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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门夫人:宠妻成瘾-第16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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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端着酒杯,他离开了屋里,走到院落里,院落里也还有很多客人,他便往后院走去。
  从酒会开始至今,他最爱的那两个人仅是露了一次面,就相继消失了。
  他猜着,他们要不是在他们的房里,就是躲在顶楼上。
  客人们是不敢上楼去的,顶楼就更不用说了,因为大少爷在楼上,没有大少爷的邀请,谁敢擅闯。
  他被人盯得像黄蜂窝了,他最爱的两个人倒好,可以静静地享受着他们的两人世界,他真的很羡慕他们,夫妻那般的恩爱。
  今晚的酒会是大哥为他而举办的,意思是为了让他在众多女人挑选一个作为女朋友。他明确地告诉了大哥,他是不会拆散大哥和大嫂的。他也知道,就算他掏出了一颗心来,大哥也不会相信的,因为大哥对若希的爱太深,深到害怕失去,哪怕是有人肖想,大哥也怕。因为他是兄弟,大哥才会容许他继续存在着。看,冷天烨就是肖想若希的,结果如何?身败名裂,失去了婚姻,被逼着离开了T市。
  他不同情冷天烨。
  换成是他,他也会这样对付冷天烨。
  冷天烨一切都是咎由自取。当初选择了沈柔,就不应该还对若希纠缠不休,他讨厌那种拿爱情来当作阶梯的男人。
  漫步于后院的林荫小路上,因为夜色太深,寒露已重,此刻的后院相对于前院来说似乎更冷一些。后院安静至极,路灯柔和地洒落在路面上,落在路边那些四季常绿的绿化带上。
  他也很想挑一个女人来应付大哥,让大哥放心的。
  可惜,一看到那些虚假的,扭扭捏捏的女人,他就想把她们丢到太平洋去,连最基本的好感都没有,他如何和她们相处?
  他喜欢的女人是像若希那般的不做作的,自强自立自信的,不会因为生于豪门,长于豪门,就真以为自己是公主,什么都要人家顺从,无所事事,只会花天酒地。
  “哎呀!”
  蓦然一声低叫传来。
  “树下的人小”
  一只高跟鞋袭在了霍东恺的头上,顿时一阵痛感传来,那只高跟鞋袭到了他的头,再落下,还把他手里端着的那杯酒也袭落在地上,酒杯四分五裂,支离破碎,酒水洒满了一地。
  “心”
  路边的一棵树顶上传来继继续续的声音。
  宁佳看到自己脚下的高跟鞋不小心掉下去了,刚好还袭中了一位男士,她连忙三两下就从树上跳滑下来了。
  霍东恺脸色阴黑,走在自家后院里,也会被高跟鞋从天而降,袭中他的痛。
  还真是痛呀。
  不过随即他就捂住被袭中的地方,错愕地看着一团白影像个猴子似的跳落到他的面前。
  “喂,你没事吧?对不起哈,脚下一时失脚,鞋子就掉下来了。该死的高跟鞋,该死的宁辰大哥,我都说过我不喜欢穿高跟鞋的了,他非要我穿,这不,鞋子就闯祸了。”宁佳小心而关心地问着霍东恺,又自顾自地抱怨着要她穿高跟鞋的罪魁祸首。
  霍东恺看着眼前这个大约二十四五岁的女孩,她有着一百六十八公分的身高,乍一看上去就和若希差不多高佻。披着垂至腰肢的乌黑秀发,秀发那么长,她也懒得绑一下。有着精致的五官,一双漂亮的凤眸闪烁着自然而俏皮的眼神,眼神清澈中又夹着憨厚。小嘴红红的,牙齿很白。她身上穿着一袭银白色的晚礼服,晚礼服看上去价格不低,霍东恺保守估计至少几万元。她浑身上下还散发着一种尊贵却又夹着精灵一般的狡黠。
  这是宁家的小姐吧?
