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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道偷心也犯法-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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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我们已有线索,安郡主极有可能是往东北的方向逃逸,只可惜目前正值商旅过境,人多纷杂,实难寻觅。”士兵急急解释着。
  “东北?”
  项楚云闻言,心上猛然一震,她怎么会跑到三教九流杂处的东北呢?听说那里盗匪猖獗,横行无忌,杀人越货之事无所不为,她是去找死吗?
  五年前霖郡主惨死的那一幕又重回他脑海,顿时项楚云刷白了脸,愁云罩顶,久久说不出半个字来。
  “我们已有人循线追去了。”那人自知自己一时心直口快,惹来王爷的担忧。
  项楚云摇摇头,“没用的,我必须亲自走这一遭。”
  “王爷,那府邸……”毕总管连忙追问,府中不能一日无主呀!况且东北并不近,一来一回少说也得十来日。
  “全权交由你负责吧!”
  “属下不能……”
  “现在不是谦让的时候,没空再多做考虑,我这就出发。明早,请将我的苦衷告之林丞相,对于服侍怠慢之处请他见谅,并替我好好招待他老人家。”
  语毕,他便将墙上的剑佩带上身,疾步出去,“备马。”
  秋雨这才站起身,与毕总管对望了眼,大伙心中都寄望着王爷此行能将郡主寻回。否则项王府必将又是一场大乱!
  徼天之幸吧!
  当项诺安离开王府后,立即遇上一支准备前往东北的商旅,由于女扮男装的她长相可爱,备受商旅者团长的喜爱,在她告知自己也打算去东北投亲时,老团长立即大方同意她随行,并领她前往。
  直到长白山底时由于路径不同,才与她分离。
  其实,这也该怪诺安了。当老团长问她亲人住在何处时,诺安所知的有限地理位置只有东北长白山,想当然耳,她便在此地被迫与他们分开了。
  此时,她孤独一人走在山路上,幸好现在正值大白天,否则她真是会吓坏了!
  听说山上有老虎、饿狼!是真的吗?
  看来,她得趁夜晚来临之前赶紧离开这鸟不生蛋的鬼地方。
  怎奈山路崎岖难行,又多分歧小路,走了老半天依旧绕不出这满目的苍郁山林。眼见太阳已渐西沉,她的心跳声随之加强重击,远处似乎有狠嗥声忽远忽近地长呜不断!天,她就快吓瘫在地了。
  谁来救救她呀!
  夜幕罩来,诺安仰天居然瞧不见天上的星星,心中的惊骇足以吞没了她!
  她自问,是不是后悔逃出府了?但她依然很倔强的回答:不,她不后悔!但只要别遇上野兽。
  蓦然,远方似乎出现两道光点,那是什么?紧接着那光束慢慢靠近诺安,隐在树影下的身影终于呈现在她面前!
  是野狼!诺安紧紧揪住领口,吓得迭步后退,直到背部抵上了树干,她才猛然想到自己的处境——就快变成这只狼的腹中肉了!
  “别过来,不要过来!”
  她惊慌地对着它大吼,愚笨地想要先声制“狼”。
  那匹狼彷若听得懂人声一般,静止不再前进。
  “对……就是这样,乖,你好乖……”诺安早已汗湿衣襟,涔涔冷汗自额际不断淌下,她的眼前变得模糊,水气甚浓,不知是泪是汗水。
  “你不要攻击我,更别吃我,日……日后我一……一定叫我哥拿上好的山牲肉来伺候你,以报……答你今日不”吃“之恩……”
  完蛋,她吓得腿都软了!怎么逃呀?
  野狼突然一阵长啸,诺安立即跌坐地面,颤着声说:“别……别吃我……我不常运动,肉质又硬又涩……很……很难下咽的。”妈呀!明年此时会是她的忌日吗?
  慌乱之际,她早已弄乱了盘发的髻绳,一头乌溜油亮的黑发因而滑落于肩,这模样已将她柔美的女人味表现无遗了。
  “去……去吃野鸡或野猪肉,它们比我好……好吃多了。”不管它听得懂或不懂,早已六神无主、面色痴呆的诺安只能尽量开口说话,看样子它似乎满爱听她鬼扯的!
  “”光豆“最不爱吃野猪肉,又老又硬的,你自己留着用吧!”
  突然一道人声从野狼身后发出,那人语气充满了调侃与揶揄的趣味。
  “是谁?”诺安恍若遇上了观世音菩萨,她急促地唤道:“快来救救我,求你救救我!”
