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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第3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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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把灯打开吧。”胡赐琛淡淡说道,抬手把灯箱的灯关上,然后屋内大放光明。胡赐琛把X光片收回袋子里,抬眼看了下来人那足可以开染坊的脸,冷哼了一声道:“知道回来了?”
  “老师,你怎么这时间在?”林忍冬不好意思地把门关上,这个年过半百的导师教了他很多年,无论从学业还是生活上,他都已经把他当成了自己的父亲。
  “还不是因为你这个不成材的学生睡不着觉?”看着林忍冬的这幅惨样,胡赐琛就忍不住吹胡子瞪眼睛。虽然这小子是自找的,但是他也不能这么糟蹋自己啊!
  林忍冬咬着牙根避开他的视线。他当然知道老师是为了他好,但是他就是不能理解。这是一个死结,他自己想不明白。
  胡赐琛叹了口气,知道今天能当面逮住这小子,算是已经不容易了,一定要和他好好谈谈。“你先坐下来。”
  林忍冬木然地拉了一把椅子,就坐在了门口,离得胡赐琛很远。
  “小冬,你知道,就算是我,能争取到的名额,也就只有一个。”胡赐琛轻叹一声,他也是看着这对姐弟长大的,怎么会不知道林忍冬在纠结什么。
  “我知道,老师已经很不容易了。”林忍冬僵硬地挤出几个字,“但是你为什么不提前告诉我?”
  “因为我知道你会把名额让给你姐姐。可是我找过她了,联系不上她。”胡赐琛说的是实话,他曾经无数次打林半夏的电话,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就是联系不上。也可能是因为那一阵太阳粒子活动频繁,干扰了信号塔。
  “不可能!怎么会联系不上?姐姐说去北京讲课去了!”林忍冬知道他这么说很无赖,但是他就是接受不了。尤其他知道现在方舟所在的位置就是北京,而海水无情地淹没了这里,根本就不可能有人生还。
  他连和姐姐道别的机会都没有。他最后一次和她分别,还在为她不肯和他一起去上海而吵架。所以他才一连三个星期都没有和她联系,总想着她会首先忍不住主动给他打电话,因为从小到大,都是她在迁就他。
  只是没想到,那次不愉快的分别,竟然成了永别。
  林忍冬攥紧了拳头,心里的懊悔简直要把他整个人淹没了。
  胡赐琛全都看在眼里,长叹了一声,柔声道:“小冬,你先别激动,我和你说件事。这件事,是很早很早以前发生的,你肯定不知道。”
  林忍冬连连深呼吸,平静了一下心情,闷闷地说道:“老师,你说吧,我听着。”
  胡赐琛沉默了一会儿,像是回忆着什么,半晌才开口道:“小冬,你和小夏的父母亲,是我的好朋友,所以他们在你们小时候车祸去世之后,尽管他们临终时没有要求我什么,但是我一直把你们当成是自己的孩子。”
  林忍冬垂下眼帘,“老师,我也一直把你当成我的父亲。”
  “呵呵,不是和你说这事。我只是在后悔,十几年前,我正是沉浸于医学的时候,对于你们照顾的不够啊!”胡赐琛长叹,“还记得你们七岁的时候,你们楼下的住户煤气泄漏引起的爆炸吗?”
  林忍冬点了点头,“记得,我当时受了伤,姐姐在医院陪着我。”
  “其实小夏并没有把全部的事情和你说。当天晚上,医院正好是我值班,急救室一团乱,你的腹部被玻璃刺伤,被送到急救室的时候已经失血过多昏过去了。你知道你们的血型吧?是被称为‘熊猫血’的RH阴性O型血。”胡赐琛平静地说道,一边说一边回忆着那天晚上的事情。
  “当天血库里的这种血已经被一个做手术的患者用完了。而作为你唯一的亲人,小夏肯定是与你的血型相符的。”
  “小夏只是轻微的擦伤,所以我问她,是不是有勇气来承受抽血时的痛苦。”
  “她很郑重地问了我,是不是抽她的血就能救你。在得到我肯定的回答之后,她稍一犹豫,便轻轻地点了点头,一声不吭地把胳膊伸了出来。我怕她会不安,所以亲自给她做的抽血。”
  “抽血的时候,她一句话都没说,一直在扭着头看着病床上的你。”
  “而抽血之后,她就坐在那里,看着我把血袋注入你的体内。然后轻声地问我,‘叔叔,我还能活多长时间?’”
