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成员之间可以平等地发表意见,不存在必须绝对服从的上下级权力关系,以共同制定政策,体现集体领导——这一具有准立法权的会议(或传阅)而言,所面对的文件是毛泽东召集的疑似全国性质的会议已经通过的文件,因此是必须同意的文件;即使有异议,也不可能从原则上推翻它。如此,本来成员之间可以平等发表意见的立法会议,就变成了必须服从所讨论文件的行政性质的会议;但这一会议(或传阅)却使文件最终获得了“中央”的合法名义。二者衔接起来,“差级会议”——参加互助合作会议的地方代表必须服从中央(毛泽东)的领导,是为行政性权力差级会议;中央高层领导集体必须服从疑似具有全国代表名义的互助合作会议,是为体制性权力差级会议——的立法程序便告完成,使通过党组织推行农业合作化运动获得了合法依据。但是,无论“不断革命”如何克敌制胜,如此的废置国法、擅越党规已经不是合法行政、秉公求治的政治,而是以强行个人或少数人意志为目的的谋权用术。
在以《中共中央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草案)》启动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即事实上开始了向社会主义过渡的进程之后,毛泽东于1952年9月底的中央书记处会议上指明:从现在开始用十年到十五年的时间要基本上完成向社会主义的过渡,而不是这个时间以后才开始过渡。1953年5月中共中央统战部长李维汉提出《关于资本主义工业的公私关系问题》的报告,经过国家资本主义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改造的思路形成,毛泽东遂于6月15日召开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提出完整的过渡时期总路线:在十年到十五年或者更多一些时间内基本上完成国家工业化和社会主义改造。
但如何用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总路线”取代新民主主义建国纲领并成为党内的共识?毛泽东不是组织民主讨论表决立法,而是靠党内斗争推动的。正如他自己所说:“总路线的问题,没有七、八月间的财经会议,许多同志是没有解决的。”而所谓的“财经会议”正是高岗向薄一波、刘少奇斗争的会议。在1953年夏季的财经会议上,国家计划委员会主席高岗等积极串连,向负责修正税制、主张“公私一律平等纳税”的财政部长薄一波发难;而高岗攻击薄一波,采取的是“移花接木的手法”,把刘少奇的1949年天津讲话、1950年对东北富农党员问题的批评、1951年对山西互助合作问题的批评等等统统扣到薄一波的头上,搞“批薄射刘”,企图推倒刘少奇(薄一波:《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上卷,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年版,第242页)。而中央组织部部长饶漱石,也在1953年秋的第二次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以批判常务副部长安子文为名攻击刘少奇。但刘少奇的领袖地位不会由于一次仓促发动的阴谋斗争而动摇,结果高、饶“倒刘”不成,反而在1954年2月的七届四中全会上受到批判,并最终被打成“高岗、饶漱石反党联盟”。不过,在反对新民主主义政策而主张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旗帜下高岗和毛泽东是一致的,因此刘少奇在第二次组织工作会议和七届四中全会上一再检讨高岗攻击他的那些“错误”,表示对“毛主席的想法”的服从和对农业合作化运动、对过渡时期总路线的积极认识。很显然,高饶斗刘虽然失败,毛泽东解除刘少奇阻碍、推翻新民主主义政策却成功了。而且,高岗之所以认为刘少奇将失去毛的信任、地位动摇,除了他发现毛、刘之间在农业合作化、向社会主义过渡等问题上的分歧之外,还有更隐秘的背景。1953年初,毛泽东指示高岗调查东北敌伪档案中刘少奇1929年在奉天被捕的情况,高岗安排东北局第二书记、组织部长张秀山落实。高、饶事件发生后,公安部长罗瑞卿追究张秀山“查刘少奇档案”的问题,张秀山被加以“用了极其恶劣的手段攻击刘少奇同志”的罪名(张秀山:《我的八十五年》,中共党史出版社2007年版,第321页)。但毛泽东作为“查档事件”的主使并没有受到相应的组织批评,而关于刘少奇奉天被捕一事,当时的满洲省委向中央作过报告。倘若在追查“高饶反党联盟”时对毛泽东暗中调查刘少奇奉天被捕情况有所批评,或许就不会发生文化大革命中继续在刘少奇这一问题上以逼供制造假案的悲剧了。
