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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悠哉人生-第76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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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嘟嘟真棒,说的正确。”林奶奶揉揉他的小脑袋道。

    曹墨说道,“嗯!果然是正宗的‘毛氏红烧肉’色泽红亮、肥而不腻!”他夹了一块儿放进嘴里,“真是入口即化。”

    林老爷子精神恢复过来,笑道,“这都要得益于当年**的口味,老年的**很喜欢酥烂的口感,因此石荫祥大师特意将传统的三湘烧肉改良成了这样。”

    “**钟情红烧肉世人共知,故红烧肉又名毛氏红烧肉,是主席宴上的八大名菜之一,也是湘菜系列独 树一帜的主打产品,流传至今,一直深受世人喜爱。在当时的年代乃至70年代有红烧肉吃是上等菜,主席认为,红烧肉可以大量补充能量,恢复体力,使人精力充沛。据历史记载,**在指挥三大战役时,对警卫员李银桥说:‘你只要隔三天给我吃一顿红烧肉,我就有精力打败敌人。’可见,主席对红烧肉的钟爱。”关大山说道。

    余庆庆道,“这道菜可有名了。要想做出正宗好吃的‘毛氏红烧肉’口感,烹煮的时间就是个关键,怕费火、怕费时的同志这道菜就免做了。”

    “‘毛氏红烧肉’属于复合型的味道,它集八角、桂皮、辣椒、草果、葱、姜、蒜等多种香味为一体,比我们平时所吃的红烧肉多了许多回味。”方默南笑着招呼道,“大家品评一下吧!”

    “肥而不腻,色泽红亮,香润劲道,丝丝蜜甜,是不是放糖 了。”贝拉说着,又吃了一块儿。

    “贝拉说的不错哦!炒糖,可是影响红烧肉成品颜色的关键一步。炒锅刷净下底油少许,无需油热,直接放白糖1…3勺,小火不断炒拌至糖化转至棕红色,继续炒,糖液会翻起棕红色泡沫,继续翻炒,片刻后就会看见泡沫增多颜色变浅转呈很诱人的金红色,这时糖才算炒好。”

    “大块吃肉,大碗喝酒,痛快过瘾。”熊报春感慨道。

    “来来,各位英雄好汉们,干杯。”贝拉双手端起酒杯,豪气干云道,话落她一口干了。

    贝拉看着愣神儿的他们道,“怎么我说的不对吗!动荡的三国时期是一个英雄辈出的年代。刘关张桃园三结义,大碗酒喝下去,彼此的生命就紧紧地连在了一起。那种义薄云天的豪气至今都让天下英雄们敬佩不已。

    水泊梁山的好汉们更是如此,他们的血管里流的不血而是酒。你看哪一位好汉的英雄壮举不是因了酒肉的催化?一项谨小慎微的林冲在酒肉的刺激下才吧高衙内杀了;武松无论了景阳冈打虎还是斗杀西门庆抑或是血溅鸳鸯楼都是酒肉打头阵。鲁智深更是个酒肉和尚,吃肉喝酒然后行侠仗义。其实梁山英雄好汉们也没有理由不大吃大喝。干得本就是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的勾当,凭着一身剐敢把皇帝拉下马。”

    “噗贝拉你还有什么不知道的。”

    不止方默南,其他人也听的目瞪口呆的,她一个洋妞儿居然比正宗的国人知道的还多。

    “不过,贝拉说的不错哦!有了大块吃肉,大碗喝酒的豪气才能风风火火闯九州,才能做到该出手时就出手。”方默南笑道,“曹叔、曹婶,拿出勇气哦!让我们向英雄们学习,吃肉!让我们像好汉们一样,干杯!”

    “吃肉!干杯!”众人纷纷响应。

    “方医生说的对,是死是活,潇洒走一回。”曹墨放下碗,又满上一杯。

    可见人们崇尚这种“大块吃肉大碗喝酒”的英雄主义行为,尽管有时候高尚人士把它批判成江湖匪气。方默南不知道这种江湖习气有什么不好,只知道如果人能像一位江湖好汉那样率性而为就好了。

    现在的社会有太多的事情迫使人们不得不三思而后行。三思的结果是让人们感到活着真累。

    许多人都想尤其是男人大概都希望能跳出三界外不在五行中吧!而江湖好汉们好像都能做到这一点,所以我羡慕他们,进而想像他们那样生活,就像曹墨说的潇洒走一回。

    “方医生,你放心,无论如何我们会坚持下去的,我拿青春赌明天,何不潇洒走一回!”余庆庆也豪爽地笑道。“此时不搏,更待何时!”

