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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解宝灯论新月释+益西彭措讲授-第5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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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戊四、摄义
  故内智力愈增上,如是如是诸器情,
  分别见为不净净。
  是故能见二谛双运大清净实相的内心智慧力越来越增上,如是将器情世间也逐渐由原来不清净的,见为清净的,以及大清净的。
  在现空无二的法界本性中,本无高低、贤劣的差别。那么成就的佛,轮回中的众生,利根、钝根这些是如何区分出来的呢?其差别的来源即是众生的能境分别心。
  根器、智慧和种姓并非一成不变,修学佛法即是为了改变这些特性。大部分众生为中下根机,但也有未经修学即已证悟的上根者,这是悲悯众生的佛菩萨在轮回中不共同的示现,如全知麦彭仁波切即是一例,故不可盲目自许,应具自知之明。但也不要自轻自贱,盲目地认为自己没有善根,没有福报,与殊胜的大乘法没有缘份,因为我们虽然至今尚流转于轮回,确属下根,但已遇到成就的金刚上师,求到了殊胜的法要,这即是往昔无数善根成熟的果报。另一方面,如果现在再不勇猛精进,依教奉行,则人身难再得,以后很难再有这么好的机缘。
  通过精进闻思修,积福忏罪后,智慧越来越增上。这样器情世间也因智慧的改变而逐渐变为清净,直至究竟的大清净。
  在暂时的修道过程中,入定时已安住于大清净中,但出定时若未安住于这个境界,则所见到的仍是不清净的器情诸法。
  《宝性论》中说:所见均为不清净的是众生,入定时见为清净,出定见为不清净的是学道中的圣者,无有出定入定,所见均为大光明的是佛,这也完全是依靠内心智慧而作的区分。
  下面总结、归纳基道果:
  是故现空无二基,证悟二谛无别相,
  彼道如是修行者,能得二身双运智。
  如上所述,基的本性是现空本来无二无别,证悟现空无别的道乃二资双运之道,如理修行上述双运道的修道者,最终能证得色法二身双运的佛果并具有如所有智与尽所有智二种智慧。故仙人于此告知流浪者,自宗认为显现与空性在基道果中均为双运一味,不可偏袒。
  以上已将第五问题释竟。摄略而言,首先辨析和破遮他宗对“其中二谛何关要?”两个有偏堕的回答,然后以教证和理证建立了自宗“唯以双运立宗派〃的无垢善说。
  学习之后,应观察自相续是否从内心深处对二谛不分的大等性产生了定解,若未生起,则不应仅停留在表面的词句上,而应广闻深思实修,如是则会越来越深地体会到金刚句甚深广大之义。
  本问题的另一个重点是九乘佛法的次第。九乘佛法各有定义、释词、分类等,下下者为上上者之基础,上上者不仅具备了下下者之功德,还具有更超胜的功德,故不应取此而舍彼,应反观自相续,对九乘佛法是否生起了定解?具备了什么层次的功德?所以一方面应系统闻思九乘佛法,另一方面应由下下者起修,逐渐具足上上之功德,迅速成就佛果。
  丙六、第六问题:什么是六道众生的共同所见境
  分二:一、分别破除偏颇的他宗;二、成立无垢的自宗
  在第五问题中,抉择了显现的世俗与空性的胜义二谛。本问题也是抉择二谛,但这是第二种二谛,即实相与现相不一致的能知和所知是世俗谛,实相与现相无二、能知与所知也已融为一体的是胜义谛。按后一种二谛中的世俗谛,不同的能境各有不同的所境。按中观的世俗谛,不同的所境有一共同的基础,本问题先抉择世俗谛中的这一共同基础。然后抉择在胜义谛中,共同所见法是众生与佛尚未分开之前的本基,也即是大圆满中的本基。按这个次第抉择的必要是借助前面所抉择世俗谛中的共同所见境,来得出六道众生、声闻、缘觉、菩萨和佛的共同所见境是大圆满基的本性这一结论。这一问题的内容,新密宗的嘎举、萨迦、格鲁、觉囊等教派均无涉及。
