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么想我,掮著它走了不知多少路回到家,宝贝也似的当艺术品放在自己的房间里,一心一意的爱著它。
后来,发现家中阿巴桑坐在院子里的一块好木头上洗衣服,我将这块形状美丽的东西拾起来悄悄打量了一下,这真是宝物蒙尘,它完全像复活岛上那些竖立著的人脸石像,只是它更木头木脑一点。我将这块木头也换了过来,搬了一块空心砖给阿巴桑坐著,她因为我抢去她的椅子还大大的生了一场气。
在我离家远走之前,我父母的家可以说堆满了一切又一切我在外面拾回来的好东西。当时我的父母一再保证,就是搬家,也不会丢掉我视为第二生命的破铜烂铁。
有些有眼光的朋友看了我当时的画室,赞不绝口,也有一些亲戚们来看了,直接了当的说:“哎呀,你的房间是假的嘛!”这一句话总使我有些泄气,对于某些人,东西不照一般人的规矩用,就被称做假的。
我虽然是抗战末期出生的“战争儿童,”,可是在我父母的爱护下,一向温饱过甚,从来不知物质的缺乏是什么滋味。
家中四个孩子,只有我这个老二,怪异的有拾废物的毛病,父亲常常开导我,要消费,要消耗,社会经济才能繁荣,不要一块碎布也像外婆似的藏个几十年。这些道理我从小听到大,可是,一见了尚可利用的东西,又忍不住去捡,捡回来洗洗刷刷,看它们在我的手底下复活,那真是太快乐的游戏。
离开了父母之后,我住的一直是外国的学生宿舍,那时心理上没有归依感,生命里也有好几年没有再捡东西的心情。
无家的人实在不需要自己常常提醒,只看那空荡荡的桌椅就知道这公式化的房间不是一个家。
那一阵死书念得太多,头脑转不灵活,心灵亦为之蒙尘,而自己却找不出自救之道,人生最宝贵的青春竟在教科书本中度过实是可惜。
不再上学之后,曾经跟其他三个单身女孩子同住一个公寓,当时是在城里,虽然没有地方去捡什么东西,可是我同住的朋友们丢掉的旧衣服、毛线、甚而杂志,我都收拢了,夜间谈天说灾的时候,这些废物,在我的改装下,变成了布娃娃、围裙、比基尼游泳衣……。
当时,看见自己变出了如此美丽的魔术,拾荒的旧梦又一度清晰的浮到眼前来,那等于发现了一个还没有完全枯萎的生命,那份心情是十分感动自己的。
到那时为止,拾破烂在我的生活中虽然没有停顿,可是它究竟只是一份嗜好,并不是必须赖以生存的工作,我也没有想过,如果有一日,整个的家庭要依靠别人丢弃的东西一草一木的重组起来,会是怎么美妙的滋味。
等我体会出拾荒真正无以伦比的神秘和奇妙时,在撒哈拉沙漠里,已被我利用在大漠镇外垃圾堆里翻捡的成绩,布置出了一个世界上最美丽的家,那是整整两年的时间造成的奇迹。
拾荒人眼底的垃圾场是一块世界上最妩媚的花园。过去小学老师曾说:“要拾破烂,现在就可以滚,不必再念书了!”
