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些已经无法追逐到的或者是注定要失去的,珍惜此刻的,知道世间万物都是有可能给你带来快乐的……那么,幸福就一定会茂盛得如同春天那漫山遍野的花儿了。
(司志政摘自《爱人品位》2007年第9期)
在快乐过期之前
●羽清雪
有一部电影,等了很久,从开拍到公映几乎跨越了两个年头。因为要准备考试,所以对自己说,等一等,等一等再看,反正不会少一个镜头。
今天当我忙完所有的活计,突然想起来这部由来已久的电影,对着手边那张制作精美的碟片,竟然没有要看的冲动。找不到理由不喜欢啊,导演、演员、剧情都是对我口味的类型,连拍摄花絮我都预先做了功课,就等着把一场电影变作华美的盛宴,是什么让我刹那间意兴阑珊索然无味?难道电影一夜之间也变成了速食品,入口即酸?想来想去,百思不得其解。可偏偏这厢古井无波心如止水,难道快乐也有一天会厌倦?
还以为快乐可以储存,幸福可以期待,喜欢的笑容可以十年不变。当我对着一张碟片出神,想不起那首唱过几百遍的童谣,喊不出久别重逢的高中同学的名字,才知道原来当你转过身,没有什么会在原地等待。连我自己不也剪掉了马尾辫?
原来什么都敌不过时过境迁,一场电影不也可以在生命里与我擦肩而过?
想起小时候牵妹妹的手,去买黄灿灿的冰淇淋,舍不得,舍不得,直到太阳把它一滴一滴融化。虽然没那么凉没那么爽,可那是怎样的幸福啊!我大口大口地吃掉了快乐,美妙瞬间蔓延,洋溢在唇齿之间。小时候喜欢听硬币在储钱罐里叮叮当当的清脆声响,攒下的钱留到今天,其实还比不过小时候花五分钱买一根棒冰所能带来的快乐。
不得不承认,快乐是多么的快啊,当它还能带给你喜悦的瞬间,你错过了,那么没有人可以保证,明天它还会准时到来。它给你机会的时候,你要好好把握。原来,快乐也有保质期,我们小心翼翼,要看它的生产日期。
时间不停地在走,我们在今天怀念昨天,又在明天怀念着今天。分分秒秒,所有不断消逝的瞬间加在一起就是我们一生只有一次的期限。从现在开始,我学会了:一口气吃掉快乐,在它过期之前。
(李 梅摘自《佛山文艺》2007年8月下)
想一想
●Dashuo
有没有想过:当你为了工作而加班,或者为了升职而挑灯夜战,背后真正的目的是什么?
人越爬越高,车子也越变越大。长久以来,大家都是如此在社会中“进化”。
升大学时,我告别了单车族,靠家教收入成为机车族。当超越同学的单车,呼啸而过时,心中隐隐有种优越感。
进入社会后,卖命工作一段时间,我很快地“进化”为汽车族。每遇红灯,车停路口时,看着旁边日晒雨淋的机车骑士,我是三分悲悯、七分骄傲。
不久前,旅行到巴厘岛,这种“进化”终于被“当头棒喝”。
有一天,很不幸地眼睛摔坏了,沮丧地中断行程,叫出租车回旅馆。在车上打听何处可修眼镜,司机说,只有到首府登巴沙才能修。
我不禁叹道:“你们这里真不方便。”
司机则笑着说:“这里的人很少近视,倒不会感到不方便。”
我决定包他一天车,到登巴沙修理眼镜加市区观光。他犹豫了几分钟才答应。
隔天,在登巴沙逛了一上午,发觉此处没啥可观,我想打道回府,但是想到司机必然推掉许多原有计划,就难以启齿。挣扎甚久,我结结巴巴地说:“对不起,司机先生,我想改成只包半天,不知会不会对你造成困扰?”没想到司机竟喜出望外地说:“一点都不会。昨天你要包一整天车,我很犹豫,如果不是因为跟你谈得来,我是不接受包整天车的。”
我很困惑地问:“为什么?”
他答:“我设定一个工作目标,每天只要做到600台币,我就收工,你包一整天,我就没有自己的时间了。”
“你可以隔天休息啊?”
