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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剑歌-第3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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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们是神武后明玉外延的手,代表着民间和朝廷的态度。
  于是,谢梦落更忙了,她把这个当成了自己的事业。
  她成了三万狐族人类联合水军的总教头,是四家海商的幕后老板之一。
  一艘艘的船向着大海行去,叶欢将记忆中的航海知识传给了谢梦落。这些东西让谢梦落占据着话语权,狐族对她毕恭毕敬。
  人活在这个世界上,需要做出一番事业。
  红袖盟七名姐妹中,有高官显贵,有金枝玉叶,有名门大族,也有铁血悍将,只有谢梦落的根基最浅。
  她们看重的是谢梦落的武功和她后续的发展,但是论起来贡献程度,谢梦落却是最低。
  这一点,她有些耿耿于怀,也希望不弱于姐妹们。
  叶欢的这份海图让谢梦落找目标——挥剑杀人,行侠仗义能救几人?海路打通能活人无数,每年上缴的钱粮让临海数州繁华起来。
  万里海域,如今由谢梦落驰骋。
  澳大利亚……嗯,那块土地现在被狐狸们命名为了涂山国,她们根本就不喜欢什么澳大利亚、袋鼠国那些乱七八糟的名字。
  狐狸们在上面建立的据点,兴奋的发现那一望无垠的土地上没有任何的天敌。
  袋鼠和浣熊们苯苯的,考拉成为了狐狸们的宠物。
  虽然运输途中艰苦,虽然要背井离乡,但是,这是狐狸们自己的家园!
  谢梦落心中有深深的歉疚,她的所作所为在这个时代的人看来太不遵守妇道。
  虽然她并不在乎那些东西,但是却感觉对不起叶欢,尤其是叶欢越包容她,越鼓励她,她越感到内疚。
  “蓬山此去多无路,青鸟殷勤为探看。”
  青色的鸟儿落在了叶欢的肩头,那是谢梦落请人驯养的异兽——体型很小,但是却能飞的很远。
  每一次谢梦落海上归来,或者离开陆地前,她都会将这只美丽的鸟儿放飞。
  “叶子,吴茹仙是一个好姑娘,她也不错。”
  虽然每一次谢梦落回到了家中之时,都会洗手做羹,就像是一个小妻子一样的服侍着叶欢。
  可是……两个人在一起的时候,实在是太短太短。
  叶欢试过无数次,想让自己上船,但是不管怎么坚持,最多一天,他都会被口吐白沫的抬着下船。如果时间再长,恐怕要出人命。
  狐族感激叶欢的大恩,派出绝色的美人来服侍叶欢。
  笼络一个人最好的方法就是和他培养感情,而培养感情的最好方法就是上床。
  服侍叶欢的狐族美人换了一茬又一茬,可是他晚上只陪着小狐狸和蓉蓉睡觉。
  谦谦君子,温润如玉,不履邪径,不欺暗室。
  洁身自好的君子剑成了让吴茹仙恨得咬碎了银牙,那些狐族美人们打赌她会变成老姑娘。
  是的,现在很幸福,他摆脱了那一段噩梦,只是每次他路过茶店门前的时候,看着那盛开的桃花,却有些惆怅。
  “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
  也许有一天,他会重新的回到茶店。
  他将埋藏在门外向日葵地下的一个铁匣子取出,把里面的三件物品销毁。
  这三件物品中,就有天姥瀛海图。
  那并不是他临时起意的东西,海图他在很久以前就已经绘制完毕。
  他告诉雷泰阳,如果自己有一天去死了,那么请他取出匣子,完成他的遗愿。
  叶欢并不怕死,但是却害怕无人对付琅邪王,让他逍遥一生。
  雷泰阳并不知道里面是什么东西,但是那三件物品却是他留下来对方洛阳王的利器。
  虽然吴月娘和狐族长老对天发誓,会替他办一件事情——也许她们会履行誓言吧,但是,更重要的,是他现在有了信心。
  他不会退缩,也不会害怕,谢梦落是他的爱妻,他会一生一世的陪伴她。
  时光一晃,蓉蓉已经九岁了,小家伙的个子长得很快,也越来越调皮。
  小狐狸陪伴在叶欢的身边,家中的卫生都是她一手包揽。
  她晚上经常和蓉蓉一起跑到叶欢的房间中睡觉,小小的身子缩在了他的怀中,脸上带着甜蜜的笑容。
  如同水晶一样晶莹剔透的人儿呀,希望你永远的快乐。
  可是,她也要离开。
  她的父母在琅邪王死后,被狐族救回,一无所有的他们随着大部队前往了澳大利亚,直到一个很偶然的机会才知道女儿在叶欢这里。
  “到那片土地上去,你会幸福的。远离刀剑和血腥,快乐而平淡的过完一生。”
  来接她的船已经到了,小狐狸要前往澳大利亚晒太阳。
  “那是一个很好很好的国度,你不知道,那里的树獭好有意思呀……”
  那些小姐妹们兴高采烈的向着小狐狸讲着故事,有一个小狐狸的肩头上还爬着一只考拉。
  但是,她依旧是呆呆的看着叶欢。
  “再见了,霓裳,我会想你的。”
  叶欢轻轻的拍了拍小狐狸的肩膀,到了分离的时候了。
  不知道为什么,他想起了那首无题。
  “蓬山此去无多路,青鸟殷勤为探看。”
  打了一个唿哨,青鸟儿停在了叶欢的肩头。
  “青鸟儿,陪着小狐狸好吗?”
