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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族对伟大祖国的贡献-第7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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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改良设备和大胆引入先进技术,使产品质量、生产规模、经营管理等方面都有了质的飞跃。与此同时,陈埭企业纷纷走出国门闯天下,利用互联网做生意,在国外设立办事机构或兴办实体,参加国际展览展销会,市场触角由东南亚向西欧、中东等地拓展,部分中高档产品已打入南非、北美等市场。安踏、爱尔达、三兴、恒强、金载斯、国辉鞋服、奇尔诺、别克等15家企业已形成品牌效应,多次参加德国杜塞尔夫国际鞋展,产品远销美国、南非、欧洲、北美、香港等21个国家和地区,成为福建省出口创汇的著名企业。2000年,陈埭回族社区出口交货值达16。7亿元,整个回族社区工农业总产值达31。08亿元,占全镇经济总量的43。2%,上交国家税收9850万元,占全镇的43。8%,回民人均纯收入达9580元。2003年,七个回民社区实现工农业总产值58。89亿元,上交国家税收3。06亿元,出口交货总值27。5亿元,年纳税额超500万元以上的企业就有4家。占当地人口30%的陈埭回民缴纳的税收已占陈埭镇的59%,回民成了当地纳税的一支主要力量。

乡镇企业的崛起同时也为回族社区农业综合开发提供了强大的物质基础。土地适度规模经营进一步完善,已有70%的土地承包给种粮专业大户,农民开始追求种粮和农业综合开发效益的最大值,自觉地加大对农业基础设施的投入,农田水利配套建设日臻完善。农业新技术、新品种等广泛推广,农业机械化程度不断提高。社区已被列为全国粮食自给工程座谈会参观点,整个示范片向更高标准、更具规模农业田园区方向发展。原以产粮为主的已开始按市场发展多种经营,鹏头村建立了375亩水产养殖场,江头村蔬菜基地面积已扩大到200多亩,四境村创办了350亩的综合农场已具规模。

除了聚居于陈埭的回族有2万余口人外,流散到国外的陈埭回族华人华侨同陈埭人一道关心着祖国的发展。据不完全统计,散居在海内外各地陈埭的回族超过4万人,他们关心祖国的发展和家乡的致富,累计投于社区教育事业的资金已超千万元。

富裕起来的陈埭回民不满足于物质生活的享受,1990年,陈埭建成第一座清真寺,1993年开斋节成立了晋江市伊斯兰教协会。多年来,凡是到晋江、石狮一带做生意、搞贸易的穆斯林,每逢星期五主麻日都来陈埭清真寺做礼拜,满足了人们宗教生活同时,对当地社会经济的发展也起到了推动作用。晋江市伊斯兰教协会因地制宜培养当地人才,先后输送67名青年男女学生到国内外的阿语院校学习深造,现在已留学毕业回国12人,有的受聘大公司当阿拉伯语与英语翻译,有的自己开公司,不仅成为振兴陈埭经济,拓展中东贸易的人才,而且也为当地文化的复兴和族群间的团结做出了贡献。陈埭回族在7个回族村都兴办了幼儿园和小学,近年来又全部拆旧建新。学校设备齐全,成为拥有教学楼、教师楼、生活区、运动场、绿化地等的花园式校园。民族中学是一所具有初中、高中、职高的综合性完全中学,现有在校教职工148人,学生2200多人。江头小学被评为省级文明学校,四境阿梅幼儿园、溪边幼儿园被评为泉州市达标幼儿园,求聪中心小学被福建省定为农村小学示范学校。溪边回族行政村在集体经济不断发展壮大的同时,开始建立社会保障制度,从1993年元月份起,对全村175位60岁以上老年人按月发给养老金,年均一次免费体检和组织外出参观旅游,成为福建省第一个建立农民养老金制度的回民村,迄今已辐射到3个回民村。陈埭村村创办老年人活动中心,开展多种形式的健身活动。社区还成立了回族残疾人联合会,拥有会员370多人,得到全社会的关心和资助。他们依靠社会力量,投入巨资兴建各种文体设施,“陈埭回族史馆”、“陈埭民族南音社”、“陈埭民族诗词社”以及清真寺组成的“陈埭民族文化宫”被誉为“闽南文化的一颗明珠”,被泉州市列为“芳草计划”的示范点和对外开放点。投资千万元的陈埭文化活动中心竣工落成,极大地丰富了回汉群众的文化生活。村村建立了环卫队伍,添置环卫车辆,设置垃圾中转站等,老年人协会组织卫生督导队,环境卫生状况明显改观

