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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道疯子-第8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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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疯子,你也有怕的一天。”李骏嘿嘿一笑,丝毫不在意对方的说辞,随即便打开了手枪保险,“没错,论力量我的确不如你,你他妈发起疯来就像一条红了眼的公牛,且手段残忍,丝毫不讲江湖规矩,不按常规出牌,我想那些死在你手中的人都很冤吧,不过还好,我事先早有准备。”
  “听陆荣说,你疯子的身法快得过子弹的速度,但我刚才丝毫也没有感觉出来,不管你是真装还是假作,这都不重要,现在我正好可以试试。”
  “你听好,刚才你偷袭我一脚,现在我还你一枪,我只发射一颗子弹,如果你真能躲过,那么我就放你一马,相反,你如果躲不过,我会再补你三枪。”
  罗孟保持沉默,他知道现在说什么都没有用了,没有了特殊能力,想要躲开子弹是不可能有的,不过,在死之前,他还有个疑问。
  “慢。”罗孟抬手看着对方,“刚才你说,我打赢了,你会说出你的身份,那么在你开枪之前,我想你不介意告诉我你是谁吧!”
  “当然。”李骏说道:“疯子,你记住,我,少林第一百四十八代俗家弟子李骏,九中领队曹冠的贴身保镖,不过,我今天的到来并不是代表九中,而是想与你来一场真正的决斗,但没想到的是,你,让我很失望。”
  说完,李骏的食指伸到了扳机上。
  砰!
  枪声一响,一颗子弹直直的对着罗孟胸口射来。
  …****打斗场面很难写,今天只有一章。大头写的是大长章,所以看起来过瘾,明天继续高潮。兄弟们有票多顶顶啊!
  第101章 我这是在哪?(第二卷终章)
  砰!
  枪声一响,一颗子弹从右前方破空而来,罗孟瞳孔一缩,顿感不妙,刚自反应过来,但根本来不及躲闪,子弹直接打进了他右胸部位。咝!仿佛尖针钻皮一样,一股巨烈的疼痛瞬间传到脑部神经,罗孟只觉得呼吸一窒,身子不由自主的一晃,抬眼一看,他发现——
  呼呼!
  没有任何犹豫,罗孟强忍住子弹带来的痛苦,直接扑身滚开,接着爬起来就跑,展开游龙步,右左横冲的在杉木树中穿梭。
  砰!砰!砰!砰!砰!砰!
  与此同时,枪声接连响起,一颗颗子弹破空而来,要么打在树上,要么与罗孟身子切身而过,罗孟甚至都听到了子弹射来与空气摩擦产生的尖锐声。
  “怎么回事!”听到枪声,李骏一怔,“我没开枪啊!”
  李骏没开枪,可是枪声接二连三的响了,他亲眼看到罗孟右胸部位中枪,鲜血流血,接后便飞快的扑身逃跑。这一切发生在一瞬间,李骏还处在发蒙中,他想不明白,刚才自己的手指才放到扳机上,正与罗孟那凌厉的眼神相对,正要扣动扳机,没想到这时枪声却响了。
  子弹一颗颗射来,罗孟在快速游窜,李骏回过神,本能的躲到树后,探头一看,这才明白过来。只见树林快速冲进来一黑色大衣单手独臂的男子,此人正是陆荣,他正在飞跑的追赶着受伤的罗孟。
  “这个杂种,竟然敢跟踪我。”李骏不用想知道陆荣是尾随自己而来,顿时怒火不能抑制,想到刚才自己在罗孟面前说过的话,顿时起了杀人灭口之心,看到陆荣不断追赶的开着枪,看到罗孟后背再次中枪,李骏没有多想,持枪便冲了上去。
  就在这时。
  砰!
  噗!
  一颗子弹迎面射来,李骏大惊,翻身闪躲,可还是被突然射来的子弹打在了左臂上,陆荣对他开枪了。李骏何尝受过这样的窝囊气,愤怒的他顾不得伤口,滚身开跑的举枪发射起来。
  林子也就这么大,树木虽多,可却种得很稀疏,人影是清晰而见的,刚才如果不是罗孟和李骏太专注,早就发现隐藏的陆荣了,然而现在两人都被对方打了黑枪。
  罗孟身中二枪,一枪打在右胸,一枪打在了后背右肩上,虽然不是心脏致命部位,但右胸乃肺部所在……鲜血如泉注般涌出,这让他呼吸很是沉重,行动也随之受制,跑了没多远,伤口牵动,血液循环更快,肺部功能受损,大脑缺氧,眼前时而闪烁着星星,同时冷汗从额角溢出,一个跄踉摔倒在地。不过坚强的意志力让他很快的坐爬起来,靠在了一颗略微大点的杉树后面。
  跑不动了?