  “你放心,光豆也不爱吃人肉的。”
  樱木蓝勋从野狼身后翻身跃起,落入诺安的眼底,他轻轻拍着野狠的前额,柔声说着:“光豆,别在这吓人,回洞睡觉去。”
  可怕的是,那只野兽居然真听他的话,发光的眼看了诺安一眼后,转身便离开了;诺安此刻只能用“目瞪口呆”来形容了!
  “你一个姑娘家跑来深山干嘛?自杀吗?”蓝勋有趣地看着她。
  “我被盗匪追杀,迷了路了。”诺安现在是又饿又渴,懒得解释这么多。
  “哦?”蓝勋扬扬眉,以一种颇为疑惑的眼神打量着诺安。
  怪哉,他心忖:早在年前玉门寨被灭之后,这里已风平浪静了好些时候,从前不多的商旅最近也增加了不少。会是哪里的盗匪追杀她呢?
  瞧她一身细皮嫩肉,谈吐气质亦不俗,除了服装不搭外,倒挺像是达官显贵之后,方才她与光豆谈的那席长篇大论就不是普通人念得出来,他还真不得不服了她!有意思的女人。
  “你有要去的地方吗?我可以好心点儿,护送你去。”这可是他樱木蓝勋破天荒第一回鸡婆呀!
  “我家逢巨变,才欲投靠亲人,来到这儿才知晓亲人早已搬离东北了,我现在又饿又累,你能不能给我一点儿东西吃。”
  诺安娓娓道来,却只有后面两句是真话。只因眼前的年轻人又帅又俊,诺安在仔细探究下居然有点儿神魂颠倒的感觉!她直觉他应该不是个坏人,她决定暂时赖上他了。
  蓝勋有些为难,随便带个人回樱花邬定会遭来凌澈与龙越的责备,如果不管她,这似乎又太没人情味了。
  再说,他带她回去会不会引来大伙的猜疑呢?毕竟她是个姑娘家,大哥,二哥不都是因为带个女人回去而被婚姻束缚,如果他依样画葫藘,准会让他们讥笑自己按捺不住寂寞,到时候好心变成了驴肝肺,得不偿失呀!
  而且她毕竟是个陌生人,也不知她是何居心,倘若中了她的苦肉计呢?不过瞧她刚才那吓破胆的模样,如果真是苦肉计也未免太逼真了吧?
  看她那副快饿厥了的模样……又不能让她露宿荒山……算了,见死不救枉为人!今晚先安置好她,试想老哥他们也不会如此不通情理吧!
  “你跟我回去吧!”他当下做了决定。
  “真的,你愿意收留我?”诺安眼神猛然一亮,藏在胸臆间的那颗心居然止不住地雀跃着。
  “先过了今夜再说,明天咱们再共商计策吧!”
  “你的意思还是要赶我走?”诺安用极其可怜无辜的口气问道。
  “这……”蓝勋一时哑口无言,他怎么遇上个麻烦!“去不去由你了,可别得寸进尺。”
  “啊?好吧!”诺安暗自吐吐舌头,只好暂时收敛一下心性,谁要她是堂堂安郡主,从小就被人捧在手掌心上,虽未恃宠而骄,但多少有些恣意妄为的冲动!
  “天色已晚,再不走,老虎当真就出现了。”
  为了杜绝这小妮子继续胡思乱想,蓝勋只好出言恫吓。
  “刚刚那匹狼,是……”
  “它叫光豆,是我从小养大的,所以不吃人。”樱木蓝勋对她魅力一笑,随即迈开步伐,率先离开这个阴郁的山头。
  第二章
  项楚云快马加缏直往东北驰骋,一路上骏马嘶呜、尘土飞扬,随着眼线打探来的消息,他沿途追踪着一支可疑商旅。
  本打算中途拦截询问,又担心诺安不在其中,反倒引来骚动与猜测,只好尾随至长白山腰,人烟稀少处才进行查探。
  果然,经他一问之下,还真有位十六、七岁的少年郎隐身其中,那八成是诺安没错!只可惜就在前一日在他不注意之际,居然被他们放在山脚下独行了!
  老天,这怎么成!项楚云不禁心口陡升一阵惊怵!
  传闻长白山上野兽丛生,诺安一个女孩家怎能斗得过凶猛成性的兽类!一思及此,他更是满心焦愤,愁锁双眉。
  谢过团长后,他立即打算搜遍整座山林,只是长白山何其大,又怎可能是一时半刻可以寻透?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在未有项诺安的任何消息前,对项楚云来说都是一种漫长的煎熬!