 

应该指出的是改革开放以来回族在经济领域的贡献是多方面的,以上所介绍的仅仅是其中的一部分,由于回族遍布全国,与各民族交错杂居,其贡献已经融入到当地整个经济发展当中,很难逐一进行剥离,加上时间紧,人力有限,挂一漏万,在所难免,敬请读者谅解,容作者在适当时候,本书再版时加以补充和完善
精神篇

 

回族是一个精神世界极其丰富的民族。

民族精神渗透在整个民族历史文化发展过程中,既存在于历代文献所体现的精英文化中,也存在于普通百姓的生产、生活中。要想了解回族,就必须了解她在文化、经济、政治等领域的建树和贡献;而想理解回族就必须潜入其精神世界……

 

 

第一章 回族的和谐理念

 

一、    回族的和谐理念

 

回族的和谐理念'1'包括三个方面:

一是人与造物主之间的和谐;

二是人与人之间的和谐;

三是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

 

 

(一)人与造物主之间的和谐

   

 众所周知,回族传统文化的核心是伊斯兰教,伊斯兰教支配着回族的精神世界,所以回族的宇宙观、世界观虽然在发展、在变化,但万变不离其宗,其本质仍然是伊斯兰教的。于是,就有了人与造物主之间的和谐之说。

回族认识造物主的基本思路可以概括为“造器必有匠,造物必有主”。作为万物之灵的人,应该开动脑筋,从宇宙这个“大世界”井然有序的运行中,从人体这个“小世界”自身构造的绝妙中,体认造物主的存在、万能,从而敬畏主、顺从主。

人类认识造物主的目的,就是要有自知之明,明白自己从哪里来,到哪里去,能做什麽,不能做什么,克服狂妄自大的心理,摆正自己的位置,明确造物主与被造物的关系,进而敬畏造物主,顺从造物主指定的自然法则,遵循自然规律;果如此,造物主会因此又降下更多的恩惠,供人类享用,这样才能实现人与造物主的良性互动,达到人与造物主之间的和谐。否则,人类若顺从私欲,屈从本能,无所顾忌,为所欲为,背法则而行,逆规律而动,做出伤天害理的事情,就会导致不和谐,就会受到造物主不同方式的、或迟或早、或隐或显的报应。千百年来,这种敬畏造物主的观念已经深入回族的意识深处,成为一种根深蒂固的信仰。他们确信,凡事瞒得了人,瞒不过真主,真主不但洞察人们的行为,而且还洞悉人们的心灵,做伤天害理的事,也许能躲得过人们的眼睛,躲得过世俗法律的制裁,但绝对躲不过洞察一切的真主的惩罚,所以要放弃侥幸心理,不干缺德违法的事,在一生中或一度因鬼迷心窍、财迷心窍、权迷心窍,色迷心窍,名迷心窍,已经干了的,要自我忏悔,俗称“做讨白”,悔过自新,以后决不再干。

回族社会也和其他社会一样,由于人性的弱点(如贪婪、自私等),违法犯罪或违背人类道德规范的现象,屡见不鲜;但敬畏造物主的信仰,使他们不敢无所顾忌,忘乎所以,而对自己行为有所控制,有所收敛,其中许多人由于有一种终极关怀和自我修炼的方式甚至能做到自爱、自尊、自省、自觉、自律,从而能够摆脱瞻前顾后、患得患失的自我困扰和内心冲突,步入知足常乐、心安理得的境界,达到心理的平衡、心灵的宁静,进而能够实现人与自身的和谐。这恐怕是人与造物主之间和谐的更高境界。

 

(二)人与人之间的和谐

在回族文化看来,人与人之间的和谐是人与造物主之间和谐的自然延伸和必然结果。因为,人是由造物主创造的,人类,无论哪个民族或种族,都是阿丹(亚当)的子孙,本是同根生,理应相亲相爱,和谐相处。“敬主爱人”是回族文化的核心价值观。“敬主”是人与造物主之间和谐的基础;“爱人”是人与人之间和谐的基础。虽然历史上尤其是清末,有过多次的所谓“回乱”,或“回民起义”'2',但那是“官逼民反”,“民反”是“官逼”的结果,反映了“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的基本规律;回族文化,从其本质上来讲,是一种“爱”的文化,而不是“恨”的文化;是一种“和”的文化,而不是“斗”的文化。

