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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勉强吃了一两个,荷西变得好客气,直说做的人劳苦功高,应该多吃。倒是玛达小娃娃并不挑剔,一旁吃得好高兴,荷西看她那个样子,恶作剧的对玛丽莎说:“三毛这些饺子皮是用茶杯□出来的,当心吃下玻璃碴。”
玛丽莎本来就是个神经质的母亲,这一唬,拎了玛达便往洗手间跑,掏她的脖子,硬迫她把口里的饺子给吐出来。
这些人这么不给人面子实在令人叹息,也因为他们如此激将,激出了我日后定做饺子大王的决心来。
一个人,大凡肯虚心反省自己的过失,将来不再重蹈,成功的希望总是会有的。
不再犯同样的错误固然是好,动脑筋改正自己的错误更是重要,小如做菜,大如齐家、治国,其实都是一样的道理。
我初次的饺子皮是用温水和出来的。第二次便知道可以用冷水了,因为不是做蒸饺,是做水饺。
外国的蔬菜大半跟他们的人一般,硬帮帮的多,那么由我来以柔克刚像对荷西一样。再硬的粗脆包心菜,都给细细的切成末碎,再拿热水来煮软,然后找出一双清洁的麻纱袜子,将包心菜倒进去,挤掉水分,掺进碎肉里去。
玛丽莎坚持三岁的小孩吃猪肉太油腻,我便用牛肉馅,趁她不注意,给它混进了一大匙猪油,她竟也吃不出来,还说这个小肉牛又嫩又滑,吃起来一包香油呢!
开始时,我的饺子们是平平的,四周用叉子压压好,东一个西一个躺在满桌细细的干面粉上,如同一群沙滩上的月亮,有上弦月,也有下弦月。
再实验几次之后,它们站起来啦,一只只胖胖的,有若可爱的小白老鼠排著队去下锅。
□面棍这个东西外国自然也有,可是我已习惯了用细长优美的长杯子做饺子皮,没有再去换它的必要,再说,用久了的东西,总多了一份感情。
一个多月的时光飞逝而去,玛丽莎和玛达已经从马德里来了两封好亲热的信,而我这个厨房里,也是春去秋来,变化很多,不消一个钟头,一百个热腾腾的饺子可以面不改色的马上上桌。连粗手粗脚的荷西,也能包出小老鼠来了,他还给它们用小豆子加眼睛,看了不忍心给丢下锅去烫死。
我的饺子,终于有了生命。
这个十字港游客那么多,我开始日日夜夜谱狂想曲,想用饺子把这些人荷包里的钱全骗过来——一个饺子二十块,十个饺子两百块,一百个饺子两千块……如果我一天做八小时,卖八小时,还有八小时可以数钱。
饺子这个东西,第一次吃可能没有滋味,第二次吃也不过如此,只要顾客肯吃第三次,那么他就如同吃了爱情的魔药,再也不能离开我的饺子摊了。
我不敢说杠世界的人都会吃饺子吃上瘾,可是起码留大胡子的那一批,我是有把握的。
荷西每天望著空荡荡的电锅,幸福而又惊讶的叹道:“三毛,我们这两个南方人,都给饺子换了北方了的胃,可怕呀!”
天天说要去卖饺子,可也没有实现过。
以前荷西和我卖过一次鱼,小小受了一点教训,做梦的事,可以天花乱坠,真的要美梦变成钞票,还是需要大勇气和大牺牲的。
虽说钱是决心不用饺子去换了,可是我的手艺那么高明了,总还是希望表现一次,满足这小小的虚荣心。
机会终于来了,去年我在大加纳利岛上班的某国领事馆的老板给我来了一封信,说是她近日里要陪马德里来的总领事到丹娜丽芙来巡视一天,同来的还有几个总馆里的人,说想见我这半途脱逃的秘书呢。
她的信中又说,这一次来,完全是很轻松的观光,没有认真的西班牙官方的人要会面,问我丹娜丽芙有什么不气派而菜扎实的小饭店可以介绍大伙吃一餐。
这还用说吗!丹娜丽芙最好的馆子就开在我们家的阳台上嘛!名字叫“饺子大王”。
我一再的对荷西说:“小子,你不要怕,这些人再怎么高贵,也挑剔不了我的饺子,何况我从前做秘书的那个月,打字错得自己都不认识,邮票把加洛斯国王倒过来贴,他们眼睛都不眨一下,是一群见过世面的人。这次招待他们,是我心甘情愿,顺便也证实一下,我这个人啊,是美食大师,当初做那个秘书,实在是大材小用,所以逃了,不是上司虐待了我。”
“你能吗?”荷西十分忧愁。
吃一顿饭又不是什么大事情。盲目的自夸自满吟有愚人才会,展示自己的真本实力,便不应拿愚昧来做形容。我虽是谦虚的人,可是在给人吃饺子这件事上,还是有些骄傲的,毕竟我是一步一步摸索著才有今天的啊!