他笑着说:“先是做一整天再休息,然后就变成做一个月、做一整年再休息,最后是一辈子终生不得休息。”
“那你闲着干吗呢?时间那么多,不会无聊吗?”
他看着我,说:“这里那么好玩,怎会无聊?收工后我们就斗斗鸡、放放风筝,到沙滩打打排球,游游泳呀!”
从巴厘岛回台湾后,司机的话不断在脑海里盘旋。突然觉得前半辈子完全“误入歧途”。在继续“进化”下去,房子越换越大,大到无力打扫,再请菲佣;为了养房和雇菲佣,只好拼命工作,有家归不得。那么大房子又有何意义?开车时以车代步,变得四体不勤,日渐臃肿,只好买个脚踏车或跑步机放在卧室踩。
忙的时候,想要休息;度假的时候,想到未来,穷的时候,渴望富有,生活安逸了,担心结果不如预期;看明白了,后悔当初没有下定决心;不属于自己的常常心存欲望,握在手里了又怀念未拥有前的轻松。生命若不是现在,那是何时!
(曾 静摘自《海外文摘》2007年第8期)
财迷儿子
●扫 舍
星期天和两个小东西一起去音像店买碟。 出门前儿子说:“我要带上自己的钱包,这样就不用你的钱了。”
儿子是个对钱极有概念的人。 他自己的钱来源于春节时的压岁钱,还有上小学后开始得到的零花钱——每月20块。 他的钱总是清清楚楚地放在他的钱包里,任何时候问他,他都知道自己有多少钱。
儿子在乎钱,却不小气。 在大理的时候,他看到街边的卖所谓旧货的摊子,对我说:“可惜我没有带自己的钱包。因为我想给爸爸买个生日礼物。” 他知道他老爹最喜欢的就是淘地滩上的旧货。
我说:“我给你钱去买啊!”
他说:“我想用自己的钱去买,这样你们就不知道是什么东西。礼物是要保密的。看见了就没意思了。”
然后,又说:“我只有一点欧元,希望夏天回法国时你们能给我一些。 我也很想给你买个礼物,等到十月你生日的时候给你。 你喜欢戒指还是手链?”
我用手撸撸他圆圆的头,说:“妈妈什么都不缺,你不用买。”
他固执己见”:我要嘛,就要。”急得眼泪都快出来了。
他常翻我的钱包,如果我包里只有一两张一百块的钱, 他就会担心:妈妈,我们还有钱吗? 你银行里还有吗? 有人卖你的字吗?”。然后,会从自己存的钱里拿一些给我,” 我有钱,我给你。”
这个周末的早晨,在音像店里,我们娘仨各自拎着自己的购物篮, 他买了动画片马丁和奥特曼,妹妹自己挑了芭碧和美人鱼, 然后各付各的钱。
音像店的售货小姐笑的不行,对他们说:“你们真酷啊!”
出了店门要上车时,有一个要饭的老太太跟在我们后面,儿子说:“我真受不了看他们的样子,他们好可怜啊,我的眼泪都要出来了。”
我停下脚步问他:“那你想干吗?”
他开始在他的钱包里翻:“我要给她一点钱。”
(巴 雨摘自《生活潮》2007年第8期)
请你记住我母亲的生日
●葛 闪
他躺在病床上一动不动;只是眼巴巴地望着头顶白色的天花板。浑身的疼痛,已经使他现也没有力气做丝毫的动作了。
2002年,他被确诊患了脊索瘤。2006年,他的病情复发,开始严重恶化。2007年6月的一天,他在家里忽然昏倒在地。这次,经专家再度检查后确诊,发现他患的脊索瘤距离脑干只有2毫米,这么严重的病情已经无法再手术。
为了给他治病,家里已经欠下许多债务,这成了他心头一块沉甸甸的大石头。当得知自己的病情无法医治时,他的面容上竟然浮起了些微笑意。他想,这样的结果,也许都是一种解脱吧。那么在最后的日子里,应该再为这个世界做些什么?
对; 把我的眼角捐献出来!在表哥的帮助下,他与深圳眼库取得了联系。
当地的记者闻讯而来,“我不行了,只想尽自己最后的力量,帮助别人吧。”瘦弱不堪的他回答了记者们的提问。
“除此之处,你还有别有愿望吗?”
