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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就下楼吧。我在楼下等你呢。”
曼娜像花一样招展着出现在我的面前,这个我才认识了数天的女人,她狐媚丛生地对着我笑,我把那些准备给童童的玫瑰一股脑儿地像清仓大甩卖一样全都拥给了曼娜。她受宠若惊,大呼“Help!Help!”。
我说:“怎么了?”
她说:“我幸福得快要昏厥了。”
我们到达叶赫古城的时候已经临近中午,出租车司机把我们两个孤男寡女扔在古城门前径自远去。太阳肆无忌惮地施展着它的热量,阳光干燥猛烈地刺向我们。我舔了舔舌头,一脸失望,甚至想童童没有来叶赫古城是正确的选择。这里简直就是一片一无是处的废墟,没有任何价值和风景可言。真是想不到,中国历史上赫赫有名的慈禧太后就诞生在这里,无论如何,与我想象中的都不能吻合。即使是繁华落尽,亦应有一种历史的沧桑或残存之美,可这里什么也没有,除了北纬四十五度干巴巴直射下来的阳光以及裸露的土城墙之外,就是有远处刚刚蹿出地面的玉米新苗,几个农民在远处铲地,埋头干上一大段时间之后,停下来,在那儿抽根旱烟,极目远眺,然后,继续劳作。
这种地方,我如何与我的童童许下爱情的诺言呢?
我把失望一览无余地挂在脸上,曼娜却不,她兴致高到不可抑制,把我送她的那一大捧玫瑰全部插在松软的土地上,插成一个偌大的圆圈,从远处看,大概像火,红彤彤的。她拉我坐在“火”中间,相互依偎。我的肩膀真就任由她依靠了,一切似乎是水到渠成。
偌大的叶赫古城只有我们两个可笑的孤男寡女。
曼娜说:“有一种情人叫隔世情人。”
看着我迷惑不解的样子,她解释说:“我爱的人在前生或来世活着。如果我现在就匆匆地结束掉这一生赶赴来世的约会的话,我的情人他又会从来世走掉,到来来世去,我们之间永远有一道墙,这墙叫做生死墙。”
我看着忽然就沉静下来的曼娜,心疼地说:“你这是告诉我爱的绝望,爱的不可能。”
她也看我,不过目光很快就游离了,故作轻松地说:“我是说着玩的,怎么?触动作家的敏感神经了?”
我淡定地看着她,她幽幽的眼神里有我的淡定所不能抵触的内容,不是忧伤,也不是绝望。对她这样的女人来说,从来不抱有什么幻想,也不会有什么绝望可言。
她半开玩笑半是认真的口吻说:“迟岛屿,我们来个约定好吗?”
我疑惑不解:“什么约定?”
她眨巴着眼睛,似乎是想了半天,才颇有点矜持地开口说:“SARS来了,对吧。那就从SARS来到澹川开始,我们做情人,一直到SARS离开澹川,我们再划分界限。”
我饶有兴致地问:“为什么要这么限制呢?要是想做情人的话,关SARS什么事?”
她说:“这就叫SARS时期的爱情。SARS一结束,他就会从外地回来,我就再也不能放浪形骸胡作非为了。”
“他?他是谁?”
她敲了我脑袋一下,嘻嘻哈哈地说:“真是笨蛋啊,我的BF啊!还能有谁?”
我恍然大悟般地看着她,也嘻嘻哈哈笑了几声。
我们互相对眼看了一会儿,我若有所思地问:“那我的童童呢?”
她又敲了一下我的脑袋:“我没有说要你放弃童童啊!我们只是情人而已。怎么样?敢做这个游戏吗?”
我拍拍胸脯,趾高气扬:“有什么不敢?就怕你不敢!”
