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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当(黄金瞳)-第4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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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呃,好舒服啊?”
  灵气渗入进皮肤的一瞬间,一股清凉的感觉就涌上了庄睿的心头,原本火辣辣的痛楚,立刻就消失不见了,庄睿透过手臂上的纱布,看到原本血肉翻滚的伤口,居然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结成了伤疤,试着轻轻抬了下左手,庄睿发现,刚才还动弹不得的左臂,现在已经可以活动了,只是幅度大了的话,手臂还是会疼痛。
  “自己要是把眼中灵气全部用上,恐怕这伤口都会立即愈合吧,以后一定要想办法多吸收点灵气。”
  庄睿这是切身第一次感受到灵气所带来的好处,心中对灵气也是愈加看重了,在以前的时候,他只是很随意的去寻找一些古玩,用以增加眼中灵气,但是此刻,他对灵气的渴望达到了顶点。
  靠着在古玩市场捡漏这个渠道,增加灵气的速度实在是太慢了,自己必须要找到一个可以大量接触到古玩的机会,庄睿在心里暗自下了决定,从西藏返回后,立刻就回中海,先把典当行里那些物件中的灵气吸收了再说。
  眼中灵气虽然可以疗伤,但是显然没有补血的功效,手臂失血的庄睿在坚持了一会,也躺在沙发上睡着了,而车外的人狼对峙,还在继续着。
  七十四
  “哒哒……哒哒哒……”
  清脆的枪声将沉睡中的庄睿惊醒了过来。待到他坐起身体,却发现车窗外的天色,已经是曙光再现了。
  刘川驾驶的悍马车正在行进当中,四处追逐着狼群,一夜没有合眼的周瑞,眼里满是血丝,半边身子探出车外,用手中的枪,精确的点杀着四处逃窜的狼群。
  其实在现代,人类的脚步逐渐在压缩着草原狼的生存空间,像解放前那般动辄就有数百只的大狼群,在今天已经完全消失了,庄睿他们碰到的这个拥有百余只草原狼的狼群,已经是那曲大草原里最为强大的一支狼群了,只是它们的运气不太好,遇到了装备精良,弹药充足的庄睿等人。
  草原狼从古至今,就和草原上的一切生物都结下了不解之仇,尤其是草原上的人狼战争,更是残忍之极,人和狼都在用残酷进犯残酷。用残忍报复残忍,用狡猾抗击狡猾,如果不是庄睿他们乘坐的是悍马车,如果不是他们手里有枪,恐怕这一车人现在也都成了森森白骨了。
  “刘川,回头!”
  周瑞射杀了视线中的最后一只草原狼后,将身体缩回到车内,一股呛人的火药味顿时充斥在悍马车之中,看到庄睿已经醒来,脸色和往常差不多,只是因为失血过多有些苍白,周瑞也松了一口长气,看这模样,庄睿并没有被狼牙中的细菌感染。
  “有没有感觉哪里不舒服?”
  小心起见,周瑞还是问了一句,一般人被狼咬过之后,与被狗咬不同,狗牙里所蕴藏的狂犬病毒,有可能在人体内潜伏数年甚至十几年才复发,但是被狼咬过的人,只要一天之内没有发烧发热、体温上升之类的病症,基本上就不会再有问题了。
  “没事了,就是左臂还使不上力气。”
  庄睿活动了一下左手,对周瑞说道。
  “那就好,等到了那曲,再到医院打上一针。”周瑞完全放下心来。
  刚才刘川开车追杀狼群,跑出了足有几公里。现在返回到开始的营地时,却发现,夜里被射杀的狼尸,都已经消失不见了,想必是被那些活着的狼当做了食物,这种动物不仅对敌人残忍,对同类也是毫无同情心,死亡或者受伤了的狼,往往很快就会变成狼群的食物,尤其是在寒冷的冬季。
  ……
  清晨的大草原非常美丽,太阳羞涩的从远处的山边探出了一角,像是还没有完全睡醒,露珠还挂在醒得早的乔冠花、苦豆花和野菊花鲜嫩的花瓣上,草原在暗与亮之间,变幻着虚与实。
