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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特尔的样子十分郁闷,回身去收拾帐篷的时候,嘴里还在念叨着:“没道理几只野狼去马群送死啊?”
收拾好帐篷后,众人将马儿牵着,步行往靠近马群的地方走去,而狼嚎的声音也变得愈发清晰了,似乎就在前方。
“停,我知道怎么回身了……”
走了大概半个多小时,前面的巴特尔突然举起攥成拳头的右手,示意后面的人停止前进。
帖木儿对这里的地形也非常熟悉,四下打量了一眼脸上露出了然的神色,开口说道:“巴特尔大哥,这里是野狼峪吧?看来马群占据了野狼的老窝,所以这才起了冲突的……”
巴特尔拿起望远镜观察了一会,点了点头说道:“没错,不过野马群并没有占据野狼的老窝,而是堵在了野狼进出野狼峪的路上……”
“还真是,这群马什么地方不好选,偏偏选在这里啊?”
庄睿接过巴特尔手中的望远镜,借着月光看向正前方,不由笑了起来。
在他前方四百米多有的地方,可以清晰的看到许多马儿或卧或立的影子,而在这些马儿的后面,则是有一个山谷,高约三四十米的样子,这种地形在草原上倒是非常少见的。
至于那几只发出凄厉叫声的草原狼,庄睿却是没有发现它们的身影,不过从野马群外围一些马儿身体向外的方向来看,应该隐身于马群正前方茂密的草丛之中。
“奇怪了,这些狼没必要和野马群死磕啊,等它们走了再进去不就完事了吗?”
听着野狼的嚎叫声愈发凄惨,庄睿心中有点纳闷,正如巴特尔所说,野狼的数量绝对不会超过五只,确实没有必要冲击这支野马群的。
要知道,野马可不是家养的牛羊,对于野狼的袭击全无还手之力,恰恰相反,野马的攻击力恐怕不弱于狼群,它们的四蹄要是踢在狼身上,绝对会使其失去战斗力的。
更何况这百多匹野马要是一起冲起来来的,别说是三五只狼,就是再多上几倍,那也只有被踏成肉泥的份。
“估计是野狼峪里面有小狼崽,这几只狼才着急了……”
草原经验极其丰富的巴特尔在观察了一会之后,开口回答了庄睿的问题,也只有这个答案比较合理,否则以草原狼这种狡诈生物的特性,绝对不会去招惹比自己强大的敌人的。
“那咱们怎么办?在这等着?”
现在才凌晨二点多钟,虽说在大草原上看星星是一件让很多情侣们很憧憬的事情,不过身处在这里就知道,这里并非是一个能让人心情愉快的地方。
别的不说,就是那些习惯于在半夜肆虐的蚊虫,就让庄睿有点受不了,即使身上穿的是长袖长裤,但是架不住脖子脸上没遮拦的东西啊,这才一会的功夫,他就给了自个儿好几耳光了。
“再等一会,如果谷里真有小狼崽的话,这些野狼会忍不住的,到时候一冲击,只要马群乱了,咱们的机会就来了……”
巴特尔对于耳边“嗡嗡”直叫的蚊虫压根就不在意,眼睛直盯着前方和野狼对峙的野马群,这种情形即使是他这样的草原人,也难得一见的。
庄睿听到巴特尔的话后,也只能闭上了嘴巴,连乌云琪琪格那小丫头都没说什么,自己一老爷们有什么好抱怨的。
“狼群忍不住了……”突然,巴特尔的脸色变得兴奋了起来。
果然,就在巴特尔话声刚落的时候,从狼群种传出一声嚎叫,一只低矮的身影从草丛里窜了出来,往野马群奔去。
庄睿的望远镜立马对准了这只野狼,一看之下,不禁有些失望。
这只野狼的个头实在是不怎么样,甚至都没有农村一些土狗的块头大,浑身长满了灰色的毛发,只有那发着莹莹绿光的两只眼睛,才能让人感受一丝凉意。
野狼从草丛里窜出,顿时让野马群有些骚动起来,在最外围的几匹野马,不安的用前蹄刨着面前的草地,毕竟这食草和食肉动物,本身有着质的区别,那种惧怕也是与生俱来的。
“恢律律……”
突然,一声响彻天地的马嘶声,从野马群中传了出来,声音之大,仿佛平底起雷,炸响了整个大草原。
那声音之响亮,听的远在几百米外的庄睿等人都有点震惊,这是马儿能发出来的吗?就连庄睿身边的几匹马儿,都露出不安的神色。
“这就是那匹头马,看来我还是小瞧了它,它比赤血的品种还要好不少……”
巴特尔的脸上露出凝重的神色,要说原本还有六七成把握捕获这匹头马的话,现在听到这声嘶鸣,他心里的期望值立马下降到了三成。
因为巴特尔发现,就在那匹头马仰天长嘶的时候,自己赤血眼中,也露出了惶恐不安的表情,这是弱者在见到强者的时候,才会有的表现。
“我看到它了,天啊,好漂亮的马……”
庄睿在嘶鸣声响起的第一时间,就用望远镜寻找起声音的主人来了,而发现这匹头马并不困难,因为在它身边周围五六米的地方,再无一匹马儿敢于靠近。
这是一匹浑身鲜红如枣的野马,身上的毛发极短,只有在脖颈处,才有一些蓬松的毛发,两眼黑如胶漆,一动不动的站在那里,凝视着远处跑来的野狼。
这只头马的身高,比其周围的野马要高出很多,庄睿目测着足足有一米八至两米左右,站在那里沐浴在月光之下,宛若天马一般,威风凛凛。
“这……恐怕就是混交的荷兰马,也不如这只马儿神骏吧?”
