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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当(黄金瞳)-第89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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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千二百四十九
  金刚明显和一般的大猩猩有很大的不同,它的防御力极其强悍,长长毛发下那古铜色的皮肤就像是钢铁一般坚硬,连狒狒锋利的爪子和牙齿,对金刚都是无可奈何。
  狒狒群拿金刚没办法,但是金刚面对这些“小不点”们,可是一巴掌一个,像是拍苍蝇一样,基本上是沾着就死碰着就亡的。
  “嗷……嗷唔!”
  金刚身体的血性,完全被这群狒狒给激发开来,杀到狂处它根本就不在躲闪狒狒的撕咬,而是用两臂随手抓起扑在身上的狒狒……两手一撕。
  金刚这个异种的臂力何止千斤?这一撕之下,直接将那只狒狒撕成两片,漫天血雨将金刚的毛发都染红了,在这方圆不过十多米的地上,满是粘稠的血水。
  还好金刚这几年吃惯了熟食,否则它大嚼狒狒肉的情形,一定会让庄睿忍不住吐出来的。要知道,狒狒虽然是猴科的一种,但总归也算是人类的近亲啊。
  仿佛像撕碎纸那样,接连撕开七八只狒狒后,敢于和狮子战斗的狒狒,也胆怯了。
  这些被人称之为“勇敢的小战士”的狒狒,终于退却了,在金刚这样的森林霸主面前,勇气只代表着死亡。
  这场战斗不过只进行了短短的七八分钟,但是一个原本有一百多只狒狒的种群,现在只剩下了五六十只躲在了高高的树上,口中发出尖锐的吼叫声,但却再也不敢扑下来了。
  而地面上则到处都是狒狒的死尸,即使一些还没有断气的,也残喘苟活,受了伤的狒狒,注定是要被丛林法则所淘汰的。
  “嗷……嗷嗷!”
  见到这些狒狒躲到了树上,杀的兴起的金刚却是不肯罢休,竟然用两臂抱住一棵手臂粗细的树木,直接将其给拔了起来。
  那棵树上的两只狒狒哪里想到金刚会如此悍勇?大意之下也摔了下来,没等它们逃到树上,就被金刚一脚一个给踩死了。
  “吱吱,吱吱……”
  一只强壮的公狒狒见到族群的数量越来越少,终于发出了撤退的命令,一时间,那些早已被金刚杀破了胆的狒狒们,纷纷抓着树枝跳跃到了森林深处。
  见到金刚还要追上去,庄睿连忙喊道:“金刚,回来……”文﹊
  “嗷!”心﹊﹊阁
  听到庄睿的话后,金刚回头冲着庄睿吼了一嗓子,那双原本看上去清澈无比的眼睛,此时却是有些发红。
  “庄哥,小心点,这家伙的野性被激发出来了……”
  彭飞见势不妙,连忙抄起枪挡在了庄睿面前,不管金刚多么的通人性,总归还是野兽,如果真的发狂,那绝对是六亲不认的。
  “行了,金刚和我摔跤,哪次能摔赢我啊?”
  庄睿不以为意的推开了彭飞,向金刚伸出了手,同时眼中分出一丝灵气,注入到了金刚的体内。
  “呜……嗷唔……”
  在庄睿灵气的安抚下,狂躁的金刚慢慢安静了下来,眼中的血丝也逐渐消失掉了,又恢复了往时的清澈。
  不过动物和人的思维还是不一样的,这满地让庄睿闻着都想吐的鲜血和死尸,在金刚看来,却是它的战利品。
  在围着这片地方转悠了一圈之后,金刚居然提着两只比较完整的狒狒尸体,来到了庄睿的面前。
  “呕,呕……”
  一直强忍着心中恶心的庄睿,这会却是再也忍不住了,直接弯腰吐了起来,他知道,金刚是想让他烧烤狒狒肉。
  虽然庄睿也是个吃货,很喜欢吃一些稀奇古怪的东西,但是面对同是灵长类的狒狒尸体,他却是无论如何都不会碰一下的。
  别说庄睿了,就连彭飞这老鼠蝎子蜈蚣蟑螂都敢吃的家伙,也是感觉到胃里一阵泛酸,要不是他的克制力比庄睿强些,这会估计也是学着庄睿蹲那去吐了。
  “给我口水喝……”
  吐了半晌之后,庄睿扶着一棵大树直起腰来,刚刚喝了一口彭飞递过去的水,鼻子里又闻到那股子血腥味,差点又吐了出来。
  “庄哥,还是先离开这里吧,这地方血腥气太大,恐怕马上就会有一些肉食动物赶来了……”
  彭飞原本是想说有危险的,但是看着站在庄睿身边的金刚,这话实在是说不下去了,在这片丛林里,金刚绝对处在食物链的顶端,任何猛兽在它面前都是渣。
  “走,走,快点走,呕!”