  宁家也是豪门家庭,不过宁家长辈都不在了,只有两位少爷及一位小姐。宁氏是靠海运发家的,他们有很多客船,也有很多商业船。大少爷宁辰是当家人,二少爷宁伟经常随着自家的商业船出海,在海面上荡来荡去的,不过每荡一次回来,都会替宁家拉回一笔生意。小姐便是宁佳了。
  因为宁佳是两位兄长抚养成人的,他们父母早亡,两位兄长年纪轻轻就必须接手家族事业,他们忙于事业,对唯一的妹妹只是供她吃,供她住,供她玩,物质上不舍得让她受半点委屈,可在教育方面,他们就疏漏了,导致宁佳是千金小姐,却空有千金小姐的外表,有着野丫头的本性。
  敛回错愕的神色,换上阴寒的表情,霍东恺抿唇不语。
  “你的脸色好像变色龙,随时会变。”
  霍东恺一换脸色,宁佳就在一旁嘻嘻地笑着。
  霍东恺的脸都绿了。他没见过有人袭痛了别人,还站在别人面前取笑别人的脸像变色龙的。
  “你没事就好。一只鞋子,也不算重的,否则准把你的头都袭穿一个孔,那样我就罪过了。”宁佳一边捡起了自己的那只高跟鞋,穿上之后才站定在霍东恺的面前,看到霍东恺还是阴冷地瞪着自己,她便笑着:“你要是很生气,那好。”
  她单脚站着,把刚刚穿上的那只高跟鞋又脱了下来,递给了霍东恺,笑着说:“诺,鞋给你,我站在这里不动,你拿着鞋爬到树顶上去,从上面把鞋丢下来,袭在我的头上,这样,我们就扯平了。”
  霍东恺的脸色更绿了。
  有这样扯平的方式?
  “你不接,就代表你不想讨公道,那别怪我欺负你了哦。反正嘛,也是意外。我都叫你要小心的,谁知你好像魂飞太空了,没有听到,还是走过来。不过也怪不了你啦,鞋子掉得太快了。你长得真好看,别绷着脸,我家宁辰就是这样,老是绷着脸,明明就长得很好看的,脸一绷,像扑克脸了,再帅,女孩子也被吓跑了。”
  宁佳有头没尾地说着话。
  没见过这样的千金小姐。
  霍东恺忍不住在心里腹诽着。
  宁家两个家伙怎么教妹的?
  教出这样一个绝顶怪哉的千金小姐来。
  宁佳再一次穿上高跟鞋。
  她又在身上乱摸,也不知道她想摸什么东西。
  摸了一遍之后,她无不遗憾地说着:“真不好意思,今晚穿的是晚礼服,没有袋袋,所以没有带着药,否则我可以帮你的头上点药的。”敢情是这丫头经常闯祸,伤到人,所以自己随身都带着药吧。看她憨憨的,估计就是粗心大意的人,所以容易伤到人吧。
  “你快回屋里上点药吧,你家的酒会也要结束了。我先回去了,这种酒会太无聊了,你说是不是。我听说这个酒会是变相的相亲大会,你们霍家的男儿都是人中龙凤,一大堆的女孩子倒追着,也要办相亲酒会,真是怪了。看来,好东西,真的很难推销出去,像我家那两个一样,我推销了无数次,还是原封不动的。”
  宁佳根本就不给霍东恺说话的机会,自己吱吱喳喳地说了一大堆。从她的话里,她已经知道霍东恺的身份了。
  知道霍东恺的身份,她眼里没有花痴的表情,脸上也没有害怕的表情。
  其他女人看到他的时候,不是犯花痴,就是被他身上散发出来的阴寒所吓。
  这宁家小姐,似乎是不怕这些的。
  “我走了,你的头要是有什么问题,记得看医生哈,医药费我可以帮你报销的。”宁佳朝霍东恺挥挥手,不带走一片云彩,转身就向前院走去了。
  霍东恺阴着脸盯着那渐行渐远的身影,手还捂住被袭中的地方,该死的高跟鞋,袭得他痛死了。
  不过倒是让他见识到宁家小姐的好玩了。
  怪不得大家一谈到宁家小姐,大都是一副受不了的样子。
  这个女孩简直就是极品中的极品。
  敛回看着宁佳的视线,再看看地下破碎的酒杯。霍东恺放下了捂住头的手,脚下一动,也往前院走去。
  酒会总算要结束了,客人们陆陆续续告辞而去。
  他回到屋里的时候,刚好就看到宁辰带着宁佳正在向父亲和大妈告辞。宁佳似乎很兴奋,一副要解脱的样子,这一点倒和他此刻的心态极为相似。
  看到他进来,宁辰冲他点了点头,算是打招呼了。
  大家都是商人,就算没有交情,彼此之间还是认识的。
  宁辰大概三十四五岁左右,身材不算特别的高大,仅有一百七十三公分,不过成熟沉稳,刀刻一般分明的脸上布满了沧桑,宁家父母双亡时,他好像才十六七岁吧,能扛起自家的海运事业,他算是商空的奇迹。
  宁佳则指了指他的头,眨着凤眸,用眼神告诉他,头部记得要上药。