  胸口隐隐传来一阵阵巨痛,低头扒开衣服,只见右胸正在涓涓流着鲜血,后方枪声响过不停,李骏与陆荣对上了。罗孟偏头一看,发现李骏正快速朝自己的方向冲来。
  罗孟没有多想,生死是一难,中过一次弹的他已经有了一定经验。子弹在体内那才是最致命的。咝!罗孟直接扯开了被鲜血染红的宽领衬衣,完全敞开胸口,使自己的视线更为广阔,低头咬牙,左手食指对着子弹口狠狠的挖了进去……
  旁边不远处,正躲在一颗树后开枪阻止陆荣前冲的李骏不经意间抬眼扫来,恰好看到了罗孟徒手对着胸口挖子弹的一幕,惊得他眼睛都圆了。
  “好家伙——”
  子弹孔很小,罗孟一般是不带刀具放身上的,他只能凭肉手生生的把伤口扳开,而后食指跟拇指成捏状夹住那深陷肌肉里的子弹头,拔,出来了,血液汩汩的冒着,罗孟的额头上有着黄豆般的汗珠,依法炮制,像上次一样,他再次拿出了防风打火机——
  蓝色火苗扑扑作响,罗孟咬紧牙关强忍着那火烧伤口的巨烈疼痛……
  “疯子,真他妈是个疯子。”李骏的感光受到了强烈的冲刺,这是他长这么大以来见到最为残酷的自我剥削方式,罗孟的举止颠覆了他以往的认知,使他的头皮高低跳动着。
  砰!砰!
  子弹打在树皮上,李骏一惊,对着露出头来的陆荣回击一枪过去。陆荣如受惊的老鼠,赶紧缩回头去,身子侧躲在树后头,子弹划空而过,没打到他。
  之前开了这么多枪,陆荣的枪里只剩下二颗子弹了。但他还是不愿甘心离去,他今天想一枪把中弹受制的罗孟解决掉,但没想到李骏却是帮着对方。
  “李骏,你他妈混蛋,你竟敢背叛九中,你违抗了冠哥的命令,今天就是我不杀你,回头你也一样要死。”陆荣那愤怒的声音在林中响起。
  李骏听了神情一滞,随即拿出口香糖丢在嘴里,此刻的他,脸色也有些苍白,手臂中枪,也在不断流血。不远处的罗孟朝他看来,他也是默契的朝对方看去,两人脸上都露出了一丝不太明了的笑容。这个镜头,颇有一种惺惺相惜的感觉。
  没错,李骏救了罗孟。但罗孟对他并没有过多的感激,不是罗孟不懂得知恩图报,而是……换作李骏被打黑枪,罗孟也会出手帮他一把的。不为别的,就为高手寂寞。
  高手应该正大光明的死在战场,而不是被打黑枪。
  “这个杂种,绝不能让他活着离开,不然……”陆荣的叫喊提醒了李骏。打开夹盒一看,发现枪里还有四颗子弹,回眸一想,他也估算出对方枪里的子弹数量来。
  “拼了。”
  牙一咬,李骏挺身站了起来,冷冽的目光和枪口死死盯着一个方向,展开身法,快速的冲了上去。
  砰!
  砰!砰!砰!
  李骏边跑边开枪,而同时陆荣也是开枪反击。连续四道枪声响起,陆荣看着冒出的枪杆整个人一蒙,没子弹了,恰好这时李骏也缓缓的来到了他身边。
  砰!砰!
  连续二枪,没有犹豫的,李骏把枪里剩下的二颗子弹打到了陆荣的两条膝盖上。
  “啊……杂种,杂种……”陆荣摔倒地上看着自己的腿满是凄厉叫骂着,他恨啊!疯子废了他一条手臂,可现在,李骏把他的双腿也给废掉了。就是不死,活着也是废人一个,没有任何意义了。
  “李骏,我要杀了你,做鬼我也不会放过你的。”
  啪!
  李骏回应他的是愤怒的一巴掌,打得他一口断牙带着鲜血喷了出来,“荣仔,你想死也不换一种方式,跟踪我也就算了,竟然还敢对我开枪,你不觉得,你活着是一个杯具吗?”
