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炎黄春秋200910全文-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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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对此回忆说:“1921年2月,陈独秀起草了一个党章,寄到上海,李汉俊看到草案上主张党的组织采中央集权制,对陈独秀甚不满意,说他要党员拥护他个人独裁,因此他也起草了一个党章,主张地方分权,中央只不过是一个有职无权的机关。陈独秀看了李汉俊这个草案,大发雷霆,从广州来信责备我一顿,说上海的党员反对他,其实我当时并不知道这件事。从此以后,陈独秀和李汉俊二人之间的裂痕愈来愈深,我觉得党刚才发起就闹起分裂来,太不像话,只得调停于二者之间,要大家加强团结。但李汉俊态度坚决,不肯接受调停,并连书记也不做了,《新青年》也停刊不编了,他就把党的名册和一些文件移交于我,要我担任书记,我为了党的团结,只好接受了。”陈独秀对李汉俊也很不满意,陈独秀对从上海前往广州的包惠僧说:“我要搞中央集权制,他要搞地方分权制,这不是明着与我对着干吗?中国革命才开始,都搞地方分权,岂不成了无政府主义。” 
  不过在李汉俊等人的抵制下,陈独秀只得做出让步,在中共“一大”前,他在广州又匆匆起草了一个关于党的组织和政策的四点意见:“一日培植党员;二日民主主义之指导;三曰纪律;四日慎重发动群众。”新提案由广州代表陈公博带到上海,这个提案实际上成为中共“一大”的指导原则。如果把陈独秀提出的这个提案与5个月前寄来的“党章”加以比较就会发现,“党章”上的“民主集权制”被改成了“民主主义之指导”,还把“党章”上的“党绝对命令党员、党员服从纪律”改为有较大解释余地的“纪律”。在“一大”会议上,李汉俊再次提出“不赞成组成严密的、战斗的工人政党”。当时李达与陈公博拥护李汉俊的观点。对此,张国焘在会后大发牢骚,责怪“陈独秀搞的党太松弛”。当然,李汉俊的“分权”也有一定的道理,他认为“中国过去都是专制的,如中国共产党新中央集权制必流于覆辙。”李汉俊认为中央只要一个人坐机关就够了,各地的政策也不宜相同。很明显,李汉俊的主张违背了列宁的“中央集权制”的建党原则。 
  在中共“一大”会议上,李汉俊还曾提出,在现阶段,共产党可以参加资产阶级民主运动,应该支持孙中山的革命。这一意见应当说是正确的,也有支持者,但大多数代表却不同意李汉俊的意见,结果会议通过的党纲和决议指出:不同其他党派建立任何相互关系。张国焘曾经回忆说:“在开会以前有两个意见:汉俊与守常等是一个意见,国焘与独秀等是一个意见。”“与无政府党争斗,守常也有些动摇。但独秀对这些问题当能坚决,对我的意见表同情。曾写信给我说:如守常动摇,就不客气的开除他。” 
  实际上,李汉俊和陈独秀关于中央集权和地方分权的见解原本可各抒己见,加深沟通与谅解,可惜,由于两人分处上海、广州两地,仅以书信表达,一时半会也很难讲清楚。加之在党的经费问题上,两人又发生了冲突,也使隔膜越来越深,关系也越来越僵。 
  当时党的活动经费,每月仅需大洋200元,但是大家却无力负担,因为当时在上海的党员,大都没有职业,不能挣钱,搞工人运动没有钱不成。据李汉俊嫂子薛文淑回忆:为筹措党的活动经费,李汉俊真是煞费苦心,他把教书所得收入和经常写文章所得的稿费大都用于革命之需,有时为了党的活动经费,甚至把爱妻(已故)的金银首饰送入当铺,后由她帮忙赎回。 
  而当时《新青年》社在法租界大马路开了一家新青年书社,生意很好。据李达回忆李汉俊曾向陈独秀写信提议由新青年书社按月支200元做党的经费,陈独秀没有答应。陈独秀对李汉俊来信提到每月从新青年书社拨200元活动经费很有意见,他对谭植棠说:“这怎么行啊!《新青年》的经费本来就紧张,每月拿出200元,《新青年》还办得下去吗?”还有陈独秀临去广州时,曾对李汉俊约定,《新青年》每编出一期,即付编辑费一百元,后来李汉俊未能按月编出,该社即不给编辑费。事实上为了不耽误《新青年》预定的排印日期,李汉俊经常通宵达旦工作,赶写文章和审定稿件。结果陈独秀连说好的编辑费都不给,因此,李汉俊认定陈独秀私有欲太重,大不满意,这是他两人之间冲突的起源。这些本来也不是很突出的矛盾,不过由于李汉俊和陈独秀在关于中央集权和地方分权的问题上已心生芥蒂,因此当李汉俊看见陈独秀信上的口气很硬,便将党的名册、一些文件交给李达,对李达说:“这个代理书记我干不了,请你做吧。你要是不愿意做,就请陈独秀找人代理。”这时李汉俊与陈独秀的关系已经有点水火不容的地步。 
   
