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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中国通史第十一卷-近代前编(上册)-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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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国政府公报《政府公报》是中华民国政府刊行的公布法律、命令的机关报。这是继承清朝《邸报》而来的。辛亥革命以后,民国政府公报在其形成中经历了几个段落。1911 年秋武昌起义后,湖北军政府曾发行《中华民国公报》。1912 年初南京临时政府成立以后,创刊发行了《临时政府公报》。同年2 月13 日清帝退位后,袁世凯组织的北京临时政府发行《临时公报》。参议院由南京移至北京,袁世凯正式组织中华民国政府,5 月7 日起将《临时公报》改名为《政府公报》。
  上述《中华民国公报》、《临时政府公报》、《临时公报》和《政府公报》,是有关辛亥革命、南京临时政府和民国初期历史的基本资料。按照行政常例,政府《公报》是不刊载机密文件的。
  《临时政府公报》和《临时公报》,已由江苏人民出版社影印出版,前者又曾刊载于《近代史资料》总25 号,有删节。《政府公报》藏于各地图书馆,台湾有影印本。
  军事类(方略)
  《方略》是清朝由政府主持编纂刊行的关于用兵打仗的政府官书。从康熙朝起,凡大兵事之后,为了宣扬皇朝“武功”及皇帝指授方略的“庙谟”,亦备尔后用兵借鉴,设方略馆,纪其始末,纂辑成书,名曰《方略》或《纪略》。
  清朝官修《方略》或《纪略》大体可分两类:一类是关于征服割据势力,平定叛乱,统一内部和对外用兵巩固边疆的;一类是关于镇压国内各族人民起义的。近代国力衰微,对外抗战大都失败,无可宣扬,此类《方略》无法纂修(另纂《筹办夷务始末》);而镇压了太平天国等各地各族人民起义后修的几部《方略》或《纪略》则属于后一类型。此类书共有五种,均由军机处王大臣奕䜣等等奉敕撰。计有《钦定剿平粤匪方略》420 卷、《钦定剿平捻匪方略》320 卷,皆同治十一年(1872)出版;《钦定平定陕甘新疆回匪方略》320 卷、《钦定平定云南回匪方略》50 卷、《钦定平定贵州苗匪纪略》40 卷,皆光绪二十二年(1896)出版。以上五种均有台湾影印本。其中关于新疆的部分,则是平定得到外国支持的阿古柏分裂割据政权的,在性质上说是属于上述前一类的。
  《方略》或《纪略》沿用《实录》那种以皇帝为中心的方式编纂,把皇帝的谕旨和官员的奏报按年月日编排,上谕是皇帝发出的日期,奏折也是皇帝批阅的日期。所不同于《实录》的是没有记事的文字,内容完全是上谕和奏折,谕折完全是直接关于军事的。和今存谕折原档比较,收录的只是比较重要的一部分,每个文件也多有删节。
  《方略》的史料价值较高,第一,每一种《方略》均将此次用兵打仗的上谕奏折集中起来,是系统了解清朝镇压太平天国、捻军、西南和西北少数民族起义以及左宗棠收复新疆的不可或缺的基本史料,也是研究近代军事史和战争史的不可或缺的基本史料。《清实录》和《东华录》也有这方面的记载,但不如《方略》辑录的系统、全面。清朝重要将帅如曾国藩、胡林翼、左宗棠、李鸿章等均有文集行世,其中亦有一些这方面的奏折,但少谕旨。尚有很多将领没有文集,他们的有关奏报则可在《方略》中找到。在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现存的更为完全的有关谕折档案史料编辑出版以前,晚清五种《方略》是研究太平天国等农民起义的近代军事史的必读史料官书。第二,《方略》收录的谕折,均择要采编,奏折多删去通行套语而存其要点。奏折有讳饰虚妄者不少,但此类不实的奏报,多系关于具体打仗情况的,大端则能存真。比如某地失守,奏报者是不敢隐瞒的,也是隐瞒不了的。第三,《方略》按年月日编排谕折,日期于干支外并书某日,眉目清晰。