她这话只有一半是对的,学校可以滚出来,书却不能不念的。
垃圾虽是一样的垃圾,可是因为面对它的人在经验和艺术的修养上不同,它也会有不同的反应和回报。
在我的拾荒生涯里,最奇怪的还是在沙漠。这片大地看似虚无,其实它蕴藏了多少大自然的礼物,我至今收藏的一些石斧、石刀还有三叶虫的化石都是那里得来的宝贝。
更怪异的是,在清晨的沙漠里,荷西与我拾到过一百多条长如手臂的法国面包,握在手里是热的,吃在嘴里外脆内软,显然是刚刚出炉的东西,没法解释它们为什么躺在荒野里,这么多条面包我们吃不了,整个工地拿去分,也没听说吃死了人。
还有一次西班牙人已经开始在沙漠撤退了,也是在荒野里,丢了一卡车几百箱的法国三星白兰地,我们捡了一大箱回来,竟是派不上什么用场,结果仍是放在家里人就离开了,离开沙漠时,有生以来第一回,丢了自己东西给人捡,那真说不出有多心痛。
我们定居到现在的群岛来时,家附近靠海的地方也有一片垃圾场,在那儿,人们将建筑材料、旧衣鞋、家具、收音机、电视、木箱、花草、书籍数也数不清,分也分不完的好东西丢弃著。
这个垃圾场没有腐坏的食物,镇上清洁队每天来收厨房垃圾,而家庭中不用的物件和粗重的材料,才被丢弃在这住宅区的尽头。
也是在这个大垃圾场里,我认识了今生唯一的一个拾荒同好。
这人是我邻居葛雷老夫妇的儿子,过去是苏黎世一间小学校的教师,后来因为过份热爱拾荒自由自在的生涯,毅然放下了教职,现在靠拾捡旧货转卖得来的钱过日子。
在他住父母家度假的一段时间里,他是我们家的常客,据他说,拾荒的收入,不比一个小学老师差,这完全要看个人的兴趣。我觉得那是他的选择,外人是没有资格在这件事上来下评论的。
我的小学老师因为我曾经立志要拾荒而怒叱我,却不知道,我成长后第一个碰见的专业拾荒人居然是一个小学老师变过来的,这实在是十分有趣的事情。
这个专业的拾荒同好,比起我的功力来,又高了一层,往往我们一同开始在垃圾堆里慢慢散步,走完了一趟,我什么也没得著,他却抬出一整面雕花的木门来送荷西,这么好的东西别人为什么丢掉实在是想不透。
我的拾荒朋友回到瑞士之后不久,他的另一个哥哥开车穿过欧洲再坐船也来到了加纳利群岛。这一次,我的朋友托带来了一架货真价实的老式瑞士乡间的运牛奶的木拖车,有三分之二的汽车那么长,轮子、把手什么都可以转。它是绑在车顶上飘洋过海而来的一个真实的梦。我惊喜得不相信自己的眼睛,接著,一本淡绿封面,精装,写著老式花体英文字母,插画著精美钢笔线条画的故事书《威廉特尔》轻轻的又放在我手里,看看版本,竟是一九二○年的。
这两样珍贵非常的东西使我们欢喜了好一阵,而我们托带去的回报,是一个过去西班牙人洗脸时盛水用的紫铜面盆和镶花的黑铁架,一个粗彩陶绘制的磨咖啡豆的磨子,还有一块破了一个洞又被我巧妙的绣补好了的西班牙绣花古式女用披肩。
当然,这些一来一往的礼物,都是我们双方在垃圾堆里掏出来的精品。
拾荒不一定要在陆上拾,海里也有它的世界。荷西在海里掏出来过腓尼基人时代的陶 ,十八世纪时的实心炮弹、船灯、船窗、罗盘、大铁链,最近一次,在水底,捡到一枚男用的金戒指,上面刻著一九四七年,名字已被磨褪得看不出来了。
海底的东西,陶 因是西班牙国家的财产归了加地斯城的博物馆,其他的都用来装饰了房间,只有那只金戒指,因为不知道过去是属于什么人的,看了心里总是不舒服,好似它主人的灵魂还附在它里面一样。
拾荒赔本的时候也是有的,那是判断错误拾回来的东西。
有一次我在路上看见极大极大一个木箱,大得像一个房间,当时我马上想到,它可以放在后院里,锯开门窗,真拿它来当客房用。
结果我付了大卡车钱、四个工人钱。大箱子运来了,花园的小门却进不去。我当机立断,再要把这庞然大物丢掉,警察却跟在卡车后面不肯走,我如果丢了,他要开罚单,绕了不知多少转,我溜下车逃了,难题留给卡车司机去处理吧。第二天早晨一起床,大箱子居然挡在门口。支解那个大东西的时候,我似乎下决心不再张望路上任何一草一木了。
前一阵,荷西带了我去山里看朋友,沿途公路上许多农家,他们的垃圾都放在一个个小木箱里。
在回程的路上,我对荷西说:“前面转弯,大树下停一停。”
车停了,我从从容容的走过去,在别人的垃圾箱内,捧出三大棵美丽的羊齿植物。
这就是我的生活和快乐。