如此。毛泽东用曲折复杂的党内斗争手段“解决”了最高领导层向他的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思想统一。之后,由周恩来于9月8日向全国政协常务扩大会议作了关于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报告,并在9月中旬的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会议上发言阐述总路线。其间政协委员梁漱溟为农民叫苦,受到毛泽东、周恩来等多人的批判。毛泽东甚至称梁漱溟是“野心家”、“伪君子”,要求揭露、批判梁漱溟的“反动思想”,以利于“在全国讨论总路线”。国家政治生活如此之荒唐,因讨论过渡时期总路线,竟然把本来是国家立法机关的政协和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变成批斗会场。以此为象征,新民主主义的思想、制度和国家机构被废置。这样,过渡时期总路线没有经过任何立法程序,就终结了新民主主义制度。
三、新民主主义夭折是刘少奇和新中国的悲剧
关于新民主主义的终结,党内资深的农村工作老领导杜润生指出:毛泽东1953年就“急急忙忙”提出社会主义过渡时期总路线而抛弃新民主主义论和《共同纲领》,以后反右、反右倾、人民公社化、文化大革命,闹得“党无宁日,国无宁日,社会的和谐遭到彻底破坏。”(杜润生:《当代中国与新民主主义结构》姚监复整理,《炎黄春秋》2008年第2期,第14页)这是新民主主义研究的政治学体会和思考。
“抛弃新民主主义”的“过渡”成功了,为什么闹得“党无宁日、国无宁日”呢?因为权术可以谋国治人,但不能够治国服众。1951年,针对华北局批评山西省委搞合作社以“动摇、削弱私有基础直至否定私有基础”违背了党的政策和《共同纲领》,毛泽东曾经派陈伯达质问:“为什么不能动摇私有?保护之,就不能动摇之?”面对如此的无上权威姿态和蛮横强词夺理,党内干部或只能服从;但落实到农村,则一再遭到农民抵制,干部强迫则发生名之日“阶级斗争”的社会冲突。甚至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的1956年秋季以后,不少地方还发生农民“闹社”、“退社”风潮,相当多的干部也怀疑所谓“优越性”,结果不得不“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这种“阶级斗争”式的社会冷战一直持续到改革开放后解散农村集体生产组织。而更为可悲的是,由于社会主义革命所宣称的生产力发展不能实现,编造统计数字、报喜不报忧的谎言政治在党内发展起来;当党内不能容忍劳动浪费、生产效率低下弊端和大量人口饿死惨剧的正义力量试图揭发“人祸”时,这就涉及毛泽东主导的社会主义政策正确与否的评价问题,最终导致毛泽东发动清洗“党内走资派”的文化大革命式暴力政治,包括刘少奇、彭德怀等一大批新中国开国元勋被迫害致死,国民经济几近崩溃。如果说毛泽东强行终结新民主主义的社会主义革命是基于理想的信念政治和党内盲从领袖的迷信政治,那么后来则由于信念、盲从的后果不良而堕落为竞相作伪的谎言政治;最后,由于党内存在不能承受谎言政治的道德压力的健康力量,谎言政治遂转变为暴力政治,以非法的专政手段解除谎言可能被揭穿的危机。这是以权术破坏新民主主义共识导致国家政治认同破裂和党内政治混乱的必然结果。
那么,怎样的政治才是合理的,能够治国兴邦呢?民主的、具有合法性的政治。进入君权神授意识形态崩溃的近代以后,人民的国家、国民的国家、公民的国家这种民主主义意识形态成为国家政治合法性即国家统治权利可以被接受的法则;民主主义的价值共识决定共同体的政治认同,这已经被证明是现代民族国家的共通政治原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也遵循着同样的政治原理,即建立了在新民主主义共识的基础上民主联合政府的政治认同。刘少奇主张共产党员要为“巩固新民主主义制度”而斗争,并因此反对过早、更反对强行向社会主义过渡,就是在维护新中国的政治合法性,以使中国人民能够在安定的民主政治秩序中发展经济、建设国家。所以,刘少奇虽然是主张社会主义的共产党人,但中国革命的胜利是工人、农民、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及其他爱国民主分子共同奋斗成果,所以他是严肃研究新民主主义的思想家,是诚实践行新民主主义的政治家。还有其他党的高级领导人如周恩来,也认为实行社会主义的条件必须是“人民在自己的实践中认识到这是唯一的最好的前途”。而且,最为重要的是开国法统贯彻了全国人民的新民主主义价值共识,并因此确立了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民主联合政府政治认同。如果按照刘少奇、周恩来等所主张的人民本位、法治立国的原则,可以预期新民主主义的国家建设当会顺利发展;如果其后经过长期的新民主主义经济发展而不是“趁穷过渡”,如果是在人民民主立法、自愿实现的民主社会主义而非权力强制的专制社会主义条件下,怎么可能发生谎言“跃进”、大量饿死之类的荒唐事,怎么可能发生文化大革命之类的“全面内战”和所谓“越来越激烈”的“阶级斗争”呢?
