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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你说的,咱们虽然不是一个母亲生下来的,可怎么着也有关同一个父亲啊。都是一家人,整天这么冷冰冰的,多不好。”男人又伸手去扳玫瑰的肩膀,想让她转过头来对自己。
“啪。”玫瑰扭动肩膀,挣脱不了他的双手,猛然转身,一巴掌煽在男人的脸上。
林枫看的暗暗心惊,这女人真够野蛮的。连自己的亲哥哥都这么狠。怪不得刚才说要扣要杀人就杀人呢,要不是自己反应的快,现在已经却天堂和上帝他老家讨论哪个天使的胸部比较大了——林枫一直坚守地认为。他是一个善良的男人,死后会进入天堂,然后得到上帝他老人家的依赖,成为天使长——对,就像医院地护士长一样,手底下一大群漂亮的天使——
“啧啧,真够野蛮的。和你妈一样有味道。我喜欢。”男人笑着抹去嘴角的血丝,双眼淫秽地打量着玫瑰包裹在男式西装里面的身体。
“你是个畜生。”玫瑰一听到他提起自己的母亲。更是狠的咬牙切齿。瞪着男人的双眼如果能喷出火的话,男人早都被烤成——熟畜生了。
“畜生?哈哈,这个形容词我喜欢。做人做腻了,做只畜生也不错。不过既然你也认为我是畜生了,那我是不是应该做些——畜生才会干的事呢?”男人一把拉过玫瑰的身体,双手想撕掉她的衣服,可布料太结实,怎么使力也撕掉不破,只得放弃这种野蛮的做法。
“哈哈哈——你不是说我是你妹妹吗?你连自己的妹妹的身体也要吗?”玫瑰拼命的挣扎,嘴里还不忘讽刺。
“嘿嘿。这你就不懂了吧?和自己的亲妹妹做起来才有些激情啊。外面那些女人早都玩腻了,看到她们脱光衣服的肉体和看到堆拔过毛地猪肉没有什么区别——别挣扎了,我于达看上的女人没一个能跑的了的。当年你妈不也和你一个表情,要死要活的,被我上过之后,不也一样活的好好地?——女人嘛。要看开点儿,那一个小洞谁进不是进,我看你还是处女吧,把自己的第一次给自己的亲哥哥,多么有意义——啊,臭婊子,快给我松口——”
男人的手背被玫瑰咬住,然后疯狂的扯动,硬生生的撕下一块皮来。
吐掉嘴里的肮脏物体,把残留在嘴里的血水咽进肚子里,心里涌出一股报复的快感。
“哈哈哈——”玫瑰酣畅淋漓地笑了起来。头发散乱。衣服凌乱不堪,嘴角的血液顺着下巴往下流淌,形成了一条鲜红色的小河。样子恐怖之极。
男人地手背上活生生的被扯掉一块皮,头上冷汗嗖嗖直流,脸上的肌肉不停地抽搐。从口袋里掏出一条白色手帕,快速的裹住不停流血的伤口,然后用牙齿打了个死结,抬起头时,那双血红的眼睛已经充满疯狂的欲望。“好,既然你想玩刺激的,那我就奉陪到底了。这个世界上,还有没我。”
“我会杀了你,一定会。我要你不得好死。”玫瑰看着一步步向她逼近的男人,狠狠地诅咒。如果有契约之神,她愿意以自己的灵魂典当,只求这个男人赶紧下十八层地域。
“哈哈。真是和你妈一模一样啊。当时她也对我说这样的话——你说我怎么总是想起你妈呢?是不是这种禁忌的性爱才是最让人难忘?那我们今天再试试吧,也许,我这一辈子都忘不了你——我的亲妹妹。”男人一步步的往玫瑰走去,顺手扯掉了身上碍事的西装,随手掉在地上。
当于达走到自己面前三步远的距离时,玫瑰一脚踹了过去,于在错步闪过,身体快速的向玫瑰扑来,玫瑰又是一拳往于达的眼睛上招呼过去,于达无奈,只得放弃即将到手的肥肉。
“来人啊。来人啊。”玫瑰知道自己不是哥哥的对手,只得求助于外援。
“不用喊了。外面的人都被我支出去了。——现在整个二楼就只有我们兄妹两人,你不觉得这样才有情调吗?咱们可以在床上桌子上甚至在走廊上——所有的地方都能留下我们爱的痕迹——我的妹妹,我为你是煞费苦心啊——”于达说着再次往玫瑰走去。
“林岩,帮我杀了他——你要任何条件我都答应你——”玫瑰转身对着林枫藏身地地方喊道。
“林岩?”于达有些奇怪,视线停留在玫瑰眼神看过去的方向。
“好吧好吧,我出来了。你就算不喊我也准备出来了——我阅人无数,还真没见过这么畜生的,忍不住想出来膜拜一下,林枫举着枪从衣柜里出来。走到玫瑰身边,左手强迫地把不情不愿的玫瑰搂在怀里,轻声安慰着“可怜的孩子。没事了。真的没事了。有我在,一切都会好地,所有的问题都交给我吧。你乖乖地趴在我怀里睡一觉,一觉起来,什么都好起来了——哦,对了,你刚才说只要我杀了他你什么条件都答应我是吗?””