你看过这样美丽的景色吗?满妞鲜花的阳台上,长长一个门板装出来的桌子,门上铺了淡桔色手绣出来滚著宽米色花边的桌布,桌上一瓶怒放的天堂鸟红花,天堂鸟的下面,一只只小白鹤似的饺子静静的安眠著。
这些饺子,有猪肉的,有牛肉的,有石斑鱼的,有明虾的,有水芹菜的,还有凉的甜红豆沙做的,光是馅便有不知多少种。
在形状上,它们有细长的,有微胖的,有绞花边的,有站的,有躺的。当然,我没有忘记在盘子的四周,放上一些青菜红萝卜来做点缀,红萝卜都刻成小朵玫瑰花。
当这些过去的上司们惊叹著拿著盘子绕长桌转圆圈的时候,我衣著清洁美丽的交臂靠在柱子上安然的微笑著。
“三毛,你实在太客气了,今天你为我所做的一切,我一生都会记住。”
我的顶头上司,那个美丽的妇人真诚的悄声谢我。
我呢,跑到洗手间吩哈哈大笑起来。
我那里是为谁做这些事情呢,我不过是在享受我的生命,拿饺子当玩具,扮了一桌童年时便梦想著的货真价实的家家酒罢了。
赤足天使——鞋子的故事
——永远的夏娃
我们的朋友,开小饭店的亚当,在上个月意外的中了一张奖券,奖金大约是一百多万西币,折合台币五十多万的样子。
这个数目,在生活这么高的地方,要置产是不太可能,如果用来买买生活上的小东西,便是足足有余了。
在我碰到亚当的太太卡门时,我热烈的恭喜了她一番,最后很自然的问她:“你买了些什么新的东西吗?”
卡门非常愉快的拉我回家,向我展示了她一口气买下的二十八双新鞋子,我蹲下去细细的欣赏了一番,竟没有一双是我敢穿在脚上的,尤其可怕的是,她居然买了一双花格子布做的细跟高统长靴——真难为她找得到这么难看的东西。
我告辞了卡门出来,心里一想再想,一个多了一些金钱的人,在生活上,精神上,通往自由之路的理想应该更畅通些才是,她不用这些钱去享受生命,竟然买下了二十几双拘束自己双脚的东西回来,实在不明白这是出自什么心理。
其实我个人对鞋子一向亦是十分看重的,回忆起童年时代的生活,我常常搬了小板凳坐在阳光下,看家中老佣人替我纳鞋底,做新鞋,等不及的要她挑一块小花布做鞋面。
那时候,抗战已经胜利了,我们家住在南京鼓楼。一幢西式的大房子里,有前院有后院,还有一个停车的偏院。童年的生活,所记得的不外是玩耍的事情,玩耍又好似与奔跑总脱不开关系,虽然不过是三四岁吧,可是当年如何跨了大竹杆围著梧桐树骑竹马,如何在雪地里逃不及吃了堂哥一颗大雪弹,如何上家中假山采桑叶,又如何在后院被鹅追赶,这种种愉快的往事,全得感谢我脚下那双舒服的纯中国鞋子。那时候我们家的孩子们,夏天穿的是碎布衬底,缝上鞋面,加上一条布绊扣横在脚面上,如同蚕豆瓣似的舒服布鞋。冬天的棉鞋便没有横绊扣,它们的形状是胖胖的如同元宝似的一种好玩的东西,穿著它好似踏进温暖的厚棉被似的,跑起路来却不觉得有什么重量。
记得有一年圣诞节,母亲给我穿上了一双硬帮帮的小皮鞋,我吃了一惊,如同被套了个硬壳子一般的不舒服,没有几天,新鲜的感觉过了,我仍是吵著要回旧布鞋来穿,还记得母亲叹了口气,温柔的对我说:“外面多少小孩子饭都没得吃,你们有皮鞋穿,还要嫌东嫌西的吵。”
到了台湾,大人背井离乡,在离乱的大时代里,丢弃了故乡一切的一切,想来在他们的内心是感触极深的。可是做孩子的我们,哪懂那些天高地厚的道理,当我从中兴轮上下来,进了台北建国北路那幢小小的日式房子,发觉每一个人都要脱鞋才能上榻榻米的地时,简直没将我高兴得发狂,跟著堂哥和姐姐尽情的又叫又跳,又低头看著自己完全释放的光脚丫,真是自由得心花怒放,又记得为了大家打赤足,堂哥竟乱叫著:“解放了!解放了!”为了这一句可怕的共产党才用的字,我们这些也跟著乱喊起解放来的小孩子还被大人打了一顿,喝叱著:“以后再也不许讲这句话,再喊要打死!”
