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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览群书2005年第04期-第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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墙才能缓解。自然哲学中孤独的圣人不会受到实际的伤害,虽然他会被村妇嘲笑,但这种孤独取消了哲学承担美好生活的责任,孤独的哲学失去了它的正当性证明。在斯特劳斯的视域里,柏拉图的哲学转入了政治哲学,美好的生活成为哲人承担的问题,哲学在对其有最大可能伤害的对手——政治面前为自己的正当性辩护,在辩护过程中尽量不受来自人们的猜忌和伤害。柏拉图在心里神圣疯狂地进行理论思索,在行动上则有所节制。通过斯特劳斯隐微写作看到的深层含义,会将遭遇相似的人牵引到哲学的源头中去,而那些在字词意思上打转的人则不会被不能理解的东西所伤害。“他的政治学是哲学的政治学,而不是某种制度的政治学。他从沉思存在转移到沉思人,没有忘记存在的问题。人既是一种能够渴望去理解存在的存在,也是最为有趣的存在。从人的事物出发、从人向非人的蜕变中拯救人,理解他们的独特性,就是苏格拉底的道路。”
  阿兰·布鲁姆的话,既适合苏格拉底也适合斯特劳斯,应该多少也适合“洞穴”中或清醒或茫然的我们。


用海德格尔哲学诠释天人合一思想
■ 林可济
  北京大学教授张世英先生,以研究黑格尔哲学而知名于哲学界。近二十年来,他集中研究西方现当代哲学和中国传统哲学(特别是老子、庄子的道家哲学),从中西哲学的结合,特别是中国传统哲学与西方现当代哲学及其相互结合的视角,研究了“天人之际”有关问题,逐渐形成了一系列关于“天人合一”问题的新观点。这些新观点最初体现于《天人之际——中西哲学的困惑与选择》(人民出版社1995年出版)和《进入澄明之境——哲学的新方向》(商务印书馆1999年出版)。这是两本内容相关的著作,前者着重讲“史”,后者着重于讲“论”。2002年1月,北京大学出版社推出了张先生的新力作《哲学导论》,将上述两本书中提出的新观点作了系统化的总结。接着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于2004年5月出版了他的《新哲学讲演录》,更加详细、生动地展示出了《哲学导论》等著作中阐发的新的哲学观点。这些著作一个显著的特点,就是用海德格尔的哲学,诠释、解读中国古代的“天人合一”思想。
  张岱年先生曾经指出,中国文化、中国哲学的基本精神主要包括四项基本观念:天人合一,以人为本,刚健有为,以和为贵。“天人合一”被列为第一。在中国,“天”固然有自然、宗教、伦理、政治等多种含义,但张世英先生所讲的“天”,是指自然之天,即天地万物之意。他说:“从尼采、海德格尔等人对西方传统哲学的主客二分和主体性原则的批评中,我体会到,人对世界万物的基本态度和基本关系有主客二分和主客不分(主客浑一、物我交融)两种,主客二分已是西方哲学固定的、常用的专门术语,主客不分的术语在西方哲学界尚不十分固定,我姑且借用中国哲学的术语称之为‘天人合一’。”(《天人之际——中西哲学的困惑与选择》,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页)借用就不是原封不动地照抄,“只是取其人物交融、主客浑一、人与自然融合的基本含义”。
  
