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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公,爱我吗?-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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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总管,他……”
  “他叫阿福,是宅里长工,签了两回约,也有七年的时间待在宅里,为人不算太坏,只能说为了自谋其利,他可以出卖很多人。”
  “既然如此,为何用他?”
  王莫离站起身,轻笑:“因为他能利用。换句话说,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宅里需要这种人,有他,消息才能四面八方传来。”
  “不。”她又见到了一个霍二娘。为何,在这世上总有这么多的霍二娘,又有那么多无能的亲爹呢?!
  “那是夫人太心软,不懂这世间的常态。长工阿福自甘当条哈巴狗,我没道理不去利用。”王莫离咧嘴笑着,此刻他像食人不吐骨头的大恶棍。
  “娘娘,别理他!陪红红玩!”她扯扯娘娘的裙衫。讨厌,这几天娘娘不是跟坏人爹爹学游水,不准她跟去,就是跟王叔叔学打算盘,没时间理会她!哼,坏人爹爹她喜欢,但是讨厌王叔叔,都是他霸了娘娘的时间。
  霍水宓目不转睛地望着他。“王总管……你这也是在教我吗?”
  他扬起眉,大笑:“夫人明理。莫离只想夫人知道,天下没有单纯的黑与白,也没有完全的好人,只要是人总有自私自利的时候,人并没有错,错的是环境。”他别有所指的。
  王莫离说话向来极具深意……通常此深意只有他自己懂。但霍水宓聚起柳眉,小声地反驳:“他自愿当条哈巴狗,但咱们可不必也把他当哈巴狗。人,谁愿意天生就教人利用,总有方法可以两全其美的。”
  “夫人心太软,不过敢为他们出头也算好事,只是将来把声量放大些,不然挺容易从左耳出右耳进的……啊,红小姐,你在玩什么?”他低头,礼貌地询问咬在他腿上的红红。
  霍水宓抽口气,忙搁下账簿,跑上前抱起红红。
  “他欺负娘娘,我讨厌!”红红指责,扁起鼓颊。
  “欺负夫人?!冤枉啊!红小姐,这话可不能乱说!”王莫离想了想,微笑地从腰际的小包囊里掏出一块小甜饼喂到她嘴前。“想不想吃啊?
  红红睁眼盯着它好一会儿,又嗅了嗅,张口用力咬了一块进嘴里。
  “瞧,夫人,这就是贿赂。人总有私欲,一旦捏准了弱点,别说是普通百姓,就连皇帝老爷也不得不屈服在私欲之下,何况是不满六岁的小娃儿……啊,红小姐,想再吃,我这还有,不必连我的手指也一块啃。”他面不改色的。
  红红“哼”了一声,埋在霍水宓的怀里。“我讨厌你!”
  “哟,红小姐小小年纪,倒也懂得白吃食,这点倒跟老爷小时相似……”
  “啊,王总管,你在府里长大?”
  “正是。”
  “那……”她的眼发亮。“你同老爷青梅竹马?”她放下红红,任她在屋子里乱搞,拖了把椅子过来坐下,显有长聊之意。
  “青梅竹马是不敢当,不过老爷在书楼读书写字,小的在庭院打扫,也勉强可以说是看着老爷长大。”他扬眉,罔顾红红爬上他的椅子,拿起沾墨的毛笔在桌上挥洒。
  “夫人有事尽管问,奴才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他是看穿了她的心思。
  “老爷他……小时候也同现在一样吗?”她渴求问。
  心底暗笑,王莫离表面却摇头叹息:“其实,老爷现在变成这副模样,也不是一朝一夕的事了,自幼在已故老爷的教诲下,读书习武不说,若是缓了缓进度,准吃皮鞭,下回你仔细瞧瞧,是不是他的背后有鞭痕,那是已故老爷留下来的;加上老夫人早逝,从小老爷面对的只有严父、严师,哪里懂得柔情呢?也难怪如今他对三个孩子冷冰冰的,八成只知循着已故老爷的路走,不明白这世上还有软调子的亲情。”语毕,长吁一声,颇为惋惜。他的头垂下,黑眼睁得大大地瞪着地面,彷佛怕随时眼角弯起来。
  啊,她在心疼!霍水宓惊诧地发现这个事实,不不,不算惊讶。她应该已经习惯了,只要是对上老爷的事,她的心总会微微发疼的。
  原来,老爷幼时也过得不好,她该如何做才能让老爷忘掉那段年幼的过去?在徐府,是老爷一点一滴地教她近忘了过去心灵上的拘束,甚至,她开始以为她有价值了,因为老爷放手让她去做……让她跟着王总管学账、让她跟着向阳习字,老爷教她游水,甚至有闲余时间,他会说些生意上的趣闻让她分享;只要是她要求的,老爷没有不允的。
  他建立起她的小小自信,原来,一个女人也能有自信的。在娘家,她被教导成一个无能的女人,不但无能而且无用,女子生存的目的就是生下夫家子嗣,然而在这里……
  她开始认为她不再是以往的霍水宓了。
  她是有价值的“徐霍水宓”,虽然,在外人的眼里、在后代的子孙里,充其量她只能是个没有名字的“徐氏”,但她已经很满足了,至少在老爷的眼中,她是有价值的妻子。
  她该如何才能“报答”老爷这份恩情……不,不能算是报答,这牵于她的心,她不再想让自个儿的心发疼,她必须让老爷得到最好的……
  对于老爷,什么才是他最想要的?