  听到彭飞的话后,庄睿也不知道哪里来的力气,一把拎起刚刚丢掉沾满了血迹的背包,拉着金刚就往丛林深处跑去。
  彭飞则是紧紧的跟在了庄睿和金刚的后面,他也不想在这地方多呆上一秒钟,这修罗殿一般的场景,那不是一般人能承受的起的。
  足足跑出了四五里路,庄睿才停下了脚步,扔下背包靠在一棵树上喘起了粗气,他倒不是累的,而是还在恶心着刚才的情景。
  “金刚,以后不准再这样大开杀戒了,把它们赶走就好了,这是野兽的行……”庄睿说到这里,脸上不禁露出了苦笑,连连摇头不已。
  金刚……本来就是野兽嘛,看来自己和它们相处的久了,真的是把这些伙伴们当成人类看待了,殊不知在它们的骨髓血脉之中,还是有野性存在的。
  等到后面的彭飞跟上来后,庄睿出言问道:“彭飞,金刚的行为,不会导致这个狒狒族群灭亡吧?”
  刚才的那种惨状,让庄睿的确对那些狒狒起了恻隐之心,虽然说物竞天择,但是金刚已经超出了大自然制订的规则范围,庄睿的灵气让它不管是智慧还是力气,都远超自己的这些同类。
  如果让食肉野兽们来一次大比武的话,金刚绝对是当之无愧的冠军,以它的巨力,就连那些长达七八多米的史前巨鳄,金刚也能掰开嘴将其撕成两半的。
  听到庄睿的话后,彭飞摇了摇头,说道:“没事,庄哥,那些狒狒肯定会加入到别的群体里的,至于那些尸体,恐怕等不到天黑就没有了……”
  彭飞的话,让庄睿第一次有了真正的感受,自己此刻可是身处危机四伏的原始森林中,如果没有金刚的存在,恐怕那些狒狒攻击的目标就会变成自己和彭飞了。
  “走吧,估计咱们失踪这大半天的时间,外面的人要急疯了……”
  庄睿看了一下手表,站起身来,说道:“早点找到大猩猩的聚集地,早点离开这见鬼的地方,妈的,非洲这地方真不是人来的……”
  经过这次事件后,庄睿对非洲这地方真的是全无好感了,等到这次从森林里出去后,庄睿决定第一时间就离开,反正矿区里也没有什么需要自己处理的事情。
  ……
  就在庄睿和彭飞离开金刚打开杀戒的地方过了两个多小时后,那里迎来了一群十多人的队伍。
  “停,不对劲……”
  在距离杀戮现场还有五六十米处,走在前面大概二三十米的一个人,突然停住了脚步,右手高高握拳抬起。
  跟在那人后面的队伍,在见到这个手势后,顿时分散隐蔽了起来,有的人直接趴倒在地,有的则是隐藏到了大树的背后。
  所有人都把手放到了枪膛上,十分缓慢的把子弹推上了膛,而后又轻轻的放了回去,这些训练有素的人是把拉膛声惊动了敌人。
  “伊斯雷尔,怎么回事?为什么停下来?”
  这支队伍正是临时由恐怖分子改编成的探险队,而走在最前面的伊斯雷尔,则是马克拉姆手下最好的侦察兵,他的直觉在战场上,不止一次挽救过这些人的性命。
  “拉姆,我闻到了血的味道,很浓的血腥味,前面……一定发生了什么事情……”
  伊斯雷尔在说话的时候,使劲的耸了下鼻子,那股刺鼻的味道,和他在割断敌人脖子里喷出来的液体完全一样,鲜血……一定是鲜血的味道!
  “泰特,加尼特,你们两个和伊斯雷尔去前面看下,小心一点……”
  马克拉姆虽然在处理别的事情时,脑袋瓜相对简单一些,但是在作战上,却是有着独到的天赋。
  在从耳麦里听到伊斯雷尔的话后,抬起了右手,小指和拇指张开,他身后的两个人马上猫着腰站起身来,从两个方向行进到了前面伊斯雷尔的身边。
  “哦,天哪!”
  “上帝,我眼花了吗?”
  “妈的,这……这是森林里的哥斯拉吗?”
