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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平庸的人。可是刚才那百余个字的一页繁体文,她却仅看过一遍就能大概回想起来那书上七分内容来。
卢智见对面这小人儿凑到自己身边竟也佯装起了看书的模样,虽然有趣的只当她对看书识字声了兴趣,不由抬头对卢氏说:“娘,现在小玉也清醒了,要不您也教她识字吧,或者我教她?”
遗玉这才收起了兴奋的心情,又扭着小屁股坐到了卢氏跟前,目光却还瞄着卢智手中的书本,心里想着,自己这是活了二十年,脑袋第一次这么好使,给美的不着边儿了。
卢氏摸了摸遗玉的小脑瓜,应声道,“还是我教,你要放牛又没空带她,俊儿也不喜读书,娘教你们俩都过来了,自然是得亲自给你妹妹启蒙的。现在玉姐儿才四岁,正是该认些个字的年纪了,我看她这回是真的好了,只防着以后不磕着碰着出什么问题,怕是以后咱家又多个聪明的姐儿呢。”
兄弟二人听了母亲的话都笑着应和,遗玉却有些个纳闷,就算放到现代也没听过乡下的孩子有识字启蒙之说,怎么这一家却是如此与众不同?
“唉,娘教的自然是好,比起镇上的先生也是不差半点的。”
“哥你又去镇上私塾啦?”一旁的卢俊打岔,让卢智神色绷了一下,又小心翼翼地看了卢氏一眼,见她脸上依然带着笑容,没有半丝不满,这才轻松一口气缓缓回复。
“嗯,就是前个赶牛去了趟,想着再借本书来,只是没成事。”
遗玉看他提到“书”字双眼就发光,又想到之前娘喊她书呆子,暗道这大哥果然是个好学之人,没准现在好好读书,以后还能谋个功名。唐朝是有科举制度的,大哥只要有才学就有当官的前途,真混个古代公务员干干,全家也就脱贫致富了。
卢氏听了他的话,低头沉思了一会儿,抬头便道,“智儿这论语可是读完了吧,怎么也没的跟娘说一声。借书还是别去了,镇上那个先生我也见过,不是个好相与的人,你去借书肯定受他冷眼。待我明天去市上给玉姐儿买面粉子,自然顺路稍上本别的跟你。”
卢智听了卢氏的话,先是双眼发亮,之后又似想起了什么转而摇头,“不了娘,书本现在便宜的都要四十文呢,不如我多去借几次,总能成事的。”
卢氏摇了摇头不再言语,遗玉看见她眼中似乎黯了下来,不由觉得心酸,想着自己家现在到底是不富裕,四十文钱一本的书大哥都不舍得买。家里虽三十亩田地,但现在的粮食产量肯定不高,再看卢氏做绣活恐怕也是维持生计的一种手段,就是不知道现在的物价怎么样。
眼瞅着一家子因为一本书钱黯然,她不由更拧着脑子去回想有什么赚钱的主意好让家里生活环境更好一些,只是她大学念的是中文系的文学类,对经济上的东西还真没什么大的印象,苦思之后懊恼地发现,竟是半点赶的上趟的主意也没有。她唯一多的就是胸中一些现代人整理出来的优秀古代文章,但也没有半点作用,难道要她这么半点大个孩子去编书卖字不成?真到时候被人给当妖怪收了,哭都来不及,更别提她连繁体字还不会写呢。
不过还好穿越附送了一个好脑子,以后日子还长,不怕一家人过不上好日子。又想着等有了钱,一定买上一屋子的书给卢智读,也不用卢氏再辛辛苦苦地做手工补贴家用了。
一家子四口各存心思坐在农家小院中,享受着初春这半暖的日光度过了整个的下午。
第五章 适应新家
遗玉穿越到唐朝已经有二十几天,日子就在被卢氏看管、被卢俊看管、被卢智看管中度过。
因新皇始登大宝,乡野之间最近也暗地里频繁说道一些朝廷的事情,所以经过这一段时间的东拼西凑,她已经完全确定了这个年代虽然是唐代,但是绝对不是她所知的那个唐代,尽管历史极其雷同,但依然有所出入。
大的时代路线并没有改变,但细节部分却差了很多,比如说当今圣上李世民竟然变成了高祖李渊的长子,玄武门之变竟然变成了高祖次子李建成起兵夺位后被太子李世民镇压的事件;隋朝依然是有个昏君隋炀帝,但这里的隋炀帝却却不是大兴土木我残暴荒淫的隋炀帝,而是个阿斗一样的人物,他任由外臣混乱朝政,才导致李渊起兵夺权。