  王莫离言尽于此。再说这话题下去,只怕非得笑场不可。瞧,他的眼角都流下泪来了,不是因红小姐攀着桌角,在他衣上画起图来,而是太得意自己的聪明才智。
  他咳了咳,拭去眼泪,勉强导回正题,道:“夫人,你拿着账本,是出了甚么问题吗?”
  “阿福!”
  “夫人!”阿福大老远地就看见夫人走过来,原本在偷懒,赶紧装作辛勤地清扫落叶。嘿,他够聪明吧!下午,佣人能躲在屋里偷懒就偷懒,但他偏偏站在园中央努力工作,以为他良心发现吗?哼,现下夫人是老爷跟前的红人,多巴结巴结是没错,在宅子里只有他有远见,先摸清夫人每日路线图;他知道夫人从王总管哪儿学账出来后,必到徐向阳那儿习字,偶尔老爷有空,便陪着她走上一段路,今儿个老爷虽然没来,但给夫人留下个好印象总没错。
  “哎哟,还有红小姐吶,不午睡吗?瞧,这儿有只鸡腿,红小姐要不要吃?”从账房兄那里拿来的鸡腿虽然凉了,但顺水人情不花钱,值得。
  红红瞄了他一眼,昏昏欲睡地埋在霍水宓怀里。在王莫离那里玩累了,有点困了。
  “你自个儿吃吧!阿福,怎么园里只有你一人?
  “咳,我……向来尽忠职守嘛,佣人就要有佣人的本分,旁人我是不知道,不过我阿福一向秉持着吃人一粒米,当泉涌以报,何况老爷给我这份差事,让阿福足以养家糊口……红小姐当真不吃?”
  “你留下吧。红红才刚在王总管那儿吃了甜饼。”
  阿福闻言,小心翼翼地拿油纸包住鸡腿,再塞进衣服里。
  霍水宓瞧了,真看不出他像是会打小报告的卧底间谍。
  对男人,她向来识得不多,不过单就外貌上来讲,他有些神似爹爹的老实憨厚,只是年轻了几十岁。
  “热天鸡腿放久了会坏,阿福你先搁下工作,吃完再做吧。”
  “咦?夫人真好心,不过既然红小姐不吃,我就留给小女儿吃了。”阿福难得腼腆地笑着:“我那小丫头向来体弱,所以如果有好东西,能留给她就留给她。”
  “啊,你有女儿!”
  “这是当然。无论是男是女,在我心里都是一样重要。
  霍水宓深深瞧了他一眼,抱着红红先行离去了。
  阿福恭敬地弯着身子目送她离去,直到目睹她进了少爷的烟云楼,他的嘴角才浮起诡异的笑容。
  “我阿福人称‘见风转舵的阿福’,别名‘狡猾福’,连王总管我都敢骗,何况是心思单纯的夫人?”阿福好生得意地扔了油纸,啃着鸡腿。“谁人不知夫人就是教亲爹娘给卖过来的,我只消多说几句疼疼女儿的话,还怕下回不多关照我一些?嘿嘿,说不得哪日成了夫人眼前的红人……”
  “向阳!”霍水宓进了烟云楼,书房门是敞开的,所以不经同意,就走进里头。
  徐向阳就坐在书桌后,抬眼冷瞅着她。
  “同你说过多少回了,要习字去找夫子教,别找我!我可没空闲陪你这笨女人玩认字游戏!女人学什么四书五经,乖乖回去绣花就好!”徐向阳快被烦死了。
  “向阳,你这可是真心话?”霍水宓眨眨眼,转身欲回:“那我还是走了好,回头我把你的话一五一十地说给老爷听,就让他另请老师过来吧!”
