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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姆·索亚历险记-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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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品:汤姆·索亚历险记
  作者:'美' 马克·吐温 曹晓红 于晓光 译
  内容简介:
  一个最顽皮男孩惊险百出的成长历险记。
  本书是一部懵懵少年的成长之歌,海阔天空的梦想的惊险、跌宕的故事情节间闪烁着光芒。
  正义的伸张、情感的力量,深深打动着孩子们的心。三个顽皮的男孩鼓足勇气划着木筏离开家,到孤岛去露营。流尚不息的河水刻录着男孩们的成长足迹。
  男孩们飞扬的勇气与雄心,与他们曲折惊险的寻宝历险,共同构成了这部默、紧张、扣人心弦的小说。
  作者简介:
  马克·吐温是美国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奠基人,世界著名的短篇小说大师,被誉为“美国文学之父”,他的作品对美国后世作家有着巨大的影响。
  马克·吐温曾在密西西比河上当过领航员,他的笔名便是来缘于这段经历。他经历了美国从自由资本主义到帝国主义的发展过程,其思想和创作也表现为从轻松诙谐到辛辣讽刺再到悲观厌世的不同风格。无论是从内容上还是艺术方面,马克·吐温都开创了崭新的文学局面,他的小说被评为美国乃至世界文学史上最伟大的作品之列。
  正文
  译者的话
  马克·吐温(Mark Twain,1835—1910)是美国著名的小说家,一生著述颇丰。他擅长使用幽默和讽刺,针砭时弊时一针见血,毫不留情,其创作将现实主义的刻画和浪漫主义的抒情和谐地统一。他的作品对后来的美国文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人们普遍认为马克·吐温是美国文学史上的一大里程碑。
  《汤姆·索亚历险记》是马克·吐温的四大名著之一。小说描写的是以汤姆·索亚为首的一群孩子天真浪漫的生活。他们为了摆脱枯燥无味的功课、虚伪的教义和呆板的生活环境,作出了种种冒险经历。
  汤姆是个聪明爱动的孩子,在他身上集中体现了智慧、计谋、正义、勇敢乃至领导等诸多才能。他是一个多重角色的集合,足智多谋,富于同情心,对现实环境持反感态度,一心要冲出桎梏,去当绿林好汉,过行侠仗义的生活。
  小说塑造的汤姆·索亚是个有理想有抱负同时也有烦恼的形象,他有血有肉,栩栩如生,给读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在姨妈眼里,他是个顽童,调皮捣蛋,可是她却一次又一次地被他的“足智多谋”给软化了。
  在主日学校里,他拿出卖刷墙特权时得到的财宝换来的条子去领取新本《圣经》,结果当有位太太考问他《圣经》内容时,他却答得牛头不对马嘴,引得大家瞠目结舌。当他和贝基的关系出现“危机”时,“于是,汤姆大步流星走出教室,
  翻过小山,走到很远的地方,那一天他是不打算再回学校了。“
  小说第二章中有关出让刷墙权的那段描写充分展现出汤姆具有杰出的领导才能。本不知不觉地自愿成了汤姆的“俘虏”,他不仅替汤姆刷墙,而且为了能刷上墙,连自己的苹果也赔上了。当孩子们抢着刷墙时,汤姆却暗自高兴。
  在第二十三章,汤姆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最后勇敢地站出来作证,解救了莫夫·波特,它再次体现出汤姆不畏强暴、坚持正义的优秀品格。
  马克·吐温在描写以汤姆为首的一群儿童时并没有仅停留在人物的一般刻画上,而是按照儿童的天性发展,对儿童的心理方面也作了较深层次的描述。在第三十五章中,当哈克请求汤姆让他“入伙”一起当强盗时,汤姆说:“总的说来,
  强盗比海盗格调要高,在许多国家,强盗算是上流人当中的上流人,都是些公爵之类的人。“尽管这些见解出自儿童之口,
  但它却真实地反映出当时社会给儿童造成的心理印象。它已经远远超出了一个儿童所能思考的范围。从这个意义上讲,这部小说虽是为儿童写的,但它又是本写给一切人看的高级儿童读物。正如马克·吐温在原序中写道:“写这本小说,我主要是为了娱乐孩子们,但我希望大人们不要因为这是本小孩看的书就将它束之高阁。”因为阅读这本小说能让“成年人从中想起当年的他们自己,那时的情感、思想、言谈以及一些令人不可思议的作法。”
  曹晓红 于晓光
  序
  这本小说里的冒险故事确曾发生过。其中,有一两件是我自己的亲身经历,另外一些都是我少年时的同学们的。汤姆和哈克·费恩这两个人物形象都取材于生活,所不同的是:
  汤姆是我认识的三个孩子的化身,是多个人物的混合体。
  书中述及的一些迷信,稀奇古怪。三四十年前,在西部的孩子们和奴隶们当中,它们甚为流行。
  我写这本小说主要是为了娱乐孩子们,但我也希望大人们不要因为这是本儿童读的书就将它束之高阁。
  此外,我还试图想让那些成年人从书中想起当年的他们,那时的情感、思想、言谈以及一些令人不可思议的作法。
  是为序。
  1876年作者于哈特福德
  第一章 汤姆耍斗,东躲西藏
  “汤姆!”