  这一幕在胡赐琛的记忆力实在是太过于深刻,所以连他说话的声音都不禁变得很细,学着当日林半夏的语调和语气。
  本来一开始听得还非常感动,但林忍冬听到这里,便忍不住想笑。
  可是他只弯起了嘴角,牵动了脸上的伤口,痛楚使他立刻在脑海中闪过一种可能,惊得他一下子站了起来。
  胡赐琛朝他点了点头,双目透出爱怜的神色,“我一开始也像你这样,正想笑她的无知。可是我突然想到,因为小夏还小,并没有父母教她,以为输血就会失去生命。”
  “可是,即便是这样,她也要给你输血。那她犹豫的那一瞬间,她就决定了,即便自己死了,也要让你活下去。”
  “所以,我相信,即使我手里有一个可以上方舟的名额,即使我并没有联系上小夏告诉她这件事,但是我相信,她的选择,应该也会和当年一样。”胡赐琛慈爱地看着面前的林忍冬,知道这对姐弟都是万里挑一的好孩子,一胎双胞,从小相依为命,谁都肯抛弃自己的生命来救对方。
  既然这么难选择,那么就让他来做吧。
  胡赐琛看着已经泪流满面的林忍冬,近乎严厉地喝问道:“林忍冬!你还认为你自己是没用的人吗?”
  林忍冬用手背擦去脸上混合着血水的泪水,嘶哑着说道:“不会,我会连着姐姐的份一起活下去的。”
  胡赐琛看着他眼中浮现坚定的神色,满意地点了点头,知道这孩子已经跨过了最艰难的那道坎。“现在有任务,但是如果没有觉悟,不够狠心的话,你是做不来的,你要不要接受?”
  “是什么?”林忍冬疑惑地问道。在方舟上几乎没有人有肿瘤或者癌症,根本用不到他们这种外科医生。
  “是异变。”胡赐琛的脸色变得非常严肃,“都是和我们一样的人,只不过他们经过了末日之后的辐射,身体变得都非常奇怪。现在上面抽调我们几个人去做研究。这不同于以前的治病救人,有可能会涉及到活体解剖之类很残忍的事情。”
  末了,他还怕林忍冬接受不了,加了一句道:“如果怕的话,就不看他们的脸吧。你能坚持住吗?”他的这个学生,有着无可挑剔的外科开刀医术。可唯一不好的,就是拥有着一颗太过柔软的心。每次做手术的时候,都会和病人太过接触。甚至会因为对病人的感情,而影响在手术中的正常判断。
  这样不好。
  尤其,他们接下来要做的事,他怕他更加的无法接受。
  “我能。”林忍冬站得笔直,他是一个有用的人,要对得起姐姐,“我们这是科学研究,没有什么残忍不残忍之分。”
  胡赐琛露出满意的笑容,点点头道:“很好,这才是我的学生。”
  第二卷 方舟之上并不是方舟 第二十三章 牛肉面
  于雷并不知道在方舟第34层的这间小实验室里,发生的这一段对话。
  如果他知道刚刚他遇到的那个男人身份的话,肯定就会揪着他的领子,告诉那小子他姐姐根本就没死,颓废个P啊!
  而且有林忍冬当内应,救出林半夏基本就是十拿九稳。
  可是问题是,于雷他并不知道。
  也更不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
  在这个时候,于雷正走在晨光初照的海月广场,此时天空已经从灰转白,也让他看清了周围的情况。
  原来他走的这条巷子两侧躺着零零散散的,都是偷渡上方舟的人,他们竟然是在这里过夜的。
  虽然方舟上的温度很适宜,但是海月广场这里是真实地模拟了户外的温度,现在是清晨,太阳并没有真正升起,睡在地面上还是非常的冷。
  于雷脱下军大衣,轻轻地盖在了一对相拥而眠的母女身上。
  年轻的母亲警觉地睁开了眼睛,然后看到了于雷脸上的微笑,和身上的军大衣。
  于雷做出一个嘘声的手势,笑着转身离去。
  反正那也是叶燃的军大衣,他只不过是借花献佛而已。
  于雷一边沿着这条狭窄的巷子一边走,一边觉得这分明就是方舟设计者的疏忽。让这些人这么自生自灭吗?