拾荒的趣味,除了不劳而获这实际的欢喜之外,更吸引人的是,它永远是一份未知,在下一分钟里,能拾到的是什么好东西谁也不知道,它是一个没有终止,没有答案,也不会有结局的谜。
我有一天老了的时候,要动手做一本书,在这本书里,自我童年时代所捡的东西一直到老年的都要写上去,然后我把它包起来,丢在垃圾场里,如果有一天,有另外一个人,捡到了这本书,将它珍藏起来,同时也开始拾垃圾,那么,这个一生的拾荒梦,总是有人继承了再做下去,垃圾们知道了,不知会有多么欢喜呢。
黄昏的故事
——永远的夏娃
我喜欢漫游,也喜欢黄昏和黑夜交接的那一段时光。
我们现在的家,座落在一个斜斜山坡的顶上。前面的大玻璃窗看出去,星罗棋布的小白房在一脉青山上迤逦著筑到海边。
厨房的后窗根本是一幅画框,微凤吹拂著美丽的山谷,落日在海水上缓缓转红,远方低低的天边,第一颗星总像是大海里升上来的,更奇怪的是,墙下的金银花,一定要开始黄昏了,才发出淡淡的沁香来。这时候,一天的家务差不多都做完了,咖啡热著,蛋糕烘烤得恰到好处。荷西已经下工回来,电视机也开始唱广告歌。
我换上舒服的凉鞋,把荷西的茶点小心的用托盘搬出来,这才摸摸他的头,对他说:“我走了。”
这时候的荷西,也许在看报,也可能盯著电视,也可能开始吃东西,他照例含糊的说一句:“旅途愉快!”便将我打发去了。
我轻轻的带上房门,呼吸著第一口甚而还有些寒冷的空气,心情不知怎的就那么踏实欢喜起来。
很少在清晨散步,除了住在撒哈拉的那一阵经常早起之外,以后可以说没有在极早的时光里生活过。
早晨是一日的开始,心情上,有一日的负担和算计,迎接未知的白日,总使人紧张而戒备。黄昏便是不同,它是温柔的夜的前奏,是释放、舒畅,教人享受生命最甜美的一段时光。
这两年多来,无论住在那里,家总是安置在近海的地方,黄昏长长的漫步成了生活里不可或缺的习惯。
在丹娜丽芙岛,现在的住家,我每日漫游的路途大致是相同的。后山下坡,穿过海也似的芭蕉园,绕过灌溉用的大水池,经过一排极华丽的深宅大院,跟“水肺”站著谈一会闲话,再下坡,踏过一片野菊花,转弯,下到海岸线,沿著海边跑到古堡,十字港的地区就算是到了,穿进峡谷似的现代大旅馆,到渔港看船,广场打个转,图书馆借本书,这才原路回来。
每日经过女友黛娥的家,她总是抱了孩子想跟我一块去游荡,有时候看见她近乎委屈的巴望著我,总觉得自己拒绝得有些残忍。
总是哄矣,用各种理由不带她去,有时候远远看见她向我走来,干脆装著不看见,掉头就跑,这样无情的一次一次甩掉她,她居然也不生气。
我喜欢适度的孤单,心灵上最释放的一刻,总舍不得跟别人共享,事实上也很难分享这绝对个人的珍宝,甚至荷西自愿留在家里看电视,我的心里都暗藏了几分喜悦。
清风明月都该应是一个人的事情,倒是吃饭,是人多些比较有味道。
每次散步,那条乡间小路上可以说是碰不到一个人影的,只有“水肺”,像是赴约会似的等在他华厦的大门口,苦盼著我经过。
“水肺”是一个八十多岁生病的德国老头子,跟他单身的儿子住在一幢极大的房子里,父子两个长得一模一样,儿子中年了,好似也病著似的。
这一家异乡人没有朋友,也不外出做事,种了一园的玫瑰花。老人因为肺水肿,已经不太能动了,天天趴在花园的门上,见我去了,老远的就一步一步将我吞下去似的望。
第一次经过老人的门口,就是被他喂喂的叫过去的。我过去了,他隔著镶花铁门,把手蓦然伸出来牢牢捉住人不放,手指冰冷的,骷髅似的大眼洞瞪著人,肺里风箱似的响,总是说:“上个月医生就说要死了,可是这个月都快完了,还没有死。”
“水肺”是我自己心里给老人叫的名字,他们姓什么从来不知道,散步去了,每天被他捉住,随他乱扯什么我都忍著听,后来日子久了,究竟是烦了,常常坚决的抽开他的手,转身逃开去。
有一次老人突然问我:“你穷不穷?你先生穷不穷?”
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这么唐突的问我,站著不响,没有回答他,带些愠怒的微笑著。
他又突然说:“我唯一的儿子,死了不放心他,订婚两次,结果都给人跑掉了,如果,如果你肯跟他——我们是有钱的人,将来都是你的,不信你进来看,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