  “在世结构”的理论框架:两个层次和三个发展阶段
  
  为了实现中国传统哲学与现当代西方人文主义哲学的相互贯通,找到一个合适的理论框架是完全必要的。这就是张先生关于“在世结构”的观点。他认为,思维与存在、主体与客体的关系问题,就其充分明确的形式而言,只是西方近代哲学的基本问题。而作为全部哲学的基本问题,应该是人与世界的关系、人对世界的态度,即人生在世的“在世结构”的问题。
  他指出,在中西哲学史上,对人生在世的“在世结构”问题的看法,可粗略地分为两个层次、三个发展阶段。
  第一个层次,不把人与世界万物看成征服与被征服的关系,而是息息相通、融为一体的内在关系。其表达式是:“人一世界”。借用中国传统哲学的术语就叫“天人合一”或“万物一体”。
  第二个层次,把世界万物看成是与人处于彼此外在的关系之中,并且以我为主体,以他人、他物为客体,两者是相互外在的东西;而认识则是由此及彼的“桥梁”。用西方哲学术语就是“主体一客体”的关系,其表达式是:“主体一客体”。
  这两个层次不是并列或互相排斥的,后者是以前者为基础,前者是后者之可能发生的前提。如果把中西哲学史综合起来看,上述两个层次的关系,大体上表现为三个发展阶段:
  第一个阶段是以“人—世界”关系为主导的阶段。用中国哲学的语言来说,这就叫作“人与天地万物一体”或“天人合一”。在这个阶段,整个人类思想。的发展尚处于主客不分为主导的状态。由于缺乏主客二分和与之相联系的认识论,故称之为“前主客关系的天人合一”或“前主体性的天人合一”。在西方哲学史上,苏格拉底、柏拉图以前,早期的自然哲学关于人与自然关系的学说属于这个阶段。中国哲学史上的“天人合一”的思想,在西周的天命论中就有了萌芽,而“天人相通”的哲学观念则起于孟子。他认为人之性善,禀受于天道,天道有道德的意义。老底也主张“天人合一”,但老庄的“道”没有道德意义。与此相适应,孟子主张通过“强恕”、“求仁’’达到“天人合一”;而庄子则主张通过“心斋”、“坐忘”,达到“天人合一”。孟子的以道德原则为本根的“天人合一”说,至宋明道学而发展到高峰。张载的“天人合一”是宋代道学的开端,他在《西铭》中说:“民吾同胞,物吾与也”。“民胞”、“物与’’就是破除“自我”与他人、他物的对立,达到人我无间、天人合一的境界。张载以后道学的“天人合一”说,逐渐分为程(程颢、程颐)、朱(熹)理学和陆(象山)、王(阳明)心学两派。程朱的最高境界是“与理为一”,“理”为万物之根本,人禀受理以为性,故天与人相通;陆王认为,人心就是理,理不在心之上或心之外。中国传统哲学,主导地位的哲学尚处于“前主客关系的合一”阶段,缺乏或较少区分主体与客体的思想。
  第二个阶段,是以“主体一客体”或“主客二分”关系为主导的阶段。在这个阶段,人类作为主体,要占有或消灭自身以外与自己对立的、作为客体的现成外物,认识论问题成为哲学的中心或重点。哲学中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的争论,主要发生在这个阶段。古希腊的柏拉图提出“理念论”,从认识论的角度讲客观的“理念”是认识的目标,从而开启了“主体一客体”式思想的先河。但明确地把主体与客体对立起来,以“主客二分”式作为哲学主导原则的真正开创者,是近代的哲学家笛卡儿。从笛卡儿到黑格尔,西方近代哲学的原则是“主体一客体”式的,黑格尔是这种思想的集大成者。这个阶段的哲学家逐步地把一系列抽象的概念,当作独立于人以外的东西加以追求,哲学成为以进入抽象概念的王国为最终目标的学问,成了“概念哲学”。就中国的情况而言,一直到鸦片战争,中国受到帝国主义的侵略之后,一批先进思想家们才意识到:传统的那种不分主体与客体的“万物一体”或“天人合一”思想,缺乏实用价值,它固然有引入进入高远境界的魅力,但无助于认识自然、发展科学。明清之际的近代哲学家中,王船山第一次比较明确提出了类似“主客二分”的主张。以后,万物一体、天人合一的思想愈来愈受到批判。例如,谭嗣同主张区分我与非我,强调“心之力”;梁启超大力介绍并赞赏笛卡儿和康德的主客关系和主体性哲学;孙中山的精神物质二元论,更是明确地宣扬西方主客二分的思想。而五四运动所提出的“民主”与“科学”的两大口号,正是这种思潮发展的合乎逻辑的结果和某种总结。
  第三个阶段,是经过了“主体—客体”式思想的洗礼,包含“主体一客体”在内而又“扬弃”了“主体—客体”式的高级的“天人合一”,可称之为“后主客关系的天人合一”或“后主体性的天人合一”。这个阶段不是第一阶段的简单重复,而是否定之否定,是在高级的水平上,向“天人合一”或“万物一体”、“万有相通”的复归。黑格尔以后,从主要方面来说,大多数西方现当代哲学家,特别是人文主义思潮的哲学家,都贬低以至反对并力求超越“主体—客体”式,企求达到一种类似中国的“天人合一”的境界。其中,海德格尔就是一个划时代的、代表性人物。
  通过上述关于“在世结构”三个阶段的具体论述,张先生在历史与逻辑相统一的基础上,不仅把中国传统哲学与西方现当代哲学贯通了起来;而且使人们对“天人合一”思想的丰富内容和历史发展,有了一个宏观上的把握。
  
