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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的爱情犯了错-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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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拿走了属于他的私人物品。
  他的衣服、他的鞋子、他的画笔……他的一切。
  他匆匆离去,地板上还飘落着一张未完成的铅笔素描。从凌乱的几根线条上根本看不出他画的究竟是什么东西,然而,她还是拿起来,盯着看了好久好久。
  湿咸的海风从窗外吹进来,拂过她的眼睛。
  眼睛有些模糊,她用力眨了眨,心里泛起深冷的恨意,恨到骨髓的恨。
  他就那么害怕她的纠缠?就那么巴望着摆脱她这个麻烦?
  桑恩榆怎么也想不明白,为什么?他连告别也不愿意?
  那一晚,金振希没有出现在桑家的饭桌上。
  一经四年,他也再没有出现在桑家人的视线里。
  起初,桑恩榆还气恼、愤恨,到后来,便只余下深深的思念。不管那思念里是不是夹杂着一些不甘,一些渴望着寻求答案的执念。
  她终究,不曾忘了他。
  大学里,也不是没有追求她的男孩子,但比起金振希,他们不是显得太过拘谨,就是看起来太过油滑。
  没有一个人可以如他那般让她深深的仰慕,又那般让她束手无策的怨恨。
  整整四年,除了思念,依然还是思念。
  隔了天空,隔了海洋,她不肯放弃,不愿绝望,以一种赌气的,隐忍的姿态,等待着他。
  她想,总有一天,他会给她一个说法。
  那一个吻,绝不会成为他们彼此的句点。
  这种坚持,一直到她大学毕业,拗不过父母的权威,她步上大哥的后尘,放弃画画,进入家族企业。
  用一种妥协换取另一个坚持。
  她是这样期待的。
  然而,她没想到的是,进公司不到一年,她居然得到一个被分派到去韩国公干的机会。
  过去四年时间,她跑过无数个地方,从巴黎到东京,从拉萨到加得满都,从泰晤士河到金字塔,她带着思念跑了大半个地球,却从未去过隔海遥望的韩国。
  临行之前,大哥给了她一个电邮地址,告诉她,如果有时间可以约“师傅”出来喝咖啡。
  大哥说得轻松,语气里甚至还带着一些对小妹太过健忘的不满。不管怎么说,振希也算是她半个老师,她居然在他走后,不曾提过他只字片语。亏他在一开始的时候,还以为他们个性相投,能彼此看对眼呢。
  面对着大哥玩笑的责备,恩榆什么都没有说。
  电邮地址是输进了手提电脑里,但她以为,她绝不会用到它。
  然而,又一次让她始料未及的是,她不只是控制不住自己,对他发出了第一封邮件,还因为再一次的失望,让她所有的期待寸寸破掉。
  结局原来是这样子的。
  她为他找了那么多的借口,她以为他有不得不走的理由。但其实,归根结底只得沉默,即是婉转的推拒。
  四年前,她不懂。
  四年之后,她懂了,却用了四年的时间,把疑问一点一点嵌入骨里,再拔出来,一点一点敲碎。
  桑恩榆提着简单的行李,穿行在机场嘈杂的人声里,阳光一格一格闪耀着,心已痛得麻木,但头晕的感觉却还是那样真实。
  提醒着她,刚刚是从海的彼岸归来。
  在那里,她没有见到金振希,或许以后也不会再见了。
  想到这里,她下意识地抬了下头。
  “不要——”身后突然一声大吼。
  阳光耀花了她的眼,她眨一下,眼前仿佛有大片的乌云正带着雷霆之势不可遏止地压了下来。
  要……下雨了吗?
  “小心!”
  她大脑一片空白,紧接着,“轰”的一声,她感觉到有人猛推了她一把,她的身体重重地跌了开去,前额撞在护栏上。
  一阵昏眩,仿佛有无数的脚步声踩踏着她的耳膜。
  乱了,好像一切都乱了。
  下一秒,她的人已痛得昏死过去。
  第6章(1)
  一年后。
  今夏的第一场大雨从七月初开始,断断续续、缠缠绵绵地下了半个月。昨天,好不容易收住雨势,太阳露出了可爱的笑脸。
  人们还来不及喘一口气,今日一早,又是风云突变,急雨骤来,并且,好像一开始便停不住似的,一阵比一阵下得狂。
  从大楼的玻璃窗望出去,密集的白雨,宛如万千条银色的丝线,拉扯着天,拉扯着地,整个城市如同浸在水里。
  桑恩榆转身从壁橱里拿了一把伞,开门出去。
  听到声响,桑妈妈从厨房里探出头来,叫住已经身在门外的恩榆,“这么大的雨,你去哪里?”