  三、分离:一生的遗憾 
   
  此时尽管李汉俊与陈独秀的矛盾已经很深,但是他仍然在积极筹备党的“一大”。1921年6月间,共产国际代表马林到达上海后,先后与李达、李汉俊接触,商议尽快召开“一大”事宜。李汉俊即将马林来上海商谈的情况致函陈独秀,要陈独秀到上海出席建党大会,但陈独秀因事未能出席。这就错失了一次两人当面解释的良机。而且由于陈独秀未到会,整个大会的气氛和人事安排也受到一定的影响。在党的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上,选举陈独秀、张国焘、李达为中央执行委员,而被公认为是马克思主义理论家和会议重要组织者的李汉俊却连候补委员都未选上。对这样的人事安排,李汉俊不可能没有一点想法和情绪。 
  刘仁静就曾经为李汉俊抱不平,他说:“‘一大’在选举中央委员时,张国焘有过一些小组织活动,结果他认为应选上的人都选上了,像李汉俊这样的人却没有选上。”在“一大”选举中央机构时,刘仁静还投了李汉俊一票,也是唯一的一票。同年9月,陈独秀辞去广东教育委员会委员长的职务,回到上海,专门主持中央局工作后,李汉俊与陈独秀进行过一次长谈。李汉俊再一次强调,当今的中国,广大知识分子还没有真正的用马克思主义武装起来,整个工人阶层还不是十分成熟的情况下,党如果把工作的重点全部放在开展工人运动上,势必产生急躁冒进。然而,李汉俊的思想并没有得到陈独秀的赞同。对于工人运动的看法虽然不尽相同,但是在宣传马克思主义方面,全党的思想是一致的。此后,李汉俊致力于马克思主义的宣传工作,撰写了一系列马克思主义宣传文章,这对当时知识分子接受马克思主义起到了极大的作用。 
  1922年初,在组织中失去了重要地位的李汉俊离开上海前往武汉,专事教学和工人运动。1923年2月,为躲避军阀吴佩孚的魔爪李汉俊前往北京,暂避在哥哥李书城家里。后通过李书城的关系,李汉俊在北京政府的外交部、教育部任职,为此中共中央发出通告给他以处分。1923年5月5日,李汉俊在北京给中共中央写信,宣布脱离共产党,1924年中共中央决定将其开除出党。 
  过去党史理论界长期认为李汉俊退出中国共产党是由于陈独秀的“专横,使汉俊等消极”,另据说1926年10月或11月,北伐军刚打下武汉不久,湖北省委曾开会讨论过李汉俊恢复党籍的问题。“但由于陈独秀的拒绝,使李汉俊最后失去了回到党内的机会。”我认为事实并非如此。 
  在中共“二大”召开的前夕,李汉俊在武汉向党中央写过一份意见书,托人带给了陈独秀,表达自己对党的工作看法。他指出:“我并非根本反对劳动运动,而是因种种缓急而主张先作学生运动”;对于与国民党合作的问题,党还处于幼稚阶段,还没有足够的力量“与别党合作”;鉴于中国经济不发达,交通不便利,党的组织“无集权制的必要”,“目前亦无集中组织的必要”,而应“采用苏维埃联邦宪法为原则”。看了意见书后,陈独秀致电李汉俊要求他赶到上海参加党的“二大”。可惜李汉俊或许考虑到一年来与党内同志争论数次,结果很少,或许为了避免争论,或许为了其他什么原因,他最终没有前往上海参加党的第二次代表大会。但他托人将意见书从河南带至大会,自己却“始终没有到会”,再次错失与陈独秀两人当面交谈冰释前嫌的好机会。1922年7月,中共“二大”召开,虽然李汉俊赌气没有赴会,但是,李汉俊依然被选举为候补委员。可见,陈独秀对李汉俊并不抱有任何的成见。 