回族文化认为,人是社会的人,一个离群索居的人,不可能满足自身物质的、精神的等所有的需要,人作为社会的人,也只有借助社会的方式,才能促成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沟通,化解人与人之间的矛盾和冲突,使分散着的各个人联合起来,构成人与人和谐的社会基础。因此人为了获得自身的发展,必须建构社会,并服从社会的内在要求和规定,任何人企求离开社会而实现自我发展,或不顾社会的现实状况来任意设计自我的发展,是不可能的。既然人生活在这样一个错综复杂的社会关系中,那么,就得有一套为人们所遵循的社会规则,来规范人们政治行为、经济行为、文化行为、日常行为等等,以便确保社会正常运行、和谐发展。

回族文化关于确保人与人之间和谐的社会伦理规范很多,主要有以下几点:

1.人人平等

印度社会有种姓制度,儒家文化中有“三纲”、“五常”思想,人根据身份的不同分成三六九等。而回族文化坚持人人平等,否认人与人之间人格上的不平等。在回族文化看来,人,不分部落、民族、种族、肤色、地域、阶层、身份、贫富、强弱、智愚,在人格上一律平等。回族群众常挂在嘴边的一段“圣训”说:“你们的主是一个,阿拉伯人与波斯人毫无区别,黑种人与白种人谁也不比谁优越;所不同者只在于敬畏真主、工作善美而已。”换言之,一个人的价值,取决于个人的行为选择和对社会的贡献大小,而不取决于其无法选择的出身、民族、种族、地域等。以造福人群、贡献社会为荣,以危害他人、祸害社会为耻。回族把各种职业,看成是社会分工的不同,并无高低贵贱之别,故能够做到尽可能开发自己的一切潜能,争取有所建树,建功立业,但也不小看普通职业,哪怕卖酿皮、卖小吃也是自食其力的光荣的事情'3'。回族看待一个人,不看其与生俱来的先天禀赋,而观察其后天的作为。这也是回族开放思想的一种表现,正是这种开放、平等的理念使回族能够不断吸收新鲜血液(如汉、蒙、藏、满、白、傣等民族),从而能持续保持生机与活力,不断走向发展、壮大的原因所在。

2.爱人如爱己

在现实生活中,能够做到爱人如爱己者恐怕是少数,甚至是极少数,但这种精神的有与无,是大不一样的,有这种精神就说明一个民族、一个社会有一种更高的价值追求和理想信念,有一种内在的牵引力和驱动力。回族就属于这一种。回族当中有一句几乎家喻户晓的“圣训”:“ 爱人如爱己,方为真信士。”就是说,信仰的更高境界是就像爱自己一样爱别人。回族的这种理念类似于汉文化中“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因为社会是一个有机的整体,一损俱损,一荣俱荣。在回族中另一段流行颇广的“圣训”说:“信士之间相亲相爱相恤相怜,犹如一个躯体,如果这个躯体的一个器官生病,就会导致全身发烧失眠。”至于爱的方式多种多样,物质的如接济穷人、资助学人,帮助弱人,精神的如祝福成功的人,安慰失败的人。总之,一个人的时间、精力、财力、体力、智力、善意、祝福等等,都可以和他人分享,分享中体现爱。

3.公平公正

公平、公正、公道,是回族文化所反复强调的最基本的社会规范之一。作为回族文化两大主要渊源的伊斯兰文化和中国文化都把公平、公正、公道作为基本的价值。在回族社会中担负传教育人,服务大众责任的阿訇经常向回族群众宣传《古兰经》的公平、公正、公道的教诲,如:“我的主命令人主持公道。”'4'“我奉命公平待遇你们。”'5' 回族群众也把办事是否公道、待人是否公平作为衡量一个人品行的重要尺度。  

4.宽容大度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事实上,按回族文化的说法,圣人也会有过错(如人祖阿丹夫妇偷食禁果),只是他们所犯过错与常人不一样罢了。在回族文化看来,人是不完美的,是有缺憾的,由于人性的弱点,人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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