庄睿曾经在香港看过赛马,那里所用的马匹,都是来自荷兰或者英国等地的混血马,这种马的特点就是身材高大,体型俊美,但是和眼前的这匹相比,那简直就像是土狗一样不起眼了。
就在庄睿观察着这匹头马的时候,野狼也接近了马群,在最先奔出的那只野狼身后,还跟着两只狼,一前一后呈三角形向头马跑去。
看来草原狼们也会使用战术,知道擒贼先擒王的道理,只要这头马一败,整个野马群就会不战而溃的。
两者本来相距就不过几十米的距离,短短十多秒钟的时候,那只最先奔出的野狼就来到了头马的近前,嘴里发出一声带有威慑性的低吼后,身体跃起,向那匹头马扑去。
看到这番情景,头马周围的野马,都有些骚乱,不过那匹头马却是非常镇定,在野狼扑起的时候,前提突然抬了起来。
似乎知道马儿前蹄的厉害,野狼在半空中一个灵巧的转身变向,身体却是来到了头马的屁股处,伸出利爪向头马屁股抓去。
野狼猎食的时候,对于那些体积远远大于它们的动物,往往是从腹下或者屁股开刀,将猎物的皮肤划破后,抓出其肠子使之流血而死。
这只野狼显然就是打在这种主意,而且它的战术也很成功,眼看利爪已经抓到了头马的股臀上。
一千一百三十五
眼看着野狼的爪子就要抓住红马屁股的时候,那匹红马的整个身型,突然以极不符合他体型的灵巧,横着挪移了出去,像极了花式马术中的舞步,让野狼的利爪落了空。
不过事情还没完,就在野狼身体向下坠落的时候,红马的两只后蹄,突然闪电般的弹起,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踢到了野狼的腰部。
虽然一个食草一个食肉,但是两者之间的力气恰好是要反过来看的,在马蹄接触到野狼的腰部之后,那只野狼只来得及发出一声惨厉的“呜咽”声,整个身体居然被腾空踢出了十几米开外。
这只野狼虽然个头不大,但也有三五十斤的样子,被红马一脚踢出了这么远,可见红马含愤之下,力气是如何之大了。
落在地上翻滚了几圈之后,那只野狼甚至连“呜咽”声都发不出来了,显然被这一脚踢得骨筋俱断、一命呜呼了。
俗话说铜头铁尾豆腐腰,说的就是狼这种生物,狼头是极为坚固的,一帮子打在上面,野狼一般都不会受到什么伤害,而它们的尾巴也是进攻的利器,往往在猎物不注意的时候,突然用尾巴给其致命一击。
但是狼的弱点却是在腰部,别说红马这千斤一脚踹上去了,就是一个七八岁的孩子拿着棍子打在上面,估计都能使其重伤倒地。
是以红马一脚之下,最先扑出的野狼顿时一命呜呼,两者之间动作的之快,看的一直用望远镜观察着的庄睿,差点都没反应过来,怎么眨眼功夫就胜负分出了呢?
“这……到底是谁是猎物,谁是猎手啊?”