  过了大概四五分钟后,所有的“探险队”成员们,都从耳机里听到了前方几个人的声音,在这几句话中,隐含着震惊和隐隐的恐惧。
  “伊斯雷尔,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马克拉姆在对讲机中追问道,冷静是一个优秀侦察兵必备的素质,而能让伊斯雷尔感到惊愕的事情,想必没那么简单。
  “拉姆,我说不清楚,好像是一个狒狒群被屠杀了,你来看就知道了……”
  在伊斯雷尔几人的面前,全是已经微微变深了颜色的鲜血,满地的狒狒尸体,不远处还有三只长满黄白线条的丛林豹,正对伊斯雷尔低吼着,好像在抗议他打扰了它们的晚餐。
  一千二百五十
  方圆十多米大小的地方,到处都是长着黄色毛发的残肢断臂,一个个张大着嘴巴露出牙齿的狒狒眼神无光,早已没了呼吸。
  地上的枯枝烂叶还有泥土被血迹混合在一起,踩上去感觉粘稠无比,浓郁的血腥味直冲鼻端,这修罗杀场一般的景象,即使是双手沾满鲜血的伊斯雷尔等人,胃中也是感觉一阵难受,一股股酸水直往喉咙处冒。
  “呕……呕……”
  在大卫等人从后面赶来后,却是忍不住吐了出来,而这呕吐也是会传染的,本来强自压制心中恶心的几人,也都扶着棵大树抠起了嗓子眼。
  “这……这是怎么回事?难道……这丛林里有怪兽?”
  过了好半晌之后,大卫等人才直起了身体,面色苍白的站了起来,一个个惊魂不定的看着四周幽暗的森林,眼中充满了恐惧。
  任是谁见到这种场景,恐怕也无法保持镇定吧?
  如果是用枪械击毙的这些狒狒,他们或许不会害怕,但是在现场没有发现任何枪击的痕迹,也就是说,这一地的死尸,都是被某个不知来头的“生物”,亲手杀死的。
  “喵……呜呜……”
  就在大卫等人疑神疑鬼的时候,不远处的那三只丛林豹却是不耐烦了,用低吼声在警告着这一群人,地上的死尸,是他们的猎物。
  “哒……哒哒,哒哒哒!”
  本身精神就极度紧张的“冒险队”员,在听到丛林豹的低吼声,顿时一梭子子弹射了出去,而且还不是一个人扣动了扳机,最少有四五个悍匪将枪口对准了丛林豹。
  可怜这三只不过是想来觅食的豹子,却遭受了灭顶灭顶之灾,它们的速度再快也跑不过子弹啊,一阵枪声过后,地上又多了三头豹子的尸体。
  “住手,你们他妈的想干什么?想把那怪兽给引来吗?”
  枪声还没完全停止,马克拉姆一脚将身边开枪的人踹到了血水里,对于这种未知的恐怖生物,即使强如马克拉姆,心中也是不自禁的生出一股寒意。
  “快,察看下地面的痕迹,马上离开这里……”
  马克拉姆顾不得满地的污渍,穿着山林靴亲自踏在了血水里观察了起来,不过这一细看,马克拉姆的脸色却是变得轻松了许多。
  大卫虽然是心狠手辣,但杀的人却是和马克拉姆没法比,对这种场面的适应力就差了很多,此时站在10多米外,大声问道:“拉姆,怎么样?到底是什么怪物啊?”
  “从地面遗留的脚印来看,应……应该是大猩猩,不过上帝,这个星球上怎么会有这么大的猩猩呢?难道真的有金刚存在?”
  虽然金刚杀戮的现场已经被后来的动物给破坏掉了,但是它那巨大的脚印却是清晰的显露了出来,那足足有成人脚掌四五倍大的足印,让马克拉姆看的有些发呆。
  “大卫,这里有一撮猩猩毛,是红色的……”
  “这个狒狒爪子里也有猩猩毛,没错了,就是大猩猩……”
  另外几个察看现场的悍匪们,也纷纷找出了金刚遗留下来的痕迹,通过这红色的细长毛发,很容易就能辨认出生物的种类。
  “原来是大猩猩啊,我以为是什么怪物呢……”
  “就是,大猩猩杀这些小狒狒,当然不费什么力气了……”
  “咱们要是能把这大猩猩抓来,倒是不错的一个战利品啊,这头猩猩要有多大呀?”
  不管是什么人,一向都是只对未知的事物感觉到恐惧,在搞明白这凶案的制造者之后,这群悍匪们面色轻松了起来。
  大猩猩即使再强悍,那也是属于生物范畴内的,总不至于刀枪不入吧?以他们的火力,可以轻松的将其猎杀掉。
  “小心点,不要大意了,这只大猩猩可以轻易的把你们其中的任何一人撕成碎片的,那些狒狒就是最好的例子……”
  马克拉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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