她拉起我,躲到比较隐蔽的城墙下面,突然转向我,撅起嘴巴,我凑了过去,紧贴在一起,有微热的温度,她像一条蛇在我的怀抱里滑腻地扭曲。两只手极不安分,已经伸进我的身体。我激动起来,狠狠勒住她,恨不得将她勒死,当我手足无措地进入她的时候,她肆无忌惮地叫起来,声音越叫越高,似乎她想把全世界的人都叫来,看我们两个在近乎成为废墟的古城墙下疯狂地做爱。我被她夸张的叫声弄得手忙脚乱,一头大汗。我警告她别叫别叫,可她还是叫,而且越叫越来劲。我就用一只手捂住她的嘴巴,一直到结束才松开手,她有点气急败坏,愠怒着问我:“你想奸杀我吗?”我诚实地告诉她:“你的叫声太大了,我害怕。”
我对我的第一次充满了厌恶,是在光天化日之下,在野外,在中国历史上最有名气的女人的诞生地,我和一个陌生女人躺在一段古城墙下,手忙脚乱地做爱,沙砾灌满了身体,那滋味一点也不好受。
我对自己有性无爱的行为感到可耻,并为此深深自责。但后来的事实证明,欲念是强大的,所向披靡,锐不可当。在它面前,我的身体已经是万劫不复,每一次做爱之后,我都会想起童童,然后自责,可我仍会没心没肺的重蹈覆辙,贪恋着曼娜的身体,陷入欲望的海洋,就这样,我不断伤害着自己,向着空虚与绝望的欲望深渊滑翔,永无尽头。
我说:“曼娜……”
她说:“你想说什么?”
我说:“我觉得,觉得自己对不起童童。”
她更加有力地抱住我。在我耳边小声说:“叶赫古城黄昏的时候最美,让人想到颓废、坍塌与绝望。”
可我还是想童童,不可理喻地,发疟疾一般抽搐着想。
——这个女人真是叫人害怕,回来的路上,她立即翻脸不认人!我欲言又止地说:“曼娜……”私底下的想法,其实我宁愿自己只是上了一次妓女而已,这样至少我的心灵会得到一点解脱。
她嘻嘻哈哈地说:“怎么了,害怕了?”
是的。她没有说错。我害怕了。我害怕童童知道这件事后会受不了,会做出什么傻事来,会对我说:“岛屿,我们到此为止吧。”我真的怕。手心一片寒凉。
“那你就给我200块钱吧。这样你心理就会平衡了。”
我说:“好好好。”赶紧伸手去掏钱。
她说掉脸就掉脸,我一点准备都没有。
“操你妈!迟岛屿!你真他妈当我是‘鸡’呢?!”
我愣在那儿,不知道要怎么办才好——我承认我是一个贱人,是孬种,我发誓下辈子再他妈也不当人了,我去做一头猪好了,吃喝拉撒,最后免不了要挨上一刀。对了,似乎这话我和童童也说过。她就在一旁大呼小叫,“那多恐怖哦!要我,我就做海底的一条鱼,在最深最深的地方,没有光亮,没有温度,只自己一个人……”我纠正她说,“是一条鱼。”“对,就自己一条鱼——咋这拌嘴呢——多好啊!要多自由有多自由!”我吓唬她说:“可是那有鲨鱼,会把你撕碎,嚼烂……我看啊,你不如做天上最漂亮云彩,你这么漂亮、干净,做天边的云朵好了。”童童皱了一下眉头,说,“不好啊,飘啊飘的,不知道最后要飘到哪里去。”我说,“飘到哪里我都可以找到你。”于是,她就笑了,幸福满满地笑——是的,一直是,我和童童,我们离不开,我们要不离不弃,我们只是两个惺惺相惜的孩子。
曼娜还在那儿生气,不肯理我。
我拉了拉她的手:“那不是你说的吗?你就当我傻还不可以吗?”
“你那不是傻!你那是贱!”
我说:“是的,我是贱还不成吗?”
她眯缝着眼睛看了看远处的楼群和天空,半天叹了一口气说:“你答应我的,不许反悔!”
“什么?”
“这么会儿就忘了!你趴我身上的时候怎么不忘记呢!——做我的情人,在SARS来到澹川开始,你要是敢背叛我……”
她戛然而止,不肯说下去了,似乎是故意捉弄我。
我说:“你要怎么样?”
她说:“行了行了,我要上节目去了。”
——离开了曼娜,我自己在海丰大路上转了一会儿,想着怎么为自己的放纵编织谎言和借口,怎么能不为童童发现破绽,想得我脑袋都疼。胸有成竹之后,我马不停蹄地去找童童。
我像一只麻雀四处乱飞,企图寻找到童童的踪影。可电话都快打烂了,她却一直关机。我不知道她是不想理我还是继续和那个俄国人在一起。我站在她宿舍的楼下耐心地等。抽烟,偶尔有一点烦躁。
晚饭之后,许多打水的女生提着热水瓶趿拉着拖鞋神态懒散地打我身边经过,让我有些许惴惴不安的是,似乎她们每个人都要看上我一眼。
我在那儿等了很久很久,简直快成了女生宿舍楼门前的看门人或者石头雕塑了。就在我的忍耐力快要抵达极限即将崩溃的时候,一个陌生的女生走过来问我:“你是迟岛屿吗?”