“是。”玫瑰坚定地点头,声音充满仇恨地说道:“你只需要打伤他,杀他的事交给我。——我说过,我要让他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于达看到衣柜里突然出现一个男人,刚才自己的表演完全被人看过了,微一沉思,便哈哈大笑起来:“哦,原来如此。妹妹啊妹妹,平时你装地跟个圣女似的,避男人如蛇蝎,原来在屋子里偷偷养着个小白脸,——唉,真是太让我伤心了。不是处女的女人,我是一点儿兴趣都没有了。”于达旁若无人地从地上捡起西装。大摇大摆地往外走。
“拜拜。”
“嘣。”脑花四溅。于达正在行走的身体惯性地往前走了两步,然后直直地倒下。
“我最讨厌长的比我帅还比我无耻的男人。”
林枫把衣服包裹的手枪掏出来,又不放心地擦拭了一遍枪壳,然后再用衣服夹着塞在玫瑰手里,用力地拍了拍。“我知道你很想杀他,我让他求生不得了。你去让他求死不能吧——你不知道,鞭尸也是件很享受的事,我每次打CA的时候,把谁干掉后,都会对着尸体的脑袋练一阵子一枪爆头——”
“谢谢。不用了。”玫瑰擦拭了一遍手里的枪,装进了口袋里。心里却有些暗恨,这个男人杀人时是用衣服包裹着枪,枪壳上面并没有留下他的指纹,而他想撇清干系。又把枪塞进自己手里,还用力的拍拍——这件杀人案与他无关了。
“刚才你说的任何条件是指?”林枫从桌子上倒了一杯凉开水。一口气灌了下去,躲进衣柜里半天,还真是有点儿热了——特别是听着那么刺激激的故事——
“任何条件就是任何条件。”玫瑰并没有撒赖的意思,坦诚地说道。
“包括你的身体?”林枫眯着眼睛问,眼里掩饰不住的占有欲望。枪、尸体、脑浆、血、以及那未知的危险,都能刺激男人地雄性激素分泌。
“这个——”玫瑰有些为难。
“怎么?不行吗?你刚才说的可是任何条件。”林枫讥诮着说道。
“我讨厌男人,更讨厌男人的触摸——你把我打晕吧。”玫瑰迟疑了一下儿,豁然地说道。
“呃——”。林枫无语了,这女人太强悍。“我对奸尸没兴趣——身体是女人最宝贵的东西,一定要留给自己最深爱的男人,我是一个君子,以这种手段拿去一个女人的第一次——终生有愧啊。要不你把红楼给我吧。”
有时候,林枫也觉得自己挺无耻。
“你要红楼干吗?你不是公安厅地吗?”玫瑰有些惊讶。这男人的条件一个比一个苛刻。
“是啊。那又怎么样?”
“你能经营——这种场所?你要知道,如果这个地方爆光,丢官是小事,命都会搭进来。这是我们这些疯子玩的游戏。”
“你听说过有不兼职副业的公务员吗?爆光以后如何那是我自己的事,你到底是否愿意遵守刚才的诺言?”