清楚了这一点后,她倒反而放下心来,时代的主轨同她已知的历史还是一样的。这是个相对和平的年代,从它的繁华到衰退还有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到不用担心战乱引起的民不聊生,毕竟她现在身处农家,作为社会底层自然是最容易在战火中被牺牲的一部分。
这几日开始收成,卢氏总是带着二儿子去田间监工,以免顾的那些个外村人偷奸耍滑昧自家粮食,每晚拿牛车拉了粮食回来,准备等到官府来人收粮再一起卖了。
这个时候的农民种的粮食每年都有官府派专人来收,如果农户想省点功夫,一般都是直接卖给官府换些银钱,有的也宁愿拉粮到别的地方卖给粮食铺子多赚几文。她家以往的产量都是直接卖给了官府,今年卢氏也只余了一些打算去碾成面粉子用来给遗玉当日常主食。
家里分工十分明确,两个哥哥虽然都到了读书的年纪,但卢氏本身底子不薄,读书识字都是她亲自教的,现在又多了一个遗玉。因卢俊本身就不喜文章,从去年起每逢双日都在镇上的一间小武馆打杂顺便学些拳脚,而卢智聪敏好学一点就通,因此每天早起去山边放牛吃草顺便看书自习。她家里是有一头耕牛的,这牛还很壮实,经常有些一个村里的妇人来借牛做套车赶集去,卢氏也不含糊,虽然经常把牛白白借给他人,但也总托那些人帮忙买柴稍东西之类的。
至于那个据说得病死了的爹,遗玉虽然好奇但也不会去主动提及这个似乎被母子三人刻意遗忘的人,她毕竟穿过来不到月余,现成的一家三口还正在慢慢适应中,死人就更别提了。
平日卢氏到是不大外出,开始收粮之前都只在家里做些女红补贴家用。天气逐渐变热,卢氏也给遗玉脱了袄子换上了短襦,虽然是粗布但也透气舒适,卢氏的女红好的出奇,对作为新时代人类穿习惯了机器制衣的她来说,这自制的成衣虽然料子不好但样式却简单大方。又留神了旁的村民穿着,愈发觉得卢氏不简单,她的针线和手艺到赶得上专业培养出来的绣娘了。想来之前她的夫家也肯定是有几分本事的,不然怎么能娶到卢氏这样既会过日子又十八般武艺样样精通的妇人。
虽然好奇卢氏的婚姻来历,但遗玉更眼馋的是她那一手好绣工,要知道那可是正儿八经的蜀绣,她这个满口关中呛的娘可是蜀绣一派的传人,从四岁开始拿针线,到现在已经有三十年的光景了,放到现代那可是媲美大熊猫一样的存在了。
话说前阵子遗玉就缠了卢氏教她针线,开始的时候卢氏怕她磨坏了手指不肯,但到底经不住她软绵绵地撒娇,应付地给了她绷子和针线教了她点简单的东西,只等她过了新鲜劲儿自己放弃。
遗玉刚开始刺绣那几天却是吃了些苦的,虽然学起来不费脑子,但是开始时难免把嫩嫩的指头弄的又红又肿,若真是换了其他四岁的孩童绝对会甩了针线不干,不过这对拥有一个真正成人灵魂的她来说却不算什么,因为她深知在这个年代多一门手艺就多了份生活保障。
作为一个孤儿,从小就是在别人的冷眼中长大的她,一直渴望有一天能够通过自己的努力改变一切,但是有些事情确实不是人努力了就有回报的。上辈子她就是由于资质的平庸,别人两遍学会的事情她要花三倍的时间才能弄清楚,所以哪怕她拼劲了全力也只考上了一个三流的大学而已。难得她能重来一次,又拥有自己从前梦寐以求的东西,怎么会白白浪费光阴和才能。
直到卢氏震惊地发现她的小指头磨出了茧子,遗玉只用小孩子的语气天真地对她说:“玉儿想学,一定学好。”
于是从那天起,卢氏便也认认真真教起她正宗的蜀绣,这个母亲的想法很简单:既然女儿想学又有毅力学,那她就要用心教,一遍教不会就教两遍,一直到教会为止。
