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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二十八总督-第6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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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谙悉中国和香港情况的柯利达、麦理浩、卫奕信三位英国高级外交家都反对彭定康的政改方案。他们都公开说:我们违反了协议,回到原处吧,我们在伤害香港的利益。
  国泰风潮
  香港接连发生许多事件。首先,彭定康的政改方案,挑起中英对抗,使香港社会发生分化,影响到股市投资者信心,股市接连下跌。到11月中旬,香港股市急剧下跌600点,从6400点的高位跌至5800点。11月末12月初,股市再次急跌,12月3日一天之内跌了433。44。恒生指数跌至4978点的低位,下跌近千点,股票市值损失前后达3000亿港元,使香港经济和居民生活都受到了影响。
  而在众多事件之中,最令香港600万居民不能忘怀的,是彭定康在国泰风潮中的表现。
  香港国泰航空公司属于英资太古集团,1993年1月13日晚,国泰航空公司机舱服务员工会宣布进行“野猫式”罢工——即事先没有通知的罢工。当晚参加罢工的人员为29人,一航班受阻无法开出。14日傍晚,参加罢工的空姐骤增至六百余人,国泰20班航机因此而取消或延迟,5000名乘客滞留机场。15日,国泰工潮进一步升级,二千余人加入罢工。但劳资双方却一直未有正面接触。
  直至16日,经港府劳工处斡旋,劳资双方才举行会谈。但经过6次谈判毫无结果。
  持续两周之久的国泰工潮,引起了香港社会各界的关注,许多社会人士对此发表看法,一些社会团体的介入,使问题复杂化起来。
  香港社会人士呼吁资方放弃对罢工员工“秋后算账”的威胁,尽快解决工潮,减低对社会造成的影响。并指出:“国泰对劳方的秋后算账是不恰当的做法,处理工潮手法有殖民地色彩。”
  对这次国泰工潮,港府除劳工处出面作了些许调停外,采取不介入的态度。港府有关方面表示,除非工潮令本港蒙受重大经济损失,或引致严重秩序混乱,否则港府不会介入这次劳资纠纷。港督会同行政局有权就罢工行动颁布“冷静期”,但要视情况的严重程度审慎决定。
  与此同时,越来越多的劳工团体和其他社会团体表态支持罢工的国泰航务员。22日某工会发言人表示国泰资方以秋后算账威吓员工,使本来可以解决的劳资纠纷进一步恶化。
  1月24日,35个团体组成了“支援国泰员工工联委员会”,介入了国泰工潮。他们举行公众宣传活动,派人到车站发传单,收集市民签名,呼吁市民捐款支援国泰罢工员工,声言若国泰资方继续坚持处分罢工员工,将发动“全球性抵制国泰”行动。据罢工员方代表称,罢工行动还获得美、加、日、澳等16个劳工团体和工会组织的支持。
  国泰工潮事件,引起了香港舆论界的广泛关注,成了报纸、广播、电视每日必报的重要新闻。多家报纸发表社论,虽然有的着重批评资方,有的偏重批评劳方,但总的来说,都希望工潮早日平息,劳资双方重新合作,并担心工潮政治化、复杂化会给香港的稳定繁荣带来不利影响。
  到1月底,困扰香港市民的国泰劳资纠纷,历经17天,总算告一段落。这次风潮无论劳方或资方都不可能有什么胜利可言,从资方而言,不仅经济利益损失数以亿计,而且形象大损。从劳方而言,罢工十多天,备受饥寒,结果要争取的权益也收获无几。当然这次事件引发了人们的许多思考。为什么一家收益颇丰的航空公司如此苛待员工?事件发生之后,资方的领导人员,尤其是英籍总经理态度为何如此僵冷?港英政府为何对此事件长期无动于衷?更令港人思考的一个问题是,港督彭定康表现得为何惊人冷淡。
  忘记了铁娘子的教训