  大半天过去了,心急如焚的他突然看见在不远溪壑处有位年轻人垂竿而钓,只可惜他将钓竿随意挟在腋下,一手托腮,一手拍着四处的蚊虫,状似急躁难安,一点儿也没钓鱼该有的优闲。
  优闲?对樱木翩翩来说,这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
  都是二哥,说什么长白山溪壑里的鱼儿鲜美,给二嫂坐月子食用最合宜。还说她不是最关心悯悯的吗?钓几尾鱼回去是最好的表现。
  去他的狗臭屁!
  现在她才知道自己上了他的当!好个樱木龙越,咱们骑驴看唱本,走着瞧!
  倘若不是真为了悯悯,她才不会在这儿喂蚊子呢!缺德的龙越!
  突然间,翩翩敏锐地察觉有脚步声靠近,下意识里她单手收紧钓竿,全身呈戒备的状态——那人似乎并不放弃,亦步亦趋地跟近,杵在火气上的翩翩正愁没发泄对像呢!想不到居然有人不要命的想挑上她!
  猛地,她用力一扯,长竿随势一扬,毫无羞池地弹上项楚云所站立的地方。
  项楚云一愕,他完全没料到那个看似白面书生的年轻人,居然会有那么好的内力,幸而他的功夫在江湖中也算是罕有敌手。否则还真会被这一竿给击中!
  只见他纵身一跃,倏然一个腾空滚转,躲过了樱木翩翩的长竿。
  “你是打哪儿来的山贼?给我从实招来。”
  瞬间,樱木翩翩已降身在他面前,盯着他炯然生动的眼质问着。
  项楚云的犀利双眼紧眯成一线,语气深沉地反问:“我是山贼?”
  想不到他项王爷也会被误认为山贼的一天,看来眼前这小子还真不是普通的狗眼看人低。
  “你不是山贼?难道是樵夫?”翩翩讥嘲地扬高唇角,好似正在说:少在我樱木翩翩面前鬼扯了,我看人从没失误过。
  “很抱歉,我两者都不是。”看着翩翩那双不染尘烟的双瞳,项楚云居然有些沉迷其中了。更令他意外的是,在这山野中竟然还会遇上如此年轻的高手,看来人外有人这句话一点儿都没错。
  如果能招揽他进王府效命,应该是颇大的收益。
  “都不是!”翩翩好奇地打量着他,嗯……这男人长得是挺俊的,一点儿也不比她差,更有一股形之于外的王者之风,粗犷深邃的五官搭上挺直的鼻梁,烔炯有神的目光,□角分明的唇,还真算是个男子汉。
  的确,不像山贼,也不似樵夫。
  那么他来这种鸟不生蛋的地方是……“喂,难道你是来踏青看风景的?”这倒是满有可能的,这儿的风光明媚,鸟语花香,唯一差劲的就是蚊子太多。
  “我是来找人。”他简单扼要的回答。
  若仔细探究,将会发现在他眉宇深处隐藏着一抹淡淡的笑意,实在是被翩翩逗趣的表情惹出的反应。
  “找人?”翩翩眉间打了几个死结,“你跑到这种鸡不拉屎的地方找人?”
  “不知阁下是否曾看见一名女子,年约十六、七岁,身着粗布男装?她是舍妹,为了逃家跟着商旅来到长白山,我担心她迷失在山林中。”
  项楚云难得有礼的解释着,实因翩翩是他唯一能找到诺安的希望。
  “你虐待她?”翩翩第一个反应便是如此。
  而这个回答倒是令项楚云错愕得无言以对!“我……”
  “否则她为何要女扮男装离家?”她蓦地又想起了大嫂兰薇的前例,“该不会是你逼她成亲,她不愿意,所以逃家了?”
  项楚云耸起眉,心中大叹:好个会编故事的家伙,把风马牛不相及的事全能扯在一块儿!他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物,武艺不凡,却又爱胡言乱语,难道是个低能儿?
  看来,他是问错了对象。
  “阁下倘若不曾看见过舍妹,那在下告辞了。”与其留在这儿与这个莫名其妙的年轻人多费唇舌,不如利用时间赶紧去找诺安吧!
  “喂,你要走了?”
  好不容易有个人能留下和她说说话,怎能说走就走呢?她可不要一个人再去面对那片无波无纹的溪水,还有那一堆噬血成瘾的恶蚊!
  再说。这男人似乎挺有意思的。
  久居“樱花邬”的樱木翩翩,除了成天面对她那三个兄长外,在外几乎都和女人在一起“打混”。况且,她那几个哥哥都是如此地坏毛病?
  或许因为这个因素,她从来没注意过男人的长相,也从未有哪个男人吸引过她的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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