  “我操……你妈,老子生是九中的人,死是九中的鬼,你不配做我九中的领队,你背叛九中,不会有个好结果的,你不得好死……。”陆荣叫骂的声音很大,他想让树林外头公路上等待的小弟听到,然而牙齿被打掉一边的他,叫唤的声音含糊不清,二百米外的公路上,那二名坐在车里的小弟根本就听不清楚。
  “放心,我不会杀你的,杀你的人在那。”看到满身是血的罗孟扶着树杆缓缓走来,李骏也感到自己的伤势越来越严重,流血过多,体力消耗很快,这地方不能久留,“疯子,今天我俩就点到为止,期待下回你有更大的进步。”说完,李骏直接冲出了树林。
  罗孟把身上的二颗子弹挖出来了,伤口被他用防风火机烧成了焦炭(纯属瞎扯,火是可以消毒,但没有哪个敢用防风打火机烧),细胞坏死,从而达到了止血目的,这种火烧的痛苦,比子弹打进肉里的瞬间更要强上百倍。
  看到罗孟脸色苍白的朝自己走来,陆荣的眼里满是惶恐,接着便露出了欣喜的笑容,特别是看到罗孟胸口上烧焦的伤口,那翻卷开来的皮肉……他陆荣更是肆意的大笑。
  “哈哈,爽啊,疯子,杂毛,老子万万没想到,你竟然在一夜之间变成了一个杂毛,爽啊……”陆荣显得很是疯狂,双脚不能动,单手撑着身子,瞪着靠近的罗孟肆意叫骂着,“当初你斩我一条手臂,如今我前后打你三枪,还让你变成了一个杂毛,尽管没弄死你,但我也赚了,哈哈……”
  “笑吧!”
  “骂吧!骂大声点。”
  罗孟抬手捏住了他下巴,右手一按,手中的二颗子弹头,从身体里挖出来的二颗子弹头,直接塞进了陆荣的嘴里。罗孟左手往上一端,“今天我就让你知道,什么叫生不如死,这二颗子弹,是你给我的,现在我再还给你,你带他去地狱吧!”
  罗孟一手端碎他下巴,陆荣想骂都张不开嘴,吞下二颗子弹,这就好比吃了慢性毒药,再加上双脚和嘴里冒血,他只有等死的份了,罗孟一脚把他唯一完好的左臂踩碎,而后头也不回的出了树林。
  虚弱,很冷,眼里时而冒出一二颗星星来,罗孟靠在树上,颤手颤脚的把外衣扣上,但还是感觉很冷,天气冷,身体更冷。脸上没有一丝血色,看着前方一片田野,“我这是在哪……”
  身体渐渐不支的倒了下去。
  ……
  PS:第一章到。今晚还有一章,‘刀与血’结束,下一章,第三卷‘白发王子’开始。
  第1章 捡了个死人
  常园市陀坡区郊区,距离闹市区有三公里的中岗村——常园师范大学就坐落于这里。
  师范大学有着二万余名学生,正因为有这些学生,从而带动了中岗村的经济发展。日子奔向小康。
  但是,老百姓一向勤俭,就是开了小店做了生意,自己吃的大米和白菜也都是亲手种出来的。当然,这样的例子不是很多,而‘居祥乐’家无疑就是一个典范。
  居祥乐中厚老实,是一个近五十岁的中年男人,他的家就在中岗村村尾。自八年前开始,常园师范大学规划建设迁至中岗村,国家征地,收回了中岗村一大部分土地和农田来建设学校,补贴给老百姓是四万块钱一亩,而居祥乐家因此也补贴了近十来万块钱。
  后来,大学建成后,学生入住,政府拨资在中岗村搞了一条商业街,大大小小的商铺足有一百来个,而且每套商铺还是二个铺面二层平房。这些平房虽是政府所建,不过却是为中岗村的老百姓所准备的——
  每套房的价格是二十万。
  居祥乐有长远眼光,正好手上有点闲钱,也就买了一套。自此,几年来,他和老伴也就经营着那二个铺面。开了个小饭店,办起了私人食堂,给那些挑食的大学生办起了后勤服务。
  ……
  上午十一点。距离学校下课还有三十分钟。祥乐饭店里已经张开了锅。居祥乐脖子上挂着鱼裙,左手端锅,右手拿铲的在那里噼啦叭啦一阵炒。炉火很大,锅里的酸辣泥鳅色味俱佳,让人闻之垂涎三尺。
  “老婆子,我感觉差不多了,你闻出香味了没,能起锅了吗?”居祥乐鼻子不是太好,看到锅里的菜成色差不多了,他便端起锅对着蹲在那里洗菜的老婆杨美莲大喊着。
  “好了,好了,再炒就变味了,快起锅吧!”杨美莲连站了起来,擦干手从消毒柜中拿出一个大盘子摆在桌上。
  两人一唱一合,从他们的言语神态里能看出生活的快乐和温馨。
  “老头子,今天只有十二人订餐,现在下饭菜炒好了,汤菜还没着落啊!”
  “嗨,那还不简单,你等着,我去菜地里弄叨白菜回来,马上就能煮好。”居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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