  正当英国政府和彭定康尽力推行其政改方案之际,前首相撒切尔夫人的回忆录出版了。这本回忆录,应该说给了彭定康一个不小的教训。
  经过努力,中英双方又走到谈判桌上。到彭定康施政报告一年后的1993年10月,中英就香港九五选举安排举行的会谈已经到了第14轮。双方均表示了令谈判由“十字路口”转向“高速公路”的良好意愿。英国谈判代表表示,英方会尽力采取认真、积极的举动;中方谈判代表明确指出,只要从双方原先商定的“三符合”原则出发,便不难达到预定的目标。
  中方坚守“三符合”,英方却多番批评中方灵活性不足。对此,新华社香港分社负责人指出,中方最初是要求彭定康“撤销方案”才谈判,后来,中方为了促成磋商,恢复合作,并没有坚持这一要求。但明确说明恢复磋商不是以彭定康的方案为讨论的基础,而是中英双方商定的三条原则。平心而论,逼迫中方从“三符合”的基础上退却,无异于要中方背弃历史、背弃国际协议,其后果是可想而知的。
  撒切尔夫人的回忆录《唐宁街岁月》在这时出版,轰动英国政坛,震撼保守党。人们有理由相信,唐宁街有关香港的“私房话”,难以宣之于笔端的密谋,远不止回忆录所载内容。但就铁娘子这些犹抱琵琶半遮面的一鳞半爪,已足以使英国现政府和彭定康猛醒。撒切尔夫人是何等的铁腕人物,都不能不败在邓小平的手下,什么原因?这是历史发展的必然。
  撒切尔夫人的回忆录毫不讳言,1982年访华时,“我们的谈判目标,是以香港岛的主权作交换,使英国对(香港)整个殖民地延续治权。”今天看来,这不但是撒切尔夫人当时的“目标”,也是英国殖民主义者仍在追求的“目标”。人们注意到,撒切尔夫人在订下她的“目标”时,是不存在“港人”的概念的,更不要说什么“民主”了。
  英国人的“目标”在北京摔跤了。邓小平严正地向撒切尔夫人声明,关于主权,中国在这个问题上没有回旋余地。中英谈判也自然毫无进展。到1983年1月,当撒切尔夫人获悉,中国准备在同年9月自行宣布对香港的未来方针时,她才慌了手脚,想起利用“港人”、利用“民主”的幌子。
  她写道:我建议说“我们现在应该在香港发展民主架构,目标是短期内达致独立或自治,一如在新加坡所作的那样。”“当时没有任何人认为我这些意见具有吸引力”,因此,“就不作进一步研究”。撒切尔夫人没有具体说明,参加会议的内阁大臣、官员和港督,何以不接受她的建议?他们又有些什么样的“反建议”?又是否真的“不作进一步研究”呢?回忆录没有涉及。
  回忆录写道,1984年7月贺维访华,“十分有效地使中方相信了我们是可以信赖的”;她再次访华,“主要目标是加强中方信任我们在1997年以前过渡期管理香港的良好意愿”。撒切尔夫人的“目标”变了三次了,从维持三个不平等条约,到“延续治权”、“达致独立或自治”,再到“加强中方信任”。不知道撒切尔夫人的“良好意愿”是真心实意,还是蓄意哄骗。大概是真心实意的哄骗,对内哄骗英国人的选票,对外哄骗中国人的信任。
  中国承诺1997年后50年不变,英国则在1997年前几年内大变特变;连两国外长交换的外交函件也要抵赖。
  无论1984年的英国是否蓄意哄骗,也无论今天的英国如何横蛮无理,撒切尔夫人倒是作了明智的判断,回忆录说,英国“不可能是胜利,因为我们面对的是一个不肯让步而且强大得多的对手”。
  德国总理科尔说,英国有人“还活在丘吉尔以前的日子里,以为英国可以掌管欧洲一切”,只可惜,这样的人不止铁娘子一个,而且野心还不止“掌管欧洲一切”。
  撒切尔夫人1982年访问北京后,清楚了解到中国会接受什么和不接受什么,并能审时度势,放弃“以主权换治权”的想法,与中方签署了联合声明。此举体现出一位政治家所应具备的政治智慧。
  其后中英双方一直能互谅互信,中方在起草《基本法》的过程中,多次与英方磋商,并采纳了不少意见。到1990年正式颁布之时,英方亦表示这是一部值得向港人推荐的好的《基本法》。
  撒切尔夫人在书中谈及《中英联合声明》与《基本法》的关系时,称赞联合声明是一个明确、有约束力的国际协议,对1997年后香港的各项安排可以稳定港人的信心,而且,协议中有的条款规定协议内容需写入《基本法》,而《基本法》是九七后香港的宪法。