  《方略》的缺陷是:第一,只收直接反映战事的文件,此外,虽和战争关系密切,例如有关筹措军饷的重要文件,雷以諴的《抽厘助饷疏》亦摒弃不录。第二,记载战况多失实之处。前方将领的奏报,本来就多夸大战功,掩饰失败。《方略》意在炫耀皇朝武功,每次起义均被“剿平”,编纂又在“奏功”之后,对谕折的删节取舍之间,更是略败详胜。
  夷务和外交《筹办夷务始末》鸦片战争以后,“夷务”成为近代中国的大事,也就必然地产生专记这方面事情的政府官书。首先出现的就是《筹办夷务始末》。
  道光朝《筹办夷务始末》30 卷,咸丰朝《筹办夷务始末》30 卷,同治朝《筹办夷务始末》100 卷,收道光十六年(1836)至同治十三年(1874),前后39 年间,清政府处理对外战争和外交事务的档案共9300 件、770 余万字,为研究中国近代前期帝国主义侵华史和中国对外关系史保存了非常丰富的珍贵资料。所收文件也有删节,但基本保留了原貌。也还有未收的文件,或纂修时认为不重要而未选,或因保管方式不同,如留中,纂修时见不到。抗日战争前,清华大学历史系主任蒋廷黻主持搜辑未编入《筹办夷务始末》的档案文件,编为《筹办夷务始末补编》,故宫博物院出版的《史料旬刊》,载有鸦片战争的道光留中奏折。
  道光、咸丰、同治三朝《筹办夷务始末》,分别成书于咸丰六年(1856)、同治六年(1867)、光绪六年(1880),1929—1930 年故宫博物院文献馆就原本影印出版。建国以后,由齐思和主持整理,道光、咸丰两朝《筹办夷务始末》已先后于1964 年和1979 年由中华书局出版。整理本取消了原书中的封建抬头;每个文件都加了标题,并编了目录,加了标点符号,较长的文件分了段;干支之下注明农历日期,并附公元月日;外地奏折的出奏日期和上谕寄到的日期也尽可能注明;改正了一些文字上的错误,加了索引。这样的整理本,改进了原书编辑格式上的缺点,为读者提供了很大的方便。同治朝《筹办夷务始末》和《筹办夷务始末补遗》也将整理出版。
  《清季外交史料》道光、咸丰、同治三朝《筹办夷务始末》,是由修三朝《实录》的实录馆同时编纂的。光绪、宣统两朝,修成《德宗实录》和《宣统政纪》,辛亥革命以后,实录馆草草结束,未再循例编辑两朝的《筹办夷务始末》。王彦威、王亮父子所辑《清季外交史料》,填补了这一空白。王彦威在方略馆值宿时见到前三朝的《筹办夷务始末》,他于是在军机处档案中搜检光绪朝的外交文件,“摘取事由,记明月日。凡属旧事,则由大库调取案卷,其新事则皆承值时逐日所寓目者,因按年编次,分别纂录”①。光绪二十六年至二十七年(1900—1901)慈禧太后挟光绪帝逃往西安,王彦威随扈行在,他仍随时搜集材料,将这两年间过手的重要文件抄出,后来编成《西巡大事记》。王彦威死于光绪三十年(1904),光绪一朝最后四年(1905—1908)和宣统一朝三年(1909—1911)的外交史料,是由其子王亮继续搜集的。他采集清末外务部档案、驻外各使领存稿及各种有关的重要出版物,将包括光绪、宣统两朝的《清季外交史料》赓续编成。
  《清季外交史料》总计273 卷。其中包括《光绪朝外交史料》218 卷,又卷首1 卷,《宣统朝外交史料》24 卷,《西巡大事记》11 卷,又卷首1卷,《清季外交史料索引》12 卷,《条约一览表》1 卷,《清季外交年鉴》4卷,《清季外交史料》所收文件和后来公布的一些档案核对,基本符合原貌,有不少文件且是在别处不易查找的。此书的价值,不下于《筹办夷务始末》。① 王彦威:《西巡大事记序》。
  第二节各级官员文书近代各级官员文书是与中央官书相对应的另一类重要史料。这是在各级官员办公过程中形成的文件。它们以官员个人存稿或各该衙署存档的形式积存下来。衙署档案,从中央各部院到地方各省府州县衙门的档案,几经战乱,绝大多数已荡然无存。个人档案保存下来的较多,其人居官时经办的文件,出于办公的需要,大多要存稿,特别是重要文件如奏折,更是要郑重保存。它们经过再编纂,常以公文专集或含有公文的遗集、文集、全集的印本、抄本、稿本等形势传世。现存总数约有七八百种,大量辑录保存了从清朝末年到民国初年的各种公文,内容很丰富,它们对中国近代政治、经济、军事、外交、社会、文化等多方面问题的研究,都具有重要的史料价值,是中国近代史的又一个基本史料群。