  恩榆回身,微笑,“妈,我去接子谦。”
  桑妈妈“哦”了一声,看看窗外的天色,又看了看女儿,欲言又止。
  “妈,我会小心的。”
  “这么大的雨,又那么远的路,一定要你去接吗?”
  “不是一定要我去,而是,我一定要去。”
  桑妈妈无可奈何,拧了眉叮咛道:“下雨路滑,开车小心点,不要急着赶路。”说完,又不放心地加一句,“慢慢来,晚饭我们等你们回来吃。”
  “知道了。”恩榆答应一声。
  出了大厦,雨水夹杂着清冷的微风扑面而来。撑开墨绿色的雨伞,雨水打在伞沿,旋成雨花落在地面。
  恩榆踩着跌成碎玉的雨花走向停车场。
  有消息播报说,今晚会有小面积的热带气旋登陆,海边度假村恰好就在24小时警戒区内,如果她现在不驱车去把子谦那个工作狂给押解回来,恐怕就算是台风迫在眉睫,他也会懵然不知吧。
  驾驶着红色的三菱轿车驰往高速公路。雨势越来越大了,密集的雨点如厚重的帘幕,几乎连车头的大灯都穿不透。恩榆不敢大意,减低了车速慢慢前行。
  照这个样子开去度假村,恐怕得花上三个多小时吧?
  然而,为了子谦,她觉得值得。
  恩榆至今都还记得她失去记忆之后见到他的第一眼。
  那是在仁心医院里。
  从长长的昏迷中逐渐恢复意识,恩榆慢慢睁开有些刺痛的眼睛。
  头还有些痛,仿佛被紧箍咒箍住一般。思维一片空白。好半晌,眼睛里看到的事物都还无法清晰地传递给大脑中枢神经。
  一直到一大簇乳白色的花朵被绿盈盈的叶片点缀着送到她眼前来时,她散乱的视线才慢慢聚拢,慢慢浮动喜悦的信息。
  “送给你的。”
  低沉好听的嗓音伴随着一双浅褐色的眸子出现在她的视线里。她愣了一下,不记得自己认识他。
  她眼中陌生的谨慎让男人微笑起来,他的笑容给人一种温暖的感觉,“怎么?花比人有魅力是不是?”
  她的脸红了,微微有些窘,“不、不是,我不是这个意思。”
  男人并不介意,他转身,将窗台上已经有些枯萎的金黄色海芋换下来,插上新买的乳白色花束。
  “看来还是你比较幸运,能够被主人欣赏。”他拨弄着白色海芋的叶子。
  恩榆迟疑一下,问:“这些都是你买的?”
  他并没有回头,状似无意地说:“我相信海芋的花香可以将你唤醒。”
  那一瞬间,即使她的头脑仍然是一片空白,即使她仍然不记得他是谁,但,她却被他感动了。
  被那大束大束怒放着的金黄的、乳白的花朵所感动。
  望着他沐浴在阳光下的背影,恩榆在自己有限的记忆库中搜索,“你是我的……”
  话还未完,病房里突然涌进来一大群人:父母、医生、护士……
  紧接着,耳畔堆满了叽叽喳喳的声音。其中,最兴奋最高亢最嘈杂的莫过于死党安心的大嗓门——
  “恩榆!恩榆!你醒了!”
  奇怪,虽然她不记得自己为什么会躺在医院里,不记得那个送自己大束大束海芋,并坚信海芋的花香可以将她唤醒的男人,但她却并没有忘记她的父母,没有忘记安心。
  尤其是那一声声的“恩榆”,终于将她涣散的思维逼回到脑海里。
  对了,她叫桑恩榆,是大学一年级的学生,她喜欢画画,喜欢蓝色的大海,喜欢被绿叶点缀的乳白色的海芋。
  她记起来了,全部都记起来啦!
  “爸!妈!安心!”她一个人一个人大声地叫过去,尽管头还是痛得要命,但知道自己安然无恙的喜悦之情还是让她激动得红了眼眶。
  但是,下一秒,她却再度被震惊了。
  从医生高大的身影后面伸出一张脸来,冲她顽皮地眨眨眼,“嗨!桑恩榆,你怎么就是不跟我打招呼?”