  照理说,由于有了中英第一次谈判所确定的原则及基础,后来的中英谈判应有更高的效率才是。但出人意料的是,英方不仅没有汲取撒切尔夫人宝贵的历史经验,而且反其道而行之,力图在撤出香港前推行一套背弃“三符合”的政改方案,借此与中国相抗衡。采取这一策略的结果,便是导致会谈延宕了半年,仍徘徊于“十字路口”。
  显然,彭定康对过往的历史事实不甚了了,也没有认真去了解,才作出了与中方对抗之举。但以“铁娘子”当年之勇,亦不得不面对现实;今日英方,却执迷于“知其不可为而为之”,勇则勇矣,奈何历史潮流不可逆,反历史潮流而动,终将被历史潮流所淹没。
  “光荣撤退”双方得利
  英资公司在香港的投资已达1。2亿港元,每年光利润就是1200亿港元。中国人民尊重历史,面对现实,充分理解英国人要在香港“光荣撤退”,要维护英商的利益,所以,才通过和平谈判的方式,签订《联合声明》,制定《基本法》,达成一系列谅解。英国的利益在《中英联合声明》和《基本法》之中,得到充分体现,如果抛开了这两个文件,另搞一套,英国的利益就很难得到保障。因此,任何在香港制造麻烦、制造动乱的行为都将要损害英国的利益,损害广大英商的利益。
  香港著名评论家古星辉先生曾这样分析:“英国交还香港,如果用友好的方式,既可以光荣撤退,赢得中国人民的友谊,又可以得到长远的经济利益;如果用‘拆烂污’手法,令中国恢复行使主权时,碰到许多困难,甚至遭到一些人的对抗和捣乱,最后使香港受到了一些损失。那么,种瓜得瓜,种豆得豆,中国人民和香港同胞还会送钱入英国人的腰包吗?”
  但是,做为政改方案的倡导者的彭定康,在香港呆了几年,尚未“看破红尘”,仍然不了解中国,不了解香港,死抱住既定方针不变,对抗如旧,制造麻烦如昔。继单方面制定《政改方案》,以一人一票选举产生所谓“民选”的立法局,干扰中国在香港恢复行使主权行动之后,彭定康又单方面制定了所谓《人权法条例》妄想凌驾于《基本法》之上。
  到了1996年下半年,虽然从英廷到彭定康,都在讲“合作”,但实际上是口合心不合,主要表现有五个方面:一是不愿“还政于中”,搞所谓“还政于港”,包括一些政府档案、资产等,英方总想直接交给特区。二是英方对行政长官人选的产生表现了过分的兴趣,甚至要求“共同选人”,想安插代理人,延续殖民统治影响。这干涉了中国的内政,因此遭到断然拒绝。三是反对成立临时立法会,妄想根据英国殖民地宪制《英皇制诰》、《皇室训令》所产生的立法局,硬加给香港特别行政区,架空中国政府在香港有效的恢复行政主权。1996年12月20日,英外相聂伟敬竟发表声明,质疑临立会的法理依据,并宣称要将问题交国际法庭仲裁。新华社香港分社立即作出回应,明确指出,临立会是在英方破坏了“直通车”安排的情况之下所采取的必要措施,合情、合理和合法。四是港英利用最后的管治期,大幅修改法例,削弱治安权力,为特区立法,给特区政府管治制造麻烦。首先,修改了《刑事罪案条例》,把颠覆和分裂国家罪行,都界定为只有“使用武力”才成立。在香港这样小的地方,用武力从事颠覆、分裂活动的可能性是极小的。彭定康这样界定,就是要掣肘将来特区以法律武器来制止非武力的颠覆、分裂活动。但是,这个问题更要害之处,在于港英越俎代庖,侵犯了特区的立法权,违反了《基本法》,因而是非法的。五是利用临走前的管治权力,牢牢操控传媒,继续施展长期以来进行的“反华”宣传,造谣中伤,制造“回归恐怖”效应。并且有计划地分化港人,对一些人大肆吹捧,笼络以高官厚禄,吹捧为政治明星。还奉送外国护照,为其“反华”、“反收回”壮胆。对另一些人则诽谤中伤,甚至扬言要抛“黑材料”,加以恐吓。
  彭定康自知时日无多,更迫不及待地鼓励一些人在马路示威生事。对放火烧轮胎、冲掸警察的滋事分子,声言要送坐垫、送咖啡鼓励。还跑到大西洋彼岸,公然在西方的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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