看到这般情形,庄睿真是被震惊了,在自然界以弱凌强的事情并不少见,就像是兔子可以用后腿蹬死老鹰,但这些事情发生的几率是非常小的,几乎可以略过不计。
现在鲜活的一幕就出现在眼前,红马一脚之威,竟然直接踢死了这个大草原食物链最顶端的猎手,这差点就颠覆了庄睿对于马儿的认知。
庄睿以前对马儿的印象是任劳任怨,温顺安静,但是从来没有想到过,马儿居然还有如此暴虐的一面。
“在大草原上,是没有野狼敢于招惹马群的,兔子急了都会咬人,这马要是急了,不光是踢人,咬人也是会的……”
一旁的巴特尔此刻也是两眼放光的看着那匹红马,毫不掩饰目光中的喜爱之情,一般野马群在遇到数量比较少的狼群时,往往是万马奔腾,直接将其驱散掉,跑不过马群的自然就被踩死了。
但是现在这匹红马,居然和野狼玩单挑,并且还轻而易举的赢了,巴特尔在草原上生活了二三十年,还是第一次见到这样事情。
就在庄睿等人惊叹于红马的神骏时,后面的两匹草原狼,丝毫没有受到同伴身死的影响,分作两边奔到红马的身边,而且在一百多米外的草丛里,最后一只野狼也跑了出来。
巴特尔没拿望远镜,直到剩下的那两匹野狼窜至红马身边时,才被他给发现了,不由惊呼了一声:“不好,估计这马要吃亏……”
“不会吧?巴特尔大哥,以这红马的身高敏捷,一脚一个都踢死了……”
庄睿不以为然的摇了摇头,刚才那只狼连一个回合都没招架住,现在只多了一只狼,想必红马也不会放在心上的。
“你以为草原狼真的这么没用啊?”
巴特尔看了庄睿一眼,说道:“不行,咱们快点过去,要是红马受伤的话,对于咱们也是个机会……”
俗话说三狼伏虎五狼服熊,这句话的意思是,有三只狼在一起,就敢和老虎较劲,并且极有可能赢下来,而五只狼在一起的时候,就连力大无穷的熊瞎子也要退避三舍。
虽然这话有点夸张,但是说明了一个问题,草原狼一加一所产生的战斗力,并非是二那么简单的。
野狼群之所以能纵横草原数千年,主要还是它们在觅食猎物的时候,有一套非常完整的狩猎方式,就像人类在打仗的时候行军布阵一样进退有据。
就在巴特尔话声刚落的时候,两只野狼已经分作两边向红马扑了过去,一只在前面吸引红马的注意力,另外一只则是绕到红马屁股后面下起了黑爪。
果然,正如巴特尔所料的那样,红马顾前顾不了后,每每当它想扬起后蹄击溃后面那只野狼的时候,前面的却蓄势欲扑,搞的红马只能不断的躲闪,一时狼狈不堪。
两只野狼不断的侵扰,让红马连嘶鸣招呼同伴的机会都没有了,而周围的那些野马,则是出于草食动物对肉食动物的天然惧怕,没有一匹马儿敢于上前,反而向后退出了不少。
估计这红马要是有人的思维早就骂开了,不是骂那些同伴不帮手,而是责骂自个儿大意了,如果早先招呼这百多个手下一起冲过去的话,别说三只野狼,就是十只也都给踩死了,哪儿会落的如此窘境呀?
还好刚才红马的一蹄之威,使得两只野狼也不敢逼迫过甚,否则红马拼着受伤,也能踢死一只野狼,而这两只野狼的目的很明确,就是在等后面那个同伴的到来。
巴特尔接下赤血身上的包裹,从里面拿出了一捆绳子,背负在了肩膀上,看向庄睿等人,说道:“你们都留在这里,我自己过去,你们千万别留头,否则惊了马群,估计要四散跑了……”
其实马的视力,并不是非常好的,它们平时主要靠听力和嗅觉,所以在这天色阴暗的夜里,如果马群炸了,那会很难收拢的。
“巴特尔大哥,我跟您一起去吧……”
庄睿看着那匹险象环生的红马,心头很是担忧,要是这么神骏的一匹马丧身狼吻之下,那未免太过可惜了。
不过他的灵气能救人但却不能杀生,隔着这么远,庄睿也只有干着急的份,却是无法帮上红马,毕竟红马此刻也没有受伤。
“跟我一起去?”
巴特尔看了眼庄睿,说道:“你要是能和我一样骑着马到野马群里,你就跟着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