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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我动了你的老婆-第3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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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无比惨痛地凝视着我的眼睛,努力笑了一下,“我去上班啊!你回去吧,没事的。”
  正说话间,儿子光着脚丫子从病房里冲过来了,后边紧跟着洪歌。
  洪歌抓着跳跳的右臂,“跳跳,别去了,你爸爸不走,他不走!”
  说着,她示意我和单勃赶快走。
  “爸,爸,爸,爸,你回来,别走,别走!爸,爸,爸爸,爸爸,别走!”儿子哭的声嘶力竭,声音都喊破了。
  好多人都从病房里出来看热闹。
  一个护士赶快过来,先训洪歌,“怎么搞得,闹成这样,万一错位怎么办?还不放手!”
  洪歌赶忙放手了。
  跳跳跑过来,死死拉住我的裤腿,“爸,你不能走,我不让你走!”
  他的右手死死揪住我裤管,掰都掰不开。我既不敢使劲儿,又不忍使劲儿。既怕伤了他的手,又怕伤了他的心。
  单勃无限留恋的看了我一眼,眼里满是泪水,“老虎,是我该走的时候了!”
  一瞬间,我心如刀割,伸手抓住她的右手,“别走!”
  她惨笑一下,“老虎,别闹,要迟到了!”
  “单勃,别走!”我泪流不止,可我能做的,只有哀求。
  她绝望地看着我,“老虎,我是个成人。跳跳还是个孩子,他更需要你!”
  说着她就要走,我拼命抓住她的手,无望地看着她,既不愿死命甩开儿子,也不愿放开她的手。
  她艰难地用力抽出自己的手,“我走了。”
  她的手指慢慢一寸寸从我手心抽出,我的心也好像被一点点掏空。
  然后,她虚弱地走了。儿子依然不撒手。我看着她的背影,低头看看泪流满面的儿子,痛得撕心裂肺,却又毫无办法。
  一边,是我的挚爱、我的心;一边,是我的骨肉、我的血。可是,我却只能拥有其中一样。天哪!我该怎么办?
  终于,她在楼梯口消失了。
  跳跳仍然不撒手。
  唉!
  儿子,就像是我拔不起的锚,钉住了我这艘注定要远航的船。
  单勃走了好一会儿,跳跳好容易在洪歌和我的劝说下回病房了。
  他躺在床上,右手拽住我的衣襟儿,一刻也不肯松开,不停地跟我说这说那,好像生怕我生气。我看着他努力取悦我的样子,又一次觉得心碎。
  到了下午四点钟,输的消炎药快完了。大夫看他仍然很亢奋,就给他稍微加了点小剂量的镇静剂。
  慢慢地,他开始犯困了,“爸,我有点瞌睡,你可不许走啊!”
  洪歌说,“傻孩子,你瞌睡,爸爸也困啊,不让爸爸睡觉,想累坏他啊!”
  儿子终于把手松开了,看我没有走的意思,带着笑容,放心地睡了。
  洪歌万分抱歉地对我说,“老胡,你走吧,以后别来了!钱够用了!我就跟他说你出差了!过些日子,他伤好了,也就把这事儿忘了。”
  我看着儿子,没有说话。
  “你回吧,别让小单等急了!”
  一提单勃,我赶忙起身走了。
  打车回到家,我拿出钥匙,可手总是一个劲儿的抖,怎么也开不了门。
  我生怕自己打开门,却发现单勃已经不在了。
  “呵嗒”一声,门从里边开了。
  单勃围着围裙,给我开了门,笑着说,“怎么,连自己家的门都开不了?”
  进了屋,四下看看,还和原来一样,没有她收拾行装离开的迹象。
  我的心一下子放下了。
  餐桌上已经摆着两盘菜,两个我挑的蓝碎花小瓷碗,两双单勃挑的尖头铁木筷子。
  “估计你这会儿就该回来了,菜我都炒好了,我这就盛饭。”
  食不知味儿地把饭吃完。
  单勃去洗碗了。
  我也跟到厨房去看着她洗,好像一转眼她就会消失似的。
  这次,单勃没有像往常那样赶我回房间,或者让我一起洗。只是在那儿仔仔细细地干着那些杂活儿。
  好像,那就是她今生唯一的工作。
  终于,她收拾完了。
  仔细地洗了手,她跟我一起回到卧室。
  什么也没有多说,她拥着我,“我想要你!”