  没人答应。
  “汤姆!”
  又没人答应。
  “这孩子到底怎么啦,我真搞不懂?你这个汤姆!”
  还是没有人答应。
  这老太太拉低眼镜从镜片上方朝房间看了看,然后她又抬高眼镜从镜片下面看。她很少或者干脆说她从来没戴正眼镜来找像一个小男孩这样小的东西。这副眼镜是很考究的,也是她的骄傲,她配这副眼镜不是为了实用,而是为了“装饰”,为了“漂亮”。她看东西时,即使戴上两片炉子盖也照样看得一清二楚。她茫然不知所措地愣了一会儿。然后虽然不是凶神恶煞般,但嗓门高得让每个角落都能听到,她说:
  “好,我发誓如果我抓住你,我就——”
  她话没有说完,因为这时她正弯腰用扫把往床下猛捣,每捣一下,她需要停下来换口气。结果,只捣出来一只猫。
  “我还从没有见过这么令人吃惊的孩子!”
  她走到敞开的门口,站在那里朝满园子的西红柿藤和吉普逊草丛中看,想找到汤姆,可还是没有。于是她亮开嗓子朝远处,高声喊到:
  “汤姆呀,汤姆!”
  这时在她身后传来一声轻微的响声,她转身一把抓住了一个小男孩的短外套的衣角,他想跑都跑不掉了。
  “嘿!我早该想到那个壁橱,你躲在那里干什么?”
  “没干什么。”
  “没干什么?!瞧你那双手,再看你那张嘴,还有那浑身是什么?”
  “我不知道,姨妈。”
  “哎,我知道,那是蜜饯——对,就是。我已跟你讲过有四十遍了,不要动我的蜜饯,否则我就扒你的皮。把鞭子递给我。”
  鞭子在空中晃悠——情况万分紧急。
  “不得了!瞧你身后是什么,姨妈!”
  老太太以为有危险,急忙撩起裙子,转过身去。汤姆拨腿就逃,顷刻他爬过高高的木栅栏,一转眼就消失得无影无踪。
  他的波莉姨妈站在那儿先是一愣,随后突然轻声笑了起来。
  “这个该死的,我怎么老是不吸取教训?和我开这样的玩笑,也不知开过多少次了。难道我不该有所提防吗?人老了,糊涂才是最大的糊涂蛋。俗话说得好,老狗学不会新把戏。
  可是天啦!他耍的鬼把戏里从来没有两天一样的,谁能猜出下个鬼主意是什么?他似乎知道,他能折磨我多长时间,我才会动肝火,而且他也知道他只要想个法哄哄我,惹我大笑一场,就会万事皆休,我也不会揍他一顿。我对他是敢怒不能揍。我对那孩子没尽到责任,上帝知道那是真的。《圣经》里说:‘孩子不打不成器。’我太溺爱那孩子,我也知道这对我俩都不好。他一肚鬼点子。哎呀,但他是我那死去的亲姐姐的儿子,可怜的孩子,我怎么也不忍心揍他。每一次饶了他,我良心都受谴责;可是每一回打他,我都有点心痛不忍。哎,哎,就像《圣经》所说的,人为母生,光阴荏苒,充满苦难。我看这话说得一点都不错。今天下午他要是逃学,明天我就想法让他干点活,惩罚惩罚他。星期六让他干活,恐怕苛刻了点,因为所有的孩子都放了假,他又恨透了干活,比恨什么都厉害。可是我不得不对他尽到我的责任,否则我会把这个孩子给毁了。“
  汤姆真的没去上课,而且痛痛快快地玩了一场。他回家时正好赶上帮那小黑孩吉姆的忙,帮他在晚饭前锯第二天用的木头,劈引火用的柴——至少他及时赶到那儿,把他所干的事讲给吉姆听,而活却是吉姆干了四分之三。汤姆的弟弟(确切地说是同母异父的弟弟)希德已干完了他那份活(捡碎木块),因为他是个不声不响的孩子,从不干什么冒险的事,也不惹什么麻烦。
  汤姆吃晚饭的时候,总是瞅机会偷糖吃,波莉姨妈这时开始问他,话里充满了诡计,而且非常巧妙——因为她要设点圈套,套他说出实话来。跟其他许多头脑简单的人一样,她很自负,并且相信自己很有点子,会耍弄诡秘狡猾的手腕,把自己极易被人识破的诡计当作最高明的计策,她说:
  “汤姆,学校里挺热的,对吧?”