  “等等!”她在威胁他?!她竟然懂得威胁他?!这世间是不是开始颠倒了?他咬牙。
  她明知他在乎爹的,比在乎任何人都要来得深刻!
  可恶,该死!他一直后悔那日乞巧节救了她!
  她是唯一听清那姓尹所说的话。原本,抱着一线希望,没想到在慌乱之中,她还是听见了,早知如此,当日就该助她沉到河底去了!
  “向阳,前几日,我不是给你件衫子,怎么不穿呢?”
  “哼!想讨好我?你是作梦!”他跳起来。
  “为啥我要讨好你?”她又眨着眼,问道。
  徐向阳一时辞穷。她的确没有理由讨好他!这该死的蠢女人,什么时候懂得反驳人了?
  尤其见她眼底有抹狡黠?
  狡黠?!
  他是不是瞧错了?!
  这几日勉为其难地教她读书,总觉得她开始变了。该怎么说?她开始变得大胆起来,好似有人在撑腰。环境可以改变一个人的性子,用在她身上当不为过,她原是畏畏缩缩的一个小女人,如今竟然懂得威胁人?
  “向阳,我是感激你那日救了红红跟老爷,才为你缝了件衫子,你若不要,那就还我吧!”
  “还你?!求之不得!你那种缝工也敢拿出来见人?可别教人笑话了。”
  “你真要还我?啊,我差点忘了,向来我对老爷是有什么说什么的,从没想过要隐瞒老爷呢!”
  徐向阳半启着嘴,熊熊的两道炙火射向她。
  “你究竟想如何?!”
  “你还愿教我读书吗?”她巧笑倩兮的。原来,跟向阳斗嘴也是一种乐趣呢!
  “哼,反正我闲来无事,就当施舍一件好事算了。”他气极了。这种女人也配当他娘吗?!
  “……来不来?不来,我可要吐实的哟。”
  “什么?”又在威胁他!这个王八女人,真以为他不敢动她吗?!
  “我以为你会想同老爷一块用晚饭的。”
  “啊?你说什么?”他怔了怔。“跟爹一起用膳?”
  她以为她是谁?从小别说是用饭,就算是爹对他们开口说话的时候都没有,连那日从湖里救红红跟爹,也不曾听爹亲口说过一句……
  霍水宓热切地点首。
  “如今,我算是你们的娘了,理当要为这个家盘算,这是我该做的。”虽然胆子练大了,也忙得斗嘴,但一想起当人娘亲,总觉有几分腼腆。
  徐向阳瞧了她一眼,莫名的,俊秀的脸颊微微赤红着。
  当初,这小后娘嫁进门时,面黄肌瘦不说,全身上下只见皮包骨,大圆的眼睛像要掉出来似的,干瘪的手如鸡爪,走起路来像在飘,教人瞧了也不免退避三舍。如今,数月过去了,原本干瘦的身子总算长出点肉来,始终湿漉漉的黑眸像蒙了一层雾气,搭上白皙水嫩的粉颊,不能算是国色天香,但相当入眼,甚至瞧着她,就不由自主地移不开视线,他能理会爹买下她的原因。
  她原就是一块璞玉,只是蒙了尘,短视之人看不见她的光,只有爹一眼瞧出她内蕴光华。爹应该很喜欢她的,否则这些时日也不会逼她每日喝补汤,每餐必有鱼肉……这是从宝丫头那里听来的;虽然他心知肚明那是养胖她好生徐家真正的子息,然而近来他开始怀疑爹是真的喜欢上她了,不然那日她落水,爹不会守着她一天一夜,直到她醒了还没出房,不然爹一向多疑,依性子是绝不会让宅子里有任何同龄男性存在,但如今爹却把当初调往京城的长工全召回来,还让王总管现身,亲自教这小后娘习账。
  看来,爹是真的很喜欢她,那他岂不也要视这小后娘为娘亲了?
  那怎行?!她才大他几岁,就得喊声娘亲,打死他也不喊的!
  蓦地,他的眼里映着霍水宓期盼的脸,不知何时她竟站在面前,原本怀里熟睡的红红被放在椅上,他吓了一跳,面红耳赤地想要退后几步,却发现双手给她紧紧握住。
  她的手好软,软绵绵的像摸不到骨头似的。
  他的脸更红了。“你……你这蠢女人想做什么?”恼羞成怒道。
  “向阳,你老分心,压根没听我说话,是不?”之所以敢握男子的手,并不是克服男人碰触她的恶心感,而是他是老爷之子,自然也算她儿子,既为人娘亲,就没有畏惧儿女的道理。在她眼里,徐向阳是无性别的孩子。
  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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