    方默南微微颔首,有些事,设想是好的,凭着脑子一热也能迈出第一步,然而遇到挫折,也有可能退缩。

    “噗嗤妈妈你也听流行歌曲啊!”曹雪芳眨眨眼戏虐道。

    “怎么你妈我是老古板吗?”余庆庆调侃道。“这首歌,还是有积极的一面的。”

    《潇洒走一回》半文半白歌词所呈现的一种朴素人生哲理,以及通俗流畅的旋律,让其成为91年金曲。而歌曲与九十年代经济大潮下的民众思维契合,更逐渐变成了一句口头禅和流行语。rs

 第1004章

    “妈!你话里有话哦!”曹雪芳侧脸在她耳边小声地问道。

    余庆庆地轻蹙了下眉头道,“我不知道怎么说,反正就觉得不对味儿,有种能捞多少是多少的味道在里面。”

    方默南唇角勾起一抹笑容,曹婶的还挺敏锐的,《潇洒走一回》的歌词无疑写的是情,但和所有优秀的音乐作品一样,一首歌曲诞生之后,面对大众,必定会招来无数听者的“误读”。

    而《潇洒走一回》也未能幸免遇难。在国人的潜意识里,“潇洒走一回”其实也等同于“今朝有酒今朝醉”、“得过且过”、“能捞多少是多少”这些词句的意思,都是在国人在佛、儒、道三教合一的传统熏染下,所慢慢形成的一种民族共同和共通的人生态度与哲理。

    “妈你这么一说,还真有那么个味儿。”曹雪芳琢磨了一下道,“哎!妈吃完饭我带你听几首歌,绝对的积极。”

    母女俩小声地嘀咕,其他人继续大碗喝酒、大块吃肉。

    “这个好吃!”小嘟嘟嘴巴里面塞的鼓鼓的困难地说道。

    “咽下去,再说话。”简慧心捏捏他胖嘟嘟的小脸蛋儿道。

    嘟嘟点点头,“哦!”他咽下嘴里的,“我还要。”

    “金黄脆嫩,甜而不浓,油而不腻,软软的,柔柔的,色香诱人,引人胃口大开,使人想一口气就全部吞下。”简慧心夹了一个放进自己嘴里道。“难怪你爱吃,这是什么?”

    “糖油粑粑。”曹雪芳笑着说道,“原料很简单的水磨糯米粉,糖汁,用油煎煎,就好了。”

    曹雪芳接着道,“这糖油粑粑造价便宜,主要原料是糯米粉和饴糖,但其制造工艺精细讲究,有特殊的制造过程。它虽不能登大雅之堂,更不能与山珍海味、鱼翅熊掌相媲美,但正是因其廉价的身份,它能出入平常百姓家,受到民众的厚爱,成为民间长吃不厌的小吃。不管人的俊美丑恶、身份地位,也不管男女老少,凡是热爱生活、懂得享受吃的乐趣之人,都有吃糖油粑粑的美妙感受,都对那一毛钱一个的糖油粑粑有特殊感情。

    早上三个糖油粑粑下肚,可饱一天精神,充沛体力,下午三个糖油粑粑打牙祭,提神饱肚,精神旺盛,糖油粑粑的滋味和作用在我们眼里都是奇妙无穷的。”

    一说起来吃,人人都有奇思妙想,且滔滔不绝。

    “这是什么?”姥姥好奇地问道,“口感极好,嚼之有劲,品之逾香,还开胃下饭。”

    “哈哈”方默南笑了起来。

    “你笑什么,我说了什么好笑的话了。”姥姥看着傻乐了的方默南不解地问道。

    “外婆菜!”曹雪芳笑道,“莫姥姥这叫外婆菜!

    外婆菜是湘西地区一道具有浓郁乡野气息的土家菜。原料选用多种野菜,以湘西传统的民间制作方法晒干放入坛内腌制而成,不添加任何色素和防腐剂,加上肉泥、辣椒、植物油、食盐等,烹制的。”

    “这是我献给姥姥的菜。”方默南嘴角含笑着说道。做湘菜的时候,才想起来这道菜。

    林老爷子夹了一筷子,放进嘴里,品了下道,“如今这生活富裕了,我还是怀念小时候的美食。”

    方默南意味深长地说道,“农家菜,在某种程度上是‘吃’一种情绪,一种感受,给紧张工作一天的人们回归自然的轻松。现代都市的繁杂更让人们向往回归自然的意境,向往简约纯朴的美食,选择简单朴素的土菜则更像一种生活态度。”

    林老爷子抿了一口酒,“一杯老酒,几碟小菜,越是简单的,越是好的。”