  “是的,姨妈。”
  “热的厉害,对不对?”
  “对,姨妈。”
  “你是不是想去游泳来着,汤姆。”
  汤姆忽然感到有点慌张——一丝不安和疑惑掠过心头。他偷眼察看波莉姨妈的脸色,可什么也没有看出来。于是他说:
  “没有啊,姨妈——呃,没怎么想去。”
  老太太伸出手摸摸汤姆的衬衣,说道:
  “可是你现在却并不怎么热,是吧!”她已发现衬衣是干的,却没有人知道她内心的真正用意,为此她感到很得意。而汤姆猜透了她的心思,所以他为防老太太的下一招来了个先发制人。
  “有的人往大家头上打水——你瞧,我的头发还是湿的呢!”
  波莉姨妈很懊恼,她居然没注意到这个明摆着的事实,以致错过了一次机会。可接着她灵机一动,计上心来:
  “汤姆,你往头上浇水的时候,不必拆掉我给你衬衫上缝的领子吧?把上衣的纽扣解开!”
  汤姆脸上的不安马上就消失了。他解开上衣,衬衣的领子还是缝的好好的。
  “真是怪事。得,算了吧!我看你旷课去游泳了!我认为你就像俗话里说的烧焦毛的猫一样——并不像表面看起来的那样坏。就这一次,下不为例。”
  她一面为自己的计谋落空而难过,一面又为汤姆这一次竟能如此温顺听话而高兴。
  可是希德却说:
  “哼,我记得你好像给他缝领子用的是白线,可现在却是黑线。”
  “嘿,我的确用白线缝的!汤姆!”
  可汤姆没等听完话就走了。他走出门口的时候说:
  “希德,为这我可要狠狠揍你一顿。”
  在一个安全的地方,汤姆仔细检查了别在上衣翻领上的两根大针,针上还穿着线,一根绕着白线,另一根绕着黑线。
  他说:
  “如果不是希德,她是永远不会注意到的。真讨厌!有时她用白线缝,有时又用黑线。
  我真希望她总是用一种线——换来换去我实在记不住。不过,我发誓非揍希德一顿不可,我要好好教训教训他。“
  汤姆不是村里的模范男孩,但他对那位模范男孩非常熟悉,并且很讨厌他。
  不到两分钟,甚至更短,他已将全部烦恼给忘记了。就像大人们的烦恼也是烦恼一样,他忘记烦恼并不是因为他的烦恼对他不怎么沉重和难受,而是因为一种新的、更强烈的兴趣暂时压倒并驱散了他心中的烦闷——就像大人们在新奇感受的兴奋之时,也会暂时忘却自己的不幸一样。这种新产生的兴趣就是一种新的吹口哨方法,它很有价值,是刚从一个黑人那学到的,现在他正要一心练习练习又不想被别人打扰。这声音很特别,像小鸟的叫声,一种流畅而委婉的音调。在吹这个调子的时候,舌头断断续续地抵住口腔的上腭——读者若曾经也是孩子的话,也许还记得该怎样吹这种口哨。汤姆学得很勤奋,练得很专心,很快就掌握了其中要领。于是他沿街大步流星地走着,口中吹着口哨,心里乐滋滋的,那股乐劲如同天文学家发现了新行星时一般,仅就乐的程度之深之强烈而言,此时的汤姆绝对比天文学家还要兴奋。
  夏天的下午很长,这时天还没有黑。汤姆的口哨声忽然停住了,因为在他面前出现了一个陌生人——一个比他大一点的男孩。
  在圣彼德堡这个贫穷、破落的小村子里,不管是男的还是女的,老的还是少的,只要是新来的,就能引起人们的好奇心。而且这个男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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