  不知道为什么,尽管他知道设计和构架这么大的一个方舟体系不可能只有一个人,但是他还是习惯性地认为这是方舟设计者,而不是方舟设计者们。
  这条巷子很长,长到他足可以不断地思考该如何帮助这些人。他现在是帮助了荆沫,可是暂时没有能力帮助他们。他船票里的方舟币只够他们吃一两顿饭的,他当然不会吝啬船票里的方舟币,只是他在考虑,他若这么做了,会不会被认为妨碍社会建设。
  走着走着,于雷索性靠着墙壁坐了下来,感受着初升的“阳光”照在脸上的温暖感觉。
  虽然这种人造的阳光和真正的阳光不能比,但是于雷却发现自己的心平静了下来,皮肤像是在有意识地吸收着光线,体内隐约产生着某种他根本没法理解的变化。
  难不成他变成了植物人?
  当然不是指那种不能动的植物人,而是能像植物一样,吸收阳光,进行光合作用。
  植物体内的叶绿素,和动物体内的血红素非常的相似。
  叶绿素从光中吸收能量,然后能量被用来将二氧化碳转变为碳水化合物。而血红素是动物红血球内的色素,用以携带氧气。
  现有科学水平根本解释不了,为什么植物和动物这两种看起来根本就没有任何关联的物种体内,会有着如此相似的有机化合物。
  他还记得前些年的诺贝尔得奖人发现,叶绿素的分子与人体的红血球分子在结构上非常相似,唯一的分别就是各自的核心为镁原子与铁原子。因此,饮用叶绿素对产妇与因意外失血者会有很大的帮助。
  也许,叶绿素和血红素只是地球生物进化的奇妙分支,然后产生了植物和动物两种大的类别。
  那么,如果这次的太阳辐射引起了这两者的改变。让血红素可以直接吸收阳光,或者叶绿素可以携带氧气……
  以于雷的知识,就只能让他思考到这里。只是他又想到在太行山那片土地栽下去的种子,以极其飞快的速度生长起来。若结出的果实再让人吃了呢?又会产生什么样的效果?
  他的胡思乱想突然间不得不中断了,因为有个人站在了他的面前,挡住了朝他照过来的阳光。
  于雷不爽地抬起头,却因为背光,看不清这人的脸。
  但是可以确定是个上了年纪的男人,阳光从他的背后照了过来,在他的身周形成了一圈光环。
  于雷正想礼貌地问他有什么事,就听到一把柔和的声音响起。
  “孩子,你是不是饿了?”
  已经很久很久,都没有被唤作孩子了。这么带有慈爱的称呼,让于雷反应不过来地愣了愣。之后才反应过来,他坐在这里,被人认为是流浪汉了。
  不过想来也不怪别人误会,他都把军大衣送人了,现在只是穿着很普通的衬衫。
  于雷刚想笑着解释自己的情况,面前的这人却没等他回话,笑着拍了拍他的肩道:“来我店里吃碗牛肉面吧!不用钱。”
  于雷一愣,本来想拒绝的,但是听到不要钱这三个字,觉得有点夸张。
  真不要钱?那他怎么维持店面的生计?施舍在以前的社会里都是很敏感的一个话题,更别提这人在大街上就拐人回去牛肉面了。
  不会是人肉面吧……于雷想象力丰富的脑袋里,闪过水浒传里面的某个桥段。在末日的环境里,什么事情都可能发生。
  所以于雷一声不吭,拍拍屁股站起。
  这才看到这人的模样。他大概能有五十岁上下,一米七五左右的普通个头,保养得非常好,身材一点都没有发福的迹象,头发花白,穿着一件很普通的白色中山装和黑裤子。但是给于雷印象最深的,就是他那双似乎可以看透世事的眼睛,散发着睿智的光彩。
  鬼才相信他就是个面店的大叔。于雷更加疑惑了。
  于雷静静地跟在这个大叔的后面,往巷子的更深处走去。这时巷子两边的店面都开始开店做生意了,不时就有人和这个大叔打着招呼。
  看来这个大叔人缘很好,和他打招呼的人里不光有各店的店主店员,还有很多流浪的人走过来和他聊天,脸上带着的都是感激的神情。
  他们都亲切地称他为“风大叔”或者“疯子叔叔”。
  于雷越发疑惑。
  走到巷子尽头,那里真有一个牛肉面馆,和别人店面一致的招牌上,却不似别的店都是印刷出来的店名,而是用毛笔写着“风大叔面店”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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