    “美食简约主义者。”贝拉一语中的地说道。

    “哎!外婆菜就是这样。很好辨认的,姥姥做的菜比较温和有理,色调晶润温和,味道清淡,成色却醇厚。如果满桌菜大开大合、色香味俱全,那多半是手艺好的爸爸或妈妈们的杰作。”方默南笑着说道。

    “而一道菜,惨不忍睹,让人敬谢不敏的,呵呵那多半是初学者的成品。”林奶奶唇角含笑道。

    “呵呵是很好辨认。”大家笑着说道。

    见过人,骂天骂地、骂爹骂娘的。你爷爷个鸡大腿和你奶奶个鸭小腿。奶奶的头;像皮球;奶奶的腰;像镰刀;奶奶的屁股像面包;好像不记得骂外婆怎么的。

    方默南周遭的人都比较亲外婆,不止我们,全世界电影里某些反社会反人类的机关枪男人,一般回忆往事时也都酷酷地来一句,我外婆当年如何如何。

    美剧里偏家居一点儿的,都会聊饮食,常见某甜品、某奶酪、某甜酒的配方,大半是外婆家传。多数人最怀念外婆什么,十之七八都两眼发直,垂涎三尺。可见这点也是中西皆然:经典的外婆形象,总和饮食相关。

    “姥姥下厨,好比绝顶高手出招,那是无招胜有招。已经过了跟你真刀真枪正面对决,讲究的意随心动,信手拈来,举重若轻,那是真正实力的对比。姥姥做菜讲究的是呈现出食材最自然的一面。鄙视各类添加剂、味精或者鸡精。

    反正老人家有的是时间,炖一锅汤可以香气氤氲之间坐等那味道丝丝支离出来。

    姥姥做菜深得养生的精髓,也许是人的年纪大了,所以菜色很少大荤大油。而是荤少素多,疏疏朗朗地端来,尝不出味精来,盐也淡得似有若无。但信手放花椒、被利用完的八角,丁香星星点点,就又把鲜味给提了起来。”已经吃饱地方默南放下筷子道。

    “呵呵”姥姥挠挠头,笑着道,“我有你说的那么好吗?”

    “傻孩子!”姥姥的手刚想放到她的细软的发丝上,看着她盘起的长发,怕弄乱了,手则放到了她的肩膀上拍了拍。

    ※※※※※

    大家边吃边聊,这顿饭整整吃了两个小时。

    吃完午饭,方默南带着贝拉去农场转转,当然身后少不了伯格这个跟屁虫。最后三个人坐在水库边,杨柳依依、凉风习习,吹拂过脸颊;舒服得很。

    方默南靠在树干上;无聊地往水库里丢小石头;看着池水溅起一圈圈涟漪。

    日头毒辣,空气极其干燥,晒的水库中荷叶都蔫了吧唧的。水中鱼儿懒洋洋地躲在荷叶下面,听着树梢上蝉有些烦躁的鸣叫自然的声音更丰富更迷人。

    有感于方默南最后所说的外婆菜,午后的农场特别安静,大家都带着一脸的回味,想念着亲人。

    可惜的是多数人的外婆都已经不再了,子欲养而亲不待!

    在水库边厮磨一个下午,看着贝拉上蹿下跳的,忙活了一个下午,一条鱼也没钓上来,连个鱼渣渣都没有。

    贝拉艳羡地看着来水库钓鱼的,那个不是满而归。

    “贝拉!我要去厨房了准备晚餐了,你呢!”方默南起身,拍了下身上并不存在的草屑和尘土。

    “我要今儿非钓到这些该死狡猾的鱼儿不可。”贝拉咬牙切齿地说道,哪里还有淑女的样子。“南南!你忙你的去吧!”贝拉头也不回地摆摆手道。

    方默南朝伯格点头示意,然后离开了水库,进了大厨房。

    夏天的大厨房热如火炉,对任何人来说都是一种酷刑,热得汗流浃背的。

    方默南看着姥姥在摊煎饼,满头大汗;汗水将头发弄湿了;黏在脸颊两侧,衣服被汗水踏湿了,她手指一掐,施了一个清凉术。

    “南南!来了。”姥姥感觉浑身清凉,舒服多了,就知道谁在她身后了。

    “姥姥,这些不用你做的,大热的天,黏腻腻很难受的。”方默南刚想挥手,接手接下来的煎饼。

    “打住!”姥姥摁住了她的手,“怎么嫌弃我老人家做的不好啊!”

    方默南打呼冤枉,“哪有的事,姥姥做的最好吃了。”她狗腿地说道。

    方默南说着拿手就要捏起煎饼送进嘴里,“啪”姥姥手中的木铲子打在手背上。

    “姥姥,很痛的!”方默南揉揉自己的手背。

    “哼!少来,你铜皮铁骨的,还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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