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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着栅栏的爱情 青春伦理小说-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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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门被打开了,我局促不安地站在门口。弟换了一身衣服,崭新古怪的。
  我忍不住:“弟——”终究是欲说还休。手中握紧那三个烫手的避孕套。
  他用一只胳膊推开我,对我说:“姐,我出去了。”
  不及我问话,他提起书包,连奔带跑出了家门。
  一夜未归。
  我整个夜晚守在电话机旁,看着天色一点一点黑下去,黑到无边无际,黑到天光大灭,黑到绝望,然后再一点点转为微蓝,边缘处有炭火般的闷红,转白,转亮。我手里拿捏着从弟的书包里偷出来的小维尼熊和三个避孕套终于在稀薄的凌晨抵达之时靠在沙发上睡过去。
  从那时候开始,弟的身影很少出现在操场上了,他不再来踢球,可我在艺体馆门前看球的习惯却意外地保留了下来。
  ——我是一个乐于怀念的人。就是这样,我的天空累积了很多忧郁的云朵。
  那个叫张卓群的男生总是在踢球休息的间隙向我跑来。第一次的时候,他找了一个无比荒唐的借口搪塞,他挥汗如雨,指着我抱在怀里的矿泉水恭恭敬敬地说:“我好像认识你,可以借你的水给我喝吗?”
  我犹豫了一下。我从来没有想过矿泉水给除了弟以外的其他男孩喝。
  我抬眼看看他,多少觉得这个人有些明目张胆了。
  记忆这张网,网不住阳光了,水一样漫过来,我在记忆的水面上寻寻觅觅,终于看到这样一张脸,一张小小的黑白照片,一个瘦小且神情惶恐的男孩,紧抿嘴唇。最后的形象是,他穿着蓝色的T恤衫头破血流地躺在地上,几只麻雀从天空飞过去,他在哭,在抽泣,可我听不见任何声音。我把手中的矿泉水递给他的时候,试探性地叫了一声:“沈小朋?”声音小小的,我看见他恍惚了一下,仿佛在听别人言说一个陌生的名字。我的心又沉了下去。已经过去许多年了,肯定是记忆出了错误。我垂下头,看自己并拢在一起的双脚。倦怠。很漫长的时间,我以为他离开了,可他还在。
  他说:“你怎么知道我原来的名字?”
  我又确认了一次:“你是沈小朋?”
  他点头,说:“是。”
  “在孤儿院里的那个沈小朋?”
  “是。”
  他笑着,笑容融化在阳光里,像个天使,第一次觉得男孩子可以如此干净、纯良,像水一样温润。他静静凑在我身边坐下。
  “我想我知道你是谁了。”他说。
  我说:“对,我就是。”
  他皱起眉毛问我:“当初,你为什么不带走我?”
  我说:“我不知道。也许我更喜欢桀骜的孩子吧。我弟就是。”
  “潘景家?”
  “是。”
  他喝了几口水,还给我,说:“谢谢你的水。”
  我没有说“不客气”,而是问他:“这些年,你一直在孤儿院长大?”
  他说:“不,我很快就被亲生父母找到了。我现在已经不叫沈小朋了。我叫张卓群。” 
  望着一脸迷惑不解的我,他笑笑说:“其实,我也不明白发生在我身上的那些事为什么如此离奇,已经很多年很多年没有人叫我‘沈小朋’这个名字了。这不过是送我进孤儿院的那个陌生女人随口说出的名字而已。我四岁的时候,爸爸带我出门,之后把我弄丢,一切都是莫名其妙的,我被人送进了孤儿院,在那儿生活了两年多的时间,最终被父母找到,才重新回到了家。所以,我一直是张卓群。‘沈小朋’不过是我生命中的一段小插曲。”
  我说:“你是幸福的,你比潘景家幸福。我当初选择了潘景家没错。”
  他说:“我宁愿你选择我。”
  说完这句话,他起身向操场跑去。绝尘。
  我瞥见他红了脸。“我宁愿你选择我”这句话是可以有很多解释的。比如说,这“选择”并非多年前意义上的选择,而是意味着现在,甚至将来。因为毕竟潘景家已是我的弟弟。或许是我的心思太过密集了吧,我定定地望着操场上的那些矫健的身影,男孩子们,我所喜欢的男孩子们露出了健硕有力的大腿,在奔跑,像踩在我的心头,沉重而有力,我多希望其中有弟的影子,我在梦里一再见到他,还是毫无杂念的小孩子的样子,可是我已经到了用舌头去舔,去碰男孩子牙齿的年纪了。
  弟越来越不像话,他酗酒、抽烟、打架、找女朋友、夜不归宿。他像个桀骜不驯的小流氓隔三岔五地出现在街头。爸爸悲伤极了,从没见到他这样难过,每个黄昏,他都站在阳台上一声不吭地向外眺望,他希望看见弟。
  十一月二十八日,是弟的生日,家里照例准备了一顿丰盛的晚餐,爸爸还从蛋糕店买回了一个大大的生日蛋糕。全家人都等着他回来吃晚饭。后来,爸爸挥挥手,若无其事的样子说:“榛,吃饭吧,别等他了。”
  我不肯吃,硬撑着没有让眼泪流下来,头也不回地出门,下楼,一来到大街上,我就再也抑制不住了。我边走边哭,毫不顾忌路人见到自己的失态,即使是掘地三尺,我也要把他找到。在路边的投币电话那儿,我不停地投币,一个电话一个电话拨出去。午夜的时候,我敲开了郊区一幢平房的门,弟只穿着一件裤头,赤裸着上身,见到我的一瞬间,脸上的表情异常古怪。
  “你怎么会来这里?”
