蓝采妮的防卫。
  她连抽繁复无比的九九八十一鞭,但对方却只用了九剑。
  至简至平剑法, 却在她衣衫上留有两处剑痕。
  对方的剑法太狠太准太快,虽然未曾伤到皮肉,但她已经落在了下风。
  这种感觉,只有和周天宗切磋的时候才有,对方的武功,远远的超过与她!
  “华山陈川?”
  这时, 她才看清楚面前之人。
  面容冷峻, 眉心一点红痣,双手修长,而左脸上有一道深深的疤痕。
  华山陈川,十岁就击败门中一流高手,十四岁时,自创鹰扬天下十六剑,声名响彻天下。三十岁时, 华山紫霞神功修 炼到第九重。四十五岁时,剑罡大成,游剑江湖,未曾一败。
  其後,与长生帮主徐长生人称南北双剑,徐长生为仙剑,而他名为神剑!
  当他五十岁时,接掌华山掌门,并欲与少林武当争锋。
  而此时, 周天宗异军突起,他先败徐长生,然後向陈川发出挑战。
  决战之前,陈川之子连同六十八位江湖高手,伏击周天宗, 却被周天宗斩杀与华山脚下。
  儿子是尸骨未寒,与周天宗决战之时又败得一塌糊涂。
  周天宗废了他的武功,而脸上的这道疤痕就是当时留下的痕迹。
  “是我。”
  长剑一弹,一引,剑气如同点点星雨,击打在蓝采妮的身上。
  长安城东南角,有一处普通的宅院。
  这里的主人是名户部的官吏, 这是他在京城中的第三处产业,平日里他很少来这里居住,只有两名仆妇帮忙打扫。
  宅院很大,也很冷清,沿著曲折回廊著里面走上数十米,就会发现後院还有一座幽静的小楼。
  薄雾般的青纱挂满了房间,风吹过, 仿佛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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