  海德格尔等人的哲学思想与中国传统哲学的若干比较
  
  张先生不满足于上述的宏观考察,进一步对几位具有代表性的哲学家的思想进行了具体的比较,以分析中国“天人合一”思想同西方现当代哲学思想的同与异。在这里,他首先借助的是在中西哲学的对比、贯通中占有重要、特殊地位的海德格尔。
  张先生指出,海德格尔所说人“在世界之中存在”(In…der…Welt…sein)颇类似中国人的一句口头语“人生在世”。这句话里所谓“在世界之中”的“在之中(In…Sein)有两种不同的含义,实际上也是关于人和世界关系的两种不同理解:一种意义是指两个现成东西,其中一个在另一个“之中”。如,水在杯子“之中”。人在世界之中就等于说,人本来是独立于世界的,世界是碰巧附加给人的。“人”这个现成的东西,就在“世界”这另一个现成的东西之中。这两者的关系,是两个并列的、现成的东西的彼此外在的关系。西方哲学传统中主客的关系,就是这样的“在之中”关系。这就必然产生一个问题:主体怎样能够认识客体?“在之中”的另一种意义,海德格尔称之为“此在与世界”的关系。按照这种意义的“在之中”,人乃是“融身”在世界之中,而世界由于人的“此在”,对人揭示启己、展示自己。人(“此在”)是“澄明”,是世界万物的展示口,世界万物在此被照亮。(参见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三联书店、1999年版,第61~73页)按照海德格尔的这种解释,人认识万物之所以可能,是因为人一向就已经融合于世界万物之中。张先生指出,“海德格尔的语言比较晦涩,他的基本思想和意思还是比较清楚的:生活、实践使人与世界融合为一,人一生下来就处于这样一体之中;所谓‘一向’如此,就是指一生下来就是如此,所以‘此在’与‘世界’融合为一的这种关系是第一位的。至于使用使人成为认识的主体,世界成为被认识的客体的这种‘主体—客体’关系则是第二位的,是在前一种‘一向’就有的关系的基础上产生的。‘此在—世界’的结构产生‘主体—客体’的结构,‘天人合一’(借用中国哲学的术语)产生‘主客二分’,生活实践产生认识。这些就是我对海德格尔的上述思想观点的解读。”(《哲学导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7页)当然,张先生也指出,不能把海德格尔的“天人合一”,等同于中国传统的“天人合一”。
  张先生指出,作为道家的老子和庄子,都是主张“天人合一”的。老庄认为“道”是宇宙万物的“本根”,人以“道”为本,人的一切都不是独立于自然界的,而为自然之物。在谈到人生的最高境界时,老庄的“天人合一”思想更加明显。《老子》轻视知识、提倡寡欲和回复到婴儿状态,实际上是要人达到原始的“天人合一”的境界。庄子主张通过“坐忘”、“心斋”,取消一切差别,以达到“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的“天人合一”境界。“但我们是否可以说,老庄的‘天人合一’境界达到了海德格尔所以主张的高级的人与世界合一的水平呢?不能这样说。”由于老庄哲学缺乏“主—客”式的思想和认识论,因此,“老庄哲学和海德格尔哲学的区别,不仅是中国哲学与西方哲学的区别,而且是有古代哲学和现代哲学的区别的意义。”(《新哲学讲演录》,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32页)
  张先生还把作为儒家重要代表的王阳明与海德格尔做了比较。他认为,由于王阳明关于“人与世界万物息息相通、融为一体的程度,比起程朱哲学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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