“有! ”他肯定地说,“母亲把我辛辛苦苦地养大,现在又为我的病东奔西走,受尽煎熬,我却一直没有机会回报她。我只有一个愿望,那就是希望接受捐献者,能记住我母亲的生日,并在那一天,为她送去祝福……”
他叫张海涛,35岁,河南省平顶山市汴城村人。他用人生最后的心愿,感动了世界。
(司志政摘自《人生与伴侣》2007年9月下)
父爱如山
●宁财神
真的很快,一眨眼,老爸走了一年。三百多天,一切历历在目,真的就像昨天发生的事。
我记得,最后一次跟他聊天,他躺在病床上,胸腔积水,呼吸困难,问他,等病好了你想去哪儿啊?他说,回家。
最后还是没能回家,从医院直接去的殡仪馆,火化的时候我也没敢去,怕万一崩溃,家里两个女人没法收场。
他在家呆的最后一夜,是我们的新婚夜,婚礼原本是办给他看的,知道他不行了,赶紧挑日子,趁他还健在的时候办掉,也算了了桩心事,可惜,那天他浑身剧痛,一切都准备好,他硬是撑不住,自己在家苦熬了一宿。
终于没看到婚礼。第二天拿着婚纱照,去高危病房,一页页翻给他看,看完说句:挺好。
大理的房子,我跟他一起买的。我和妻,和白眉两口子转云南,到大理,风景美的乱七八糟,顿时爱上,回上海跟老爸说,咱买套房,等你们退休去住。老爸跟我一起去了大理,一看,也爱上了,当场拍板,付钱。
回来之后,老爸每天琢磨,怎么装修,画图,设计,跟我商量装修风格。我知道,他在设计退休后的每一天,他想买几亩山地,种茶花,养鱼养鸟,院子里有山泉流过,那是他一生梦寐以求的生活,只要多两年,一年,就可以实现。
大理的房子,到现在还没装修,一是没时间,二是,我不确定,装修成什么样他才会喜欢,无论如何,那套房子的主卧室,我会把他的照片挂在最显眼的位置,那是他的房间,我希望他能看到,窗外的苍山和洱海,能闻到,从厨房里飘来的牛干菌,混合院子里的山茶味道。
他走后,我一直想写点什么,把写字板打开,却一个字也写不出来。父爱如山,重到,压得人透不过气来。不如老实点,把思念放在心里,等到心淡了,再写,也许能看得清楚些。
我每次梦到他,心里都知道,他已经走了,但在梦里,哪里管得了那么多,有次我作梦上厕所,忽然我妈把卫生间门打开了,说,你看谁来了。我妈一闪身,我爸笑眯眯走过来,我直接起身,抓着他的手,一句话也说不出来,那时候才知道,什么叫百感交集,几秒钟后,由于过度兴奋,醒了,极其遗憾,没能多跟他聊一会儿,哪怕多看几秒钟呢。
直到现在,我都一直认为,他只是出了趟差,也许几十年后,我们会在某个空间重逢。一直这么想着,所以,心里也始终不是那么难过。这一年来,碰到过朋友丧亲的,我都用我自己的方式去安慰对方——尽人事,听天命。
生前,一切能做的都做到,没有留下遗憾,也就可以了。
每个人的一生,都是注定的,在他出生的瞬间,就已经决定了死亡的时间。作为凡人,我们无力改变,那就乖乖听从上天的安排,谁知道,来生会不会再见呢?即使不会,这一生的缘分,也注定了,在我有生之年,会一直记着他,在我血管里,流淌着他赐予我的血液,我用DNA的传播方式,替他延续着生命,完成生命存在的价值和意义,足够了。
我在二十七岁之前,被老爸宠到令人发指的地步。随便举个例子吧,我干编剧的,时差不定,经常晨昏颠倒,我爸经常半夜,两三点,起床给我做饭吃,而我居然对着热腾腾的饭菜,表示不耐烦:我正写东西,别来吵我。
后来想想,如果是我的儿子,这么对我,老子一脚踹死他!什么玩艺儿!
可我爸,硬是把这种状态,坚持了十几二十年。每天都是一大桌热腾腾的饭菜,至少三菜一汤,每天都是。那时他感到身体不适,虽然不知道具体病情,但也做好了牺牲的准备。离家前,把菜谱写到本上,同时开始教我妻烧菜,直到把所有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