  第六、七两问题的内容是全论中最殊胜的部分,可以归纳为文殊心咒的德(KA:)字中,即“德者甚深智慧门”。
  全知麦彭仁波切在《大幻化网总说光明藏论》的见解续事中对这个问题作了甚深和广大的抉择,所依的根据是无垢光尊者、荣素班智达及莲花生大师等八大持明者的伏藏品,尤其以荣素班智达的《大幻化网疏》、《入大乘论》等善说为主。如果一一拜阅了上述传承祖师的论著后,就会发现所有的精华都已包含在这一问题的回答中了。也就是说,若闻思了这一问题,即与闻思了上述传承祖师所有的善说等同。
  这一问题的大意,可按全知麦彭仁波切《大幻化网总说光明藏论》中的科判理解,即所知法之本性是本尊,能知心的本性是智慧,前者又分从观察世俗量而建立,与以观察胜义量力而建立两种亦即大平等、大清净双运的心性,从两方面分别建立。
  法王如意宝在讲解《定解宝灯论》时,不共同地指出第六问题不是为了破析他宗、建立自宗,也不是为了建立世俗的共同所见境,而主要是为了抉择究竟的所见,亦即大圆满基的本性,或佛的所见。这可归纳在下列三点:一、一切法的究竟本性何者亦不是。二、虽何者也不是然何者也可现;三、因种种显现本性空性,显现如幻,故为大清净。
  法王如意宝总结的第一点“一切法的究竟本性何者亦不是”,是因为此究竟本性是佛与众生尚未分开之前的无记法,远离言思。因此也远离了轮回、涅槃、分别心、智慧等的差别,(这与显宗的见解不同,显宗虽也抉择了基乃大清净的涅槃,但这些都可包含在分开轮涅时之涅槃中,未曾言及不在轮回、涅槃内的本性。)然而自第二刹那起显现了万法,此万法实质均为假立、幻有,均将消尽在大清净的本性中。故普贤王如来认识了这一点而成就佛果,而众生未认识这一点为显现所迷,执此幻有为实有,故从此而流转于轮回。
  先是流浪者提出问题,然后仙人分世俗的抉择和胜义的抉择两方面回答,世俗抉择中先讲述破析他宗观点,后述自宗见解。
  丁一、分别破除偏颇的他宗
  首先阐述共同所见为水的他宗观点:
  一水各自有情前,显现不同有事时。
  有谓共同所见水,一切能见全为量。
  同一之水,在六道众生前,分别显现为不同的水、脓、铁水等时,有者把共同所见承认为水,因为一切能见都是正量故。
  中观抉择世俗谛时,与唯识把一切外境承认为习气的显现不同,而是把外境承认为与心识同时并存。而同样一碗水的外境(以水为喻,是因此处为人讲法,水为人所常见之物),六道众生所见各异。自下至上依次为:地狱众生见为铁水,饿鬼见为脓血,鱼见为房屋,人见为水,天人见为甘露(无色界中空无边处的天人见为虚空)。如此同一外境,在不同众生前成了完全不同的物体,那么这些外境到底有没有一个共同所见境?若有,则是什么?
  再打一个比喻,如有六个人,分别从同一宝瓶的上、下、左、右、前、后观察,虽见到的各异,但他们现量知道有一共同所见境——宝瓶,现在问的是六道众生与“水”的问题。
  承认水为六道众生的共同所见境,是宗喀巴大师的观点,在《入中论善解密意疏》中解释“鬼见脓河心亦尔”一句时指出:一方面水是六道众生的共同所见境;另一方面六道众生各自能见之识均为正量。宗喀巴大师先作了个比喻:如有善持明咒者,虽触炽燃铁丸而不烧手,将彼铁丸取于手中,身识虽亦缘彼铁触,然不生感觉极烧热相之识,是因用咒水洗手为缘也。其无彼咒力者,则生觉彼铁丸极烧热相之识也。”然后宗喀巴大师分析他们的外境相同:“如是烧触与不烧触,俱应许是彼一铁丸之触尘。”而身识不同,但各自都是正量,且互不能破:“二身识量,此一量所成立之触尘,非彼一量所成立者。故虽许彼二俱是量,然非此一量之所成者,即彼一量之所破也。”
  宗喀巴大师从这个比喻推出:如是于一河处,河之一分,由鬼昔业增上力故,见为脓血,河余一分,由人昔业增上力故,不现脓血,现为可饮可浴之水。结论为:彼二俱是河之一分,由饿鬼眼识量所成立义与人眼识所成立义,事体各别,故非一量所成立义,余量即成立为彼相违事。即脓血与水都是河的一个组成部分(一分),因为饿鬼与人所造业力的差异,而在各自的眼识前成立。故不能以饿鬼所见的脓血为正量,来认定人所见的水为非量,反之亦然。