  那么李汉俊脱党的真正原因是什么呢?当时他自己究竟是怎么想的呢?根据李汉俊的记叙,1923年5月5日,他提出退出共产党的原因是“自共产党成立后,汉俊即因反对无条件接受第三国际津贴及命令暨主张援助国民党而遭排斥”。在担任上海党组织代理书记时,发现主持工会的领导(笔者注:指张国焘)与社会主义青年团有腐败问题,便主张将其解散,而遭到“公开的讥评与反对,陈独秀亦由粤来函攻击”。在中共“一大”上,他又因主张援助国民党及组织职业工会,而遭到其他同志的“坚决反对以否定”。年底,他灰心“卸脱一切责任地位,返鄂专心教授及劳动运动,然见彼辈种种谬误主张及行动,亦不能不有所抨击,于是恶感益深,压迫愈甚”,产生了离意。 
  事实上李汉俊的脱党客观上确实是由于与当时党的主要领导人陈独秀、张国焘存在分歧和矛盾,他的许多想法也得不到大多数人的理解。但是我以为更应该从主观方面找原因。 
  首先是李汉俊的思想认识出现了偏差,这从1922年2月初他当时写的《读张闻天先生底(中国底乱源及其解决)》一文中可以看出,李汉俊在文章中与张闻天探讨解决中国乱源的方法时,对张闻天提出的对于组织党的四个必要条件,及对于党的活动所提意见,他极表赞同,不过他说他对于中国人组织团体,还有点意见。李汉俊在文中说道:“我觉得中国人有五大毛病不容易组织强有力的团体。中国人要组织强有力的团体,非首先把这五大毛病去除不行。”那么是哪五大毛病呢?李汉俊说:“所谓五大毛病:第一就是猜疑心太深;第二就是责任心太薄;第三就是界限不清;第四就是公私混淆;第五就是责任不明。”李汉俊在文章中说党由于存在着这五大毛病,所以党是没有前途了,最终是要消灭的。于是他选择了退出。同时李汉俊认为在组织之外一样能做事情,只要信仰没有变,事实上他也是这么做的。他常对人说:“我不能做一个共产党人,能做一个共产主义者,亦属心安理得。” 
  其次性格因素也是李汉俊离党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李汉俊的性格很刚直,固执己见、认理不认人,同时又恃才傲物,脾气也不太好、好意气用事,而且当与人发生矛盾或者不愿与之交友时,则不屑与之沟通。因此,当李汉俊与当时中央主要领导人陈独秀、张国焘等意见不一、感情交恶时,李汉俊不是主动与他们沟通,而是不屑与之为伍,选择远远离开。正如他自己所述那样,“向有‘可留则留,不可留则去’之洁癖”。以后当中央一再邀请他参加中共“二大”、“三大”时,李汉俊都感情用事,一意孤行,弃党的纪律于不顾。茅盾回忆说:“李的知识分子的高傲气质很重,坚持个人的独特见解,对一切听从国际代表的作法很不以为然;争论的结果,就是负气脱党回武汉去了。” 
  1927年4月12日,蒋介石在上海公开叛变革命,大肆屠杀共产党人和有识之士。12月17日,李汉俊在武汉遭桂系军阀胡宗铎逮捕并枪杀。 
   
  (责任编辑 杨继绳)

武汉、贵阳解放的“南京模式”郑亚宇 
  在许荏华《南京是如何解放的》(以下简称“许文”)一文认为,就南京解放的真实历史而言,它与解放战争时期大城市解放的“天津模式”和“北平模式”有别,前者是打下来的、后者是通过谈判和平解放的,而南京则是“‘里应外合式’的和平解放”。(2009年第五期《炎黄春秋》,第28页) 
  笔者完全同意上述观点。现以自己切身经历和有关资料,认为大城市武汉和省会城市贵阳的解放,亦属上文所说的“南京模式”。今试作论证,以求教于读者,并用以庆祝建国60周年。 
   
  “南京模式”的形成及特点 
   
  南京解放的过程如下: 
  据许文,“1990年4月,率三野八兵团首先进入南京的陈士榘将军会见原南京地下党市委书记陈修良时说:‘南京实际上是和平解放的,地下党起了里应外合的作用。(国民党)海陆空军多已起义,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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