  此去蓬莱,烟波万里,两个人也许永远不会见面。
  “这本书,送给你。”
  那是他送给小狐狸的礼物,里面是这三年来他讲给小狐狸的故事。
  一千零一夜,他们曾经共同度过。
  “亲爱的,我爱你。”
  小狐狸拼命的表达自己的意思,可是此时,她只能说出这句话。
  “是呀,我也爱你,亲爱的。”
  装订成册的书放到了小狐狸的手中,很厚。
  书名很长,一千零一夜之聊斋志异。
  “叶欢哥哥,那名书生,他最终和小狐狸在一起了吗?”
  那是另一只小狐狸,她眼泪汪汪的看着叶欢。
  “我不知道,也许是幸福的。”
  数千年后,另一名书生落魄一生。
  一次次的落榜将他的雄心壮志慢慢的耗尽,生活也日渐窘迫。
  最后,他落脚在一间破落的院子里,艰难度日,门外的野草很密,里面住着很多的狐狸。
  有时候,小狐狸会跑到院子里偷东西,或者是,变成一个美女推门而入……
  他在那里度过了几十年的清贫日子,然后在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坐在了冷冷的聊斋窗前永远地离开了人世。
  他将毕生的才华留在了一本书中,故事了有官场,有鬼怪,更有很多的狐狸。
  不知道在那个时候,他还会记得书中的那些狐狸。
  历史是公正的,他的名字会永垂不朽。
  “小狐狸,这是那个书生的名字。”
  叶欢在书上署下了名字,蒲松龄。
  美丽的人狐之恋,曾经的传说。
  一千零一夜,是是一千零一滴眼泪。
  他已经给小狐狸讲了许许多多的故事,但是霓裳总是说,他才讲了一千个故事。
  也许,等到很久以后,她才会听到那最后一个故事。
  那是关于书生和小狐狸的故事,那是关于状元公和公主的故事。
  月儿挂在了天空,天鹅绒一样美丽的夜空中星星在闪着眼睛。
  炎热在温柔的清风中化为宜人的凉爽,梨花在夜色下怒放。
  大家开始唱歌,唱着那快乐的歌。
  “宁采臣和聂小倩来到了兰若寺,婴宁在墙头嫣然一笑。
  阿宝与子楚如胶似漆,青凤对着月亮独舞。
  这就是聊斋的故事,有几多快乐,几多悲伤。
  小狐狸经常哭红了鼻子,大狐狸追逐着爱情。
  结果并不重要,快乐的回忆将会永远。
  千年以后,所有的一切都是美好的传说……“
  歌声越来越大,然后向着冲向了高空,散向了周围,以及传遍了四野。
  叶欢笑着,小狐狸们笑着,篝火在熊熊的燃烧,流星划破了长空。
  云母屏风烛影深,长河渐落晓星沉。
  他不寂寞,霓裳不寂寞,小狐狸们也不寂寞,这是一个美丽的夜晚,这是一个梦幻一样的时代。
  嫦娥应悔偷灵药,碧海青天夜夜心。
  这世上,最美的是人间,最好的,是大家在一起,能一起的笑。
  然后,他回过头,看着那一群小狐狸和自己的学生们。
  “亲爱的,我爱你,我爱你们!”
  第三卷 红袖书香
  第一章 绝色青衣
  “叶大侠,和我们一起闯荡江湖!”