  笑容在恩榆的脸上凝结。
  这是今天出现的第二个陌生人了。是她人缘太好?还是,这些人都走错病房?
  她蹙紧眉头。眼前的女郎时髦靓丽,像从画报上走出来的封面女郎。
  她……不记得自己认识这么漂亮的女孩子。
  求助的目光移向安心。
  所有的人都注意到了她的茫然失措,室内的空气陡然凝滞下来。
  医生面色沉重。
  安心看看女郎,又看看苦恼的桑恩榆,嗫嚅着说:“颖靓,陈颖靓,你不记得了吗?”
  她不记得了,是的,从大一直到失事之后的全部记忆,都成为一片空白。
  她不记得公司里的同仁,不记得商业上的伙伴,不记得助手小汪,不记得陈颖靓,也不记得袁子谦。
  关于袁子谦所有的一切,她都是从安心嘴里听说来的。
  她听说,子谦在两年前并购了海边度假村,而她,是在去与度假村相连的小渔村时与他相遇的。
  那时候,他正在考虑将度假村扩大。
  她站在海边的一所无人居住的原木小屋前,对他说,如果要吸引更多的人前来度假游玩,度假村就必须要有自己的特色。
  比如,原始的渔村风貌。
  虽然,到最后他并没有接受她的建议,渔村还是被大面积地改造重建,但他却是从那时候起,开始展开了对桑恩榆长达两年的追求。
  “我为什么拒绝他?”那时候,她记得自己曾这样问过安心。
  安心哑然,无法回答。
  的确,到现在,她自己也还无法回答这个问题。
  她在未失忆之前,为什么会拒绝袁子谦?
  因为,不管从哪个方面来说,袁子谦都称得上是一个无可挑剔的好男人。
  他事业有成,温柔帅气,对她更是宠溺有加、耐性十足。
  如果说,他还有缺点的话,那就是爱事业胜过于爱自己,但所有认识他的人,都不会怀疑,他爱恩榆更甚于事业。
  老妈便因此常常感慨地说:“老天爷还是有眼睛的,它所做的安排,即便是祸,也有深意。”
  每当这时,她便会想,如果是失忆促成了她和袁子谦这对情侣,那么,这到底是好?还是不好?
  但是,随着时间的慢慢推移,这些疑问也慢慢从她的心里沉淀、消失。
  他对她的好,有时候总让她有一种无以为报的感觉。
  她怕她不够好,怕她最终会辜负他。她唯有对他再好一些,更好一些,来弥补内心深处的愧疚。
  或许,她还不懂得爱;或许,她对他的感激要大过于喜爱,但她希望,她在做法上能够让他感受到更多的体贴和关爱。
  比如现在,正如她对母亲所说的,不是非要她去不可,而是她非去不可。
  她希望能带给他更多一些的感动。
  暴雨下了一整天,渔村这边的地势比较低洼,雨水像泻了闸一般倒灌进来,许多低矮一些的房子已经遭遇没顶之灾。
  幸好,这里的居民早已尽数迁移。
  金振希穿着墨绿色的雨衣,领了两名工人,从新沿海大道这边赶往度假村的入口处。
  这边地势虽然比较高,却因为雨下得急,仍然积了小腿肚高的雨水来不及排掉。重重的脚步踩在水里,发出“吧嗒吧嗒”的声响。
  两名工人便开始不住嘴地抱怨。
  上头催得急,度假村的扩建进度一赶再赶,却偏又遇上这样的天气。
  再看一眼走在前面的男子。听说,他在国际画坛小有名气,却不知怎的,竟然答应来画度假村的壁画,这多奇怪!
  当时,甚至连老板都觉得不可思议。将他的报酬一提再提,他却只提出一个条件,保留渔村里的一间原木小屋。
  那当然没有问题。老板二话不说,将那不起眼的小屋划归到金振希的名下。
  这举动,又让媒体炒作了好一段日子。
  既然是要房子嘛,放着度假村那么多别墅不要,要一间木头屋子干吗?
  媒体猜不透,那工人更想不通。
  只觉得,这沉默寡言的画师大概是有些精神问题的。
  正想着,路口忽然转进来一辆车,车速虽然不快,但还是溅起了一人多高的泥水,兜头兜脸地打了工人满身。
  那工人便破口大骂:“这死天气还到处跑,赶着去投胎啊?”
  车子“嘎”一声止住了,雨水淋漓的车窗降了下来,车窗里探出一张清秀的小脸,“大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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