  霍东恺不理她,只对宁辰点了点头。
  宁辰拉着宁佳离开了,他会带妹妹来参加霍家的酒会,心里是不抱希望的,像霍家这种门庭,自家妹妹那德性,是不能打动那几位少爷的心的。
  所有客人都离开之后,夜色太深的缘故,霍东恺也没有走,便上楼去了。
  一个晚上就这样过去了。
  黑暗也就是几个小时,睡一觉,它就过去了。
  清晨,寒气最重之时。
  太阳还没有升起来。
  天空阴沉沉的,好像想下雨的样子。冬天会下雨,不过下的大都是毛毛雨,别看是毛毛雨,那雨一下,会让气温跌得更低,让人觉得更冷的。而且那种雨经常会下好几天,下得让人心烦意躁。
  林小娟早早就醒来了,不过她并不急着出门去做生意。
  因为衣戴风流服装店不会那么早开门的。
  再说了,今天她答应过慕容俊,要陪他一整天的,所以生意还是推到明天再做了。
  这两天,她琢磨着要改行,卖衣服虽然也有钱赚,却经常要守在档口前,抽不出什么时间和慕容俊约会,她又不想让慕容俊每次都到衣戴风流服装店来找她,因为慕容俊每来一次,都会让店里其他的小老板们盯着,然后就对她充满了羡慕,嫉妒及讽刺。
  唉,没办法,谁叫姐长得平凡呀。
  平凡的小女人偏偏就得到了一个不平凡男人的爱恋,别人不羡慕嫉妒,这天都要下红雨了。
  所以,她便想着改行了。
  但做什么赚钱容易又不用一整天守着呢?
  她还在想着。
  此刻,她穿着一件米色的风衣,披散着齐肩的头发,反正绑起来就像个马尾,天气冷,不绑着还暖和一些。一条也是米色的裤子,穿唆于大商场里。
  她想买点菜,亲自做早餐邀请慕容俊赏脸。
  想到慕容俊,林小娟便低低地笑了起来。
  果然恋爱中的女人都是这样的,整天心里,脑里想着的都是自己的男友。
  才一个早上,她的脑里就飘过慕容俊的名字N次了。
  不过慕容俊对她的好,实在让她想无视他的名字都难呀。
  穿梭在蔬菜区里,看着每一样的青菜都贵得要命,再看看那些大米呀,肉呀,什么的都像是要抢钱似的。林小娟就忍不住在心里想着,她出生的那个村子里,田多,地多,家家户户都种着不少青菜,而且他们种出来的青菜绝对比商场或者市场批发来的青菜安全又好吃。别以为市场上的青菜都是大型菜场运来的,看着很安全,其实非常的不安全。因为菜场的青菜都打了大量的催生剂,他们的青菜生长得比农民自己种的青菜要快,就是因为他们打的药多了。
  当然了,表面看去,还是青菜,而且色泽漂亮,吃着以为安全呢。
  农民自家种植的青菜大都是淋着农家粪,没有什么毒素,才是真正的绿色蔬菜。
  林小娟想到自己村子里的乡亲们种的青菜他们自己一家人吃觉得多了,摘去卖又觉得少了,所以都是摘回家里喂鸡,喂鸭,或者丢进鱼塘里喂鱼,极少数会摘到镇上去卖。如果她能把村里人种的青菜都收集在一起,不是就多了起来吗?农村人种菜,家家户户几乎是相同的,如果她把收购在一起的青菜运到这里来转手卖出去,不是可以从中获利了吗?
  城市人的嘴巴精得要命,随便一吃,就能吃出好不好吃来。她的是真正的绿色蔬菜,只要人家一吃,就能吃出来,然后就会主动再来买,她不就有了回头客,有了回头客,不就可以继续收购青菜转手给市场那些菜摊老板了吗?
  这种转手生意半天时间就可以了,余下的时间足够她去约会了。
  赚钱,约会两不误,多好呀。
  再者,回她乡下的家里,也就数个小时的车程,一天就可以来回。她又是在乡下长大的,大家都认识她,她是带福音给大家,大家肯定都愿意把吃不完的青菜卖给她的。除了青菜之外,还有大米呀,黄豆呀,蕃薯呀,反正农作物多种多样,农村里都会种有的。
  想到这里,林小娟的心就雪亮起来,改行有望了。
  她兴奋至极,顾不得自己此刻正在商场里购物,顾不得是一大清早的,她就打电话给慕容俊,告诉他,自己的改行计划。
  一大清早接到自己心爱女人的电话,慕容俊就算有被惊醒的床气,也都消了。
  “慕容俊,我在怡北大街最大的商场里买东西,我想为你做早餐,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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