  远处的薄雾,给人一种迷蒙感,初春青苍的草甸,随着曲线圆润隆起的山包,袒开着鲜嫩的胸脯,在初升的太阳的慰抚下,丰腴而迷人,如果不是刺鼻的狼血味道,这就是一幅美丽的诗中画卷。
  草原清晨的气温大概在三四度左右。倒不是很冷,几人在空调车里憋了一夜,也都纷纷下车来透口气,只是这地方浓郁的血腥味道,实在是没有办法再宿营了,刘川把那箱还剩了七八瓶的泸州老窖搬上了车,而周瑞已经拿着工具,在给越野车换轮胎了。
  被狼牙咬爆的那两个轮胎已经完全毁掉了,车胎里夹带的铁丝都被咬断了,连补都没法补,幸好周瑞出发前带了两只备用轮胎,要不然的话,就只能先把车遗弃在这里,等去到城市买到车胎才能将车开走了。
  “周哥,你说那狼群会不会还回来?我听说狼的报复心是很强的……”
  庄睿右手拎着把老五六冲锋枪,守在周瑞身旁,他是怕狼群再杀个回马枪,要是众人没有防备的话,肯定会吃大亏。
  “没事,早上那会我把狼王射杀了,要不然狼群不会散,以后这个狼群就不会存在了,只能分成几个小狼群了。”
  周瑞手上忙活着,嘴里淡淡的回答道,他以前服役的部队也带个狼字,对于狼的习性知之甚深。
  “小庄,你很不错,有血性,又知道审时度势。要是在部队里锻炼几年,肯定也是把好手。”
  周瑞把换下来的废轮胎,随手扔回到越野车的后背箱里,拍了拍手,看着单手持枪的庄睿,难得的夸奖了他一句。
  “庄大哥好厉害的,昨天那是英雄救美啊,嘻嘻。”
  柏梦瑶也蹦蹦跳跳的跑了过来,身后跟着宿醉方醒的柏梦安,这时的柏梦安再也无法保持住他那绅士风度了,看着这一地狼籍的营地,还有满地深褐色的狼血,吃惊的张着大嘴,听着柏梦瑶身旁的叽叽喳喳的讲述着昨天所发生的事情。
  “唉,我怎么就喝醉了啊,这样的机会就是在欧洲也很少见的,纯粹的野外狩猎啊。”
  柏梦安气恼的责怪着自己,对于昨天没有能赶上那大场面,懊悔不已,听的一旁的庄睿直翻白眼,场面是不小,不过你独自面对三条饿的发慌的草原狼试试。
  “庄睿,你过来一下。”
  悍马车旁传来雷蕾的声音。庄睿循声看去,雷蕾正向着他摆手。
  “什么事啊,雷大小姐有事,尽管吩咐。”
  庄睿把枪背在了右肩上,走了过去,自从昨天那夜之后,庄睿的性格比以前更加开朗了,生死瞬间,很多事情都比较容易看开的。
  “你过来点啊。”看到庄睿距离他还有三四米远,雷蕾跺了跺脚,自己走上前来。
  “萱萱有点内急。要小解,你帮着到周围去看下,她怕还有狼。”雷蕾把嘴凑到庄睿耳边,小声的说道。
  “我?!”
  庄睿吃惊的喊了起来,这下他的嘴巴,张的比柏梦安还要大了。
  庄睿现在左臂不能用力,算是半个残废了,这里除了他之外,别人胳膊腿都是好好的,庄睿想不通秦萱冰为什么让他去放风。
  “木头,你喊什么呢,我媳妇和你说啥了?”
  刘川把那箱酒拿上车后,顺手开了一瓶拎在了手里,左手还拿了一包刚撕开包装的德州扒鸡,正啃的带劲呢,反正在大草原上,只要不开车玩漂移,就没有翻车的危险。
  “没事,没事,雷蕾说你昨天英雄无敌,等到了那曲要对你以身相谢呢。”
  “快去吧你,你们哥俩都不是好东西。”
  庄睿嘴里一边胡说八道,一边向等在车头处的秦萱冰走去,身后传来雷蕾的笑骂声。
  “萱冰,这……那什么……”
  庄睿走到秦萱冰身前,一时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经过昨天的并肩战斗之后,他感觉和秦萱冰之间的隔阂已经消失了,但是这里面似乎又掺杂了别的东西,让他在面对秦萱冰的时候,没有以前那种挥洒自如的感觉,却是有点不自在。
  “扑哧……”
  看着庄睿的傻样,秦萱冰忍不住笑了起来,原本心里还有些羞涩感的,现在反而变得自然了起来。
  “你在旁边看着啊,别让人靠近了。”
  秦萱冰拉了庄睿一把,向悍马车后面的草丛里走去。
  “嗯。你放下心来吧,我会看着你的。”
  庄睿脑子里不知道在想什么,蹦出来这么一句话。
  “不是让你看我,是让你注意旁边有没有狼和人。”
  秦萱冰即使再大方,听到庄睿的话后,也不由得俏脸绯红,气的顿了下脚,走进了半腰高的草丛里。