  我们专注地“爱”了一次。
  然后,我们开始搂着聊天。
  她越是言语轻松,我越是感到惊恐,“勃勃,你,你怎么了?”
  单勃把头趴在我的胸膛上,“我要记住这个心跳,记住这个声音!”
  我愈发慌乱,“勃勃,你可不能退缩啊!我们得一起顶住!我们到了现在这一步,可不容易啊!”
  单勃坐起来,看着我微笑,没有作声,但是,眼泪忽然不停地顺着面颊滚落下来。
  我赶紧去给她擦眼泪。
  她抓住我的手,“老虎,再见了,我们可能没有缘分啊。今天下午,单位让报名到贵州的分公司,我报了。估计很快就走了。答应我,你自己好好过,好好地照顾好跳跳!”
  我心如刀绞,眼泪横流,又惭愧万分。
  我是个窝囊废,不配单勃这样的爱人!
  单勃用手轻轻地抚摸着我的头发,“老虎,你不要自责。你如果忍心舍弃儿子,你就不是你了。我也不会喜欢那么狠心的老虎!我的心,永远都是你的!这辈子我是没有希望和你在一起了。我希望下辈子能和你作夫妻。不不,我要立个遗嘱,你也立个遗嘱。死后,我们的骨灰要放在同一个骨灰盒里。无论谁都无法再把我们分开了!”
  她一边说,一边泪流不止。
  我心痛的恨不能把自己的胸膛拔开。
  突然间,我一愣,猛地双手抓住单勃的手臂,“你是不是有什么绝症,赶快告诉我。所有的小说、电视里都是这么写的。你离开了,后来就有了绝症。一个人孤独死去,我一辈子负罪终生。你说,你快说,不许撒谎!
  你要是有了绝症,我就一切都不管了,我要和你在一起。“
  她惨笑了一下。“那是小说,是电视。可这是生活!
  老虎,你始终是个好人。
  真的是个好人。
  我因为你是好人而和你在一起。也因为你是个好人而不得不和你分开。我什么毛病都没有,我身体好着呢,‘吃么么香,身体倍儿棒!’连脚气都没有。“
  她努力和我开着玩笑,可眼神却比任何时候都凄惨。
  这个世界上真是有很多比绝症更悲惨的事情。
  我想要一个理由,想要一个支点,可我得不到。
  让人分开的不仅有生死,有病痛,有人祸和天灾,还有死神一般无可阻挡的无奈!
  我们紧紧拥抱着,谁也不愿意入眠,不愿丢掉每一分在一起的时间。
  夜,就那么过去了,阳光渐渐爬进窗台。
  头一次,我对阳光切齿痛恨。
  看着我通红的眼睛,单勃万分不忍,“老虎,你睡会儿吧,我后天再走算了,再陪你住一天吧!”
  我抓着她的手,睡着了。
  忽然,我从惊恐中醒来了。
  天光已经大亮,屋里静的可怕。
  我慢慢起身,走到卧室门口,艰难地打开门走了出去。单勃不在客厅,不在厨房,也不在卫生间。
  虽然,她的牙刷还在,她的凉的内衣还在,她的粉红色拖鞋还在,她亲手挂上去的中国结还在,她昨夜留下的余香还在。
  但是,我从心底里知道。
  单勃,从此走出了我的生活。
  后来的两周,跳跳又发了一次烧。大夫说是有点感染,我晚上和洪歌轮班儿去陪他。一个月后,儿子彻底康复,出院了。
  出院后不久,洪歌和儿子搬了回来。
  洪歌没有敢动单勃留下的任何东西。所有单勃安置的小装饰,她都很用心地每天擦拭。可是,我看着那些只有更心痛,“收起来吧!”
  洪歌把它们都仔细地用报纸包好,一件件妥帖地收进了吊柜里。
  洪歌没有提出过那方面的要求,我也没有。
  她总是对我好像很感激,“谢谢你,老胡,你真是个好人。放弃你,真是我一辈子的错!可是,我知道,我在再也没有机会赢得你的心了。
  在我的工作失而复得的时候,我却把我的爱人丢了。“
  她低声哭了起来。
  我很同情她,但是,却没有办法。
  我试着去安慰她,“洪歌,别哭了,别让孩子听见!”
  她直起身子,“不用,你不用管我。我知道,你肯让我回来,不是要当我的丈夫,而是为了当好跳跳的父亲。你放心,我会好好配合你的。我已经非常感激你了,你不用对我太好。那样会让我更加羞愧难当!”