  下面分析若此观点为了义,则有两大过失,第一是泯灭了正量与非量的差别
  若水少许有自性,则无正量及非量。
  如果用量能成立水是有少许自性的共同所见,并且六道众生各自之所见与能见全为正量,则六道互相之间之所见与能见就没有正量与非量的差别。
  若六道共同所见境之水有稍许自性,则人前的水,饿鬼前的脓血等相互之间就不应有正量与非量的差别。“自性”有两种含义,一是胜义、一是世俗,后者即宗喀巴大师认为的“柱非以柱空”,亦即世俗的显现不空,在世俗中,脓血、房舍、水、甘露等显现各自都有其显现的自性,并且这些显现都是水的显现的一部分。虽然在这一前提下可以承认“一切能见全为量”,但却犯了另一个基本概念上的过失,即因为全为正量,故没有非量,如是则又不会有正量,因为正量与非量是互相观待而成立的。如没有“长”,也不可能有“短”一样,没有非量,也就没有正量,也无法安立正量。其实宗喀巴大师只是对单独的个体作了具体的分析,而未对相互之间加以观察与比较,因此这一结论若应用到相互间的观察上,必然会导致上述泯灭正量与非量差别的过失。
  关于这点,果仁巴论师在《入中论释》以及《见解分别论》等中作了广泛有力的破析,指出若此观点为了义,则其过失会多如雨点。他举了一个比喻:若饿鬼所见的脓血等各是水的一分,则一人喝了一碗水后,应有实际上已喝了一碗脓血,也喝了一座房舍等的过失。还有,这样承认也引起自相矛盾:一方面宗喀巴大师认为世俗法一经观察均为假立;另一方面又在详细观察后,承认了六道众生的共同所见是水,这两点无论如何也不可能相合,不了义的不能当作了义,否则就象印度的成就者萨哈所说的那样:他游戏时随便所作的事,大家都认假当真了。同样,对宗喀巴大师所说的法,应分清层次,不能把不了义的理解为了义。
  第二大过失为共同所见境不成立:
  若是各境不共同,如见瓶柱之眼识,
  共同所见不成有。
  如果人所见的水,并非其余众生所共同见到的,犹如人眼识前的宝瓶与柱子各自不同一样,不存在共同之所见。这便与唯识见相同,而与宗喀巴大师弘扬的世俗中承认有共同所见境的中观观点相违。
  以上分析了承认共同所见境为水的观点属不了义。
  下面分析他宗的第二种观点,即共同所见境为潮湿:
  有谓共境为潮湿。
  有些承许共同所见境为潮湿。
  持这种见解的代表性人物是格鲁派的克主杰与嘉样杰巴两大论师。嘉样杰巴在他的《入中论释》中解释“鬼见脓河心亦尔”时指出,宗喀巴大师所说的共同所见之“水”,不能理解为人所见的水,其义是指潮湿。他说:“潮湿一碗彼者安立为所见”。
  克主杰在《中观总义善缘者睁眼论》中中广泛详细地建立了宗喀巴大师的观点,破遮了前代中观论师的观点,遣除了他宗对格鲁派自宗的辩驳,回答了他宗的辩论,并且列举了不承认其自宗观点的诸多过失。这是格鲁派中具有代表性的观点。他说:“潮湿的一部总体中生起六个分支”,即本基为潮湿,分支有六种。
  他们认为共同所见应为潮湿,其根据是,地狱众生所见的铁汁有湿性,饿鬼所见之脓血,鱼等旁生所见之屋舍,人所见之水,天人所见之甘露等都同样有湿性。将水解释成潮湿则可避免承认共同所见是水所引起的过失。
  下面对此观点进行破析。
  首先从反面推理,如果存在有自性的共同所见境,则不应有不共同之所见法:
  若有共同各潮湿,不灭而存则潮湿,
  不共所见不应起。
  如果六道众生各自之所见是共同的潮湿,并且其本性一直不灭而存在,则应成所见仅是潮湿,而不应生起其余的脓血、水等所见法,因为潮湿并不能显现为不同的其余所见法。
  其次,从正面推理,若六道众生之所见不同,则不能成立潮湿为共同所见境:
  一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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