  我不由自主地扭过头去,并且脸庞浅浅地红着。弟弟忽然意识到什么,折回去加了一件平角裤,再次出现在门口。
  “弟,我可以进去吗?”
  他回头看了一眼屋里,犹豫了一下,有点无奈且厌倦的样子,“好吧。”
  是一间三十平方米左右的小房子,狭小逼仄得可以,除了放下一张大而凌乱的床之外,似乎再也放不下其他任何东西了。在墙上有玛丽莲·梦露的黑白招贴画,性感得活色生香。床上有一个女人,眉眼单薄,眼梢的地方流淌出淡淡的妖媚,有一点像“鸡”。可明显还是未成年的少女。床下有一大堆纸巾和两个用过的避孕套。
  弟对躲在被单后的女孩说:“这是我姐。”
  她如临大敌般地笑了一下,很小的声音叫道:“姐。”
  弟说:“你走吧。”
  这是弟的朋友租住的房子。
  那个女孩走后,我问他:“怎么不是你的第一个小爱人了?”
  弟说:“早就吹了。”
  我说:“你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吗?”
  “什么日子?”他漠不关心地追问。
  我忽然有点心疼。
  “弟,你该回家了。不能把日子这样过下去了。今天是你的生日。”
  他似乎并无反应,淡定地“哦”了一声算作回答。
  我想我是疯了,劈手夺过弟手中的烟。叼在嘴里狠狠地吸上两口。在弟瞠目结舌的时间里,我把半支烟抽成一小截烟屁股,然后狠狠地掐灭。我被呛得头昏脑胀,直流眼泪。
  我说:“你不是疯吗?不是放纵吗?那让我们一起来好了。”
  我拥住弟,把滚烫的嘴唇递给他。他慌张,毫无准备地喊我“姐”。我停下来,对他声色俱厉地强调:“叫我榛。”
  他顿了一下,用陌生的目光打量我,试探地叫了一声:“榛。”
  ——这是我的“第一次”。交织着犹豫不决。彻骨的疼以及泪水,我濒临死亡般地绝望地抱住弟,木然地承受着来自他的重量和抽插。他伏在我的身上,终于像个孩子对我讲害怕。
  我说:“你害怕什么?”
  他说:“榛,你知道吗……”
  “什么?”