历史的悲剧性在于,中国共产党的最高权威毛泽东虽然公开主张新民主主义、人民民主专政和民主联合政府,但他根据自己的信念努力寻找机会、争取权力实现无产阶级专政和社会主义,甚至不顾忌开国法统的承诺:1951年支持非农民阶级的干部们以行政权力动摇农民对土地、财产的所有权;1952年指示中央统战部“不应再将民族资产阶级成为中间阶级”;1953年阅改批发了由胡乔木起草《中共中央关于目前政权性质的指示》,说明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就是“由共产党一个党决定纲领政策和计划”的无产阶级专政,但要求高级干部了解而禁止对一般干部宣传,以免引起“不安、不满和种种揣测”。这样在事实上就把民族资产阶级、甚至把农民和小资产阶级都排除在了“人民”概念之外,完全背弃了新中国的《共同纲领》。这不是诚实的、法治的民主主义、制度主义态度。正如1955年11月宋庆龄在给毛泽东的信中所质问的:“我很不理解提出对工商业的改造,共产党曾向工商界许下长期共存、保障工商业及其利益的诺言。这样一来,不是变成自食其言了吗?资本家已经对共产党的政策产生了怀疑和恐惧,不少人后悔和抱怨。”(吴江:《政治骇浪六十年》,内部印行2005年版,第70页)这实际上是对政治合法性的呼吁。当政治失去了合法性之后,人民就会实行抗议、抵制或不服从,即使是“天天讲阶级斗争”和反复进行“社会主义教育”也无济于事。而且,那些“阶级斗争”和“社会主义教育”本身也是无效的思想空转或非法的政治迫害。事实上,那些思想空转和政治迫害也是民族的历史悲剧:“阶级斗争”即使扩大到把刘少奇等开国元勋迫害致死的程度,也不能达到所承诺的“社会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即使反复再三,也不能阻止生产效率的低下和国家经济的贫困化。
随着毛泽东的离世,“不断革命”呼啸列车停止下来。而随着刘少奇冤案的平反和新民主主义理论的重见天日,刘少奇的悲剧即作为个人时间的历史结束了。新民主主义建国思想的创造性思考表明他是一个伟大的思想家,惟因没能够坚持初衷、抵制强权,新民主主义的夭折使他最终成为一个失败的政治家。经过新时期的拨乱反正。刘少奇已经获得了荣誉的历史地位。不过,作为国家民族的悲剧不可能随着为刘少奇平反的政治仪式和对新民主主义思想的重新肯定而简单地结束——因为国家共同体意义的历史是连续的,新历史的创造需要新价值的论证、新思想的奋斗和新政治的创造。新民主主义夭折的悲剧所反证的不仅是新民主主义理论本身的历史正确性,还有价值共识和政治认同即合法性是共同体的根本法则这一政治学原理。只有在对历史悲剧的反思中重建了诚实的法治道德和可靠的民主制度,由于“不断革命”造成的政治结构破坏和社会冲突伤口才能逐渐愈合,中国才可能真正摆脱社会冷战的泥沼,走上长治久安的和谐社会的坦途。
(姚力文系人民日报高级编