  奏议在各级官员文书中,以奏议最重要。因为这是奏报给皇帝的文件,有资格上奏的也是官阶较高的臣僚,所奏内容也大多是有关国家重要政务的。因此,在各级官员文书中,以奏议最受重视,保存下来的也最多。
  近代奏议的传世概况近代奏议编集的传世数量很大,已知者约有五六百种。记载近代奏议书目较多的近代文献目录,有刘锦藻《清代续文献通考·经籍考》、《清史稿·艺文志》及其《补编》之《诏令奏议类》、日本《东京大学人文科学研究所汉籍分类目录·诏令奏议类》、中国人民大学历史系《近代奏议目录》(油印本)。未见于上述目录者还有不少,散藏于各地图书馆或其他处所,还有待于搜集整理。
  这些奏议的编集形式多种多样,大致有以下几类:1。综合性汇编。如《同治中兴中外奏议约编》8 卷,陈彛庑髟辏1875)刻本;《道咸同光奏议》60 卷,王树敏等辑,光绪二十八年(1902)上海久敬斋石印本。选择当时人感兴趣的奏议汇编在一起,成书不多。
  2。专题奏议。有汇编本,如《变法自强奏议汇编》20 卷,毛佩之纂,光绪二十七年(1901)上海书局石印本。这是清政府在西安下诏行新法以后,在上海应时而出的书,是书贾编印的商品。内收自光绪二十一年至二十七年(1895—1901)间的变法自强奏议,惟“要必以变法而不乱法者为断”(本书例言),康有为等维新派的变法奏议皆未收。《教案奏议汇编》8 卷,程宗裕编,光绪二十七年(1901)上海书局石印本。时在义和团运动高潮之后,反对外国教会侵略的案子是人们所关心的问题,这是在此背景下书贾编印的书。《邮传部奏议类编》6 册,该部参议厅编核科辑,排印本。内收该部光绪三十二年九月成立时起至三十四年十二月年终的奏议,分为总务、船政、路政、电政、邮政等五类编次。嗣后按年继续编印。这主要是该部的办公用书,“以备修纂政要根据”,自然也有向部外流传之意,但“事关重要应守秘密者存目不印”(该书例言)。又有具奏人专集性质的专题奏议,如曾国藩的《查办湖团奏折》1 册,同治刻本,是为查办山东境内微山湖地区“湖团”所需的书。《江楚会奏变法折》3 册,光绪二十七年(1901)两湖书院刻本,这是清政府在西安下行新法诏以后,两江总督刘坤一和湖广总督张之洞应诏陈言,会衔上奏的长折,分三次上奏,实际上可以看作是一个折子,一面上奏,一面刻印出来在社会上广为流传。还有一件奏折的单行本,如《考察政务戴端两大臣条陈学务折》1 册,京师官书局铅印,是戴鸿慈、端方出洋考察归来所上的奏折;《宪法编察馆会奏遵议宪法大纲暨议院选举各法并逐年筹备事宜折》1 册,奕䜣领衔具奏,光绪三十四年(1908)铅印。以上两种,均由官方印出,除政务需用外,还有向公众宣传的意思。
  3。个人著作集。以个人著作形式出现的近代奏议为数最多,总计约有500种。它们编在作者的全集、遗集或文集中,而更多的是以奏议专集的形式流传,约有300 余种。
  个人奏议专集,或称政书,或称奏议、奏疏,或称奏折,或称奏稿、奏牍,前面冠以作者名号。有谥号者,那时认为这是最高荣誉,均以谥号题名,如林则徐的《林文忠公政书》、曾国藩的《曾文正公奏稿》等。有以爵号题名的,如左宗棠的《左恪靖侯奏稿》,李鸿章的《李肃毅伯奏议》,这是因为编集出版时他们都在世,还没有谥号。有以官衔题名的,如张亮基的(左宗棠代撰)《张大司马奏稿》,程德全的《程中丞奏稿》。有以籍贯题名的,如徐致祥、宝廷的《嘉定长白二先生奏议》,康有为的《南海先生戊戌奏稿》。有以别号题名的,如贺长龄的《耐庵奏议存稿》,徐继畲的《松龛奏疏》。有以治地题名的,如李嘉端的《抚皖奏稿》,张凯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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