笔墨太贵,家里的只够卢智偶尔练字,卢氏就弄了些沙来撒在平滑的地面处,拿了树枝给她讲构图。从花草起,遗玉见她虽然着笔沙土但也画工整洁,十分惊奇。一般来说刺绣都是要花样的,但卢氏现在只是绣些个简单的小件去卖,对于沉浸蜀绣三十余年的她来说,一些个简单的绣工只是信手拈来罢了,她家传这门绣艺本就不需要在绣底衬稿。但遗玉每每见她不带图稿地穿针引线就敬佩不已,不知道什么时候自己才能到达这种境界。
其次是配色,由于便宜的棉线可选的色泽少,卢氏就总让大儿子在山角采了各式各样的花草回来教她辨色。
最后也最重要的就是针法,正宗蜀绣讲究的就是针脚的平滑和隐匿,针法更是四大绣类中最丰富者,细致到一百三十余种,成品以生动流畅为佳,比如她第一见到卢氏所绣的蜻蜓,看上去就像活物一般。
由于穿越来自带的福利,遗玉倒也很轻松地顺应着卢氏的教育认字学绣,虽刻意减缓了进度但还是让一家人啧啧称奇,直夸她聪明。尤其是卢氏,每日在她学习之余总用着欣慰喜悦的眼神打量她,似乎从不认识这个养了三年的女儿一样,每每夜里哄她睡觉也都喊些心肝肉,苦尽甘来之类的话,虽让遗玉暗笑不已,但能哄卢氏开心,她还是很乐意的。
起初遗玉还对没有半点油水的饭菜不大适应,但是过了四五天吃惯了也就那个样。卢氏的烹调手艺还是很好的,水煮菜也十分有味儿,大半个月前还买了面粉回来每日给她单独开小灶烙饼吃。两个兄弟看着她吃面饼很是眼馋,但也从不跟她争抢,每每她试着推让两人也都拒不接受,这也很让她感慨一番,愈发觉地对母子三人亲密起来。
至于那个据说得病死了的爹,遗玉虽然好奇但也不会去主动提及这个似乎被母子三人刻意遗忘的人,她毕竟穿过来不到月余,现成的一家三口还正在慢慢适应中,死人就更别提了。
这正是,一间牛棚一间屋,一头牛地三十亩,一个老娘会教书,一哥喜文一哥武。这样的日子却让她过的十分悠闲,少了就业压力重新变成了小孩子,没了开始的不适应,在一家人的关爱下,遗玉很是喜欢现在的田园生活。
第六章 腹黑卢智
这天中午吃完饭卢氏和卢俊去村外官府收粮的地方交租卖粮,家里只留了兄妹二人。老大卢智在院子看书,遗玉也搬了小矮凳坐在院子里一面晒太阳,一面拿着粗布练习绣工,毕竟家里没余钱买了绢帛供她学习女红,有几块旧布练手也是好的。
遗玉眼睛盯久了绣面有点发酸,刚准备远眺让眼睛休息时,便看见院子门前走进来一个二十来岁的妇女,手里牵着一个比遗玉高一些的小女娃。
那妇人见她抬头看来,便扯了张笑脸出来冲她道,“哟,玉姐儿,在院子里耍啊。”
遗玉还是看着这个妇人,慢慢从记忆里揪出来一个片段:那是十天前,自己在村路边搂沙子时候,看见这个姓王的女人同另外一个妇女扯八卦时候,说卢氏勾搭她家那个叫李老实的男人。
那个李老实她到是见过,来借过两次牛拉车,笑的憨憨的,卢氏没怎么搭理她,只拖他顺路从镇上稍上包糖果回来,给遗玉当零嘴吃。小小的饴糖块儿比制作简单的麦芽糖要贵上一些,但因为是纯天然的所以味道还不错,果子种类就更简单了,味甜的打糕和她手掌差不多大一块,吃一整块她到顿便吃不下饭了。
遗玉虽然也爱八卦,但是那是在八卦的主角是别人的前提下,自己老娘都被人莫名其妙地恶心了一把,她实在提不起什么兴趣应付眼前这人,于是伸手扯了扯身边依然沉溺在书海里的大哥。值得一提的是,她穿过来的第二天,卢氏去市上买了面粉同时还是捎带了一本诗经回来给卢俊,高兴的他头几天天不亮就带牛出去跑操,像打了鸡血一样,让遗玉暗笑不已。
卢智抬头见着王氏牵着女儿站在自家院子里,一时有些反映不过来,直到对方扯着笑脸冲他道,“智哥儿,你家挑水担子借我使下可好。”
遗玉心想,原来是借东西来的,怪不得态度这么好。这个时期农村的生活用品还是很贫乏的,比如菜刀之类的东西,这样的小农户一般是没有的,一把菜刀至少要半贯钱,一贯钱是一千文铜钱,也可以换做一两银子,但偏远地区很少有百姓使银子的。
他们家有三十亩中等田产,一亩也就有个一石左右的粮,十斗粮为一石,一斗可以卖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