  “看哥们这张臭嘴……”庄睿也意识到自己失言了,用右手轻轻的在脸上打了一下,连忙追了上去。
  “萱冰,你先别进去,我转一圈看下。”
  庄睿拉住了秦萱冰的手,看到上面淤青的指印,知道是自己昨天的杰作,脸上顿时有些发热。
  没等秦萱冰回话,庄睿就松开了手,把这片草从趟了一遍,又用脚将一处一米左右见方的草给踩实在了,这才招呼秦萱冰过去。
  “咱是君子,咱不是小人,嗯,不能干偷窥那种事情,不过看一眼似乎也没什么吧。”
  庄睿站在距离秦萱冰三四米远的地方,耳中传来细细流水的声音,心里在进行着激烈的斗争,等到偷窥的欲望占了上风的时候,却发现秦萱冰已经站起了身体,心里那个悔啊,恨不得用眼中灵气在秦萱冰身上游走一圈,找补回来。
  秦萱冰此时也是心中犹如小鹿乱撞,心跳不已,满脸通红的从庄睿身边跑过,回到了悍马车上。
  “木头,走了,你站那里放羊啊。”
  刘川的声音从悍马车上传了出来,却是周瑞已经将越野车发动起来了,也辨清了道路,正准备离开这里呢。
  两辆车一前一后的向草原深处驶去,由于庄睿受伤,柏梦安自然又回到了越野车上,而悍马车是由刘川和雷蕾交换驾驶,其实要说起来,包括秦萱冰和柏梦瑶在内,谁的驾驶技术都要好过庄睿的。
  “嗷……呜,汪、呕……”
  汽车开出大概有五十多公里的时候,突然,在车前方几百米处,响起一声凄惨的狼嚎声,似乎里面还夹杂着狗的低吼声,正坐在车里吃八宝粥的庄睿,顿时紧张起来,拿起手边的枪,矮着身子走到了副驾驶的位置上。
  七十五
  “周大哥,前面怎么回事?”
  庄睿拿起对讲机询问道,不过这句话是多问了,因为他已经看到了前面的情形。
  这是一场狼獒之战,七八条草原狼在前面的空地上,正围着一只藏獒在撕咬着,狼声狗吠不觉于耳,毛发鲜血四溅。
  前面周瑞驾驶的越野车,在距离狼獒战场还有十几米的地方,就停了下来。刘川将悍马车开上前去,和沙漠王子并头停在了一起。
  看到突如其来的两辆车,正在战斗中的藏獒和草原狼居然都没有理会,刘川把车窗放了下来,举起了手里的那把雷鸣登。
  “刘川,住手!”
  周瑞也放下了越野车的车窗,对着刘川摇了摇手,示意他不要开枪,而这时草原狼和藏獒都看向了刘川,喉咙里发出“呜呜”的低吼音,眼中满是凶光。
  “妈的,我这是帮你,还瞪我。”
  刘川看着场地中的那只藏獒,把枪收了起来,悻悻的骂道,不过眼里,却看着那只藏獒,透露出了喜爱的神色。
  除了在电视和图片上,庄睿这还是第一次亲眼见到藏獒,心中不由得有些震撼,眼前的这只藏獒根本就不像是只狗,而像是条狮子一般,虽然面对着十余条饿狼,依然是威风凛凛,体型矫捷。
  之所以说它像是只狮子,是因为这只藏獒头颅宽大,头顶部呈拱形。头顶后部和脖子周围的鬃毛根根直立,毛长度大约有20公分左右,呈金黄色,身高足有一米,身长在一米二左右,体型巨大,看上去就象雄师一样威武,围着它的几只草原狼没有一只敢于上前正面撕咬,只是围住了那只藏獒,用骚扰战术不停的袭击着。
  俗话说:犬高四尺为獒!庄睿直到亲眼看到藏獒,才知道这句话的意思,自己以前和刘川养的那些所谓的狼狗,与面前的这只藏獒,根本就没办法相比,那差的不是一星半点儿,庄睿现在也明白了,宋军为什么会出这么高的价钱求购一只纯种藏獒了,有这样的大家伙看家护院,恐怕没有哪个蟊贼还敢去偷东西了。
  “周哥,你看这只藏獒,是不是纯种的铁包金啊?”
  刘川一脸惊喜的表情。不住的打量着场地里的那只藏獒,向旁边车里的周瑞问道。
  “你说的铁包金我不懂,不过这只藏獒应该是只纯种藏獒,而且还是一只獒王,你看到它脖子上的那个红色项圈没有,那是獒王的标志,估计这附近就有牧民了,等会它们争斗完了,咱们跟着这藏獒走,就行了。”
  周瑞也是双眼放光,看着那只藏獒,毫不掩饰自己的喜爱之色,只是并没有要上去帮把手的意思,而是漠然的看着这场狼獒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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