林枫也可以拿枪指着她的脑袋,逼着她把红楼让给自己,可那样得到的红楼还有什么意义?林枫之所以对红楼感兴趣是因为这里面丰富的人脉,如果自己强抢豪夺,里最关键地东西肯定会流失。原来他还愁着如何能完整地接管红楼,没想到好人有好报,竟然让他碰到了亲哥哥要对亲妹妹下手地变态事,而且又得到了玫瑰的这个承诺。
凭着林枫的观察,玫瑰的家世绝对很不简单。能开一间这样的娱乐场所,如果没有人站在她后面撑腰,不是被警察机关给查封了就是被其它的黑道给吃掉了,那还能运作的这样红火?能把她拉到自己这条破船上,是一件有万而无一弊的好事——也许会有弊,但现在林枫还看不出来。
“这不是件小事,我需要好好考虑考虑。虽然红楼的经营者和掌管者是我,但是后面牵扯的东西太多了——”玫瑰有些犹豫地说道。
“我想你误会我的意思了。我所说的要红楼并不是完全接管,这里的拥有者和掌管者仍然是你,甚至我连你的红利也不要,红楼里面的任何东西都不会改变。我只需要借助红楼里面的人脉——在我需要用时。”林枫知道一下子就要接下来整个红楼肯定是不行的,所以退而求其次,先要一点点儿,然后想办法让柳眉安插进来一些身手,一步步的蚕食。当自己的实力足够时,再一口吞下。
“好,这个我答应你。但是你也要答应我一个条件。”玫瑰讨价还价道。
“你可以提出来,我答应不答应是另外一回事。”林枫笑着说道。
“你需要足够的坏才行。只有这样,我才会心甘情愿的陪你堕落,甚至一起下地狱。如果有那么一天,我会把整个红楼交到你手里,附带一件特别的礼物。”
黑色的瞳孔缩放着妖艳的光芒,脸上的神情悠然向往。在有些人眼时夺狱是个禁忌,在这朵玫瑰的眼里,地狱也许就是天堂。
第一一零五节、女人的胸部和智商是成反比的。
夜探红楼得到了预想不到的收获,不仅救了红楼的拥有者,还得到了一个承诺。最最重要的是——玫瑰给林枫办了一张红楼至尊VIP会员卡。也就是说,林枫如果愿意,那什么御后行宫啊、牡丹亭啊、吹箫阁啊、还有女子十二乐坊、曲径通幽处等等,他都可以去体验一番——
林枫拿着那张金色卡片心里活动开了,一个人去享受心里难免会有些愧疚感,假如把雷达和石岩也拉来呢?
又和玫瑰商量了一些具体的事宜,安排了几个自己的人进来工作,并写了一份名单,让玫瑰想办法把这些人拉进红楼,当赵家还不死心时,他会发现自己已经没有卒子可用——林枫也想过把那个省城的赵家主事人给灭掉,可是也只是想想罢了,那种级别的干部突然消失,无异是发了一场地震,到时候国家各个秘密部门都会出动,而且肯定会查到自己身上,自己除非躲回师门,要不然只有死路一条——
古人云“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意思说做臣子的要守本份忠君伺君。其实,这句话可以换个理解,就是君要臣死,臣不想死也得死。个人是无法与整个国家抗衡的。林枫虽然有些功夫,可是中华国地大物博,卧虎藏龙更不是计其数,他没敢自夸过天下第一。就算是天下第一那又如何?偷袭下毒打闷棍美人计——防不胜防。
林枫又告诉了玫瑰她有个属下被自己挂树上了。还光着身子——其实林枫扒下那家伙地衣服后,也想过把自己的衣服盖在他身上。可又怕走的时候太匆忙,给红楼的人留下什么线索——
“你真缺德。”满脸寒冰地玫瑰也不禁扯了扯嘴角。
去的时候偷偷摸摸,出来的时候大摇大摆。林枫拒绝了玫瑰要车送他的好意,自己准备打车回去。
一阵凉风袭来,吹醒了林枫在那种绯靡气氛下呆久了有些迷糊的大脑,抬头看去,看色已经露出了鱼肚白。还有三两颗星星依依不舍的点缀在天空那块大幕布上不肯离去,难道它们也贪恋这红尘美色?
门口除了一排排用黑布罩蒙住宅区地私家车,不见有任何车往来。更是不会有出租车到这边来拉生意了。林枫这才发现一个事实,自己要跑步回去了。他仍然坚持不肯让玫瑰派车送,因为他不想让玫瑰知道自己仍然是个学生——当然,如果玫瑰特意去查的话也会知道——林枫的原则就是:早死不如晚死。
红楼的位置稍偏,处在郊区。和市中心有几十里的距离。虽然一夜没有休息,但这点儿路程林枫还真没放在眼里。唯一让他难过的是不能跑的太快,要不然很快跑回去,还能补一个回笼觉。
“大河向东流啊,天上的星星参北斗啊——”一个人跑地太无聊,林枫想起那首被雷达唱的惊天地凄鬼神的《好汉歌》,也扯开嗓子喊开了。嘿,你别说。我们的林枫同学确实是很有唱歌天赋的——这歌唱的还真是那么回事,越听越像雷达——
跑前面一段路程时因为处在郊区,所以人比较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