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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理经》无九句因内容,否定了此说。在这一节中简要解释了九句因和十四因过。九句因讲解配了与大西祝类似的图解,并多数采用新例。作者在解释二、八正因的条件时,所举二实例都是因通同异二品的不正因,却做了不正确的区分;接着又用相同的宗因实例来解释第一句和第三句,也显然是误解。这说明作者未明九句因之所以各自不同,是因为客观上因与同、异品的关系有九种不同情况,代以实例,相同的宗因,只能是其中之一句,而不可能既是第一句,又是第三句。
第二节为“释迦以下之因明”。作者说,“释迦幼时,尝从婆罗门受因明学。盖因明本为婆罗门普通教名”。作者没有提供这两句话的各自依据。谢无量认为,“释迦论理思想之可见者,莫如《解深密经》”,其“如来成所作事品”的本母(论议)中,以五种清净和七种不清净为正与不正之标的,也是从九句因、十四因过而来。世所盛行的五分论法,“在释迦但视为说法之附庸而已”。除《解深密经》外,《涅槃经》中有“四记答”,属于释迦的论理思想,“故因明自尼夜耶派至释迦而一进”。
第二章为“三支因明论”。其中关于陈那新因明对古因明之改革,共有六条:论式改正、能立所立改正、宗之改正、以三相辨因、喻之改正和误谬之研究。
在“三支论式”一节中,作者对因三相的第一、第二相的解释都不够准确,容易产生歧义。作者说,“第一遍是宗法性者,因之义当悉为宗所具有,凡因之性质本包于宗之前陈之中”,同品定有性“盖以因之同品,定有此性之存,而非同品所悉具有也”;作者还认为三支论式有合作法和离作法二种形式,二者之不同“仅在第三段之喻”,似乎离作法可以独立存在。这一说法实因循大西祝之误。
作者认为,“因明名肯定命题曰表诠,名否定命题曰遮诠”,“全分即全称,一分即特称”。这是对因明特有术语“表诠”、“遮诠”、“全分”、“一分”的明显误解,对现代和当代的因明与逻辑比较研究有较大影响。谢无量还将有体、无体与表诠、遮诠和全分、一分结合,组成八种形式的命题,丛生错解。
第三章是关于“因明学与论理学之比较”。他认为亚里士多德创建论理学实有取于印度因明的说法,考之历史,无其明证。但又认为足目创建正理学说在公元前六七世纪间,在亚氏创论理学之前,却没有提供论据。
第四章为“中土因明论之流传”,简要评价了玄奘弟子窥基对因明的贡献,指出窥基《因明大疏》“多所引申发明”、“卓然自立一帜”,在“四宗”、“六因”、“谬误之分类”、“真能破之分类”、“异喻之喻依”等五个方面有所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