我说:“是。”
她说:“我读过你的小说,所以认识你,你可能并不认识我。”
事实上,我的确不认识她。这个女孩的容貌一点也不出众,脸上有一些细小的雀斑。
我说:“你有什么事吗?”
她说:“你在这里等你的女朋友吧?”
我说:“对。”
她说:“我猜你还不知道,所以才站在这里等的。她出事了。”
望着我因为吃惊而瞪圆的眼睛,面前的女孩显然是有点畏缩,吞吐着:“其实也没有什么事,出了一点事而已。”
我焦灼地等待着女孩的下文,我的心如同即将落幕的白昼,阴沉沉。
“她……她下午回宿舍后,试图跳楼。”
“跳楼?”
“最后没跳成!”女孩赶紧补充道,“只是跟赶来的救援人员相持时受了一点伤而已。”
揪紧的心被她的话松绑,嘴里念叨着“谢谢”,掉头走掉,在我身后,她的声音再次传来。
“你去医院找她吧。”
我一路狂奔,气喘吁吁地在校门口拦住一辆出租车赶往医院。海丰大路两旁的路灯渐次点亮,大马路两侧的杏花悄然绽放,香气迷人。我摇下窗,让外面裹挟着花香的夜风灌进来,扑打在我流着泪的脸颊。司机开着广播,正是曼娜主持的那档音乐节目,她的声音听上去似乎有些疲态,湿漉漉的,放的是Leslie的歌,一首接着一首地放,不厌其烦,中间,在放《风继续吹》的时候,她插了一句Leslie电影里的念词:“我听到别人说这世界上有一种鸟是没有脚的,它只能够一直的飞呀飞呀,飞累了就在风里面睡觉,这种鸟一辈子只能下地一次,那一次就是它死亡的时候……”
我听了顿觉伤感,也说不出缘由,眼泪更加汹涌地流下来。
司机通过反光镜奇怪地看着我,一脸无辜的茫然,却不敢张口询问。
有关我和童童的一切过往在这个春风沉醉的晚上,浮在荡气回肠的音乐中潜到我的眼前,浮出水面的那一刻,我像一个失语者,窒息般地徒劳挣扎,可就是发不出任何声音,眼睁睁地看着它们走近我,又远远地离开。
可是我一直在呼唤,声嘶力竭,胸膛中已淤积了血。
我和童童的一切来得艰难且曲折。在认识童童之前,我曾有过一个女朋友。那个时候,我刚刚抵达澹川,努力适应着这里的生活。记得当我们对这座城市的落后和破败怨天尤人的时候,校长对我们讲:“澹川这座城市多美好啊!有湛蓝的天,我们学校又地处城乡交接之处,登上五层楼的高度,就可以眺望风景秀美的乡村。况且空气好,这是任何一个地方比拟不了的,我就觉得这里比伦敦好!”刚从伦敦讲学归来的校长说这些话时,底下的学生哄然大笑。
可事实上,寂寞还是有的,寂寞像藤蔓一样纠缠着我,我觉得自己就是这座城市的心脏,寂寞得浑身都是伤口,熠熠闪光,却无药可救。
所以,寂寞成了我找女朋友最好的借口。可以无爱,可以没有激情,只要有个人陪在身边,总是好的。那个女孩先是读了我的文字,之后不停地发E-mail给我,再后来,在QQ上不分昼夜地聊天,就差一点死在了QQ上。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她提着一个保暖瓶,从足球场斜穿过来,走向站在图书馆门前的我。那是二○○○年的冬天,我第一次见网友,却神情懒散,提不起任何激情。我努力想让自己正式一点,却无论如何也做不到,我终究不是一个会掩饰自己的人。
她给我带来她亲手做的菠菜粉丝汤。
我贪恋着这个女孩带给我的温暖,甚至是些许依赖。我生活的大大小小事情全部由她包揽,之后去处理打点。在她面前,我一无是处,经常是她像我妈一样对我指指点点,说东说西,对她的这些,我欣然接受。
可她毕竟是女孩,在无人的时候,特别是那些意志力最薄弱的夜晚,她忽然成了夜来香,变得柔软温和起来,连声音也是缠绵的,我们紧紧地抱在一起,我感觉得到她庞大壮烈的欲念,生机勃勃,可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