  有时候,我偶尔打一下单勃的电话,电话里传来优美的女声,“对不起,您拨叫的用户已停机。”
  但是,我的手机一直没有换号。
  我买了两块原装电池,随身一直携带一块电池备用,保证这个手机一天二十四小时都是畅通的。
  我也说不清楚是为了什么。
  后来,我离开了林霞的公司。
  因为,从那座楼里出来,我总会不由自主地想起当初单勃在路边等我的样子。每一次的回忆,都会让我痛彻心肺。
  有一天下午,我出了楼门,远远看见单勃在朝着我笑。
  我的心脏欢喜地都要从嘴里跳出来。
  我朝她跑过去,泪水伴着笑容,“勃勃,勃勃,你来了,你没走啊!”
  跑到跟前,才发现,那只是一个和单勃衣服有点像的人。
  思念,竟然能影响一个人的视觉。
  发现认错人以后,随之而来的就是极度的失望和空虚。我甚至没有往回走的力气。虚弱地喘着气,我一屁股坐在马路牙子上。好一会儿,我才能缓过劲儿来。
  那辆自行车已经丢了,我认为也是件好事儿。
  我用它带过单勃,它的车把手都是让人伤心的。
  买菜的事情都交给洪歌了,我也不想再去那个地方了。
  在第二次认错人之后,我决定辞职了。
  再这样下去,我不是崩溃,就是疯狂。
  换了家公司以后,我投入很大精力到工作中去,疲劳是最有效的安慰剂。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去了,跳跳也慢慢地在长着。
  一年后,我觉得自己坚强多了。
  有时候,我还会想起单勃。
  这时,我感到的不再是彻骨之痛,而是一种虫蚁蚀咬心脏般的忧伤。
  我总是尽量地自己劝自己。
  想开点吧,想想好的一面。
  事情发生了,我们没有选择发生什么事情的自由;但是,我们有选择用什么样的态度对待它们的自由。
  单勃离开我,可以找一个更年轻,更配的上她的人。
  这样,她可以更幸福啊!
  时光,就在思念和自我安慰的交替中流逝着。
  日子,好像终于平淡下来了。
  我也越来越没有激情。
  这个城市也似乎不再温暖了。没有单勃的城市,对我而言,只是一座钢筋水泥的丛林。
  难道,这才是真正的人生?
  但是,不管怎样,唯一让我欣慰的是,跳跳过得很开心,很安心,很幸福。
  我也努力让自己开心一点,让周围的人开心一点。
  正因为这个世界很无趣、很无奈、很残酷。
  所以,我们才更要抖擞精神,每天都要快乐!
  我们无法选择命运,但我们可以选择快乐,哪怕是带着泪水的快乐。
  又过了一年多,跳跳考上了实验中学。
  试验中学是重点初中,要求学生住校。
  跳跳自己也很愿意住校。
  在岁月流逝中,他已经悄悄长大了,个子窜了一头多,比洪歌都高了,声音变得有点粗,调皮的神情去了不少,多了些深沉和帅气。
  开学那天,我打车带儿子到了学校。
  帮他收拾好床铺,儿子送我出了宿舍楼。我絮絮叨叨地交代他,“晚上睡觉要把肚子盖好,当心着凉;刚踢完球别着急喝冷饮,容易激着心脏;不要和同学们闹别扭,吃亏就是便宜;对老师要有礼貌,不懂的问题要问,不要不懂装懂……”
  他没有厌烦,低头听着。
  到了学校门口,我要打车走。
  他突然拉住我,“爸,谢谢你,谢谢你让我一直有家。那时候我还小,太自私,硬把你和那个阿姨分开。现在我长大了,你能原谅我吗?你为我所作的一切,我心里都知道。”
  “傻孩子,胡说些什么!”
  我刮了他鼻子一下,挥手拦了辆出租,走了。
  路上,我禁不住泪流满面。
  十月二十三号,我到北京出差。老总指示我去参加在XX俱乐部举行的一个商务酒会。老总的意思是让我去发现一些潜在的客户。
  我去的有点晚了,挑了一杯“不辣的麦蕊”,赶忙开始在花园里四处踅摸那些皮肤微黑、举止得体大方、穿戴却又非常普通的中年男子。
  那些人虽然看着很不起眼,但其中很可能就有大客户。这种大客户,一般不张扬,不嚣张,而且,还很有礼貌。
  所以,他们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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