  偶尔,有江湖中的侠少来到了他的家中,邀请他一起去过着快意恩仇,纵横江湖的生活。
  侠少们满怀着希望,来到了那个有着传奇经历的男子家中。
  君子剑叶欢,四年前纵横江湖,孤身一剑与横江一窝蜂战于落水之畔,其后,行侠于江湖之中,剑下活人无数,并娶神剑谢梦落为妻。
  他与琅邪王之战的一些经过被狐族泄露出去,那一怒拔剑的英姿,是无数少年心中的偶像。
  可是,侠少们却失望了。
  结婚后的叶欢,专心的做家庭妇男。穿着围裙的他将江湖侠少们迎进了屋,请他们品尝自己的手艺。
  “我有了家庭和妻子,女儿年幼,需要多照看她,江湖上的事情,就拜托你们了。”
  他温和的笑着,将热血的侠少们送出了门。
  于是,慢慢的,江湖中的汉子说到他,只能微微的叹息。
  菊花落,桃花开,又是一年。
  此时,小狐狸还没有走,她以为这种日子会一直持续下去,每天辛勤的打扫着房间。
  狐族一直想要笼络叶欢,可惜小狐狸纯洁的如同水晶一样,她不站在狐狸姐姐的一边,有时候还挥舞着扫把驱赶着想要摸进叶欢房子里面的同类。
  “叶大哥说了,他不喜欢陌生人暖被窝。”
  于是,她霸占了叶欢的床,当叶欢看书的时候借出自己毛茸茸的尾巴。而晚上,经常与蓉蓉一起抱着叶欢睡觉。
  今天,叶欢从外面练剑回来,看到了蓉蓉和霓裳在门口等着他。
  “爸爸,早上有一名很漂亮的阿姨来找你,那时候你不在,于是她说,今天晚上会来拜访你。”
  “很漂亮?”
  叶欢皱了一下眉头,蓉蓉的眼界很高,曾和谢梦落、吴月娘等人相处,如果她说一个女人很漂亮的话,那么……这个女人是谁?
  “她说娘家性解,名青丝,她的头发好长呀,就像是吴月娘的尾巴那样的长。”
  蓉蓉想了想,补充道。
  摸了摸下巴,叶欢知道麻烦大了。
  “如果红袖盟的姐妹找你帮忙,一定不要轻易承诺,她们都不是好人,到最后你会发现自己被卖了。”
  天才女剑客谢梦落被那些狡猾的大姐姐们坑了一次又一次,直到现在,还经常吃亏受骗。所以她出门的时候,千叮咛万嘱托自己的丈夫,防火防盗防姐妹,尤其是那些大姐姐们。
  叶欢是一个好丈夫,坚决听妻子的话,突然听说大灰狼要来了,小红帽不由的思虑万千。
  洛阳城,天下楼,大儒王通正在看书。
  他今年三十有六,已是桃李满天下。
  知天文,明地理,十五岁时就已写书立著,二十四岁的状元公名动天下。
  风吹来淡淡的牡丹花香,抬起头,他看到了人间的绝色,青衣青裙,青丝三尺。
  天地间在瞬间仿佛变亮,她修眉美目,姗姗毓秀,一动便是一景致,一笑便是一倾城。
  “王老师,请问,人生来是善还是恶?”
  白马寺,白马殿,白马和尚正在默念着第九十九遍大悲咒。
  从小出家,精通佛法的他,心头从来没有如此的乱过。
  三天前,她找过他。
  “白马大师,白马非马,那么,如何让人从小明辨善恶,知礼自强?”
  她以女居士的名义来到了这里,在佛前遇到了他,当他看到她第一眼的时候,心头便是一阵牵痛。修佛了四十年,他突然感觉自己仿佛错过了最重要的东西。她的风姿就像是一根毒刺,在他的心中用力的扎。
  经书变成了那双明得发亮双眸,而这几天的梦中,都有那柔艳的身影。
  门外传来了敲门的声音,他站起了身子。
  还有半年,师傅就会将白马寺的住持之位交给他,可是……他已经不在乎。
  “官人,请用食。”
  温柔美丽的妻子做好了味美的佳肴,一对儿女规规矩矩的坐在下席。
  拿起了筷子,却又放下,他长长的叹息了一声。
  十年了,他还未曾忘记她。
  她那清艳绝代的容颜,一颦一笑都铭刻在他心底。
  心里恋了百遍,爱了千遍,以为再也不会为她而神魂颠倒,但是一封来函却让他整个晚上失眠。
  华山派二弟子,二十三岁就将紫霞真气修炼到第七重境界的他,现在,是华阴县县令,再过两年,不出意外他将是渭南的府尹。
  “别担心,我只是……”握住了妻子有些微微颤抖的手,他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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