天晓得我们只是为了光脚在高兴而已。
初进小学的时候,我姐姐是三年级,我是一年级。
我们班上的同学大部材不穿鞋子,这使我羡慕得不堪,每天下了课,打扫教室的时候,我便也把鞋袜脱了,放在书包里,一路滴滴答答的提著水桶泼进教室去玩。下课回家时,踏著煤渣路和鸡粪,一步一刺的慢慢走著,再怎么也不肯穿上鞋子,快到家之前,舒兰街的右边流著一条小河,我坐下来洗洗脚,用裙子擦擦干,这才穿上鞋袜,衣冠整齐的回到母亲面前去给她看。
小学生的日子,大半穿的是白球鞋,高小时比较知道爱美了,球鞋常常洗,洗清洁了还给涂上一种鞋粉,晒干了时,便雪也似的白亮,衬上白袜子,真是非常清洁美丽的,那时候我的鞋子就是这一种,上学的路也仍是那一条,小小的世界里,除了家庭、学校之外,任何事都没有接触。社会的繁华复杂,人生的变化、欢乐和苦痛都是小说里去看来的,我的生活,就像那双球鞋似的一片雪白。
球鞋也是布做的,布的东西接近大自然,穿著也舒适,后来不知为了什么,大家都改穿起皮鞋来了,连小孩子都逃不掉,如果我穿了球鞋出门,母亲便会说:“新鞋子搁著不穿吗?再放著又要小了。”
我的回答照例千篇一律:“新鞋磨脚呢!再说穿新鞋天一定下雨。”
少女时代的我是个非常寂寞的怪物,念书在家,生活局限在那一幢寂寂的日式房子的高墙里,很少出门,没有朋友,唯一的真快乐,就是埋头狂啃自己喜爱的书籍,那时候我自卑感很重,亲友间的聚会大半都不肯去。回想起来,在那一段没有身分也没有路走的黯淡时代里,竟想不起自己穿过什么式样什么颜色的鞋子,没有路的人,大概鞋子也没有什么用处了。
再想起我的鞋,已是十六岁了,那时候,我在顾福生老师的画室里开始学画,每星期去两次,因为遇见了这位改变我一生的恩师,我的生活慢慢的找到了光明和希望,朦朦胧胧的烟雾逐渐的散去,我的心也苏醒了似的快乐起来。
有一阵,母亲带我们去永和镇父亲的朋友郑伯伯的鞋厂里订做皮鞋,姐姐挑了黑色的漆皮,那几年我一向穿得非常素暗,可以说是个铁灰色的女孩,可是,我那天竟看中了一块明亮柔和的淡玫瑰色的皮革,坚持要做一双红鞋。鞋子做好了,我踏著它向画室走去,心情盯得竟想微笑起来,那是我第一双粗跟皮鞋,也是我从自己藏著的世界里甘心情愿的迈出来的第一步,直到现在回想起来,好似还在幽暗而寂寞的光线里神秘的发著温柔的霞光。
灰姑娘穿上了红鞋,一切都开始不同了。
因为顾老师给我的启发和帮助。我慢慢的认识了许多合得来的朋友,潜伏了多年的活泼的本性也跟著逐渐美丽的日子焕发起来。那时候,生活一日一日的复杂广阔,不知什么时候开始,我已成了一匹年轻的野马,在心灵的大草原上快活的奔驰起来,每天要出门时,竟会对著一大堆鞋子发愣,不知要穿哪一双才好。
那时候流行的鞋子都是尖头细跟的,并不自然,也不很美丽,可是它们有许多其他的用处,踢人、踩人都是很好的工具。又因为鞋跟一般都做得高,穿上了之后,总觉得自己长大了很多,在迫切渴望成长的年龄里,它给了我某种神秘的满足感,那已不是虚荣心可以解释的了。
我的凉鞋时代来得很晚,如果说木拖板也算某种形式的凉鞋,那便另当别论了。可是在记忆里,我从来没有穿木拖上过街。总觉得将趾脚露出来是在海边和洗澡时才能做的事情。那时候的社会风气跟现在不同,越不接近大自然的装扮,越是一般的觉得好看,也可以说,当时的文明,是那个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