  “其实,我一直……”
  我用一只手掩住他的冰冷的嘴唇。
  他埋在我的身体里:“我觉得自己在犯罪。我在乱伦。我一直在警告自己,这是不可能。我们是姐弟。可我还是不能克制地想你。所以,我才会肆无忌惮地出来疯,也许只有这样我才能拯救自己。没有人可以帮我。”
  我说:“不是的。弟,我从第一眼见到你,就喜欢你,就想把你带到身边,看着你长大,到这一天……”
  他含着泪,颤颤地叫了一声:“榛。”
  除了紧紧拥在一起,我们找不到更好的对抗命运的姿态,可拥抱这么难,非要付出这么大的代价吗?我看着弟既熟悉又陌生的脸,想知道他如何生出这样英俊迷人的面庞。我一再地鼓足勇气,试图问他“你喜欢我吗”。可自始至终,我也没有说出口。并拢的双腿间,有暖暖的东西在流淌,是血。
  有时候,我想,我也许宁愿选择继续站住,接着站下去,依然站着吧。 
错误
  我还是从行李箱的底部把那个夹着一张地址条的小黑本子翻出来,娟秀的楷书写着:汉中路13号。拿捏在手里,我再次意犹未尽地想起童童,她不肯从我的世界里退让,即便是我收到了伊诺发来的E-mail,依旧如此。
  窗外的褐海一片静默,我已经离开澹川很长很长时间了,似乎有一个世纪那么漫长,可那些过往依旧挥之不去,我不想回去。有时候,我在想,我在褐海如此这般地干耗下去到底是因为什么呢,是为了遗忘还是为了等待甚至是找寻。我突然意识到:其实自己从未曾真正放下,来到褐海恰恰是对原来姿态的一种恪守。
  我是爱着的,从一开始,这种姿态就顽固地活着,未有一刻停止过呼吸。
  周末,到学校附近的便利店去选购一些日常杂物,在给商品打标价的小姐说她家住在汉中路。我的耳朵捕风捉影,灵敏异常。推着购物车停在她身后的时候,我手里拿着一卷大得让人有些瞠目结舌的纸巾,没头没脑地问了一句:“你知道汉中路13号吗?”
  她不明就里地看我,心存警戒:“你要干什么?”
  对她的问题,我无法回答,一时僵在那儿,是啊,我要干什么呢?这答案连我自己也不清楚。见我不说话,她“扑哧”一声笑了,忍俊不禁的模样煞是好看:“汉中路13号现在已经不存
  在了。”
  “不存在了?”
  “年初那里准备兴建一所规模很大的保龄球馆,原来住在那里的人全部动迁,住到别的地方去了。”
  “住到哪儿去了?”
  “我哪里知道?我又不是谁的私人侦探。”
  我有些自讨没趣地走开。
  她又开始工作,机械地在商品上打上标签。
  记得一年以前——我的记忆依旧清晰有力,不曾暗淡泯灭——这时候,我的生活,打个比方,假如是一艘在海上航行的船只的话,最初出现动荡就是在去年的此时,先是有一点小的征兆,比如天气啊什么的突然不好起来,再漏点水什么的,后来,这种动荡不安就变本加厉起来,终于有一天,我搁浅了,或者翻船了,总之我的生活很糟糕,一片不忍目睹的狼藉。对此,我除了扼腕,除了逃离,找不到对抗命运的手段和方式。
  还是从头说起吧。
  对于爱情,一直以为可以一生一世地爱一个人,我像一个女人那样,即便是在这样纵欲的年代里,也觉得不该让身体背叛自己的爱人,可我却难以置信地把自己的“第一次”给了别人,一个我根本不爱的人。
  这到底算什么?
  二○○三年三月二十二日。童童的生日那天,我还没有来得及准备,就已经和那个叫曼娜的女人身体紧挨在一起了。这一切到底是怎么发生的?在叶赫古城的断壁残垣下,她突然转向我,撅起嘴唇,而我立刻就凑了过去,紧贴在一起了,有微热的温度,她像一条蛇一样在我的怀抱里滑腻地扭曲,我承认她是一个富于情爱技巧的女人。事后,我总是把她想象为女特务、诲淫诲盗的女人,是她开启了我的身体之门,使我再也无法自如地控制自己的情欲,尽管之前我对性并非一无所知,但我还是乐于这样栽赃于她。
  除了刺激,我多少还觉得有点羞耻。
  那天,我可能真的是被童童气晕了,在电台前停下车,完全是一时兴起,忽然冒出来的想法而已——似乎除了找到曼娜,并且要和她做爱之外,我没有办法发泄我的愤怒。我坐在车里给曼娜打电话,似乎已经适应了她表达自己的方式,我也轻佻地说话:“亲爱的,我受伤了。”
  她说:“谁伤你了?”
  我说:“我女朋友啊,她没心没肺地和一个俄国男孩私奔了。不知道藏到哪个旮旯去了。”
  她朗朗地笑,一针见血地戳穿我:“哦,原来你来找我,不过是想报复一下你的女朋友,对不对?”
  她这么说,让我有点难受。
  “就算你是我报复她的一个工具,你介意吗?”
  她斩钉截铁:“我介意什么?我才不会那么小家子气!”
  “那你就下楼吧。我在楼下等你呢。”
  曼娜像花一样招展着出现在我的面前,这个我才认识了数天的女人,她狐媚丛生地对着我笑,我把那些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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